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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国土资源局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11:35:41 网站:公文素材库

突泉县国土资源局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突泉县国土资源局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盟国土局: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盟国土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调控政策,积极有效地组织开展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较好地完成了保障扩大内需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和防止违法用地反弹的任务,做到了既积极主动服务,又严格规范管理,形成了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主动谋划、勇破难题的良好局面。根据《兴安盟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确定了行动主题,深入持久地开展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红线工作。

一、行动主题、工任要求和目标(一)行动主题

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二)工作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和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红线为主线,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贯彻落实到土地利用、管理、调控和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在保发展方面,坚决落实中央经济调控政策目标,把保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

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科学发展;在保红线方面,把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筑牢耕地红线打下好的基础。主要目标:(1)保证中央和省调控政策的实施,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3)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和工作机制,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县(市)达标建设。(4)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得到加强,土地执法形势实现进一步好转。(5)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在土地征收、建设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改革形成法制、政策成果。

二、组织保障

按照盟局有关通知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突泉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各分局、各股室队贯彻执行。为了保证“双保工程”顺利进行,我局又成立了突泉县“双保工程”领导小组,为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并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一)加强督导检查

按照行动方案,我局对具体任务和责任进行了分工,加强对各分局、各股室队的政策指导,统筹安排好有关专项检查工作,把各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同步宣传和经验交流

各分局、各股室队都注重宣传工作。一是加强组织策

划,在启动部署时,统一思想,形成声势;二是推进实施中,跟进报道,加强正面引导;三是评估总结时,要宣传成效,扩大影响。把握舆论宣传的正确导向,突出宣传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不动摇的决心。

(三)树立“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过硬作风我局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关于“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批示精神,把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过硬的作风切实保障“双保工程”的顺利推进。加大了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时刻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加强防范化解措施;以查处重大典型案件为切入点,遏制“借机圈地”、“搭车用地”和侵害农民权益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土地调控保障专项工作

为充分发挥土地政策的调控作用,引导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实现有保有压,共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我们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调整用地结构,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合理安排201*年土地利用计划,重点保障在建、续建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严控新开工项目用地;二是加强对建设用地审批和利用情况的监管,组织开展对201*年审批建设用地的批后核查,防止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浪费等。三是严格落实产业政策和用地政

策,对已经批准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实施中土地管理和改革热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土地政策的建议;四是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正在顺利进行。随着这些规划修编的完成并报批,对土地调控保障专项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集约节约用地专项工作

为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开展了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三)耕地保护专项工作

为有效发挥新一轮规划对耕地保护的管控作用,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积极推进土地整治,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有提高,维护农牧民权益。一是加快推进各级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审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规划控制指标。二是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基本农田上图完成情况,抓紧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切实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实施永久保护,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组织开展对201*年度建设占用耕地补充情况的检查考核,完成了全年占补平衡任务,确保了全县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四是规范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土地整理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

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执法监管专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密切关注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整改,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反弹,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并建立了共同责任机制。一是加强对用地情况监督检查,对城镇化过程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防止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二是针对违法用地突出地区和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惩治侵占基本农田、侵害农民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五是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20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经济发展滞后,“双保工程”工作进展缓慢,开展不平衡,一是“双保工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任务繁重,需要各方面通力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取得成效;二是由于基层国土分局对“双保工程”资料信息反馈不够,对基层有针对性的指导有待加强。

五、今后采取的措施

(一)全面落实盟国土局关于“双保工程”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加强201*行动的督促和协调力度,进一步落实行动中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我县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对基层国土分局的政策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及时督促检查各国土分局的“双保工程”,积极推动基层工作,分解落实任务,全面完成年内提出的工作任务。

扩展阅读:国土资源部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年行动方案

国土资源部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年行动方案

一、行动主题

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红线为主线,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贯穿落实到土地利用、管理、调控和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在保发展方面,坚决落实中央经济调控政策目标,把保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科学发展;在保红线方面,把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筑牢耕地红线打下好的基础。

主要目标:(1)保证中央调控政策的实施,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3)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和工作机制,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县(市)达标建设,为三年实现全国达标奠定基础。(4)土地督察和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土地执法形势继续好转。(5)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在土地征收、建设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改革形成法制、政策成果。三、工作内容

“双保工程”201*年行动在扎实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凝聚全系统力量完成重点任务;突出关键环节改革,力争在年底前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工作部署方面,以保护耕地和合理供应土地为中心任务,以专项工作为重点,以策应工作为支撑,加强重点工作和制度改革、基础建设、舆论宣传等的衔接配合,保障主要工作目标有效落实。(一)中心任务。1.完善土地调控政策。

工作目标:保障土地调控政策规范执行,坚决杜绝向违反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供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具体任务:优化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观测点布局。每季度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修订出台《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年本)》,指导各地制定完善适合地方特点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其它供地政策。修订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实施政策。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坚持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编制实施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实现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对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进行动态监管,适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2.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工作目标: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确保耕地保有面积实现净增加,实现耕地质量有所提高。

具体任务:运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监督占补平衡到位,上半年完成和通报201*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情况。完成部分省份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深化应用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在15个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制定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的配套文件,完成10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中期评估,11个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省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建设田间水利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专项工作。

1.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考核评比办法、激励和约束机制,树立一批节地典型,引导地方政府和部门、用地单位落实节约优先战略。

具体任务:修订出台新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目录》和《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完成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公布评价成果,制定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完成单位GDP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扩大考核结果的应用范围。加快制订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的行业技术标准,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表彰201*年度模范县(市),落实对模范县(市)的奖励措施,推广节约集约新模式、新机制。开展201*年度模范县(市)创建和达标考核,力争全国三分之一的县(市)达标。

2.土地督察和执法监管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进一步拓展土地督察监管领域和范围,有效整改查处督察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健全“全国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土地执法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具体任务:完成64个城市的土地例行督察,监督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耕地保护战略和土地管理政策。审核督察实现对土地例行督察城市以外地区的全覆盖,重点检查地方政府执行耕地保护、征地补偿和土地供应政策情况,每半年形成督察报告报部。实施重大土地违法问题专项督察,促进一个地区面上土地管理秩序好转。修订《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完成20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的实地督察、警示约谈、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等。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3.制度改革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完善土地征收和征用安置补偿制度,年内形成土地征收立法草案。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出台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登记等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等。形成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具体任务:推进征地安置补偿的制度改革试点,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起草。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起草有关规定。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和技术规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继续提高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效率。改进和完善房地产用地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制订《改进和完善房地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指导意见》。(三)策应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检查、调研、培训等指导地方落实“双保工程”重点任务,总结地方土地管理机制创新经验。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促进全社会认识、理解资源刚性制约的紧迫性、长期性。

具体任务:5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检查。8月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成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考核。第三季度组织对“双保工程”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调研工作力争在以下问题上取得突破:实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改进工业用地取得方式、水库水面用地占用计划指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土地利用和管理绩效督察评价等调研,在年底前形成一批政策性成果。更新遥感监测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完善综合监管平台。建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数据库统一管理、集群化服务平台。应用完善“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实现土地督察主体业务全部转入系统运行。筹划“金土工程”二期项目。

组织和动员全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等大力宣传“双保工程”。组织开展“双保工程”201*年行动百人谈,邀请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双保工程”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编发《保发展保红线工作快讯》。组织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培训,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行力。四、工作要求

“双保工程”是“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201*年行动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推动“双保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协调联动,凝聚深化改革的合力,保证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加强全系统工作的协调联动。完善部“双保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负责司局,加强对地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协调工作。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双保工程”的组织领导,根据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双保工程”201*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好重点任务。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会同国土资源报社协调驻各地记者站加强201*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地方典型经验的宣传。(二)部省协调推动重大改革任务。有重点地部署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特别是已签署部省合作协议省份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参与相关制度改革的调研,形成部、省改革合力。牵头司局要与试点省份或配合开展工作的省份积极沟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

切实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牵头司局对承担的重点调研任务要及早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调研工作安排。各督察局和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除参与有关重点调研工作外,根据督察区域或本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形势,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过程中土地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的深入调研,及时评估,形成政策建议及时报部。

(三)建立工作评估机制。由各督察局牵头,建立与省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协同推动机制,在5月、9月分别召开督察区域“双保工程”推进会,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掌握重点任务进度,会商解决工作难题。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年6月20日前形成201*年行动半年工作总结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部在7月份进行“双保工程”半年工作评估和形势分析,提出下半年指导意见。12月20日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形成年度总结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四)建立保发展、保红线的激励机制。201*年年底前遴选“双保工程”年度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部将予以公开表彰。各督察局要积极推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成效显著的地区,纳入“双保工程”年度成效显著单位推选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探索将推动“双保工程”年度任务落实情况,包括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土地督察和土地执法等情况纳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土地整治资金分配等工作中,对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倾斜,对连续获得“双保工程”成效显著单位的地区加大奖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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