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衡阳市老龄工作总结
201*年衡阳老龄工作总结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老龄工作和老龄机构的特殊性、老年人共建共享的紧迫性”,根据省老龄委今年工作要点,我市老龄工作在传承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全市老龄和养老工作呈现了好的发展势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覆盖、多角度,打造强势宣传格局
老龄工作要开启良好的工作局面,必须依靠强势的宣传引导。为此,我们按照“树立一个理念、突出一个主题、实现四个转变”的老龄工作宣传思路,强化宣传工作力度。扩大宣传广度,拓宽宣传视角,在宣传内容上由纯老龄工作宣传向老龄问题和应对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宣传转变;在宣传对象上,既注重社会公众,又捕捉好重点对象,加大对党政领导、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流等强势人群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传播功能;在宣传运作上打破定式,注重宣传策划,出精品力作和打造亮点。如《衡阳日报》开辟“五彩夕阳”栏目,让身边的尊老、爱老典型事迹感召和教育身边的人。耒阳市以“敬老月活动”为主线,一次发放老龄宣传图册、资料2万多册。宣传声势大、收效好。祁东、南岳、耒阳等先后举办“敬老文
艺晚会”喻教于乐,引起社会尊老爱老共鸣。
二、早规划、宽视野,加快养老设施建设
为更快推进养老事业建设。今年,我们根据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养老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匹配,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养老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以十二五规划为引领,立足现实需求和养老发展需求,加大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全市年内新改扩养老机构二十所以上,新增床位数二千张以上,年投资4千万元以上,同时我们按差异化需求,开发多类型的养老机构,一是在大规模住宅集群区域建设专门的养老社区,配备完善的养老综合服务楼,康体中心;二是在一般住宅区配建养老公寓和设施,即在一个住宅小区配备小户型老年公寓;三是专项开发老年公寓和相应配套设施;四是度假旅游开发养老产品。全市办公养老机构建设紧锣密鼓,市福利院投入一千四百多万元开通涉老项目,十四所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已经完工入住,市第二福利院边筹建边接收老人入住,现已入住老人30多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也方兴未艾:雁峰区夕阳红公寓在原千张床位的基础上,按照楼在林中、房在园中、路在绿中、人在景中的环保理念开工建设二期1132张床位,上半年已投入使用;祁东县占地60亩,总建筑2万平方,投资4千多万元的老年公寓项目已启动实施,蒸湘区、石鼓区中心敬老院也正在立项建设中。到年末我市城镇公办养老
机构可达28家,床位总数3000多张,农村养老机构218张,床位总数一万余,全市养老机构建设提速已成现实。
三、扣重点、求实效,提升老龄保障水准
为了让更多的老人幸福安逸,享受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成果,今年,我市多项惠老措施并举的基础上,抠重点、求实效。一是高龄补贴发放全部到位,全市十二个县(市)区1.1万名九十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享受这项优惠政策;二是城乡低保水涨船高,至年中,我市8万多高龄老人享受低保求助,其中城镇2.5万人,农村5.5万人,七月开始根据物价上涨水平,普遍提高补差标准,月补差最高的已分别达90元和270元,全市现有农村五保供养5.89万人,分散供养5.12万人,年均供养标准超1500元,集中供养的7700人年均供养标准达4000元;三是医保参合全员覆盖,全市55.5万农村老人,12.3万城镇老人享受医疗救助,按省厅“五位一体”医疗救助制度,全市五保户参合全额资助,低保户参合按标资助;四是城乡养老保险渐次推进,由城镇职工向城乡居民扩展,至上半年,耒阳、常宁就有20.59万人领取养老金1.39亿元;五是养老活动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内容包括老年文体健身、证照办理、老年教育、老年救助等,全市十万老人因此受益;六是“五保”建房纳入危房改造工程范围,“五保”分布较多地域集中修建“五保”之家,市民政局也拿出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养老机构设施,今年投入158
万元。
四、转方式、重质量,丰富养老服务内涵
我市是一个拥有百万老龄人口的大市,人口加速老龄化、老龄人口高龄化、老年人家庭空巢化、部分老人失能化四化叠加现象严重。养老、医疗、照料、服务、精神慰藉等需求多,差异化大,今年我们在做好“吃、穿、住”老三篇外,更加注重人本关怀促进老年服务向更优质转变,一是全市广泛开展“孝心服务”,让社会每个成员懂得以孝为大,以孝为先,老人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唤醒人生性,良知,善待老人,“家有一老,胜过百宝”;二是专业养老机构创建“温馨家园”,即提升养老专业服务人员服务水平,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全市推行“承诺”服务,“爱心、耐心、贴心、知心”五心服务,开展百家养老机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让每位入住老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三是日间照料彰显“人文情感”,全市已建12个社区日间照料站,向老人提供日托、就餐、洗衣、休闲、娱乐项目同时引入旅游陪同,精神安慰、心理关爱、临终关怀等多项服务;四是社区启动“互助服务”,全市已建成各类社区服务组织636个,社区服务网点387个,自愿者服务组织38个,自愿者1.3万名,爱心(慈善)超市60家,社区服务项目20多个,基本实施对社区老人的互助服务,全市涉老服务呈现质的变化。
五、抓基层、牢基础,创新老龄工作思路
要确保老龄工作健康发展,必须加强老龄办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本领和服务功能,今年,我们一是搭好工作平台,十二个县(市)区老龄办机构配足配齐工作人员。优化工作环境,添置工作设备设施,实现办公自动化、数据信息传输自动化;二是培训工作人员,今年先后二次举办老龄办工作人员和民营养老机构人员培训,参培人员100多人。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民政政策法规、工作任务程序、管理知识、服务技能等,让涉老工作人员都“有一手”;三是规范和创新工作流程,办事程序化、任务定量化、管理动态化,力求便老利老。如建立养老机构年会制度,加大对养老机构特别是民营养老机构的指导力度;建立高龄补贴发放动态管理制,按实施年龄及时准入和死亡及时取消;老年证办理进社区,老人不出门就能享受服务;百岁老人审核视频审定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惠老政策滞后,一些地方政策未及时出台;二是民营养老机构运营困难不少;三是地方财政对养老投入份额偏少。
衡阳市老龄办二O一一年十二月
扩展阅读:201*年衡阳市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1*年1-9月份工作总结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省法律援助中心关心和指导下,注重援助队伍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强化对县市区法律援助的管理与督查,注重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成绩。
从201*年1月1日起至201*年9月3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案件1484件,已经结案的729件,全部录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其中指定辩护案件225件,当事人直接申请的案件1259件,录入系统的案件咨询1541件。出色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涉访案件,实现全市法律援助服务零投诉,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受援人的肯定。
一、注重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塑造法律援助队伍良好形象。1、注重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针对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公积金案件申报,数据报表统计,法律援助宣传,及专门的业务知识进行了两次集中平培训,培训课时足足达到12个小时。县市区也开展了相应的培训,确保了使用信息系统规范、及时,提高了队伍的素质。
2、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塑造良好社会公益形象。3月份,我们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的大走访活动,全市共23名法律援助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贺榕军、副主任冯赛扬、王霁清律师参加了这次活动,分别走访了川口乡的赤水村、白水村,除走访驻村烈属、贫困党员、五保户、特困户、修建水渠等实事外还帮助建立村规民约4份,办理残疾证2个、举办法律讲
座8场,解决法律实务2件,接受免费法律咨询22件、调解重大纠纷2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400份。
除市中心外,衡南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加该县组织的“百名干警大走访”活动;耒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发起“千名干警帮千户活动”;蒸湘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参加201*年衡阳市残疾人招聘会,关系残疾人,服务残疾人。
市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贺榕军主任的带领下看望了在福利院生活的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在慰问活动中,共为福利院赠送了价值1000余元的衣物、食品等物资一批。这些公益活动为树立法律援助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起到了重大作用。
3、制定12345服务承诺,强化援助为民的意识。“一个满意”即受援人满意;“两个到位”即质量监管到位,案件受理到位;“三个畅通”畅通基层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四零服务”,即咨询零障碍、受理零积压、服务零距离、案件零投诉;“五个用心”即对待群众热心、为民办事真心、对待工作专心、听取意见虚心、解决问题耐心。组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学习,强化工作人员援助为民的意识。
4、严格要求见成效。在这种培训和要求下,全市法律援助系统涌现出了很多的先进人物,中心副主任赵穗云、衡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欧阳铭富被衡阳市政法委评为“十佳办案能手”;中心主任贺榕军被评为全市先进党员;耒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在司法行政系统举行的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的演讲比赛中分获市一等奖和省一等奖。也正是因为队伍建设的加强,全市法律援助系
统至今为止,没有一起当事人的投诉或上访,相反却收到五面锦旗,说明了我们衡阳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形象。。
二、加强对法律援助的管理和指导,确保援助工作规范科学发展。
从今年开始,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始逐渐调整工作重心,注意加强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与管理,更多地承担管理者的角色,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援助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在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物质保障上基本上做到了符合规定。
一是加强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办案数量与质量的督查。为了确保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我们加大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的督查,从五月份开始我们开始对个县市区进行督查,以督查促进工作。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各有特色:珠晖区实现新年工作的新变化,硬件、资金保障与管理等均有很大提高;衡南县在各县市区结案率领先;衡东县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成为常态;蒸湘区法律援助中心把法律援助列为了为民办实事;雁峰区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通过检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结案材料审查、案件抽查等办法确保了办案质量。受理、指派、审批符合规定,案卷档案健全、基本规范,相关材料齐全。
二是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各县市区认真总结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按照法律援助程序规定和配套规范性文件,规范开展非诉讼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要严格把关,特别是乡(镇)工作站办理的人民调解案
件不能超过案件总数的30%,同时当年结案率要达到80%以上。九月份,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司法局基层司法科联合以市司法局的名义下发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在年初我们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经费的保障、财务管理、办案补贴的发放等要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建立与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相互协调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从今年4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每季度向市中心报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在六月份,我们借助省中心专项检查法律援助经费的契机,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经费的规范管理。省司法厅的联合检查组对蒸湘区、祁东县、衡阳县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四是督促法律援助业务的公示工作。为落实法律援助各项具体措施,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今年以来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每季度公示一次受理的法律援助情况、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情况及受援人名单。目前,我们要求是在各司法局的司法行政网站及本单位的显目位公示。此项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及律师对法律援助中心的信任度。
在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下我们办理了一大批有良好社会效果的、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例。中心王霁清律师承办的特变电工蒋少杨工伤赔偿,经过协调、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多个法律程序,历时一年半,最终获赔75000元,受到当事人的肯定;市中心夏建国律师承办的聋哑人曲长龙盗窃案,六次会见,提出的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实现主犯判刑比从犯轻的难得效果;。对部分
典型的案例,我们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简报、网站、报纸等途径予以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三、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公众知晓率。
(一)根据工作需要,我们重新制作了10000册的法律援助宣传彩页,发放至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残联、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对于宣传法律援助和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9月19日,我们按照局里意见,组织一支100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第九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系列活动,影响巨大。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祁东县向全县群众发送短法律援助宣传短信60000多条;衡东县在当地电视台连续播出四期法律援助专题节目;衡南县在各乡镇流动宣传;珠晖区举行为期十天的集中宣传蒸湘区出动四台宣传车辆,流动宣传法律援助,并张贴公开信,其他县市区全部开展了不同规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三)为全面推动和展现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每月编发一期《衡阳市法律援助工作简报》,由主管副局长亲自签发把关。我们将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情况、办案情况、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至今我们已经编发22期,在宣传法律援助上起到了重大作用。
在编写的同时,我们注意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并积极向他们投稿。截止201*年9月,我市法律援助的相关报道被《中国法律援助》网站、《民主与法治》网站、《衡阳日报》、《衡阳晚报》
等多家媒体采用31篇,成绩斐然,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其中,《中国法律援助网站》、《民主与法治网站》、《湖南法治网》《中国法制新闻网》采用我市法律援助的报道有23篇,为我省被采用的报道数量最多的州市。
(四)为了确保12348法律援助热线畅通,我们安排两名专职援助律师24小时轮流值班,解答公众的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热线的公共法律教育的作用。
(五)在市司法局网站开通后,我们负责拟写了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的外网公示信息,包括许可(办理)依据、类型、条件、程序、期限、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及各审批环节,通过网络向公众宣传。
四、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注重与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
在去年已经完成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我们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发挥充分的作用。除此之外,我们还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渠道。
1、与市总工会联合成立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双方已经联合起草印发了文件,建立密切的协作机制,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免除困难审查程序,全部提供法律援助。此项工作是主管的廖耀中副局长亲自负责落实的。下一步,我们打算组建专门的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
2、在律师事务所里面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8月份,我们联
合公律科、律协共同下发文件,决定在部分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困难群众可以直接在律师事务所申请法律援助,衡州律师事务所成为我市第一家试点单位,本月即将举行挂牌仪式。这一举措极大的方便了困难群众,进一步拓宽了法律援助的渠道。
3、同人民调解紧密合作,建立援调对接机制。困难群众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同时请求人民调解,或者在人民调解的同时申请法律援助援助,援助律师担任一方代理人参与调解,达成协议以后,可以由援助律师代为向法院申请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从而达到周期短、成本低、效力高的目的,深受群众欢迎。
存在的为题与不足
一是经费不足。市中心全年的经费只有80000元,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是严重不相称的,与省内其他地州市的经费相比也是明显落后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工作的开展,300、500的补贴标准也无法充分调动办案律师的积极性,导致了我们不敢也不能主动拓宽案源,满足更多困难群众的援助申请,而仅仅是勉强满足上门申请的群众。县市区的法律援助经费也跟我们面临同样的窘境。
二是人员不足。市中心目前只有6名工作人员,县市区的工作人员也需要进一步充实。
当然,我们不会因为这些客观原因而影响我们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衡阳市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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