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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接待工作制度

时间:2019-05-29 16:50:27 网站:公文素材库

镇政府接待工作制度

陈大镇政府接待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止铺张浪费,杜绝公务接待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制定本制度。镇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本着热情节俭、礼貌待客的原则,搞好接待工作。

一、接待原则: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严格审批,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所有工作人员应本着热情周到、管理规范、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标准:①菜:副处级以上领导50元/人,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30元/人;会议用餐18元/人;需提高接待标准的,应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否则超标部分不予报销。②酒:工作餐一律不上酒水、香烟。除接待重要客人以及重要节日、庆典活动外,工作日期间午餐不安排酒水。③陪客人数由分管领导决定,但最多不超过3人,陪客费用与来客同等标准。④上级部门领导或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来镇,必须向镇主要领导汇报,由镇主要领导安排接待。

三、接待要求:

1、镇内接待:实行派餐单签批制度,必须由办公室统一派单,不经办公室派单的一律由接待人自理。接待地点原则上一律设在镇食堂,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镇食堂用餐的,必须事先经书记、镇长同意,否则不作为公务用餐。需接待客人的应将主宾名单及客人人数事先告知党政办工作人员,由党政办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并及时告知正职领导。党政办要按对口接待原则合理安排陪餐人数;用餐结束后,应立即清点酒水、当场结算,并由负责接待的领导签字。

2、镇外接待:一般不在镇外接待客人,确需接待的,应将接待主宾名单、接待地点报书记、镇长批准后方可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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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XX镇人民政府

机关制度汇编

201*年1月

机关考勤制度

一、机关人员正常上班实行签到制,签到完毕后直接上报镇长。如发现有代签现象的,本次签到无效,并扣被签者和代签者各30元。

二、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写出请假条,经主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请假一天的由镇长审批,两天和两天以上的,由书记审批。

三、请假期满回镇,必须亲自向镇长或书记履行消假手续;如镇长不在,必须及时用办公室电话消假。否则,按超假旷工论处,每旷工一天扣罚50元;旷工三天扣罚100元;超过三天的,停岗停资。

四、因公出差,以上级部门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需经书记、镇长同意,报办公室并在签到册上注明事由。

五、除因工作需要,机关院内严禁赌博、喝酒,发现一次扣发一个月工资。对于酗酒闹事者,坚决予以辞退。

机关会议制度

一、周一上午为镇机关特定例会,不再另行通知。二、例会主要内容为汇报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会上各办所、各工作区负责人要将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周打算进行汇报,会后书面材料交党政办存档。

三、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须提前向书记或镇长请假,否则视为旷会。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旷会一次罚款50元。连续旷会3次的,每次扣罚100元,并在会议上进行公开检讨,屡教不改的,停职停薪(扣罚款项由办公室出具扣款单,经镇长签字后交财务直接扣除)。

四、通知紧急会议连续三次联系不上,与镇政府失去联系达到半天的,每次罚款30元。

五、参加会议人员要提前五分钟进场,按指定位置就座,自觉关闭手机,认真听讲,详细记录,不准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等,违者按机关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党(政)务信息上报制度

一、信息上报原则上由镇党政办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上报信息亦参照此制度执行)。

二、党政办文秘人员要结合当前工作,每人每月要围绕所协助领导分管的工作,必须上报3篇以上高质量的党(政)务信息,少报1篇罚款5元。

三、建立信息上报登记制度,镇党政办确定专人负责,每月20日前向主要领导汇报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及时兑现奖惩。四、对被采用的工作信息进行奖励:凡被县、市、省及以上媒体采用的,分别给予写作人20元、100元、300元、500元的奖励;被各级主流媒体采用或工作简报专题采用的,分别奖励写作人50元、200元、500元、1000元。

五、镇机关其它办所人员及镇直单位也要根据自身业务,及时向党政办提供工作进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及做法,由办公室人员整理后上报。

机关值班制度

1、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值班,实行坐班制,增强责任心,尽职尽责,不准迟到,不准早退。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2、坚持党政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妥善解决,不得延误。值班记录要按时交接,并由值班人员签字

3、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值班和休息,不得私自脱离值班室。凡抽查不在岗或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按无故不值班处理,发现一次,当天所有值班人员每人罚款20元。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和值班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5、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6、节假日期间非值班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5人以下),按每天20元发给加班补助。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镇财政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组织、筹集的收入、接受捐赠的收入和从财政、其他单位取得以及所属单位上交的各项收入)除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实行专项核算的资金外,应全部纳入单位财务账内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票证,所有票证由镇财政所负责管理,镇镇财政所应指定专人保管,建立票证台账,完善领、用、存登记制度。要严格票证领用范围和领销手续,收款人缴销票证

时须经会计审核是否入账并签字后方可核销。3、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支出凭证必须做到“四有”,即有合法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有主要领导签字,有具体用途。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对违反支出管理有关规定或未经审批、手续不全的支出凭证,会计人员不予受理。4、所有支出报销实行党委书记、镇长共同签字制度。5、在统一建账的基础上,对镇镇财政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依法登记和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做到账账、账证、账

实相符。

后勤接待管理制度

1、接待归口党政办公室管理,采取签字登记、派餐单和菜单相结合的办法,保证重点接待,压缩一般接待、部门归口接待、控制基层接待,杜绝人情接待。

2、接待费凭办公室开据的派餐单、登记表和菜单结帐,对上对外接待,须经书记、镇长同意,核定标准,经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餐,否则由接待人自行负责。特殊情况在外接待,须经书记、镇长同意,办公室登记,凭登记表结帐。3、接待由分管的对口领导和工作人员陪同。

4、严格接待费用标准,对上接待由陪同领导酌情处理,并与书记、镇长通气。

5、政府接待实行一月一结帐,并给书记、镇长上报当月情况。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各部门办公室卫生管理,要求坚持天天打扫,做到室

内清洁,窗明几净,文件整齐,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二、机关院内卫生设日常卫生保洁员,清洁工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每周一上午上班前集中清扫一次,全天保洁。

2、院内花木要定期修剪,水池内无烟头、无异味等;楼梯扶手无尘土;窗户、玻璃、宣传栏等清洁干净;大院清洁,无垃圾、杂物、积水、废弃物堆积等,垃圾池及时清运。

3、厕所由保洁员每天清扫一次,定期灭蛆灭蝇,保持干净卫生。

三、食堂卫生由炊事员负责,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厨房、灶台、灶具和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

四、职工宿舍地板、墙壁、门窗、玻璃、桌子、床等要保持整洁干净,做到无水迹、无污迹、无灰尘、无杂物、无异味。五、党政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机关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对卫生打扫不好的部门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车辆利用率,保证工作用车及车辆的安全行驶,特定

本制度。

一、车辆调度和使用: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指定的人员负责派遣调度,并实行县外出车登记制度。县外出车登记做为考核车辆运行情况、出车人员报销差旅费、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的依据。双休日、节假日期间没有出车任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无特殊需要,车辆一般不得办理私事或将车辆私自外借他人使用。

二、车辆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如发生行车交通安全事故,必须在半小时内向镇领导报告。机关所有车辆应由专职人员驾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或非指定人员驾驶车辆。三、车辆维修管理:(1)车辆维修(包括内外装饰)由驾驶员提出,填制《公务用车送修单》,书记、镇长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党政办后勤服务人员负责到修理厂维修。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维修,严禁超计划维修。否则,维修费用自负,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2)车辆维修期间,该车驾驶员必须现场监督,修好后在出厂单上签字,并将返回存根存党政办后勤服务组,修理厂凭结算联到单位结账,结算由财务人员、车管人员及驾驶员共同进行。(3)对于更换的废旧配件,驾驶员要如数向党政办后勤服务组报告,处置结果(变价、抵换配件)要详实登记,以备查。

四、驾驶人员的管理: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经常性教育和行为管理,建立对驾驶员的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严格禁止在修理、用油上的弄虚作假行为。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公出车所发生的事故,按交通管理部门划分的责任处理,因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责成其承担损失额的10%30%。对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1、党委印章由党委秘书保管,政府印章由党政办公室主任保管,其他各办所的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严格按规定程序使用。

2、印章使用程序。评优表模、年度考核、干部调动及任免等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由书记或书记指定人员签字盖章;合同、债权债务、项目、行政决定和日常工作等由镇长签字盖章。

3、印章使用登记。实行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印章原则上不能带外,确因公务需携带印章外出的,须经书记、镇长同意后,并由向印章保管人履行登记手续。

机关办公电脑及设备管理办法

为保证办公电脑系统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利用办公电脑软、硬件资源,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1、办公电脑由操作员各自管理,主要负责对本机的安全保密和日常维护工作,电脑中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必须备份,以确保文件的查找和保护。

2、办公电脑设备、设施需要维修、更换的,由操作员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经请示领导后,由主任负责对外联系维修。3、办公电脑操作人员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外来的软盘、光盘、可移动存储设备在办公电脑上运行。如因工作需要确实在机关办公电脑上运行的,要坚持运行前杀毒。

4、办公电脑操作人员不得上网收听、收看、拷贝一些不健康的内容,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信息。上班期间不得利用办公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电视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使用办公电脑及网络设备。未经操作员同意,其它人员不得使用该单机。

6、打印机、复印机指定1名操作员,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所用纸张由电脑室管理员统一管理。打印、复印材料原则在镇机关,需要外出打(复)印的,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同意,定点打印。

镇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1、镇党委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可视情况扩大到镇人大、镇政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每次会议要解决一两个重点问题。

2、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党委书记要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并将会议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和上级组织、纪检部门。

3、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个成员要积极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耐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

4、会议要有专人记录、保管。每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汇总综合情况。

5、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查出的主要问题,要逐个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的落实情况。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成员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中心学习小组扩大会议,请有关单位、站所负责同志列席。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党政办负责学习活动的安排组织。

二、中心组的学习以党的理论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中央、省、市、县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本职工作,掌握各方面知识。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现实情况予以安排。

三、中心组每周集中学习1次;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四、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我镇建设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中心组学

习的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为党委决策提供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把理论学习同解决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找差距、查不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为加强机关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一、派出所是机关安全的主要部门,应自行安排值班。二、门卫应严格执行查询登记制度,机关外任何个人和车辆不得在机关停宿。早7:00开门,晚10:00锁门。每晚10:00前将机关大院检查一遍。

三、党政办公室要做好机要文件资的料及时登记并经常检查,严格遵守通讯设施、电脑的操作规定,防止泄密。非办公时间不得在办公室会客。并做好机关财产的保管。

四、机关同志下班前必须关严门窗,锁好抽屉、门,关闭电源。

五、各办公室要加强管理,对来历不明人员要问清情况,发现疑点及时反映追查。如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并作好机关安全保卫制度的落实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工作表册材料报送制度

1、机关会议或镇党政办安排各村需要上报的材料和表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放谁收集”的原则,进行督促上报,并负责统计表册上报情况。

2、各村要将工作任务分配到“两委”班子成员,明确各村干部专门负责表册材料上报的工作。

3、根据各村表册或材料上报情况,对于不及时上报的,每延误1天扣罚镇干部20元,村干部10元。

4、各村上报材料或表册达不到要求的,按到通知后立即重新填报,对于推诿扯皮,不能及时修正填报的,按超时报送对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5、对于各村表册和材料上报工作中,因个别村上报表册材料不及时或不能及时修正,造成全镇工作被动或贻误工作的,扣罚包村镇干部和村负责人各1个月工资。

重点工作督查奖惩制度

1、对于阶段性中心工作和常规性工作,各主分管领导要按周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具体责任人,由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进行定期督查。

2、在重点工作(工程)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曝光台和印发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被通报批评一次的,扣罚村支书、村委主任和包村镇干、区长、包区领导各50元;连续被通报批评二次的扣罚村支书、村委主任和包村镇干、区长、包区领导各100元;连续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曝光的村支书免职,包村镇干扣发一个月工资,区长和包区领导各罚300元。凡被媒体曝光或被市县单位通报批评的,村支书就免职,村委主任和包村镇干扣发1个月工资,区长和包区领导各罚500元。

3、根据督查情况,每月对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排名,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包村干部和村具体负责人300元、200元、100元。排后三名的扣罚包村干部和村具体负责人300元、200元、

100元。

工作落实失职责任追究制度

1、镇领导或党政办代表领导交办给各办、所或有关人员的工作任务,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主管领导或指定有关人员跟踪督促问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不折不扣地完成。

2、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办任务的,有主管领导查清原因,划清责任,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由主要领导签字后处罚。

3、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办工作任务的,每延误1天扣罚有关人员每人50元,对因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造成重点工作在全县受影响的,坚决给予停职停岗。

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各机关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能、科研院所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明确职能分解后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的原则:(一)因事设岗、职责相称;(二)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三)任务清楚、要求明确;(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三、岗位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本机关的主要职能;(二)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三)上述内容如按年制定,应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纳入其中。

四、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科室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五、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机关人事部门要将岗位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六、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特别是对外服务窗口岗位),避免因责任人离开而耽误工作。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行政机关办事或打电话(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科室(人)办理的制度。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资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其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下需办事项,并记下管理相对人的联系电话;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四、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及时报告科室领导或局分管领导。

五、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充分体现机关工作人员良好职业道德修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

貌。

六、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科、室的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承诺制就是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以公众的广泛介入和监督为实现目标的主要手段,通过公开承诺和社会监督,实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的一种提高公共部门绩效的有效机制。

二、落实服务承诺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与效能的原则。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角度,处处、事事、时时为管理和服务对象考虑,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三、要明确服务内容。凡依法取得实施行政许可权的机关(单位)、部门以及向公众提供服务项目的单位,要向公众明确本机关(单位)、本部门的具体职能和服务项目,帮助公众了解单位、部门的职能分工。

四、规范服务承诺标准。服务标准要有明确和具体化行业标准,同时要有服务的行为标准和质量标准。(一)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挂牌上岗、行为规范、态度要求、满意率等);(二)办公场所、办证大厅的环境标准(设施标准、公示内容、卫生标准、标示要求等);(三)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挂牌上岗、服务态度、行为规范、着装标准等)。

五、要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每个行政审批项目,要公开资格要求和办理的必备手续,公开办理程序及流程图表,

承诺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其他服务项目要根据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提出服务程序和时限的承诺,各单位要把服务承诺的内容、标准、时限、程序等制成小册子,公开发放。

六、建立健全投诉、监察与责任承诺。各单位要完善投诉渠道、投诉程序和监察机制,对于没有达到承诺标准的事项要建立责任追究和违诺补偿机制,保证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持续提高。

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承办人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按照规定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工作制度。

二、对于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承办人要当场确定是否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及材料格式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的内容有:(一)申请事项是否属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三)申请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了符合规定数量、种类的申请材料;(四)申请人提供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五)其他事项(如申请人是否属于不得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有明显的计算、书面填写错误以及类似错误等)。

三、经办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凡属于本人职责权限内的工作,必须按程序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人;凡不属于本人职责权限内的工作,应主动协调或引导。

四、经办人员对办事人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程序、受理时限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

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

五、一次性告知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如果办事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要求的有关事项一次性书面告知。

六、对办事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经办人应帮助其咨询了解,并将结果告知办事人。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就是机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度,对其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的一种制度。

二、执行限时办结制要坚持效能的原则,在处理行政事务和管理事项时,要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既要按时办结,又要保证办理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三、限时办结事务、事项的主要内容:(一)行政审批事;(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三)上级业务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四)领导交办、批办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事项;(五)向社会公告的服务承诺事项;(六)其他按规定需要限时办结的事项。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或承诺办理时限的,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可以提前的要争取提前办理。

五、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事务、事项的处理,其办理时限应根据事务、事项的轻重缓急按照时效性要求尽快办理。特殊事务、事项的办理,要本着效能的原则,特事特办,注重结果。

否定报备制

一、否定报备制是指机关(单位)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申请事项,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予以否定,并对否定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方式报备的一种制度。

二、否定报备制适用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事项。

三、不予行政许可的程序:(一)受理窗口对于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认为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依法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将申请材料转交责任审核科室;(二)责任科室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材料以及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审查后,认为其不具备法定条件或者不属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条件优先者,提出不予许可的意见,提交分管领导批准,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三)行政机关(授权行政许可的组织)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以书面决定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事项,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同时,要填写不予行政许可登记表。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单位)、电话、申请事项、申请时间、否定理由及依据、送达不予许可时间、审核责任人、领导意见等内容,由审核责任科室留存。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以规范性文书向分管领导报送或上级机关报备。

失职追究制

一、失职追究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二、失职的种类:(一)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二)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效率低下,作风恶劣,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三)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四)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五)工作推诿扯皮,对符合条件的报批事项超过审批办证时限,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六)工作时间擅离岗位,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后果的;(七)其他失职类错误。

三、失职追究及处理:(一)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照《洛宁县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家公务员奖惩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追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3、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按章办事,遏制不正之风。

4、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推行领导民主生活会制度。5、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革命传统,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6、民主理财,账务公开,严格财务审核制度,定期公布学校各类账务收支情况。

7、坚持按规定标准收费,不私自增加收费项目,不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8、在提干、调资、晋级评优、职称评审等热点问题上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原则办事,公正合理,不徇私情,坚持公示制度。

9、领导成员不拖欠或借用公款、公物,不行贿受贿,不谋私权,不请客送礼。

10、不参与赌博,不看黄谈黄,严守社会公德,不违法乱纪,不违反规章制度。

11、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根据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检查自身的工作,争做群众的楷模。

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联系点制度

1、对联系点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阶段、各环节进行认真把关,全力确保各阶段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圆满完成任务。

2、经常深入联系点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到联系单位调查研究,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为指导活动开展提供现实依据。

3、指导、督导好联系点创先争优活动各阶段的工作,确保联系点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4、指导联系点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纪党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为联系点出谋划策,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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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接待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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