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霖部长在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李盛霖部长在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1*年12月08日
全国治超领导小组组长、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
(201*年10月12日)
同志们:
刚才,大家观看了山西治超工作专题电视片,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牛仁亮同志介绍了山西省治超工作的主要经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的领导同志分别对本系统治超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再强调几点意见:一、充分肯定治超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自201*年6月起,我们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按照国务院部署,成立了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纠风办等部委参加的全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从201*年至201*年开展了集中治理活动。从201*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重点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201*年3月7日,国务院颁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推进依法治超、长效治超奠定了法律基础。这些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配合,积极推进治超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效果。车辆违法超限率下降、道路货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也有所下降;公路网的路况水平、公路通行效率以及道路运输企业效益均有提高;车辆"大吨小标"问题基本解决;绝大多数货车司机的合法装载意识明显增强,严重违法超限超载现象有所遏制。全国干线公路货车超限率由原来的70%左右下降到目前的10%左右。总的看,前一阶段的治超工作是有成效的。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治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就安全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提出要在全党、全社会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并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针对近期安全事故频发的情况,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要求各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其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也要求我们依法推进治超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治超工作是安全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一场难度极大的攻坚战和长期任务。当前,治超工作面临新的要求和挑战。一是由于运输结构不尽合理,一些地区的煤炭、矿石、建材等高密度、低附加值物资仍然依靠公路运输,一些运输业户又往往选择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加大治超工作难度。二是前一阶段治超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产生超限超载的各种条件和基础并未完全消除,治理成果比较脆弱,稍一放松,就会反弹。目前,少数地区治理力度减弱,一些省份的煤炭和建材运输通道的一些重点路段,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比较严重。三是今年7月份连续发生的四起桥梁垮塌安全事故,初步分析,都与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有直接关系,违法超限超载仍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治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三、切实抓好新形势下的治超工作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联防联治,规范行为、追究责任"的总体要求,切实地抓好新形势下的治超工作。
一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山西省的治超工作之所以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政府治超。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治超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治超工作列入本地政府工作目标,继续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综合协调,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人员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治超运行机制,增强部门间的合力。特别是地方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工信、工商、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不断强化路面执法治超协作机制、源头与路面执法联动机制。
二是立足源头、标本兼治。山西省在治超过程中,注重"堵""疏"结合,在全面加强路面执法监管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源头治理上,调动和发挥公安、工商、运管等有关部门的力量,把好了车辆准入、源头装载、货物运输"三个关口"。各地也要在强化路面执法的同时,逐步将治理工作重点前移到源头环节,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力度。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始终保持路面执法力度,特别是要推广和规范计重收费模式,在确保合法装载运输车辆通行费负担有所降低的同时,通过经济手段,有效削减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利润空间。三是依法严管、联防联治。地方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要充分依托现有超限检测站点,切实加大货车检测检查和查处力度。对超限超载严重的违法车辆,要坚持实施卸载措施,或者责令停止行驶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给予记分扣分处理。运管部门要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健全违法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现场查处的非法改装车辆,可采取强制拆解等方法,责令车辆恢复原貌,并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特别是对于违法超限超载较为严重的地区和路段,相邻省份和地区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区域间的治超协作机制,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工作,真正实现联防联治。四是规范行为、追究责任。各地执法人员要坚决落实治超工作"十条禁令"的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防公路"三乱"。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重点地区和路段督导检查,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桥梁压垮等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责任倒查,一并追究相关运输业主、企业以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配载的货主、货运站场经营者的相关责任。
这次会议结束后,请大家及时把会议精神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省级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推广山西省治超经验,对照山西治超工作查找差距,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拿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深入推进治超工作的依法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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