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灵璧县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我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明确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并严格依法清理查处房地产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切实保证房地产用地及时开发利用。
(二)专项整治重点。本次重点整治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不及时开发建设囤地炒地;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不规范供应房地产用地,合同和划拨决定书重要条款缺失,对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
二、摸清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严格依法清理查处房地产开发中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是截至201*年12月31日已签订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尚未竣工、尚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存在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向别墅供地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具体内容包括:
(一)别墅用地清理查处情况。截至201*年12月31日,在售在建、尚未开工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况,包括宗数、土地面积、土地供应时间等。
(二)囤地和闲置土地清理查处情况。截至201*年12月31日,到期尚未开工、延期竣工房地产情况,包括宗数、土地总面积等;已处置但尚未收回闲置土地的原因,包括宗数、土地总面积、闲置原因、处置方式等。
(三)违法违规转让、炒地清理查处情况。截至201*年12月31日,尚未竣工或尚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让用地情况,包括宗数、土地总面积等。
(四)保障性住房用地违法违规改变用途的清理情况。截至201*年12月31日,已转让的尚未竣工或尚未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开发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约改变用途的情况,包括宗数、土地总面积等。
三、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清理合同,摸清情况。在201*年3月31日前,我局结合出让合同清理工作,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的“出让合同专项清理模块”完成数据录入上传、分类统计、掌握情况。
专项清理数据出来后,县局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制定方案,认真开展整治。4月初,已将方案及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二)明确标准,严肃查处。全面分析房地产开发利用情
况,于201*年4月5日填写统计表报市局汇总。同时,按照政府批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建设别墅、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问题分类进行严肃查处,对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难以查处的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措施。5月15日、6月15日、7月15日前,逐月将每一宗违法违规违约用地查处情况报市局汇总。
201*年4月7日,已经将统计表收集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厅土地利用科;在5月底、6月底,逐月收集汇总上报的违法违规违约用地查处情况上报市局土地利用科。
(三)及时总结,完善制度。6月中旬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对本次整治工作中,在用地合同签订不规范、违反政策供应土地、对土地利用监管不到位和违法违规用地查处不到位、不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严肃按照部34号文件要求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相关问题纠正和处理完毕后,要上报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后不再重复处理。因制度不完善造成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防止企业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有效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在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案件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不力、不落实的地方,县局将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房地产用地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高发的地方,实行专项督办验收。
四、针对专项整治的有关问题,具体提出以下要求(一)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房地产用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与合同清理工作统筹安排,统一协调、突出重点、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处理。
(二)认真整改纠正,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负责地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及时梳理和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清理出的合同内容不规范问题,认真整改,严格按照部国土资发〔201*〕3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用地合同条款,健全完善制度,确保保障性为主的住房建设用地。
通过此次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杜绝各种囤地炒地、擅自改变用途等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此项工作,营造一个健全的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监督市场。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扩展阅读: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根据国土资函[]号文件,关于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我局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入宣传,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一)认真部署。对清理整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我局立即主持召开了由各县局、市区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动员大会,强调了专项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房地产用地专项整顿工作。同时,印发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土资函〔〕号),对专项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要求、内容、范围、方法和步骤等作了明确部署,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我局成立了分管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专项整顿工作。各县局、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上下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培训和宣传。一是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保证省政府关于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做好对广大群众的宣传,使之充分认识此次
专项整顿工作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提高参与清理整顿工作的积极性,自觉地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用地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合法的房地产用地进行举报;三是做好对房地产商和房屋产权单位的宣传,使之明晓意义,掌握政策,做到主动申报,积极配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市营造出一个理解、支持、参与和促进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项整顿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措施,严格把关,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用地一些违法用地由于前后时间跨度长,因此,我们本着既考虑历史,又严格执行政策的原则,对不同时期、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房地产违法用地及交易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置。我局根据违法占用土地的用途、位置的差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分别进行处罚,并通过采取降低完善手续门槛、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提高了违法占地案件处理效率。
三、建章立制,规范市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不断强化土地法制建设,依法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管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制止土地非法转让和房地产非法交易,保障了房地产开发和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逐步建立起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地价管理、优化企业投资用地环境、严格规范土地审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切实加大了土地市场管理的力度。
(二)对土地使用审批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增派人数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土地登记发证和受理土地征用、出让、转让等业务,实行受理和办理业务相分离,规定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另外,还开通了行风热线,增强了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三)加大招标拍卖土地力度。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土地的范围,对商业、旅游、娱乐、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全部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认真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市及各市区都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土地储备工作,为强化管理土地一级市场打好基础。
国土资源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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