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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情况的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16:19:19 网站:公文素材库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情况的工作总结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情况的工作总结

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对照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指标,我们认真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工作。今年共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15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个。下面,将有关情况作总结如下: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推动基地建设开展

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是新阶段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农业应对入世的基础性工作,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也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前提,更是无公害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条件,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通过加大领导力度,推动基地建设热潮形成。

一是领导重视。在今年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等工作的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局为此成立了由局长牵头,专人负责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的办公室,确保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部门密切配合。我市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及我局动物检疫、植物病虫防治检疫部门密切配合,在产地认定中大气环境监测,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和农业投入品使用中的规范管理等方面共同参与,相互支持,对基地建设进度和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

证。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我局将基地建设工作作为农业结构的新亮点,从各方面给予了重视,将基地建设纳入了目标管理内容中,同时,加大了培训力度,对各镇的农技人员进行认定工作的培训,培训人数达120人次,发放相关资料201*余份。二、规范操作,确保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质量一是制订建设规划:首先对我市现有的相关基地进行摸底排查,对符合产地认定条件的纳入认定规划。

二是制定工作规范:根据省厅制订的《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办法》,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报指南》作为指导书发放给乡镇及相关工作人员,以便规范申报。三是严格产地认定。我们严格按照产地认定管理办法,积极配合省、市专家做好对基地的环境质量考察,分析基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大气、水、土壤的监测结果给予基地环境和基地规模较为准确的界定。二看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和落实。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可操作性和实际中是否应用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求基地必须要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依照实施,确保产地认定申报一个,成功一个。

三、加强执法检查,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我局会同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每年都要对农业投入品市场进行整顿,开展对农药、兽(渔)药执法大清查,对生产单位和经营企业(户)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伪劣、假冒药品流入市场,

取缔无证经营兽(渔)药企业和经营户。较好地规范了我市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促进了农产品卫生安全生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步伐。突出抓好的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加快无公害品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结合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和主导产业的培育,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基地建设规划,选择一些生态条件好,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点建设,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打好基础。在基地建设过程,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的观念,切实加大对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治理工业“三废”,防止农业投入品混乱使用,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提供良好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继续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应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对无公害农产品要加强保护性管理,通过举办优质安全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等形式,力口强产销衔接,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创造条件,探索绿色农业生产,努力开发生产绿色食品直至有机食品。

三是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的完善和实施。技术规程制订后,加大宣传和落实力度,通过抓好培训及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活动,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能学会,积极推动面上无公害工作的发展。

四是努力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是制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的一大障碍。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使技术标准难以得到贯彻落实,产品质量难以有效地实施监督追溯。我们将总结推广一些好的模式,比如“企业+基地”、“企业+农户”等,进一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五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争取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同时放宽政策,创造条件,寻求和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及外商资本投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扩展阅读: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流程规范》.

附件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流程规范》

第一条为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结合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需要,制定本工作流程规范。

第二条本工作流程规范适用于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批复认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工作。

第三条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简称“工作机构”)提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书》(附表1、2);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五)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

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七)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应材料。

申请产品扩项认证的,提交材料(一)、(四)、(六)和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申请复查换证的,提交材料(一)、(六)、(七)和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其中材料(六)的要求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

第四条同一产地、同一生长周期、适用同一无公害食品标准生产的多种产品在申请认证时,检测产品抽样数量原则上采取按照申请产品数量开二次平方根(四舍五入取整)的方法确定,并按规定标准进行检测。

申请之日前两年内部、省监督抽检质量安全不合格的产品应包含在检测产品抽样数量之内。

第五条县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附表3,以下简称《认证报告》)签署推荐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地级工作机构审查。

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整改、补充材料。

第六条地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县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全套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的,在《认证报告》上签署审查意见(北京、天津、重庆等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级工作合并到县级一并完成),报送省级工作机构。

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之县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整改、补充材料。

第七条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及县、地两级工作机构推荐、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组织或者委托地县两级有资质的检查员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完成对整个认证申请的初审,并在《认证报告》上提出初审意见。

通过初审的,报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同时将申请材料、《认证报告》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附表4)及时报送部直各业务对口分中心复审。

未通过初审的,书面告之地县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整改、补充材料。

第八条本工作流程规范未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作调整的内容,仍按照原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应规定执行。

第九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颁发《无公害

农产品证书》前,申请人应当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或者省级工作机构出具的产地认定证明。

第十条本工作流程规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解释,自201*年8月1日起实施。

附表1

材料编号:

无公害农产品

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首次申报□产品扩项申请□

申请日期:年月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申请书填写说明

1.申请材料要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完整真实,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

2.申请书填写:种植业产品不需要填写表五、六、七;畜牧业产品不需要填写表三、四、七;渔业产品不需要填写表三、四、五、六。3.随申请书须附报以下材料: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证、屠宰证、水产养殖证等;以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出具证明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负责人签字确认);(2)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多种产品同时申报的,需提供每种产品的生产操作规程);(4)《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省级工作机构委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备案的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出具)或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5)《产品检验报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的产品检测机构出具,一年之内);

(6)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4.申请书和附报材料均使用A4纸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页码。5.联系方式:

(1)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邮编:100081电话:010-62191437,010-62131998传真:010-62191434,010-62191445

E-mail:shc@aqsc.gov.cn,jdc@aqsc.gov.cn

(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种植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3号邮编:100020电话:010-655201*7传真:010-655201*9E-mail:rzch@263.com

(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邮编:100026电话:010-64194646,64194645,64191489,64191485传真:010-64194646,65928505E-mail:zbc504@126.com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青塔150号邮编:100039电话:010-68673907,68673912,68673913传真:010-68671130E-mail:cffpq@cafs.ac.cn

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

标准及规范的声明

1、本单位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成分,愿负法律责任。

2、本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熟悉掌握该产品标准,并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该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程),决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各类农业投入品,确保本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3、申请认证的产品,如果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将保证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认监委第231号公告)的规定,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加贴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4、接受各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机构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和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人代表:(签字)申请人:(盖章)日期:

表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全称法人代表申请人类型联系人手机E-mail通讯地址职工人数经营范围固定资产(万元)年总销售量(吨)年总出口量(吨)主要销售区域产地基本情况产地名称产地规模(公顷、万头、万只)产地所在具体地址□分村组生产,统一管理生产管理形式□分户生产,统一管理□集中生产管理产地执行标准编号及名称填表人:年月日□其它省(区、市)无公害产地村组个数户数管理人员数年总利润(万元)年总销售额(万元)年总出口额(万元)单位性质注册商标□自产自销型□公司+农户型□混合型□其他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技术人员数表二申报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商品名称生产规模(公顷、万头、万只)生产周期包装规格年产量(吨)年销售量(吨)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及名称填表人:年月日表三最近生产周期种植产品农药使用情况

施药作物农药通用名称登记证号农药剂型防治对象一个生产末次施药使用周期使用到收获的剂量次数间隔天数填表人:年月日

表四最近生产周期种植产品肥料使用情况

施肥作物肥料通用名称登记证号总施肥量一个生产周期使用次数填表人:年月日表五最近生产周期畜牧产品饲养场情况

饲养场名称畜禽种类生产规模来源养殖周期饲养□散养□圈养□分户养殖□集中集约养殖□其他方法名称饲料名称来源与成份执行标准和登记证号(或批准文号)执行标准和登记证号(或批准文号)执行标准和登记证号(或批准文号)饲喂方法饲料添加剂来源与成份使用方法用量名称兽药主要防治疾病用药方法休药期废污物无害化处理与环境保护情况(废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措施及执行标准)填表人:年月日

表六屠宰场(厂)生产情况

屠宰场(厂)名称产品名称设计年屠宰量(万头、万只)许可证号实际年屠宰量(万头、万只)屠宰动物来源的饲养场名称(标明产地认定证书号码、附供货合同)主要屠宰设施执行标准屠宰工艺流程屠宰检疫单位、检疫员姓名及检疫证书号废污物无害化处理及环境保护情况(废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措施及执行标准)填表人:年月日

表七最近生产周期渔业产品养殖情况

养殖场名称养殖方式放养日期疾病防治条件名称饲料名称饲料添加剂执行标准和渔主要防治病害登记证号(或用药方法与休药期药名称/成分(或用途)批准文号)及其它化学剂废污物无害化处理与环境保护情况(废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措施及执行标准)填表人:年月日

13

捕捞日期来源与成份执行标准和登记证号(或批准文号)饲喂方法苗种来源养殖周期来源与成份执行标准和登记证号(或批准文号)使用方法与用量

表八初级产品加工生产情况

产品名称设计年产量(吨)加工厂名称实际产量(吨)原料名称比例年用量(吨)来源食品添加剂名称添加比例作用来源执行标准和登记证号(或批准文号)主要加工设施工艺流程产品检验能力(检验机构、人员、设施、检验项目等)废污物无害化处理及环境保护情况填表人:年月日

表九申请认证产品计划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统计

单位名称产品名称标志种类纸质标志

1号2号3号4号5号塑质标志

2号3号4号5号规格直径

尺寸(mm)101520306015203060

使用标志数量(万枚)

产品上市时间加贴附着物产品

包装

产品包装规格说明(克/袋、箱、包)

填表人:年月日

注:1.请登陆仔细阅读“公告栏”中《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申领使用说明》,并按其要求填写上表;

2.请你单位根据申报产品的种类、数量、包装规格等计算当年计划申领使用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并如实填写上表;

3.上表“加贴附着物”栏:是指标志在确定直接加贴于无公害农产品上或加贴于无公害农产品包装上后,在“产品”或“包装”对应栏划“√”;

4.上表“产品包装规格说明”栏:是指如果标志确定加贴于无公害农产品包装上的,须注明产品的包装规格。如:XX克/箱、XX克/袋XX克/盒、XX克/包等;

5.上表填写的有关数据,将作为我中心给获证产品核发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的主要依据。

附表2

材料编号:

无公害农产品

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书

申请人(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原产地证书编号:起止日期:原产品证书起止日期:申请日期:年月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申请书填写说明

1.申请材料要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完整真实,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2.随申请书须附报以下材料:

(1)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2)原《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3)《产品检验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农质安发[201*]15号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4)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3.申请书和附报材料均使用A4纸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页码。4.联系方式:

(1)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91437,010-62131998传真:010-62191434,010-62191445

E-mail:shc@aqsc.gov.cn,jdc@aqsc.gov.cn

(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种植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3号邮编:100020

电话:010-655201*7传真:010-655201*9E-mail:rzch@263.com

(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4646,64194645,64191489,64191485传真:010-64194646,65928505E-mail:zbc504@126.com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青塔150号邮编:100039

电话:010-68673907,68673912,68673913传真:010-68671130E-mail:cffpq@cafs.ac.cn

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

标准及规范的声明

1、本单位申请复查换证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成分,愿负法律责任。

2、本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熟悉掌握该产品标准,并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该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程),决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各类农业投入品,确保本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3、申请换证的产品,如果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换证申请,将保证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认监委第231号公告)的规定,在换证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加贴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4、继续接受各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机构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和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人代表:(签字)申请人:(盖章)日期:

表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全称法人代表申请人类型联系人手机E-mail通讯地址职工人数经营范围固定资产(万元)年总销售量(吨)年总出口量(吨)主要销售区域产地基本情况产地名称产地规模(公顷)产地所在具体地址□分村组生产,统一管理生产管理形式□分户生产,统一管理□集中生产管理产地执行标准编号及名称填表人:年月日

19

单位性质注册商标□自产自销型□公司+农户型□混合型□其他联系电话传真管理人员数年总利润(万元)年总销售额(万元)年总出口额(万元)邮政编码技术人员数省(区、市)无公害产地村组个数户数□其它表二申报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商品名称生产规模(公顷、万头、万只)生产周期包装规格年产量(吨)年销售量(吨)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及名称填表人:年月日

表三产地产品与上次对比变化情况

包括生产主体、注册商标、区域范围、生产规模、环境状况、操作技术规程、质量控制措施、产品种类、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变化内容。填表人:年月日

附表3

材料编号:产品证书编号:原产品证书起止日期: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

产品名称

生产规模

(公顷、万头、万羽、万只):

年产量(吨)

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填写说明

1.本报告包含同一产地同时申报的所有产品。

2.封面和表1,2由县、地和省级工作机构填写,封面的“原证书编号”和“原证书起止日期”栏,首次申请认证的不填写,复查换证的须填写;表3由部直分中心填写;表4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填写。

3.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和评审,应客观、公正,提出的意见要具体、做出的评审结论要明确。对不符合项要注明原由和依据。

4.实际生产规模应与产地认定规模一致,种植业、渔业单位为公顷(菌类、蜂产品不填写);畜牧业单位为万头、万羽、万只;年产量单位为吨。5.认证报告的内容用钢笔或蓝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准确、印章清晰。

6.报告格式可从网下载后用A4纸印制。

7.报告内容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10-62191437,传真:010-62191434。

表1县、地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

县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县级工作机构印章)年月日地级工作机构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地级工作机构印章)年月日

表2省级工作机构产地认定终审和产品认证初审意见

检查员(签字):年月日(一)产地认定终审意见省级工作机构检查员意见省级工作机构综合审查产地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加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

意见(二)产品认证初审意见省级工作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省级工作机构印章)年月日表3部直分中心复审意见

检查员(签字):年月日部直分中心检查员意见

部直分中心复审意见部直分中心主任(签字):(加盖部直分中心印章)年月日表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意见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意见中心主任(签字):(加盖中心印章)年月日

附表4

无公害农产品

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

申请人全称:现场检查结论: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表1现场检查基本情况表

通讯地址联系人法人代表类别分工组长检查成员组参加人员姓名电话邮编传真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备注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同志为组长的检查组按照现场检查计划的安排,对进行了现场检查。

表2现场检查总体评价和结论表

总体评价:□通过现场□基本通过,限期整改和报送整改结果检查□不通过,限期整改并届时派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确结论认组长现场检查组同志签字成员整改结果备注

31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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