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议
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议
作者:尚志高
自201*年起,国家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并制定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每年举办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到201*年5月,全国已有包括我省宝鸡在内的22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已在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这一创建过程已经成为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我国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因而,以山水园林城市定位的安康,参与这一创建活动十分必要。
一、安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义。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不仅是国家褒奖一个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崇高荣誉,而且是综合体现一个城市科学与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有着丰富的内涵:城乡统筹、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生态文明、品质生活、品质城市等等,都能从中找到注解。通过创建,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花更艳,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打造自然与人文相结合的城市森林景观,营造一流的人居环境,通过创建,把安康真正建设成宜居宜游的山水园林城市,不仅能吸引大量的外地游客常年来安康休闲度假,还会带来一系列综合效应。例如,贵阳市就是在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后,也为贵阳赢得了“全国绿化先进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被定为“中国首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在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是回报率最高的生产性投入,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抓手,是扎扎实实的惠民工程,是与安康自然禀赋相切合的一次提升城市品位的行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作用难以估量,前程无限。
二、安康市创建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近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通过退耕还林、大瀛湖植树造林和汉江两岸绿化治理等,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了60%以上,远远超过了《评价指标》对秦岭以南城市35%的要求,其他多数指标也达到或超过,还有近三年来双创打下的其他方面的基础和精神韧性的洗礼,这些都是有利条件;不利因素主要是由于财政困难,创建投入的压力较大。但是,《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有对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的要求,而汉江不仅是安康的水源地,更是首都北京的水源地。安康可以从汉江水源地的保护角度积极向国家和省上争取资金。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规定,市和县区可以作为一个单位统一组织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这有利于举全市之力,尽快办好这件大事,建成后全市共享荣誉与成果。思想决定行动,理念引领未来。地处渭北旱塬的宝鸡市能够在全省率先创建成功,安康市作为全省森林覆盖率最高、创建条件最好的城市之一,如果不能尽快建成国家森林城市,是无法对安康人民作出交代的。
三、双创基本结束启动创建工作。在全市基本实现双创目标的前提下,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方方面面主动配合、全市人民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同时,尽快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有人管事”。创建一开始,就要根据总体规划要求,把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各项任务和具体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直至每一个人头。同时,最好借助双创的基础,建立工作机构,搭好工作班子,配好办事人员,夯实各级责任,加强指挥协调,以保证千斤重担大家挑,“九牛爬坡都出力”。
2、“有钱办事”。在积极向上争取的同时,市和区县两级财政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给予保证。还要采取积极鼓励支持投资建设和养护森林绿地等措施,多元化筹措创建资金,最终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
3、“有章理事”。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市林业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在吃透国家政策和摸清全市情况基础上,及时制定《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等方案,完善城市森林管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惩等制度,确保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适时启动、有序推进和顺利达标。
扩展阅读: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的方案
威海市环翠区环翠楼办事处文件
威环街政发[201*]4号
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的方案
各居委会: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意见》(威发[201*]9号),形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的浓厚舆论氛围,确保“创森”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全民植树造林、共建森林城市的积极性,现根据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时间
要将宣传工作贯穿“创森”工作全过程。重点结合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抓住2月至5月的关键时段,集中时间开展宣传,迅速营造强大声势。
二、宣传重点
(一)“创森”的重要意义、相关知识、目标任务等,
增强广大市民对“创森”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和“创森”的信心、决心。
(二)“创森”相关会议精神、决策部署、激励政策、工作措施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森”的积极性。
(三)借鉴国内外森林城市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增强我处“创森”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创森”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取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
(五)“创森”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树立榜样,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六)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创森”的意见和建议,举全民之力、聚全民之智推进“创森”工作。
(七)宣传生态文明、生态安全,提升市民绿化意识和“创森”知晓率,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森林、参与“创森”的氛围,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态文明观念和道德情操。
三、宣传形式
(一)2月21日上午8:45分,组织100人参加“创森”万人签名活动。(18个居委会各6人)
(二)办事处在世昌大道显要位置安设1处“创森”大型公益广告牌。(办事处负责)
(三)在所有居民区悬挂“创森”标语。将原创文明城市宣传牌改为“创森”宣传牌。(各居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动员、营造强大声势,是“创森”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和关键环节。各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创森”相关宣传工作,落实工作职责任务。对于上述宣传内容,各居委会要参照开展、上下联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项进行落实。文化站要精心策划,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积极组织实施。请各居委会将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姓名、电话号码)于2月23日前报社区办。
(二)把握政策,正确引导。“创森”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新闻宣传工作要严守宣传纪律,杜绝有违政策的宣传,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喉舌”作用。要针对“创森”活动中的问题,切实加强正面引导,通过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比算账”等形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组织动员全处上下齐心协力建设美好家园,早日实现森林城市的目标。
(三)拓展形式,注重实效。“创森”宣传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效果要实在,操作要便捷。居委会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切忌走过场、搞形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进群众、贴进生活的“三贴近”原则,注重宣传的针对性,从群众关注的事入手,多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多反映基层一线工作动态,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侧
面,全面准确的进行宣传。
(四)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居委会、各责任单位要积极行动,切实承担相关宣传工作任务。要加强协作,及时沟通,简化办事程序,相互理解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杜绝推诿塞责等行为。各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社区办报送情况,主动向文化站提供新闻线索,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宣传报道准确及时。“创森”工作将纳入各居委会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办事处“创森”办将不定期进行实地检查。5月15日前,各居委会要向办事处创森办报送“创森”宣传工作总结报告及各类报刊、简报、图像等证明资料,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附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口号
环翠楼办事处201*年2月20日
附件: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口号
1、我在森林之中,森林在我心中。2、共建森林城市,同享森林美景。3、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4、森林城市全民共建,美好家园你我共享。5、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生态宜居威海。6、森林是地球之肺,湿地是地球之肾。7、发展城市森林,建设生态文明。8、全民参与,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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