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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书屋示范点通知

时间:2019-05-29 18:27:39 网站:公文素材库

职工书屋示范点通知

皖工宣[201*]6号

关于申报推荐“职工书屋”全国示范点的通知

各市工会,省直工会,省有关产业工会和行业工会: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3号)、《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201*年)》和《安徽省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实施方案》(皖工发[201*]19号文件)等有关文件部署,现将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安徽省计划及201*年各市工会申报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计划

(一)201*年,全国工会建设1000家“职工书屋”示范点(安徽省工会30家),其中包括全总“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以下简称面心实)活动中已建的155家(含在安徽已建的5家:淮北市2家、安庆市2家、滁州市1家)。

(二)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标准,仍为每个示范点配送价值3万元的图书。

(三)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工作仍由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统一承担。

二、名额分配

201*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名额分配办法:各市工会、省直工会各推荐1个,淮北、安庆、滁州在“面心实”活

动中已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占用了201*年指标),不再推荐,其余名额分配给有关产业、行业、大企业。

三、申报办法

由基层单位负责填写“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和申请报告,淮北、安庆、滁州在“面心实”活动中已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单位,必须补填“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各市、省直工会负责形成201*字的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是:201*年“职工书屋”建设情况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报省总工会审核后汇总报全总。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级工会于201*年5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分别报省总宣教部。联系人:陈重光,电话:0551----2215853,Email:ahszxjb@126..com

附:“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

安徽省“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年5月21日

附:

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201*年月日

单位名称主管单位联系人传真送货地址申报新建场地面积人员总数预计投入总额计划藏书量电子音像制品联网电脑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编市区街道号(万元)申报改造产权所有专职自筹(万元)种(类)(组)(套)(册)报刊数量(张)计划书架(台)桌椅单位盖章:推荐单位盖章:

扩展阅读:宁工发[201*]32号关于申报第四批全国、省和南京市“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正式文件)

南京市总工会文件

宁工发201*32号

关于申报第四批全国、省级和南京市“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及开发区工会:

为进一步促进工会“大学校”作用的发挥,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职工队伍,为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提供智力支撑和保证,根据《关于申报第四批全国和江苏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苏工宣[201*]9号)文件要求,按照市总工会年度12件实事工作计划,今年市总将选树6家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12家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和100家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现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市“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的基本条件是:①现有藏书量3000册以上;②现有报刊20种以上(须含《工人日报》、《江苏工人报》等工会报刊);③现有电子音像制品80种(张)以上;④有可上网电脑1台;⑤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人;

⑥有图书管理制度;⑦有规范管理的台帐资料。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藏书量须在5000册以上、音像制品120种(张)以上;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藏书量须在4000册以上,音像制品100种(张)以上。

2、推荐申报的“职工书屋”示范点,不仅要有良好的硬件,而且要在开展职工教育、提升职工素质、建设学习型城市中发挥积极作用,开展形式丰富的读书活动,有明显实际的成效,重点体现“五个结合”,即职工书屋建设和促进单位发展相结合;和职工的岗位成才相结合、和促进职工岗位奉献相结合;和营造健康快乐的生产生活氛围相结合;以及和职工文化建设相结合。

3、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应向非公企业、街道(社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宿区倾斜,申报数不低于全部推荐单位的50%。

4、申报三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建设单位须设立专项配套资金,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不低于1万元,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不低于7000元,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不低于5000元。

二、申报程序

1、三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实行自主申报制。各中间层次工会根据各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择优申报。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原则上必须在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上进行申报;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原则上必须在市级“职工书屋”基础上进行申报;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每个中间层次工会最多不超过5家。

2、申报单位需填报相应申报表格(见附件),并附申报建设单位示范点情况简介(1500字),内容包括:“职工书屋”建设的基础条件、基本情况和资金筹措、规划目标以及依托“职工书屋”开展职工读书活动等情况。

三、考核验收:市总工会将按照各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采取组织抽查和委托中间层次工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职工书屋”示范点单位的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作用发挥等进行考核验收。

四、表彰奖励:市总工会将根据考核验收的情况,择优推荐候选单位,上报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审定。全国、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单位,报上级表彰;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单位,由市总工会进行命名表彰。201*年,全总将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配送价值3万元的图书;省总将为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配送价值7000元的图书;市总将为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配送价值5000元的图书。同时,分别悬挂各级相应的牌匾。

五、报送时间:

1、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和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表请于4月22日、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表和市级“职工书屋”申报汇总表请于5月30日前报市总工会宣教部(同时从网上报送电子文档)。

2、文件和表格请登陆市总网站的“公告栏”栏目下载。

联系人:刘晋美,电话(传真):84551238;QQ:596473291,邮箱:njljm918@126.com

地址:中山东路54号工人文化宫综合楼7楼市总工会宣教部;邮编:210005。

附件:1、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

2、江苏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3、南京市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报表4、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总工会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通知

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201*年4月13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一

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

(所属中间层次工会名称:盖章):201*年月日

单位名称主管单位联系人传真送货地址申报新建场地面积人员总数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编市区街道号申报改造产权所有专职自筹(万元)预计投入总额(万元)计划藏书量(册)报刊数量种(类)电子音像制品(张)计划书架(组)联网电脑

(台)桌椅(套)

附件二

江苏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

(所属中间层次工会名称:盖章):201*年月日

单位名称主管单位联系人传真送货地址申报新建场地面积人员总数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编市区街道号申报改造产权所有专职自筹(万元)预计投入总额(万元)计划藏书量(册)报刊数量种(类)电子音像制品(张)计划书架(组)联网电脑

(台)桌椅(套)6

附件三

南京市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

(所属中间层次工会名称:盖章):201*年月日

单位名称主管单位联系人传真送货地址申报新建场地面积人员总数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编市区街道号申报改造产权所有专职自筹(万元)预计投入总额(万元)计划藏书量(册)报刊数量种(类)电子音像制品(张)计划书架(组)联网电脑(台)桌椅(套)

附件四

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汇总表

填报中间层次工会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单位名称(全称)单位地址邮编工会主席姓名书屋管理员姓名管理员联系电话管理员QQ(或邮箱)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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