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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施工监督工作要求

时间:2019-05-29 16:46:41 网站:公文素材库

防雷装置施工监督工作要求

南京市防雷中心防雷装置施工监督工作要求

单位:

为防止建筑工程基础阶段的防雷隐蔽工程未经验收进入下一道

工序,而造成建筑物防雷质量严重缺陷,请在以下的施工环节通知防雷中心进行现场检查、监督、验收。

1.建设工程开工以后,通知防雷中心到现场召开建设工程防雷装置施工技术交底会。

2.基础接地(桩、承台、地梁)焊接完成,浇注混凝土之前,进行基础接地验收。3.到达正负零时。4.首层均压环焊接完成时。5.转换层防雷设施焊接完成时。6.玻璃幕墙龙骨接地施工完成时。

7.屋面封顶,防雷装置(引下线与梁筋,避雷网格)焊接完成时。8.发出整改通知的,在整改完成后。

9.防雷装置施工完成(低压配电、消防联动、机电设备)时。10.整体防雷装置检测(避雷针、天面避雷网、避雷带焊接完成时)。凡是以上选中的环节,请提前一天通知防雷中心,以便我们做好安排。

南京市防雷中心

南京市防雷中心

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条件

和内容

南京市气象局

南京市防雷中心对建筑物的防雷装置进行专项验收分为两个阶段,即施工监督阶段和整体验收阶段。一、施工监督阶段。

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防雷中心要对基础(正负零)部分、首层均压环、屋面等阶段的防雷装置进行验收。

1、基础(正负零)部分验收:引下线钢筋和承台钢筋或基础底板钢筋焊接完

成时。

验收内容:(1)基础钢筋、引下线、圈梁、贯通筋等材料规格是否符合设计和

规范要求;

(2)引下线间距和利用柱内钢筋做引下线数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

要求;

(3)检查桩主筋与承台钢筋、承台钢筋或基础底板与引下线连接情

况;

(4)引下线与基础焊接质量和跨接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检查贯通筋连接情况;(6)检查等电位预留情况;(7)检查地圈梁贯通情况;(8)检查电气贯通情况;

(9)接地电阻阻值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是否按规定预留补打

接地极扁铁。

2、首层均压环验收:做首层均压环时。验收内容:(1)首层均压环高度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2)均压环材料、贯通筋直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均压环之间焊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均压环与金属门窗、幕墙预留连接情况;(5)每柱引下线利用柱钢筋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引下线与均压环连接情况;(7)检查电气贯通情况。

3、屋面部分验收:浇注屋面混凝土之前。验收内容:(1)引下线直径、圈梁直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避雷网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每柱引下线利用柱钢筋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检查引下线利用情况;(5)检查圈梁之间贯通情况;(6)检查圈梁与引下线之间连接;(7)检查圈梁与幕墙预留连接;(8)检查避雷网格贯通情况;

(9)检查避雷网格与圈梁之间连接;

(10)引下线接地阻值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要求。二、整体验收阶段。

建筑物的避雷针、避雷带安装完毕,屋面上的金属物体已和避雷带有效连接,建筑物里所有的管线都已穿好,电气设备都已安装到位,即可进行整体验收。

整体验收必备条件:

1、筑物各类防雷系统(防直击雷、防雷电电磁脉冲)安装完毕。

2、提供该工程防雷项目的技术文件和与防雷工程有关的工程质量控制记录。

只要包括以下资料(所提供的资料我们需存挡保存):

(1)、电气设计说明;(2)、基础接地平面图;(3)、屋面防雷平面图;

(4)、防雷设计图纸审核意见书;

(5)、基础部分检测报告、记录(工序质量报验单、重复接地隐蔽验收

记录、防雷接地系统布置简图);

(6)、正负零检测报告、记录(工序质量报验单、重复接地隐蔽验收记

录);

(7)、首层均压环检测报告、记录(工序质量报验单、建筑物等电位连

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8)、屋面部分检测报告、记录(接闪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各楼层引下线验收记录(重复接地隐蔽验收记录);

(10)、避雷引下线与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

录;

(11)、提供弱点设备防雷设计图纸审核意见书;

(12)、提供进行弱电设备防雷工程施工公司的资质证明。

3、提供所有防雷产品的备案文件、检测报告、合格证和安装位置说明。

扩展阅读:《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申请表》

苏FL表J01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申请表

登记号:

今有我单位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8号令)、《苏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2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到你中心办理防雷装置质量监督手续。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地址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电话项目建筑面积项目单体数量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单位地址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水电)电话

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1、严格执行《苏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要求,做到防雷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防雷中心受建设单位委托,对该建设项目中防雷设施施工进行质量监督;3、施工单位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防雷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防雷中心的质量监督指导;建设单位和防雷中心的相关职责4、建设工程的各方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防雷中心做好防雷装置的质量监督工作;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进行防雷设施的安装、设置。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6、防雷中心受理经过审核合格或经过修改设计符合有关防雷技术标准的项目的防雷装置质量监督,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防雷中心不予受理;7、防雷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防雷技术规范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监督;8、质量监督中如发现质量问题,防雷中心应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施工单位应根据要求作出相应整改;9、防雷装置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具备气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员证》,并持证上岗;10、建设工程施工前需由建设单位负责召集召开现场防雷技术交底会议,工程有关人员必须到会;11、在防雷装置施工过程的关键环节,必须经防雷中心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施工环节;12、隐蔽工程承诺期为1天,总体检测检验为3个工作日,检测检验报告5个工作日;市防雷中心施工质量监督电话:[0512-]其1、本表到防雷中心或各区窗口领取;他2、建设单位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填写;说3、建设单位按规定一次性交纳防雷装置施工监督和检测检验费明4、本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防雷中心各执一份;防雷中心受理意见:(章)受理人员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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