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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改革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9-05-29 11:23:40 网站:公文素材库

税收征管改革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赤峰市敖汉旗税收征管改革的调查报告

随着敖汉旗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总额也相应的快速提高,税收在调节各乡县的经济结构中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针对各乡县税收的实际情况,敖汉旗也相应的对税收征管做出了一系列的征管改革。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的同时,也促进了敖汉旗经济的良性发展。但是改革的相对滞后以及改革力度较小,敖汉旗的税收征管体制还有一定缺陷。我于201*年7月27日对敖汉旗的税收征管改革方面做了系列的调查,就改革问题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赤峰市敖汉旗税收征管的主要特点

(一)税收征管现代化

为了加强税源管理的过程监督,强化税收管理员管理职责和工作效率,逐步建立健全“管理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和持续考核机制,敖汉旗地税局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中税源管理部门职责的变动情况,设计和使用了电子版的《税情日记》。(二)税收征管专业化

敖汉旗借助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宣传税法。利用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平台,向前来申报的企业宣传税收法律知识,发放税收宣传知识手册,现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网上申报、网络发票等涉税问题,让纳税人享受申报之余还能解决税收难题,起到一专多能的作用。

(三)税收征管管理科学化

敖汉旗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绿色通道,向新办企业发放《税收业务办理流程手册》、《网上申报问答》等宣传资料,安排专人辅导解决新办企业纳税人涉税问题。

(四)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实施征管机构改革

敖汉旗按照赤峰市地税局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赤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敖汉旗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敖汉旗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旗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敖汉旗地税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结合敖汉地税实际,制订了敖汉旗地税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在11名符合竞岗条件的副股级干部中有9名同志自愿报名,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充分酝酿、党组集体决定、报经市局批准”等程序,5名副股级干部被选拔提任为正股级干部。

在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中,敖汉旗地税局党组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规定的原则、程序和任职资格条件选任干部,认真执行干部任免报批备案制度。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规定不走样,遵守纪律不放松,确保上级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将一批新选任的工作扎实、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相应的科所长岗位,为干部的成长拓宽了空间。机构改革后,敖汉旗地税局各科室及派出机构的工作职责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干部队伍风貌焕发,工作激情和工作热情凸显,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敖汉旗地税局的机构改革工作组织有力,程序严谨,阳光作业,公开行政,工作开展顺畅,职工赞同,市局满意。

(五)敖汉旗积极开展税收业务知识全员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促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全局各项具体任务的顺利完成,对税务人员实行定期培训,保证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敖汉旗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坚持以实事求是、重点考核为主线,坚持人机结合的方式,保证数据采集来源的准确性、实效性、真实性,通过重点考核,反应和衡量各单位的总体工作质量,切实做好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等工作,推动全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落实追究等具体事项,对重点执法项目按季汇总,并进行通报奖惩戒,切实做到目标责任明确,奖惩依据充分。

(六)敖汉旗税收收入状况

截止3月,敖汉旗国税局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2309万元,同比增收1097万元。其中:增值税入库1461万元,消费税入库134万元,企业所得税入库497万元,个人利息所得税入库23万元,车辆购置税入库194万元。

截止5月,敖汉旗国税局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6414万元,同比增收3835万元,增长了148.70%。其中:增值税入库4454万元,消费税入库340万元,企业所得税入库1237万元,个人利息所得税入库37万元,车辆购置税入库346万元。

截止8月,敖汉旗国税局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12488万元,同比增收7503万元,增长了150.51%。其中:增值税入库8539万元,消费税入库565万元,企业所得税入库2819万元,个人利息所得税入库49万元,车辆购置税入库516万元。

二、敖汉旗税收征管存在的一些弊端

(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税收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敖汉旗纳税申报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教育的落后导致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的淡薄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水平较低,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符合实际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零申报、负申报、偷税漏税现像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二)为纳税人服务上存在的问题

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建设全方位的为纳税人服务体系。要使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离不开良好的税收专业服务机制。但目前,这一服务体系并未完全建立起来:一是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双方平等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真正体现,税务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较低,高高在上;二是税收宣传手段单一,社会效果不明显;三纳税人办税环节多、手续繁等问题比较严重,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三)税收征管的透明度低

虽然近年敖汉旗税收部门办公透明度有所提高,但是真正有意义信息的透明度并没有太大的改观,政府门户网站所展示的大多数仅仅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信息,并没有多少有用的信息量,尚未达到广大公民的期待效果。

(四)税收结构有所欠缺

近年以来敖汉旗税收总收入总额大幅度提高,但是仅增值税一项就占了税收总额的70%,而企业所得税占20%左右,税收结构不合理。而车辆购置税增长也较快,表明敖汉旗汽车消费快速增长。

(五)纳税程序繁琐

近年来敖汉旗税收部门纳税程序有所简化,办公效率也有了很大改观。但是由于多年的体制问题,办公人员冗余,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不必要的繁琐程序仍旧在影响着纳税部门的办公效率。

三、敖汉旗纳税征管的发展方向

(一)敖汉旗以构建和谐征那关系为目标,以树立纳税服务“始于需求、基于满意、终于遵从”的理念为纳税征管方向。更新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二)积极推进互联网在纳税之中的特殊作用,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为全面实现网上申报纳税奠定良好基础。(三)实行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制,完善现行征管模式,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实行专业化管理。主动与世界水准接轨。

(四)继续加强税收征管的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明确税务执法体系,建立税收征管新秩序。

五、对敖汉旗纳税征管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税收宣传,敖汉旗属于经济落后地区之一,所以教育水平相对比较落后,公民知识水平低,纳税意思比较淡薄。结合敖汉旗的以上主要特点,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纳税干部们应该加大纳税宣传力度,一是税收宣传与纳税服务相结合,二是税收宣传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三是税收宣传与“创先争优”相结合,增强我旗居民的纳税意识,使公民真正的意识到纳税的重要性,成为合格的纳税人。

(二)优化纳税环境,加强对纳税干部素质的培养,强化纳税干部的服务观念,打造“学习型组织、创新型队伍、服务型机关、廉洁型机关、务实型团队”,使税务文化建设真正融入的税收工作和每个税务干部职工之中,实现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科学化、服务星级化。实行定期的考核制度,增强税收干部的税收知识,保持与我国的税收政策相一致,确保纳税干部成为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三)优化纳税征管运行机制,简化纳税程序,明晰征纳双方职责,并据此调整模式行为。

(四)提高纳税的透明度,保证公民的税款知情权。

(五)健全纳税征管的监督体制,公民监督是保证政府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的一项有效措施。建立由点到面的全方位监督体制。建立业务监督机制,实施赏罚制度,增强纳税干部的竞争意识。

1认真做好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的管理(六)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

2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征收管理;○3扎实开展高收入者个人所得和监控;○

税纳税评估和专项检查。

(七)进一步改革我旗的税收结构,建立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纳税结构,限制车辆购置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快速增长。

调查时间:201*年7月27日

完成时间:201*年8月5日

调查人:刘艳兵

扩展阅读:中国税务学会201*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研究”理论研讨会情况报告

中国税务学会201*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研究”

理论研讨会情况报告

一、会议简况

201*年10月24-26日,中国税务学会“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研究”课题组理论研讨会在湖北武汉市召开。这次会议由武汉市税务学会和东北财经大学共同牵头承办。来自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江苏、广东、宁夏、海南、湖北、四川、安徽、新疆、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南京、宁波、武汉、西安等省、市税务学会以及中国社科院、东北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辽宁税专等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代表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英惠、副秘书长张木生出席了会议。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和中国税务杂志社的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新疆税务学会副会长米诗荣、秘书长胡光华、阿拉山口国税局局长郦剑参加了会议。郦剑代表新疆税务学会宣读了交流论文--《新疆重点税源税收征管对策研究》。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了山东、江苏、武汉等税务学会参加交流的6篇论文为优秀论文。

二、本次理论研讨会主要观点综述

本次理论研讨会,各成员单位共提交交流论文27篇,其中有12篇论文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选题。东北财经大学王春雷教授整理、与会代表一致通过的理论研讨会主要观点综述如下:(一)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方面。

1、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势在必行。与会代表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多,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经济主体跨国、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不断加大,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的由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粗放的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这些变化。借鉴国际税收管理先进理念和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实际的税源管理新途径,成为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客观必然的要求。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的发展和完善,是现代税收管理理念的又一次升华。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积极应对税源复杂变化,有效控制税收风险,优化征管人力资源配置,强化税源科学化、精化细、集约化管理,提高税源控管能力和征管质效的重大举措,是对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又一次重大调整与改革。

2、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认识。与会代表普遍认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的一种税源管理模式。但在具体表述上,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收管理主体的专业分工与税收管理客体的专业分类相统一的一种税源管理模式。另一种观点认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收专业管理人员的专业分工与纳税人的专业分类相统一的一种税源管理模式。还有观点认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务部门根据税收管理实际需要和税源分布特点,对不同的税源实施专业化的分类分级管理的一种管理方式。也有代表认为,税源专业化管理与税源管理专业化具有不同的含

义,前者是管理方法或模式,后者是通过该方法或模式需要实现的目标,包括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

3、税源专业化管理与风险管理、信息化、征管机制、税源分类的关系。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行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是基于中国国情和税情、遵循税收管理规律而作出的重大税收管理决策。“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是一个有机整体,科学化是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基础与前提,专业化是科学化的出发点,精细化是科学化与专业化的落脚点。税源专业化管理也是实施分类基础上的风险管理。税收信息化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平台。税源分类管理和专业化管理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分类管理是前提,专业化管理则是分类管理的深化。税源管理离不开征管机制,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征管机制对税源管理成效至关重要。4、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探索。201*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1*〕10l号),决定在上海、江苏、安徽、河南、广东、青岛国税局和广东、山东地税局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此后,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实践探索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试点已取得一定成效。研讨会上,来自北京、天津、山东、江苏、安徽、四川、宁夏、武汉、沈阳、南京、宁波等省、市税务学会的与会代表介绍了他们在税源专业化管理方面的改革探索和经验做法。

山东省国税局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了全省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总体思路:按照新形势下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在税务登

记和纳税申报等实行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入库级次的前提下,以信息管税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建立以信息数据为基础,以预警评估系统为依托,以管理对象专业化、管理协作专业化、管理团队专业化和管理方法专业化为重点,因事设岗、分岗管事、一体协作、纵横联动、权责共担的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

武汉市地税局在全系统实施了以“抓大控中协小”为目标、以“三专八化”(专事的岗责体系、专业的纳税评估机构、专控的考核评价以及分工专业化、管理团队化、控管协作化、流程扁平化、支撑信息化、服务优质化、风险防控化、人才专能化)为特征、以“先办后审”为标志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初步形成了“三专八化”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新格局。改革运行以来初见成效: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税收征管更加精细、征管机制日趋科学、纳税服务更加深入、队伍素质明显增强。

武汉市国税局突出税源重点,强化税源监控,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分类管理税源,深化稽查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完善互动机制,积极探索重点税源驻厂管理模式、分级评估运行模式、管理员业务主管模式、税源风险管理模式、一级稽查模式、专业市场“四方联管”模式、办税服务厅和网上办税服务厅相结合模式、税源管理内部运行模式。

无锡市国税局以转变管理职能为主要路径,以推进管理层实体化为重点,以按照风险管理主要流程环节整合专业化职能为突破口,以信息化为依托,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税

源专业化管理新格局,逐步构建了集约化的风险运行机制、立体化的组织管理体制、科学高效的识别应对机制,税法遵从度得到了明显提升。

南京市地税局积极探索建立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运行体系,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施分类分级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实现从传统征管的管事、管户模式向现代征管的管信息、管风险转变。

芜湖市国税局以产业分工、流程再造、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理论为依据,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一体化信息平台为依托,在实现纳税人申报纳税自主化、税源管理事项专业化、税源管理机构设置扁平化、税源管理职能实体化、征管资源配置集约化的基础上,按照现代税源管理的内在规律,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将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的架构设计内容确定为六个行为节点(税源信息采集与分析、专业化分类、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制定工作流程、重新配置管理资源、管理运行保障),通过对每个节点的设计安排,初步构建一个较为完整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框架。实行新管理模式以来,征管指标保持较好水平;税源监控进一步细化;税源评估进一步加强;税务管理方式得到初步转变。沈阳市国税局在税源管理体系内,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推动税源专业化管理。从“信息管税”、“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需要出发,按照业务技术高度融合的思路,充分利用现有各个信息管理系统资源,建立了《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以数据信息的采集、分析和

利用为主线,整合各业务部门的各项工作。建立专业化的横向协作工作机制、专业化的风险识别研发工作机制。

宁夏国税局在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把规范程序作为税源管理的条件,对196项税收征管业务重新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税收征管各部门、各岗位、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开发推行了税收征管辅助系统;建立了自治区、市、县、税务分局四级税源专业化分级管理模式;对税源科学分类,实施差别化管理。通过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有效解决了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以及风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达到了强化税源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目的,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了纳税遵从。5、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会代表认为,各地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探索和实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这些探索和实践都是零散的、局部的,缺乏总体的、顶层的设计,在税源专业化管理向深层次推进过程中,一些体制、机制、制度性等深层次的障碍和问题迫切需要尽快加以研究解决。

一是税收风险管理还未能建成为税源管理的核心体系。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但是目前风险管理理念并没有贯穿于不同类型企业、不同事项管理的全过程;各层级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职能尚未科学清晰界定。

二是体制性障碍制约税源管理专业化程度深入推进。现行财税体制决定了税源属地管理的原则,税源管理专业化在一定程度上要突破地域限制,如大企业管理、重点领域专业化管理等都要求突破属地管

理。我国税务系统遵从“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机构”的规则,总局、省局、市局、县区局、分局,内部机构设置上下对口,一级管一级,层层叠套。造成纵向管理职能叠套、横向管理职能交叉、职能分工“上细下粗”、管理资源“上优下劣”。目前税源管理还普遍采用属地管理、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机制。这种机制与税源管理专业化要求不适应。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而一些地区在税源管理专业化探索实践中实行的一些切实可行的做法与上述原则相矛盾,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撑。

三是基础数据采集不全面、信息不能共享、个性化信息管税平台整合运用不够充分等因素,制约税源管理专业化信息技术效能全面发挥。部分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存在功能单一、程序繁杂,标准各异、多头重复采集、互不共享以及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第三方信息缺乏,现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对风险识别和应对的准确性、有效性、针对性不强,税收管理员需要的信息支撑不够。税收征管流程未能与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配套优化。目前的征管流程相对孤立;较为冗长;流程被散落在不必要存在的管理层次中,形成一条条上下迂回的冗长流程;信息在传输中衰减、失真、效率低下时有发生,数据质量亟待提高。

四是部分税务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要求。税源专业化管理需要培养和投入大批税收法律、征收管理、国际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税务执法型人才。目前大部分税务干部

的思想还停留在以前单兵作战的工作模式中,对团队化管理、协作化履责、专业化分工思想准备还不充分,对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尚未形成改革的合力。人才培养仍然缺乏专能性和针对性,激励机制尚不够健全。

也有代表认为,当前,税收征收管理理念和模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风险管理等理念的引入改变着传统的预防性管理理念,以职能为导向的征管模式正在向以纳税人遵从风险为导向的征管模式转化。在这一过程中,税收征管一线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必将随之发生巨大的改变,迫切需要建立高效、规范的一线工作体系。6、深入推进和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建议。(1)切实增强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思想认识。

一是要从税收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税源专业化管理与科学化、精细化的关系。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出发点是科学化,落脚点是精细化。离开科学化搞专业化,就会丧失根基,偏离正确的方向;忽略精细化搞专业化,就会劳而无功,不能取得管理实效。要把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重点来抓,作为深化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效、促进纳税遵从的重要途径,彻底克服专业化管理可有可无、可大可小的错误思想。

二是要正确处理税源专业化管理与风险管理、税收信息化、税源分类、征管机制的关系。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按照信息管税的思路,对税源实施科学分类,精细管理,合理调整征管机构职责,整合优化各部门管理资源,建立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作,综合管理的专

业化机制的立体化税源管理体系,在统一协调,分类管理,整体协作,监督制约的原则下,形成税源管理合力,以实现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和促进纳税遵从的目标。

(2)坚持五大理念,加快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五大进程建设:坚持依法治税理念,加快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法制进程;坚持现代公共服务理念,加快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服务税收核心业务的进程;坚持信息管税的理念,加快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软件的整合运用进程;坚持全面过程控制理念,加快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风险预警防控进程;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快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人才培养使用进程。

(3)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措施:一是突破思想观念障碍,树立科学管理理念;二是突破组织管理束缚,完善税源管理机制;三是突破行政管理制约,实现横向管理协同;四是突破国税、地税管理局限,整合税源管理资源;五是突破信息技术瓶颈,全面推行风险管理;六是突破人力资源不足,合理调配管理资源。(二)关于信息管税方面。

1、涉税信息流在现代税收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在信息化条件下,税收征管过程己经实际体现为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分析、利用,并由此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的全过程。因此,落实信息管税,必须明确涉税信息流在现代税收管理中的核心作用。(1)涉税信息流是信息管税的基础和前提。信息管税是以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涉税信息流是信息管税的重要内容,

没有涉税信息流,“管税”就缺少了赖以存在的基础。

(2)涉税信息流对征纳双方的信息共享能够起到核心作用。信息管税的重点工作是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涉税信息流对征纳双方的信息共享,既能够起到基础作用,更能起到核心作用。(3)通过信息管理技术手段完成对涉税信息流的加工、利用,最终目的是加强税源监控,达到税款的应收尽收。在涉税信息流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管税的实践,能够使税务管理实现简捷、高效、便利:极大地提高涉税信息使用人获取信息的效率;快速、有效地保证税务部门对涉税信息流及管理对象的管理和控制,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源监管力度,最终达到加强税源监控、达到税款应收尽收的目的。2、涉税信息流在信息管税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大连市税务学会的代表介绍了大连市国税局发挥涉税信息流在征管中的核心作用的做法。近年来,大连市国税局注重从涉税信息的收集、加强涉税数据信息处理分析职能建设、强化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入手,推进信息管税工作深入开展。以“三个系统”(网络申报系统,保证涉税信息收集真实;数据监控分析层级管理系统,加强涉税信息的深度利用;税收管理员系统,提高涉税信息利用效率)为平台,以“一个报告”(数据分析报告)为载体,充分发挥涉税信息流在信息管税中的核心作用。

同西方各国相比,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且缺少统一规划,要发挥涉税信息流的核心作用还存在许多问题:各地自行开发的软件林立,形成了大量的孤岛数据信息,数据的收集、整合、传递、

分析、利用都存在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1)采取立法手段,对涉税信息流的采集和标准进行统一规范。(2)建立以涉税信息流为核心的信息管税系统,包括:税收服务信息管税系统、税收监控信息管税系统、环境建设信息管税系统。(3)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扁平化的税务机构,保证涉税信息流高效传递。

(4)逐步实现税收专业化管理,实现涉税信息深度分析利用。(5)改进和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基于改善税源信息不对称状况,根据信息需求来规划税源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维护和应用等各项业务,设计业务流程,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6)注意涉税信息的法律保护。(三)关于大企业税收征管方面。

1、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引导合理控制税务风险。与会代表认为,大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大企业提供的税收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而大企业税收管理成为税收征管的重中之重。大企业具有内部组织结构庞大,跨地域经营普遍,生产运营方式复杂,涉税事项繁多、人员素质和信息化水平较高,在管理上能够运用最新的信息科技手段,并且具备较为规范统一的内部管理制度与办事程序,税收遵从意愿相对较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引导其合理控制税务风险,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应成为各级税务部门加强对大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重点。

2、大企业税收征管实践的探索。研讨会上,来自哈尔滨、西安

市税务学会的代表介绍了他们在大企业税收征管实践中的做法。根据税收“十二五”发展规划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以确立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主体地位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优化服务,规范执法,科学管理,促进遵从”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哈尔滨市国税局把大企业工作目标定位为:以税务风险管理理念为指导,以帮助引导纳税人完善涉税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个性化服务和针对性管理为主要内容,实现以事后打击为主向事前预防、事中发现和事后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前移管理和服务,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经过近两年的探索与实践,运用SWOT分析方法,总结出大企业税收“管查协同”的成功做法和税收风险点管理的有益经验。通过对某药业有限公司涉税风险点的确立与测试,验证了“管查协同”的实际效果,解决了过去存在的管查两层皮、工作单打一、“信息孤岛”等问题,提高了单户大企业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度,实现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智慧化,提高了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西安市国税局根据当前税收监控和管理手段不能适应税源的发展变化、动态管理缺位、税务部门人员不足、素质薄弱影响着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升、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成为制约管理与服务质量的瓶颈的现状,研发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系统。该系统包括:企业综合信息查询和统计模块、企业税收风险、监控和管理模块、企业涉税服务和政策咨询模块、企业税收收入分析和预测模块、企业管理服务过程控制和跟踪模块。其目标是:省、市两级管理部门和基层税务管理人员通过本信息平台,对企业实施日常税收监控、开展涉税

风险管理、提供专项纳税服务、进行税收收入预测。(四)关于强化产业、行业性税收征管方面。1、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1)海南省三亚市地税局通过调研发现,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有:主管税务机关对房地产项目的管理缺乏统一的专业的管理模式,适时动态监控难以实现;地税机关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企业不按规定开具和使用发票,影响税款正常征收;企业对项目工程结算的滞后和混乱,造成房地产开发成本不真实,税务机关核实困难;存在不按销售收入进度预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质量不高,给土地增值税清算带来不利;信息不对称的矛盾突出,税收征管信息依赖纳税人的程度大。(2)完善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的建议:一是强化房地产项目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开发项目,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加强征地开工、建设、预售销售管理;二是依托税费征管信息系统,强化征管业务监控和考核功能;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获取第三方信息,落实信息管税,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四是以税费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实现房地产一体化管理中各事项、各环节的协调运作;五是强化土地增值税专业化管理;六是要提高税收征管队伍素质。2、重点税源税收征管。新疆税务学会的代表结合新疆重点税源征管情况,探讨了税务部门如何在现有体制框架内,既加强税收征管,又为新疆争取更大的可支配财力问题。与其他省份的重点税源相比,新疆重点税源体现出以跨疆性的大集团为主体、以能源资源为主要对

象、高度集中的特点,全疆国税201*年征收税款总额的68%由0.17%的重点税源企业缴纳。重点税源企业追求的税收目标除“税收风险可控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外,还带有省际利益博弈的复杂情况。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新疆重点税源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是现行以“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为特点的“基础征管”难以解决的。为此,从动机论和博弈论的角度来分析纳税人的动机、利益各方的博弈,提出了重点税源管理的“政策征管”理念和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如何增强新疆财政收益的建议。

3、防范骗税互动机制建设。自201*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税务机关己经发现涉嫌出口骗税案件几十起,涉及税额几十亿元。骗税案件的发生不仅扭曲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初衷,使国家财政蒙受巨额损失,还直接影响到地方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危害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辽宁税务学会的代表基于对骗税及其防范状况的分析,运用互动理论设计了在税务系统内部和外部建立防范骗税互动机制的基本构架,包括出口退税管理部门之间的纵向互动和税务系统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横向互动机制;提出了防范骗税互动机制建设的措施取向,包括:完善信息化载体建设、整合部门相关职责、加速电子化政府建设、强化相关制度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强化日常出口退税管理等。

4、个税征管机制建设。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属于分类税制,征管具有以下特征:以源泉扣缴为主、自行申报纳税为辅;以代扣代缴义务人作为征管的重点;采取属地管理。我国《“十二五”规划纲

要》中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而上述个税征管方式难以适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要求。尽快建立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相适应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十分必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的代表认为,个人所得税对税收征管机制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建立以自然人纳税人为基本征管单位的征管机制;二是建立以自然人纳税人为中心的征管信息系统;三是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和税务中介体系;四是建立以选案稽查与严厉处罚相结合的激励机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的基本框架是:自然人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与关联账户、建立以中央数据库为基础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系统、属地管理与属人管理相结合的征管分工机制、纳税服务与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强稽查、严处罚、善救济”的税收执法体系。

安徽财经大学的代表分析了税收行为有限理性、风险偏好、税制透明与纳税遵从的关系,认为在设计个税制度时要考虑有限理性产生的原因,能够保证制度执行时行为主体的目标和价值与制度设计初衷目标一致。在给定的税收制度下,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受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风险偏好影响。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水平,最理想的是使纳税人成为风险规避者。为此,必须设计透明度高的个税税制。(五)其他方面的税收征管问题。

1、转变税收征管方式。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税收征管的客体、税收管理手段、税收管理理念等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新

变化,税收征管如何适应当代的中国国情,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已摆上我们的工作日程。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已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要求,为了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必须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税收征管经验,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吉林省税务学会的代表提出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的路径是:以科学管理为前提和基础,以专业化、集约化、简约化、团队化管理为主要方式,以信息化为支撑,以纳税服务和内控机制为保障,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从无差别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转变,从分散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转变,从繁琐管理向简约化管理转变。

2、提高税收征管的有效性。目前,我国中介公司对上市公司和国有大型企业的审计和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实践都反映出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会计信息失真必然导致纳税人不遵从和税收流失。它不仅降低税收征管效率,而且加大了税收征管成本。为提高会计信息失真下税收征管有效性,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最大限度地获取税收信息的管理目标作为税收征管着力点;二是通过强化现行税收征管手段控制和减少会计信息失真导致的税收流失;三是合理采集和使用纳税人的非财务信息实现社会信息共享;四是建立纳税人规范会计信息管理的引导机制;五是把握会计未来发展趋势,提高税收信息失真治理能力。

3、优化纳税服务。在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中,纳税人的权利被局限于税款的征纳环节,因而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单纯依靠优化税收征纳环节的纳税服务是不够的,必须将

其还原到整个公共财政框架下加以考察。为使纳税人的根本权益得到保障,应在确立“赞同纳税权”和“政府服务权”的基础上,将纳税人权利从纳税服务扩展至整个公共服务领域,使纳税人能够对从自己手中转移到政府部门的收入进行约束和监督,保证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资金使用的合意性和高效率,最终实现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此外,来自安徽省和广东省税务学会的代表还分别就促进安徽省物流业发展、培育和发展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政策等问题在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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