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201*司法公开工作方案
XX县人民法院开展“强化司法公开
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的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体目标
通过积极完善畅通内部公开、完善社会公开以及深化当事人公开,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民主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司法公开与群众需求、法院管理、队伍建设、审判质效的良性互动,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进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司法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
院长XX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立案庭、审管办、执行局、审务室、监察室、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同时成立“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XXX任办公室主任,由XX、杨X、陈X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由陈X担任联络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本院司法公开重大事项、制定司法公开重大举措、协调司法公开实施过程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直接制定落实司法公开具体细则,完善总结司法公开具体实践,提出加强完善司法公开意见建议,负责落实司法公开事项,研究司法公开存在问题、督促部门落实情况以及提出改进建议;联络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汇总、反馈司法公开有关工作。
三、公开内容
公开项目立案公开
公开内容1、在机关大厅和人民法庭设立立案、信访服务窗口,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告知诉讼风险、查询案件信息、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进行信访接待答复等。2、通过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或者法院网站等,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建立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内容包括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案件流程等。立案大厅大屏幕播放每天审判部门、调解室要开庭和调解情况,便利当事人。3、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再审申请通2
责任部门立案庭各人民法庭立案庭立案庭
庭审公开知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4、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不得对旁听庭审设置障碍。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应根据旁听人数尽量安排合适的审判场所。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5、按照有关规定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并设立同步庭审视频室。每年选择一定数量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庭审直播。6、所有证据应当在法庭公开。能当庭认证的,应当当庭认证。提高证人、鉴定人出庭比率。7、依法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宣布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审判委员会委员申请回避。8、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将中止诉讼、延长审限的情况及理由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各审判部门办公室判决公开判后公开各审判部门办公室各审判部门各审判部门审管办各审判部门9、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在法庭内或者各审判通过其他公开的方式公开宣告判决。部门10、增强裁判文书透明度,对裁判理由在文书中应作充分的分析论证。大力推行判决书后附录法律条文做法,将案件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具体内容悉数在判决书后附录列出,增强裁判结果透明度。11、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应当第一时间送达;邮寄送达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查收。12、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逐步做到依法能够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13、承办法官必须对当事人的疑问依法耐心解答,对涉诉信各审判访上访案件,承办法官必须到信访接待部门解释说明情况。部门14、完善立案大厅“判后答疑”窗口以及网站“判后答疑”栏目建设,安排资深法官现场为当事人解释裁决疑问,或在网站上及时答复当事人。15、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应当及时查核是否超过上诉期,及时告知上诉人缴费、移送时间等需要事项,及时告知被上诉人取上诉状并要求尽可能及时提交答辩状。
执行公开16、在法院网站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在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开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阶段的听证信息等,为当事人通过网络查询提供方便。17、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措施后,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执行局构的条件、程序,向社会公布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办公室机构、拍卖机构名单。案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过程和结果。18、人民法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人民法院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执行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原因。认真推行“执行日志”公开,录入采取的执行措施、财产分配、结案等信息,方便当事人查阅。19、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并公告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20、按照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听证条件的申请再审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公开听证。对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多次上访以及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组织听证。21、对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中止或终结执行、多个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听证的重大执行事项,应当组织公开听证。17、在法院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除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将审理各类案件公开宣告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18、指定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监督管理上网公布的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19、在法院网站或者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公开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工作会议、工作报告或者专项报告、重要活动部署、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重要研究成果、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等信息。每半年确定一天为“法院开放日”,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群众参观法院(庭)、法官办公室、立案大厅、审判部门等审判活动场所,介绍法院(庭)审判执行工作流程。20、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或研讨会。强化司法公开宣传报道。4
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审判业务部门立案庭执行局研究室审管办办公室审管办办公室研究室
公开工作机制21、建立健全办理司法信息公开申请机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司法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及时受理,并移送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立案庭并书面进行答复。22、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司法公开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23、建立司法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和强化司法公开文化建设。24、建立物质保障机制。对立案大厅、法院门户网站、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审判法庭安全检查设备、庭审直播设备等方面提供较大的资金、设施、技术等物质保障。加强手机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更加快捷地向当事人公开案件信息,及时向当事人告知案件进展和行使重大权利,实现重要事项、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递和接收,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获取司法公开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25、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举报投诉机制。对于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的,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查处。在法院网站或立案大厅设立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安排专人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各高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本辖区人民法院落实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和反馈。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监察室
四、实施步骤
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1、动员部署。时间安排在今年第一季度,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承担的司法公开任务,组织力量逐项编制具体实施细则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底前完成。2、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在今年第二、三季度,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狠抓落实,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做好司法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应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底前完成。3、检查验收。时间安排在今年第四季度,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部门完成司法公开任务的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主题词:法院工作司法公开方案通知
XX县人民法院办公室201*年X月X日印发(共印X份)
扩展阅读: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责任分解意见
XXX人民法院
关于司法公开及责任分解的意见
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现对司法公开及责任分解提出如一下分解意见:
一、责任体系(一)立案公开
1.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字、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以及可选择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
2.改造立案信访窗口,完善立案大厅功能建设,加强制度创新公开,便利群众诉讼,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3.及时向当事人通知案件受理或不予受理、驳回再审申请等相关法律文件,做好法律解释,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责任单位:立案庭、行管科
责任人:柴彦华、张军责任领导:李自平、胡冠军
责任任务:立案庭根据自工作职责,加强文明窗口建设,按照“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总体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方便群众诉讼;行管科负责立案、信访窗口的改造。
(二)庭审公开
1.符合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
2.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除精神病人、醉酒的人、未经法院许可的未成年人、拟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等以外的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案件审理。
3.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和报道庭审规范,消除公众和媒体知情监督的障碍。简化旁听手续,除必要的身份确认登记和安全检查外,一般不再设定其它旁听手续,方便公民自由旁听。因审判场所等客观因素所限,可以通过发放旁听证、直播录像等方式满足公众和媒体了解庭审实况的需要。
4.积极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201*年年底以前要实现对群众广泛关注、宣传教育意义大、依法可公开审理的案件实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5.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在开庭3日前在法院公告栏张贴或通过本院网站、电子屏幕对外发布案件当事人、案由、庭审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等案件信息。对社会广泛关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应在开庭3日前通过当地电台、电视台或者报纸公布上述案件信息。巡回审理的案件,应在开庭之前在巡回审理地公共场所张贴开庭公告。
6.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制定安全保障预案,安排法警在审判场所值庭,加强外围巡逻、警卫,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庭审安全。
各类案件庭审秩序由审判长负责维护。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时,一般不安排法警值庭。有矛盾激化可能、需要法警值庭的,审判部门应当提前3天通知法警支队。
7.所有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公开,能够当庭认证的,应当庭认证。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不出庭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延长审限的案件,应告知当事人有关情况。
8.按照以人为本的审判理念和协调主义、和谐主义的审判模式,改造部分审判法庭,对行政案件、民事案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推行圆桌审判,营造和谐司法环境,减少社会对抗。
9.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责任单位: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法庭、行政庭、审监庭、政治处、法警支队、行管科。
责任人:本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责任领导:李自平、刘沛、韩海生、刘龙、范战捷、胡冠军、路爱民。
责任任务:立案庭负责通过立案大厅电子屏幕对外发布案件当事人、案由、庭审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等案件信息;各审判业务庭负责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开庭公告;政治处网络办负责在法院网上发布开庭公告、协调电台、电视台或者报纸公布在本地社会广泛关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开庭公告,并负责网络直播、积极回应媒体关注;各审判业务庭负责发放旁听证、巡回审判开庭公告、延长审限及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由;法警支队负责庭审安全;行管科负责安全检查设备、视频直播设备的购置和圆桌式法庭的改造。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好各项庭审公开措施。
(三)执行公开
1.公开执行依据、标准、规范、程序以及执行全过程,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除外。
2.建立健全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扩大执行案件有关信息的录入范围,方便当事人查询执行案件信息。
3.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法院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以及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重大进度和重点事项。
责任单位:执行局。责任人:苗逢雨。责任领导:刘龙。
责任任务:执行局要根据自的职责,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执行公开任务和执行公开各项规定。
(四)听证公开
1.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应当公开进行听证。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司法赔偿案件、执行异议案件以及对职务犯罪案件和有重大影响案件被告人的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
3.听证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参照庭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法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支队。
责任人:各业务庭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责任领导:李自平、刘沛、韩海生、刘龙、胡冠军、路爱民。
责任任务:参照庭审公开有关规定。(五)文书公开
1.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当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其他裁判文书应自送达之日起3日内上网公布。
2.为保护裁判文书所涉及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利,可以对拟公开发布的裁判文书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3.网络办、网评员应当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对裁判文书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并进行及时答复。
责任单位: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法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政治处。责任人:政治处及各业务庭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领导:李自平、刘沛、韩海生、刘龙、范战捷、胡冠军、路爱民。
责任任务:各审判执行部门制作的裁判文书应当充分表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证据的采信理由、实事认定、法律适用,送达后由内勤统一向网络办报送。网络办应对各部门报送裁判文书甄别后及时上网,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各单位、各部门报送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并加大对网评员的管理力度。
(六)审务公开
1.建立网络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及法院情况。
2.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组织群众参观法院、观摩庭审、与法官座谈等,加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定期邀请他们旁听案件审理、召开座谈会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建议和关注的案件,诚征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活动、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与法院工作有关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5.利用法院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关于法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种规范性事件和审判指导意见以及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公开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主要研究成果、活动部署等。
6.建立健全干警过问案件登记、说情干扰警示、监督情况通报等制度,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干警违反规定程序过问案件的情况和人民法院接受监督的情况。
责任单位: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法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办公室、政治处、行管科、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责任领导:李自平、刘沛、韩海生、刘龙、宋学军、范战捷、胡冠军、路爱民。
责任任务:行管科负责审网络查询系统的购置、配备。立案庭负责加大对各类案件的流程管理,各审判执行部门应及时填报各类案件办理信息,办公室、政治处应及时通过法院网发布本院各种决策、决定,规范性事件和审判指导意见以及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公开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主要研究成果、活动部署等。办公室负责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政治处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办公室、政治处、党总支及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法院开放日”活动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定期向廉政监督员通报工作、建立健全过问案件登记、说情干扰警示、监督情况通报等制度,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违反规定程序过问案件的情况和人民法院接受监督的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高度,从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从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司法公开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各项公开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和分解落实司法公开的职责,明确责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单位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督实查,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或造成不良后果,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支持力度。要加大对司法公开的资金、设施、人力、技术方面的投入,建立司法公开的物质保障机制。要疏通民意表达渠道,认真听取和处理群众关于司法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举报、投诉或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的情况反馈机制。
(四)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对各部门司法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对在诉讼中违反审判公开原则或者在法院其他工作中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的问责表彰机制,注意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个人和单位,推广先进经验,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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