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201*年12月16日
11月25日~26日,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总经济师张志勇、湖南省副省长于来山等出席了会议。在会上,王力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大企业税收服务
和管理工作要以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坚持依法治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专业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强化风险防控,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王力指出,一年来,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按照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去年沈阳会议确定的大企业税收工作总体要求,在机构新、人员少和工作经验有限的情况下,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各地省、市两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和人员基本到位,税收风险管理的探索初见成效,信息化建设和税收分析工作得到稳步推进。这一年来,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和各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在探索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为大企业提供针对性服务,石油石化行业税收管理,税务干部培训和工作研讨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成果。
王力同时指出,目前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还比较多,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大企业税收专业化服务和管理的认识还不尽一致,个别地方对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工作不够理解和支持;二是与专业化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纵向各层级之间和横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职责还没有完全理顺,工作运转不够顺畅;三是先进的服务和管理理念尚未完全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专业化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四是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人员数量、专业素质与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能力建设任务紧迫而繁重。
对于这些问题,王力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支持改革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他强调,改革当前尚处在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存在困难和阻力是正常的。但是,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不能动摇,要摸着石头过河,边行边试,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各级税务机关以及内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积极支持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使上述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在会上,王力还对201*年的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要研究制定好“十二五”期间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划,使之成为引领大企业税收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逐步完善和落实《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根据大企业税收服务的特点和要求,做好定点联系企业纳税服务工作;探索实施以风险为导向的专业化管理;积极推行信息管税;加强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在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就王力的讲话及《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讨论稿)》进行了分组讨论,并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司长任荣发最后作了大会总结。他说,尽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但是,各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纷纷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以饱满的热情参与其中,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也使本次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他特别强调,今后各地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模式,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与税收征管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与各地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部分省、区、市主管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省局领导,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的人员参加了会议。
扩展阅读:王力在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文件之一
积极探索开拓创新
扎实推进大企业税收报务和管理工作
在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力
(201*年11月25日)
同志们:
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座谈会精神,总结一年来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交流各地探索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明年工作任务。这次会议之前,肖捷局长于ll月18日主持召开局领导专题会议,听取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工作汇报,专门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体现了总局党组对大企业税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我们要结合下一步工作,尽快研究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大企业税收工作成效明显一年来,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按照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去年沈阳会议确定的大企业税收工作总体要求,在机构新、人
员少和工佐经验有限的情况下,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和人员基本到位
目前,全国国税系统已有18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局(以下简称省级局)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处,l7个省级局设立了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l个直辖市局设立了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全国地方税务系统有2个省级局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其他地区的省级局则大都明确由征管、国际税务、纳税服务、纳税评估、货物劳务税或直属征收局等相关业务部门,承担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职能。地市级税务部门也大多按照省级局模式,设立了相应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或明确了承担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职责的内设机构。不少地区对大企业管理部门的人员配备高度重视,充分考虑开展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对人员数量、素质和专业结构的较高要求,配强配齐所需人员,个别省还在全省范围内选调优秀专业人才,为大企业部门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目前全国税务系统总局、省、地(市)三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已有人员2568人,其中国税系统l614人,地税系统954人。从人员构成情况看,大多来自本级相关业务部门,普遍具备较好的文化和专业素质。
(二)积极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
总局党组要求,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初期,要以定点联系企业为抓手,建立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在这一范围内,探索建立适合
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总局选定了45户定点联系企业,积极探索在“三个不变”的前提下,构建专业化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体制,创新服务和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手段。为此,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在总结经验、广泛深入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十二五”工作规划》初稿,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初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大企业税收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同时,为了有效指导和规范全系统工作,以逐步实现工作常态化,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还组织编写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初步明确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具体事项、工作内容、处理流程以及各层级的工作职责。
按照去年沈阳会议精神,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探索。一是初步建立了定点联系企业制度。按照最新统计,目前国税系统已有28个省级局选定了724户定点联系企业,地税系统已有12个省级局选定了255户定点联系企业,各项服务和管理的探索工作逐步展开。二是积极探索构建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江苏省国税局在原涉外企业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构建省、地(市)和县三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架构,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梳理和合理配各层级工作职责,发挥各层级比较优势,形成对定点联系企业的管理合力。安徽省国税局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思路,积极筹划在省、地市局设立专业化税源管理机构,上收复杂管理事项,分行业建立税收风险识
别模型和指标参数体系,按照企业规模和行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服务和管理事项由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北京市国税局根据大企业较多和总部集中的特点,正积极探索成立专业化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对大企业进行相对集中管理。广东省地税局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局,既具体承担对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部分服务和管理工作,又指导、协调全省地税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三)为定点联系企业提供针对性服务
为定点联系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有效提升其自我遵从能力和意愿,是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要求。为此,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一方面通过走访定点联系企业总部,收集和了解企业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受理、协调和回复企业诉求,解决了一些企业长期积累并迫切希望解决的涉税问题;另一方面,组织召开了多个行业(企业)工作小组会议,对加强和改进个性化服务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方案。为明确总局机关内部处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涉税诉求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了《关于完善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及有关工作机制的意见》,从制度上保证了处理涉税诉求的效率和规范。
各地也在加强和改进定点联系企业纳税服务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湖南省国税局将提供优质纳税服务作为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了解企业服务需求,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赢得了众多大企业的信任和支持。。江苏省国税局建立定
点联系企业客户协调员制度,签署税企合作遵从备忘录,探索个性化纳税服务方式。河南省国税局较好地解决了总局交办的中铝公司的退税问题,受到企业好评。吉林省国税局创办《企望》期刊,免费发给定点联系企业,宣传和辅导税收政策。(四)税收风险管理探索初见成效
按照以防控税收风险为目标,以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税收风险内控机制为基础,以风险为导向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一年来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主要做了四项工作:一是去年制定发布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旨在引导和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对企业涉税风险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评,培育良好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文化,提升企业税务风险自我管理能力。《指引》的发布填补了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内容上的一项空白,受到了大企业的积极响应。二是组织对11户总局定点联系的内资企业和10户外资企业进行了以风险为导向的评估自查,创新了税务检查的方法和手段,成效明显。ll户内资定点联系企业共查补税款l26亿元,发现各类税收风险点500多个,并逐户送达了税收检查情况通报和税收风险管理建议书,提出后续整改要求。这种以风险调查测评为先导、企业自查为主、税务机关督导为辅、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的税收检查方式,得到了企业的认可和各级税务机关的欢迎。对此,肖捷局长批示:“工作很有成效,注意不断总结,切实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钱冠林副局长批示:
“成绩很大,做法也很好,应当认真总结。建议在条件成熟时编成教材,以不断推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总局今年组织开展了10户外资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评估自查工作,查补税款已超过8亿元。三是按照风险管理的工作要求,在总结风险评估自查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去年研发使用的税收风险调查测评、自查、复核软件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升级为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513号),为各地开展风险评估、自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四是组织召开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反避税工作协调会议,研究和组织实施对部分外资企业开展反避税调查和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工作,部分案件将于近期结案。
与此同时,各地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探索工作也在积极有序推进。江苏省国税局选择l9户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尝试开展企业涉税风险内控了解与测试。四川省国税局采取企业自评自查和税务机关分析、调查、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重点企业征管服务质量综合绩效评估行动,今年以来已评估检查510户,查补税款l4.4亿元。湖南省国、地税局在总局组织开展的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评估自查工作中,密切协作,联合成立督导领导小组,深入细致地引导企业开展税收自查和整改,查补税款1.92亿元,并积极研究和探索自查成果的应用。
(五)积极开展石油石化行业管理探索
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中的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都是以勘探、开采、加工、销售石油和天然气为主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其成员单位和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其税收收入占45户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收入总额的三分之一,具有主业突出、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模式相似的特点,其税收政策与管理有很多的共性。为了更好地实现对这三户企业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同时也为了探索和积累行业管理的规律和经验,总局启动了对石油石化行业开展行业专业化管理的试点。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借鉴多年来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的成功做法,着手组建石油石化行业工作小组,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调研,并根据风险管理要求和行业特点,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制定操作性强的石油石化行业税收管理指导规范。
各海洋石油税务分局根据总局工作要求,组织梳理海洋石油税收政策,针对海洋石油税收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与中、外石油公司进行联系沟通并及时向总局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征管质量、服务水平和收入规模都有了较大提高。同时,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还积极参与我国与越南合作勘探、开发和开采北部湾油气资源税收磋商,做了大量工作。(六)信息化建设和税收分析工作稳步推进
为满足大企业税收专业化服务和管理的需要,按照信息管税的要求,总局正在建立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总
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各环节、全过程工作的技术支持和各管理层级的信息共享。一年多来,按照这一要求和现实条件,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做了四项工作:一是组织编写了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的业务需求,并已提交总局信息办立项;二是在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中充实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识别信息,方便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对不同层级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数据信息的抽取、整理和应用分析;三是应用现行重点税源及统计报表软件解决了45户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及各地税务机关统一抽取和上报数据的问题,使各级税务机关建立起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数据基础,为积累企业征管信息历史数据:开展相关税收分析奠定了基础。四是完成了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过渡期网络环境的测试工作,目前已经在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内部试运行,内容包括基础申报数据、主要法规文献的查询,分地区、分集团基本数据的展现等税收分析工作起步扎实。总局通过帮助各定点联系企业逐步建立自下而上的涉税信息报送手段和制度,实现企业总部与总局的数据交换,结合税务机关掌握的有关信息,积极探索在总局层面对企业集团开展税源和征管状况分析,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防控,为开展针对性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依据。
各地也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信息化建设和税收分析工作。海南省国税局按照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要求,建立了定点联系企业涉税信息数据库和税收风险分析系统,实现了省局对定点联
系企业的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等功能。辽宁国税、辽宁地税、山东国税、安徽国税等充分利用本省税源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资源和分析功能,积极开展本地区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源监控和分析工作。
(七)积极开展干部培训和工作研讨
对大企业开展专业化服务和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广大税务干部在工作理念、专业知识和技能上不断更新和提高。为此,总局在扬州税院、辽宁税专、江苏税校等地组织举办了多期大企业税收业务骨干培训班,就税收风险管理、纳税服务、行业税收管理和相关工具软件操作等方面进行培训。为了学习借鉴国外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总局还先后组织与0ECD、荷兰税务海关总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委派的专家组,进行了有关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交流和培训。为了加强对外宣传和研讨工作,总局举办了以“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探索和创新”为主题的201*年税收论坛,与北京市国税局联合举办了201*年秋季雁栖税收论坛,与《中国税务报》联合开展了“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专题征文活动。
各地机构、人员逐步到位以后,积极组织开展干部培训工作。四川、内蒙、湖南、河南等省(区)国税局精心组织了大企业系统干部全员培训,有的还将地市局分管局领导和县级局领导列为培训范围,以便基层税务机关领导和广大干部能正确认识和及时了解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要求,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一年来,全国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克服工作起步阶段的各种困难和阻力,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做了大量扎实、细致、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我谨代表总局党组,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还比较多,主要表现:一是对大企业税收专业化服务和管理的认识还不尽一致,个别地方对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工作不够理解和支持;二是与专业化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内逆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纵向各层级之间和横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职责还没有完全理顺,工作运转不够顺畅;三是先进的服务和管理理念尚未完全运用到具体工作中,专业化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四是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人员数量、专业素质与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能力建设任务紧迫而繁重。对于这些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全面把握新时期大企业税收工作总体要求
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以大企业和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专业化管理。并明确要求,探索制定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与技术标准,完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技术手段,依据不同企业风险状况,实施有针对性管理。总局研究制定的全国税收工作“十二五”发
展规划中也强调指出,要依据纳税人规模、属性、特点及不同需求,创新服务流程、方式、手段,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要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大力推进以风险管理、信息管税等为主要内容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在税源专业化管理中的导向作用。总局对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部署和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明确了方向。
根据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税收“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坚持依法治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专业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强化风险防控,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贯彻上述总体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要强调以下三点:第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改革探索。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探索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是总局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两年来的探索和实践证明,总局党组的决策是正确的。最近,肖捷局长在听取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工作汇报中,对两年来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围绕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制订未来三至五年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规划,完善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制度,进一步探索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
模式,规范对纳税人涉税诉求的宣传解释和纳税服务工作。各级税务机关领导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支持改革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推行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发展,税收管理应对大企业集团化、多元化、跨地域甚至跨国经营发展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决策集中、信息化程度提高、税收博弈能力增强均必然选择;是解决税收征纳成本偏高、征管资源有限、处理涉税复杂事项能力不强、税企关系有待进一步和谐、税收风险不能有效防控等问题的解决之道,是落实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的有效举措;是改革现行税收管理模式、推进我国税收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探索。当前,改革尚处在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存在困难和阻力是正常的。但是,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不能动摇,要摸着石头过河,边行边试,稳步推进。各级税务机关以及内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第二,要明确目标和思路,稳步推进工作。根据国际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国情,成立专门机构,探索大企业实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战略目标是:科学配征管资源,以风险为导向,有效实施遵从引导和遵从管控,持续改进大企业的税收遵从状况,提高税法遵从度。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路径,是将个性化纳税服务与税源专业化监控有机结合起来,二者要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其
一。按照上述战略目标和实现路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具体目标和思路:是纳税服务个性化。要系统研究大企业的涉税诉求,从确保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的统一性出发,以引导和帮助大企业提高自我遵从的能力和意愿为目标,尽可能提供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服务。二是税源管理专业化。要针对大企业集团点多面广线长、税源跨区跨省跨国流动:核算地和经营地相分离、经营决策和信息处理高度集中、征纳信息严重不对称现象异常突出的特点,以风险为导向,以信息为纽带,以制度为保障,构建专业化的税源监控体系,使税源管理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研究针对大企业集团的征管新方式,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三是风险防控制度化。要引导和帮助大企业逐步完善公司治理和税收风险内控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税收风险化解在大企业内部和涉税风险发生之前。同时,要加强税务机关的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以风险为导向,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快速、准确的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和应对机制,有效控制税收风险。四是税收遵从不断优化。通过专业化的服务和管理,全面改善大企业的税收遵从状况,使大企业成为诚信纳税的模范,带动中小企业和全社会整体税收遵从水平的提高。
第三,要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管理合力。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一项涉及全局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支持配合,在理顺关系的基础上,规范操作,形成合力。一是要理清属地税务机关与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关系。日常税收基础管理与服务工作主
要由基层税务机关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管理和实施、过程监控与绩效评估等、复杂事项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实施,形成业务上相互衔接、工作上相互配合的新格局。二是要理清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与同级税政、征管、服务、稽查等部门的关系,划清业务边界,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各项工作中,形成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工作职责明确,操作过程规范的新局面。三是要理清总局、省、地(市)三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与工作重点,以各个管理层级的比较优势为切入点,科学合理配各个层级的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新体制。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扎实做好201*年各项工作20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开展全面探索的重要一年。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十二五”税收发展规划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研究制定好“十二五”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划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总局党组年中专门召开了“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座谈会,研究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对税收各项工作作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同时,
要求各司也要制定“十二五”工作规划。研究制定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十二五”规划,对明确今后五年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措施有着重要意义。大企业税收管理司要根据总局党组的要求和“十二五”税收发展规划,借鉴国外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在认真研究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既勇于创新,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十二五”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划,明确工作方向,确定工作目标,使规划真正做到科学、合理、可行。前段时间,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做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总体思路、框架和主要内容已基本形成,要在充分听取各地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和细化,切实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十二五”规划编制好,使之成为引领大企业税收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二)逐步完善和落实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
按照总局对大企业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探索的工作方针,在“三个不变”的前提下,为了探索和实施大企业属地主管税务机关日常管理和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在听取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个性服务和针对性管理为主要内容,明确了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为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奠定了基础。
《规程》明确了需要各级税务机关落实的工作任务,如帮助大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开展税企合作、统一诉求管理、信息共享等,这些都是按照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要求进行的创新和探索,但还缺乏成熟的工作制度,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各地要在实践中注重探索,大胆创新,积极提出完善《规程》的意见和建议,为《规程》的不断完善和优化提供实践基础和机制保障。
《规程》明确了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与主管税务机关对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开展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任务、规则和要求,各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除了落实好自身的工作任务外,还要按照《规程》的要求,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衔接与协调配合,以形成对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整体合力。各地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规程》。各省、市税务机关也可比照总局制定《规程》的做法,对本省(市)定点联系企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以《规程》补充内容的方式予以明确,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
(三)做好定点联系企业纳税服务工作
要根据大企业税收服务的特点和要求,积极主动向定点联系企业宣传税收政策,了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企业重大经营变化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同时积极受理定点联系企业提出的重大涉税诉求和个性化服务申请,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研究并及时处理、回复。
要根据《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引导和帮助定点联系企业建立和完善税收风险内部防控体系。要积极研究企业现有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走访大企业相关部门、组织大企业相关人员填写风险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信息,结合相关税法规定,分析大企业组织管理架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的合理性。通过实地调查、穿行测试等方法,了解和记录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流程,结合企业税收征管历史信息,检验和评价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的运行状况和有效性。在此基础上,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大企业,帮助大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提升大企业对税收风险的自我防控能力。
要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选择部分公司治理结构好、内控机制健全、税企沟通顺畅、遵从度较高的定点联系企业,探索签订《纳税遵从协议》。协议签订后,大企业应积极主动履行纳税义务,及时完整地向税务机关披露生产经营中的重大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应快速有效地解决企业涉税诉求,尽量把化解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工作环节前移,促进建立平等、互信、合作的新型税企关系。
(四)探索实施以风险为导向的专业化管理
要探索对定点联系企业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根据大企业税源类型和风险管理流程,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提升跨区域经营企业集团的管理层级,将跨地区的各个分支机构的税收管理点按照管理的功能和规律进行
有序整合实施立体化的团队管理。
要根据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逐步探索制定风险管理战略规划,设计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估等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建立定点联系企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评估模型及风险特征库,根据大企业的不同风险状况和成因,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等风险应对措施。明年,各地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应用总局开发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至少选择l2户定点联系企业探索进行风险内控机制调查和税收风险评估,分析本地区大企业税收风险环境,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策略。
要探索对定点联系企业按行业实施分类管理,稳步推进行业税收征管制度建设。要认真研究大企业集团的行业特点和商业模式,根据历史征管经验,找出带有共性的、易发、频发的税收风险点,逐步建立行业税收风险特征库,设立行业分析模型和风险指标,确定行业重点监控内容和手段,系统研究防控策略,分行业制定征管办法,夯实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制度基础。明年,总局将首先在石油石化行业、银行保险行业和通信行业开展行业管理的相关探索。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定点联系企业的实际情况,挑选l2个主要行业,通过成立行业工作小组开展行业调研、政策评估、诉求分析、内控调查和遵从测评等方式,研究行业特征及其对应的税收管理问题。
(五)积极推行信息管税
要根据对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统筹服务和管理的需要,在目前组织开发的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拓展有关功能,为税源监控、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提供技术支撑。各地要按照总局要求,大力拓展信息和数据源,广泛采集定点联系企业相关涉税信息和数据,并保证信息和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同时,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加工、整理,逐步建立健全定点联系企业涉税信息数据库。需要强调的是,各地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尽量不要增加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做到能够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抽、取的数据,以及能够从其它渠道共享的数据,绝不让企业或基层税务机关重复报送。要充分做好数据的分析利用工作。深入开展对定点联系企业的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使大企业涉税信息的利用最大化。在此基础上,提示税收风险,提出加强服务和管理的建议。
要认真研究和熟悉企业财务核算软件,弄懂弄通各模块功能原理、数据库结构、数据处理流程以及存储设备的部署模式和应用方式,以适应大企业经营管理集团化、核算电字化给税收管理带来的新课题、新要求,使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真正做到“进得去”、“出得来”。同时,研究制定大企业相关信息系统的报备规范及有效的监管办法。
(六)加强海洋石油税收管理
要加强对各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分局的检查、协调和工作指导,促进各分局间的税收征管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现有跨海域联合控管和联合税务审计机制。研究完善海洋石油税收征管体制和相关税收政策。总局将在明年上半年召开海洋石油税收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近两年的海洋石油税收工作。希望各分局针对海洋石油税收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手段,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七)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快速响应的原则做好足点联系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各项工作。总局根据企业风险评测的结果和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各地税务机关统一按照总局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规程,统一规范开展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要尽快明确定点联系拿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各项工作职责在各管理层级和内部各部门间的配,通过完善内部工作衔接和移交机制,解决职责交叉与业务边界不清的问题。
要按照以风险为导向的专业化管理要求,逐步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税源监控”的定点联系企业税收管理联动协作机制,整合管理资源,有效提高管理效率,避免多头管理、重复管理。
要加强地区间、国地税间的协作与配合,逐步建立信息共享、密切合作、运转顺畅的各项制度和机制,确保大企业税收服务和
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与效率。(八)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要按照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干部队伍的目标要求,选拔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作风过得硬、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
要开展全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税收政策、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管理以及信息化工具的运用等相关内容。同时,善于在工作中发现人才,逐步建立和充实大企业税收管理人才库。
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认真做好执法和廉政风险的内控工作,制定防范制度和措施,做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确保以优良作风和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志们,开展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是总局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加强大企业税收征管和改进纳税服务的改革和探索,是从事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每一位同志肩负的历史责任,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按照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要求,继续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开创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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