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城镇201*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香城镇201*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为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镇制定了《香城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到位
为了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镇长田野为组长,分管领导刘成磊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办公人员,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由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密切配合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机制,确保了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加强医疗市场监管,促进医疗市场规范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我们坚持打击与整顿规范相结合,以打击加大监管的力度,在规范中促进专项行动的有力开展。
(一)结合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严格按照卫生部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山东省医院复查及管理评价标准》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执业行为,使各医疗机构减少或杜绝违法行为。
(二)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人员培训。我镇卫生院专门成立了“医疗卫生技术指导专家组”,抽派卫生院各专业中、高级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村(社区)卫生站从执业准入、医疗质量管理、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由执法监督机构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改正者,依法严格查处。同时通过这种督导形式加强对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
三、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取得较好的效果。全年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8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78家,其中医疗机构73家,药品经营单位5家。共打击游医3家、坐诊2家,收缴其药品3袋约6公斤,医疗器械6件,广告牌1个。四、存在的问题
(一)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专业分工不明显,也不能明确划分,超执业范围、跨类别行医的情况难以避免,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法律意识淡薄,对非法行医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
(三)我镇地处山区,农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法律意识较差,许多人为图方便和便宜,只愿到个体药店和游医摊看病,对非法行医行为不仅不举报,反而拒绝配合执法人员对非法行医行为的取证,这给打击非法行医带来了一定困难。(四)新形势下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难度更大。一是非法行医行为变得更加隐蔽。许多“黑诊所”从集市、城区退入农村或城郊结合部,一些药店从自己店内拿药去病人家中为其诊治,增加了打击工作的难度。二是一些新的非法行医行为的出现,增大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五)执法监督力量薄弱,取证工具缺乏,加之我镇地域辽阔、监督工作面宽量大,难以保证监督的持续性和时效性,非法执业机构和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因此,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五、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切实按照统一部署,不断推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努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目标。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意识。二是要在巩固成果,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对社会办医、个体执业人员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三是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督的有效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扩展阅读:201*打击非法行医方案
松卫办发【201*】9号
关于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按照吉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现将《松原市201*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松原市201*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方案通知松原市卫生局办公室201*年1月24日共印10份
附件:
松原市201*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我市的医疗市场经过近几年的清理整治,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非法行医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各地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近期的监督检查和受理群众举报案件中发现,非法行医有死灰复燃迹象,特别是乡镇、村屯的非法行医行为尤为严重。为巩固几年来打击非法行医取得的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就医安全,结合松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依法行政,求真务实,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免受非法侵害,为创建和谐松原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使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得到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黑窝点被依法取缔,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严惩,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得到有效监管,医疗美容市场得到进一
步规范,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和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为得到清理,医疗机构牌匾和执业行为得到规范,临床用血安全有效,医疗质量得到提高,医疗安全得到保障。
三、整治对象
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美容美体机构、预防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社区服务站、各类无证行医黑窝点、药店坐堂行医点、无证口腔科(镶复类)诊所、各种体检中心,未经审批许可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单位。工作重点下移至乡镇、村屯。
四、工作内容及重点
(一)无证医疗机构。重点取缔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的医学牙科、医疗美容、药店坐堂行医点等无证医疗机构,严肃查处以义诊、体检名义开展非法医疗活动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擅自变更执业地点、擅自变更机构名称等违法行为。
(三)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为。重点清查医疗机构医、护、药人员的执业资格,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无法定执业资格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四)医疗广告。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要求,全程监控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公告内容和形式,从严查处发布未经审核及擅自更改已审批医疗广告内容的医疗机
构。
(五)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全面清理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使用过期、无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公立医院出租承包科室行为。
(六)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手术行为。重点查处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手术行为的医疗机构及个人。
(七)打着军队、武警、中医的幌子误导、欺骗患者及聘请“医托”诈骗患者钱财的非法行医活动。
(八)医疗美容。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是美容机构,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九)社区服务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相关活动。
(十)规范牌匾。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做好规范工作,使全市医疗机构牌匾命名达到标准要求。
(十一)采供血行为。进一步加强采供血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五、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年2月10日2月2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级领导小组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做好安排部署及动员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市直辖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担。
第二阶段(201*年2月26日201*年9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及县(区)相关部门要做好打非公告张贴工作和医(护)师资质公示工作,并将医(护)师资质公示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期执行。与此同时,在辖区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第三阶段(201*年10月1日-10月10日)为总结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结束后,各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将工作开展工作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201*年10月11日至201*年11月10日)为验收评估阶段。市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估组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评估。评估各县(区)是否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要抓好工作的落实。要针对过去几年来“打非”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可行的措施,进一步落实打非工作责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要有针对性,要从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入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责任和任务落实,保证专项行动的全面胜利。
(二)抓好大要案的查处工作。各地要善于发现和查处大要案,注意典型案件和大要案的材料积累,一旦发现,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从严进行处理,要做好案卷的归档和汇总上报工作,每个县(区)至少查出二件较为影响的典型案件。
(三)要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各地要继续设置投诉举报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做好电话记录,对于有线索的投诉举报案件,各地要做好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查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举报人要求市里查处的,市卫生局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直接查处。
(四)做好工作的总结和上报工作。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将取得的成绩、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进行梳理,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材料。
联系人:李越联系电话:5085723电子邮箱:lyjckz@163.com
松原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新忠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丁相友市卫生局法制监督科科长张镇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彭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王庆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田博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刘维峰市卫生局法制监督科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松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由王庆华、田博男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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