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管理汇报材料
XX街道办事处关于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XX县政协:
XX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虔诚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困难群体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但同时存在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现就我街道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居民低保。目前全街道共保障165户231人,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8430元,人均月补助79.8元。所有保障对象中:XX钢铁厂有114户(154人),占全部保障对象总户数的69.1%,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2326元,人均月补助80元;供销社有13户(29人),占全部保障对象总户数的7.8%,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01*元,人均月补助69.5元;粮管所有3户(4人),占全部保障对象总户数的1.4%,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96元,人均月补助74元;农转非有25户(31人),占全部保障对象总户数的15.2%,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123元,人均月补助68.5元;其它类有10户(14人),占全部保障对象总户数的6%,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757元,人均月补助125.5元.
(二)农村居民低保。201*年共把785户(1420人)困难
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占全镇农业总户数的12.7%,总人口的6%,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1000元,人均月补助50元。
(三)发放方式: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目前城市低保由农行代发,农村低保由信用社代发。
二、管理城乡低保的政策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执行依据是《XX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执行依据为《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登记编号;玉府登201*02号,XX县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
三、调查审批程序
城市低保: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居民,按属地管理
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居住地的居委会、企业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居住在本县农村的,向所在乡镇政府申请,居住在城镇的,向所在居委会申请)
农村低保: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人户分离的,由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初审意见,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送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四、日常管理方式
城市居民低保管理方式:实施按1个季度或1个月一次的审核签到制度。201*年前实施按月审核签到,从201*年1月起实施按季度审核签到。目的是及时完更新善低保家庭收入和就业信息。
农村居民低保:实施1个季度一次的审核签到制度。
五、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一是调查评议队伍问题。村级低保人员评议组成变动大,同时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农村低保年初成立评议小组完成评议任务后,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基本陷入“真空”状态,从建立农村低保管理长效机制的长远目标看,建议固定村级低保评议小组,划拨固定经费确保评议小组能顺利开展日常性工作。
二是申请对象收入认定标准过低。目前城市低保保障执行的最低收入认定标准为210元,远远低于我县201*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454元,只占城镇家庭人均年支出15118元的16.6%。(XX县统计局发布XX县201*年城镇居民收支情况简析)
建议提高我县低保准入线,即提高认定人均月最低收入标准,我们认为低保保障线定为650-850之间较妥当。
三是户籍和居住地不一致的问题。XX钢铁厂165户失业在保对象中,户口在XX实际在其他乡镇常住的有60户。
在日常管理上,有诸多不便之处,其一是签到手续的办理,根据云南省民政厅要求,低保领取对象每个月必须到城市低保管理部门实行签到,对于在其它乡镇居住的低保对象,实在是不方便;其二管理部门对于此种对象难以实施监管,最主要的是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家庭人员的减员、就业信息,难以掌握准确的情况。部分低保对象多次提出,因为户口所在单位已经解散,能否把户口迁移到老家或现在的居住地,同时审核签到手续归当地乡镇政府管理。鉴于实际情况,我们建议县级管理机关,把低保户户口协调迁移到实际居住地。
四是城市低保管理层次错位。日常低保调查评议、签到手续和动态调整管理应由居委会负责,目前由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负责。
XX街道办事处二0一一六月三
扩展阅读: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汇报材料
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大家好:
欢迎各位在百忙之中来我乡检查指导工作,下面就我乡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一、基本情况
全乡辖12个村委会90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4919户22232人,流域面积387.5平方公里,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自然灾害频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现有城市低保13户18人;农村低保1428户5437人。
二、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201*年4月22日,县民政工作会议结束后,乡党委、乡政府紧急部署,周密安排,成立了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乡低保宣传规范年活动;制定下发了《小康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2、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在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过程中,乡政府悬挂宣传横幅一条,组织各村在醒目位置刷写宣传标语7条,营造了良
好的工作氛围。
3、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
在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中,坚持“保主保重、促进规范、注重公正、务求实效”的原则,规范城乡低保操作程序,做到了“六严格”:一是严格工作流程;二是严格民主评议;三是严格对象确定;四是严格公示制度;五是严格档案管理;六是严格资金发放。
在城市低保清理清查过程中,受理城市居民低保申请17户26人,乡村对申请对象进行调查评议排序并张榜公示,重新确定我乡城市低保对象13户18人,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284元,人均月补助124.4元。在农村低保自查自纠工作中,对251户1017名保障对象进行了调整。目前,我乡有农村低保1428户5437人,占全乡农业人口的24.4%。其中一类190户542人,每人每月107元;二类459户1751人,每人每月80元;三类658户2643人,每人每月65元;四类121户501人,每人每月45元。人均月补差72.17元。201*年已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07.59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201*年共接收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申请255份,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8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农村低保工作量大面宽,群众关注度高,大量的工作在
乡、村、组三级,在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中,个别村民小组摸底排序仍然走过场,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流于形式,保障对象分类施保定位不准,对存在的问题,乡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加强检查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由于工作经费紧张,档案柜、档案盒等硬件设施配备不足,致使部分档案无法入盒、入柜装档。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高和完善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到管理更加规范,发放更加及时,监督更加到位,保障更加公正,群众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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