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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加强基层法院信息调研工作

时间:2019-05-29 15:31:29 网站:公文素材库

浅议加强基层法院信息调研工作

浅议加强基层法院信息调研工作

信息调研工作既是审判实践工作的延伸,也是展示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随着信息时代的建立和社会力量对法院工作监督的加强,信息调研工作也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在基层法院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信息调研工作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针对基层法院在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进行浅显分析并提出对策,意在抛砖引玉。

一、基层法院信息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基层法院信息调研工作的主要问题在于:信息调研工作没有形成立体网络,大多是负责信息调研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孤军奋战,导致信息题材窄,挖掘深度浅,而调研成果更是数量少,精品缺乏。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法院主要领导对信息调研工作存在观念上的误差。认为: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审判和执行工作,只要把案件办理好,执行好,工作任务就已经完成,信息调研对法院工作不起实质上的作用。从观念上对信息调研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信息调研工作可有可无。

(二)部分人员缺乏钻研精神与工作热情。信息调研工作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其中最不可缺少的是学习与钻研。但极个别法官不善于学习,不善于钻研,不把审判事业当作学无止境、不断进取的事业,仅凭经验就案办案,甚至不思进取,虚度时光,造成信息调研工作停滞不前。

(三)信息调研人员工作职责不明确,额外工作过多。基层法院在编人员较少,研究室、办公室人员兼任信息调研员,许多信息调研工作人员除了从事信息调研工作外,还担负着

大量的文秘等其他工作任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分配在信息调研工作上的时间和精力。

(四)信息调研人员自身缺乏审判实践工作经验。部分信息调研人员由于长期在后勤和综合部门工作,空有书本理论而缺乏审判实践经验,理论与实践很难相互结合,从而阻碍了他们对信息点的发掘和调研能力的提高。

(五)部分信息调研人员对信息调研题材的发掘不够。信息调研人员认为:基层法院人员少,工作开展范围相对于上级法院也比较狭窄,因此导致值得写信息、做调研的项目非常有限,甚至无事可写、无话可说。

二、做好基层法院信息调研工作粗浅认识

针对基层法院信息调研工作存在的困境,笔者根据自身实践,提出四点看法: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支持信息调研。要把信息调研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把信息调研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放在同等重要地位。院长、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信息调研工作,时常过问信息调研工作情况,为鼓励信息调研工作要拨出适当的经费,并调配适合信息调研工作的人才到信息调研岗位上工作。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制度化管理。为了加强信息调研工作,提高信息调研水平,使信息调研工作更加规范化,就必须不断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制度化管理,确保信息调研工作出成果,有特色。一是建立信息调研网络,由点成面,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将各个部门中善于写作、有调研热情的人员聘为“宣传员”,注意培养他们的信息调研业务素质,鼓励他们多看、多写,建立以信息调研工作人员为主体,各部门参与的立体调研网络,既

掌握了最及时的院内工作信息,又充实信息调研队伍。二是实行信息调研目标管理制度。把信息调研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将其作为年底考核各部门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三是丰富信息调研人员的审判实践经验。选派有审判实践的人员负责信息调研工作。对于没有实践经验的信息调研人员,院内有计划的安排他们跟随负责审判和执行的法官深入到办案一线,协助审执工作。

(三)不断提高信息调研人员素质。信息调研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着信息调研人员必须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一是信息调研人员不仅应关心国家大事、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对院内工作情况也应有总体性和动态性的把握,以便及时发掘具有宣传和调研价值的信息热点。要为信息调研工作人员订阅《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报刊杂志,同时规定,经领导批阅的文件,信息调研人员也可阅读,有助于他们了解法院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二是打造“学习型法院”,创造注重信息调研的工作氛围,着力提高法官整体素质。坚持学习制度,推行中层以上干部专题讲座和优秀大学生理论讲座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对其分管的人、事、物以及在审判执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疑难,深入调研,形成书面材料,利用学习日在全院干警中进行学习交流。三是信息调研人员自身要树立埋头苦干和精益求精的精神。要以工作为重,该加班的要加班,该加点的要加点,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把信息调研工作做好。工作要严肃认真,锐意进取,多出成果,多出精品,达到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参谋的目的。

(四)精心发掘信息调研题材。基层法院的工作看似单一,实际涉及方方面面,值得深度挖掘的题材也非常广泛。基层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所以信息调研工作也应该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全方位地展开。笔者认为在发掘信息调研题材时,一般遵循如下原则:一是中心原则。法院信息调研

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法院审判和执行这个中心任务来进行,否则,信息调研工作就会偏离轨道,成为无的放矢。二是重点原则。即抓住审判工作中的某一个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对该问题进行深层次探讨,形成调研文章,为院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的参考资料。三是新颖原则。即主要针对新形势下对基层法院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审判方式改革所面临的有关问题开展调研工作。四是及时原则。信息调研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信息调研人员必须有敏捷、快速的工作作风,做到有事早报、早调研,重大事件要当天报,确保信息调研的及时性。另外,还要有超前预测意识,为院领导提供能够反映审判工作发展趋向的信息,切实发挥好领导参谋、助手作用。五是真实性原则。信息调研人员要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反映情况和调研要真实准确,切忌说假话和夸夸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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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如何加强基层法院信息调研工作

【内容提要】信息调研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人民法院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展现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形象的窗口。信息调研人员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成绩、队伍建设、审判方式改革等情况向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投稿,将人民法院的工作信息延伸到社会,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知名度,对宣传法律和扩大办案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就如何围绕法院中心工作,进一步做好信息调研工作,谈几点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调研工作

(一)建立领导负责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制度,形成业务信息经各部门负责人对内容审核把关,法院宣传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的领导分工责任制。

(二)完善岗位责任制。设立专职信息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完善信息考评办法,明确信息员的职责范围、工作目标。每个部门均指定一名兼职负责信息工作的信息员,统计上报所在部门被采用信息数。

(三)实行任务分解制。明确每个部门及个人每年至少应该发表的信息调研数,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具体到个人。

(四)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业务庭必须建立由庭长和或副庭长参加,并有12名业务水平较高的审判人员组成的信息调研小组,建立以研究室为主体,以信息调研小组为骨干,全体审判人员参加的立体调研网络,开展与本部门审判业务有关的信息调研活动。

二、加强信息调研员队伍建设

信息调研人员的素质是做好信息调研工作的基础。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积极探索新途径,搭建新平台,夯实自身理论业务功底,不断提高信息调研人员的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引导信息员不仅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增强信息员的政治敏感性和主动性,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推动法律业务学习。信息调研人员平时要注意积累与人民法院工作有关的各类知识,并适时组织信息员学习有关的司法解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法学理论研讨,适时邀请专家上课,举行论文研讨会、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推动打造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

(三)选好配强办公室队伍。选苗子、给位子、压担子,挑选一些法律专业素质高、写作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充实到办公室,敢于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参与承担重要工作任务,在实践中磨砺成长。

(四)要有爱岗敬业的精神。信息调研工作者只有在思想上把握一个“严”字,工作中突出一个“实”字,行动上落实一个“干”字,才能创作出有指导意义的调研精品。

(五)加强业务培训。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业务进修、指定学习书本、邀请专家学者来院传经送宝,或到兄弟法院学习交流经验做法,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取长补短,博采众长。

三、善于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新闻宣传工作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问题,因此,信息调研员必须做到旗帜鲜明、是非明确。调研工作要从有利于团结稳定,有利于统一思想、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法院新闻宣传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使法院宣传始终连着人民群众的心,成为人民群众工作、学习不可缺的良师益友,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宣传的教育功能;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努力挖掘丰富鲜活的新闻宣传信息,寻找生动感人和有说服力的材料,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勇于突破传统报道的固有模式和常规套路,切实在提高时效和扩大信息量上下功夫,力求做到准确、及时、新鲜、生动。

四、强化信息调研考核奖励制度

成立以主管领导任组长的信息调研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组设在办公室,负责每月定期统计全院信息上报、稿件发表等情况,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健全月度通报制,对院内每个部门及个人上报信息、调研采用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小结。把信息调研考评情况作为年终总评的依据,凡报送信息、调研被国家、省级、市级、县级采用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排位前三名者,所在部门将被评为信息调研工作优秀庭、室等,并颁发奖励证书。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年终信息调研排位末位者,取消一切评先资格。根据信息调研目标,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列入各部门目标考核,加大奖惩力度。

五、实行信息调研员审理案件制度

为了便于及时了解和掌握审判实践情况,把握调研动态和重点,进行更深层次研究法律实用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类型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基层法院还可成立以高素质法官队伍的研究室。研究室可以自行组成合议庭直接到立案庭接案并独立进行审理,且不受案件类型的限制,或者院领导指定研究室调研人员审理疑难案件。研究室的信息调研人员主要以审理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以及其他有调研价值的案件为主。这样可以拓宽信息调研人员的调研能力和办案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并进。

六、多渠道转化信息调研工作的成果

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各段时期的工作中心,有计划地开展系列专题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法院内外网络,深入宣传法院各个时期的重大工作情况,让社会各界群众更多的了解、认识法院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严肃性,让广大群众看到法官干警服务的热情、司法的辛劳、维权的真诚,从而取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关心和支持。在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上,对具有全局指导和交流价值的及时上报;对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及时上会研究,形成文件进行落实。同时也要注重信息的转化运用,对于有推广价值的信息,一方面及时报送,另一方面进行交流,还注意观察外地信息动向,转发一些好的信息。把用过的、有备用价值的信息保存和积累起来,装订成册,以备后用。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和克服只调查不研究,只调研不转化的倾向,真正做到把信息调研工作作为宣传法制、学习交流、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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