关于开展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三年建设成效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三年建设
成效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宣教部:
按照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工会“职工书屋”三年建设成效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建设“职工书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认真总结上海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前三年的经验,深入推进职工素质工程,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市总工会将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职工书屋”建设成效总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表彰项目
1、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优秀组织奖
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填写《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优秀组织奖推荐表》(附件1)并附近年来“职工书屋”建设经验总结材料(1500字),从中评选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优秀组织奖10个。2、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优秀示范点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可推荐上报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职工书屋”示范点12个,需填写《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优秀示范点推荐表》(附件2)并附优秀示范点推荐材料(1000字),从中评选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优秀示范点20个。3、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优秀自建点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可推荐上报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职
1工书屋”自建点24个,需填写《各区县局(产业)自建“职工书屋”登记汇总表》(附件3),并附优秀自建点推荐材料(1000字),从中评选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优秀自建点100个。4、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优秀建设者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可推荐上报12名优秀建设者候选人,需填写《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优秀建设者推荐表》(附件4)并附优秀建设者推荐材料(1000字),从中评选上海工会“职工书屋”优秀建设者50名。二、奖励办法
获奖单位及个人将在第十二届上海读书节闭幕式上予以表彰,获颁奖牌和荣誉证书,并从中选取若干单位及个人报送至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参与全国工会“职工书屋”三年建设成效总结表彰。三、报送要求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201*年8月18日前,将相关评选材料报送上海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人:陈旖
联系电话:63211939*3085、63232646(传真)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308室邮编:201*02
电子邮箱:cheny@shzgh.org
上海市总工会宣教部20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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