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报告
大余县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微型企业日益成为推动我县经济增长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据统计,我县目前中小企业已超过514家,占全县企业总数的96.6%。它吸纳了全社会75%的就业人员,提供了全县90%以上的出口额和超过75%的税收收入,创造了全县90%的新增工业产值和55%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然而,面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众多中小微型企业而言,得到的信贷资金非常有限。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问题也就成为非常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201*县民营企业局通过座谈会、走访银行和企业,开展了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情况专题调研。
一、我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201*年开始,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给我国带来了输入型通胀,物价快速上行压力加大,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为“稳健”,一些地方中小微型企业所面临的融资困难更加突出。调研显示,因我县应对有力,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款和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逆势上扬,呈现出以下几个亮点:
(一)全县金融机构业绩提升
截至201*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3.69亿元,同比增长13.73%,比年初增加6.48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7.62亿元,同比增长19.65%,较年初增加4.53亿元;201*年新增贷款达6.9亿元,比去年全年多新增2.2亿元。
(二)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实绩稳步增长
201*年,我县中小微型企业实际贷款的总量提升。截至201*年11月末,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达11.45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1.46%;中小微型企业新增贷款1.63亿元,比去年全年多新增1.14亿元。
(三)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显著拓宽
近年来,我县金融机构在原有工、农、中、建和农信社、农发行、邮储银行的基础上蓬勃发展,相继成立了新的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拓宽了新的融资渠道。
1、201*年,邮储银行开办信贷业务(已累计发放贷款1172笔,金额1.07亿元,其中:201*年累计发放562笔,金额0.42亿元)。
2、201*年,赣州银行大余支行成立(各项存款余额2.8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94亿元,其中201*年末为27家中小微型企业累计发放30笔贷款,金额0.9亿元。)。
3、201*年7月,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大余支行成立(截至201*年末各项存款余额0.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0.52亿元,其中信贷支持4家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0.21亿元。)。4、201*年3月,大余县润通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截至201*年末为15家中小微型企业发放贷款0.56亿元。)。
5、201*年5月,大余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201*年末担保贷款400万元。)
6、201*年2月,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大余分公司成立(201*年为本县4家企业累计担保5750万元)。
7、农发行大余客户组,也在不断拓展信贷品种,由单一的粮食贷款发展到多品种的信贷业务,201*年末为12家中小微型企业贷款1.2亿元。
(四)中小微型企业融资业务不断创新
我县各金融机构围绕服务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结合本行业务不断创新和完善金融业务。一是创新和完善信贷产品。如:工行根据小微型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和贷款风险特征,重新制定小微型企业贷款分类标准,拓展小微型企业网贷通业务,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型企业无需评级授信可直接申请贷款,同时把有字号的工商个体户也纳入了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对象(201*年累计发放9户,金额2540万元)、农行推出国内信用证业务,此业务手续简便,不占信贷规模(目前,已为大余欣荣钨业贷款1560万元),此业务是拓宽稳健货币政策下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有效方法。二是创新担保方式。已陆续增加了信用担保、存货抵押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有利于中小微型企业获得及时贷款的新业务。
(五)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环境得到改善
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服务中小微型企业,努力应对稳健货币政策下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困难。一是县政府出台了《大余县201*年金融工作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优势产业、科技创新企业信贷投入。二是县政府、人行等部门积极协助筹建新的金融组织,拓展信用功能,支持鼓励县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通过中小微型企业集合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上半年,已推荐悦安超细金属有限公司申请加入“赣州有色”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三是财政、人社、林业等部门积极为企业向上争取项目无偿或贴息资金,截至201*年11月,累计财政贴息761.17万元,其中为享受劳动密集型小微型企业贷款贴息(201*年已为润致制衣、超弦光电、励佳针织、通达汽运等,核定贴息贷款800万元,累计办理贴息32.6万元)。四是县工商局、民营企业局等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了“银企对接”信贷产品推介会等活动(201*年已在邮储银行和赣州支行举办二场推介会),富有成效的助推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工作。
二、我县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瓶颈制约依然突出
调研中得知,201*年全县514家中小微型企业中,只有132家次从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这其中还包含了一家企业从多家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即使不考虑这一因素的存在,也只占全县企业的25.7%,70%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不能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驻县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农行和赣州银行大余支行分别为19家和22家中小微型企业发放贷款,已属最多的,股份制银行中,发放最多的农信社,也只有31家中小微型企业从其获得贷款,中小微型企业贷款难可见一斑。当前,我县中小微型企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其实现的增加值在“十一五”时期占全县GDP的60%,201*年实现产值142.95亿元,实现增加值38.12亿元,占全县GDP的66.2%,实现税收3.83亿元,吸纳69%的城镇就业机会。然而,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生存之依托。目前,中小微型企业的价值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获贷中却没能得到体现。究其原因,既有中小微型企业自身缺陷的制约,又有金融部门经营机制的制约,还有来自社会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银行准入难。我县中小微型企业大多没建立公司治理机制,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法人资产和自然人资产没有严格区分,在产权制度上不符合银行标准。加之有的产业是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由于政策风险大,发展前景不确定,市场淘汰率高,从资金的效益和安全性出发,银行不愿贷款。
2、资信建立难。绝大多数中小微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中小微型企业会计报表不真实甚至没有会计报表,财务报表经过审计的几乎为零,虚假帐、多套帐的现象甚为普遍。企业的资产、销售等基本财务数据在其财务报表中真实性、透明度不高,银行难以认同,不予授信评级。
3、信贷抵押难。一是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基本以抵押为主,部分商业银行资产抵押折扣率较低,土地、房产按50%左右折扣,生产设备仅折20%30%。而我县绝大部分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初期,资产积累不足,难以满足银行信贷抵押要求。全县50%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无有效抵押资产,较多中小微型企业被挡在信贷大门外。二是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一般具有额度小、时间短、次数多的特点,而抵押手续繁琐,程序复杂,难以适应其要求。三是信贷成本高。以农信社一年期以内流动资金贷款为例:贷款利率为12%左右;承兑贴现手续费万分之五;贴现利率13‰左右;抵押物评估费按贷款本金的0.3%;质押物(主要是矿产品第三方保管)保管费为0.4/天吨,抵(质)押物为矿产品的保险费率按贷款本金的1.2‰;担保公司担保费率按贷款本金的2‰以及理财费用等。
4、融资担保难。一是担保机构的数量少、规模较小、资质低。目前,与周边县担保公司多达一、二十家相比,我县仅有二家担保机构,其中一家为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大余分公司,201*年已为4家企业累计担保5750万元;另一家大余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其注册资金1000万元,而银行合作门槛偏高,银行普遍要求合作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由于规模较小、资质低等原因,导致担保实绩小。现已成功担保的400万元,连注册资本金都不到,更谈不上放大倍数。同时,由于银行合作门槛偏高,加之对担保机构缺少统一的监管,要防止担保机构事实上在以其名义从事民间借贷甚至非法集资。二是联保担保的优质企业或有负债大,一些企业自身负债加上为其他企业保证的,往往资产负债率偏高,影响其自身融资水平。
5、核准审批难。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特点是“小、急、频”,而银行为防范风险,太多要求一套完整而繁琐的融资手续,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简单快捷的要求。同时,国有商业银行随着银行企业化改革,大幅度上收信贷管理权限,县级行贷款审批权限较小,授权、授信不足,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大多只起调查评估作用,然后是层层报批,程序复杂,耗时费力。企业借一笔数额不大的贷款要十来道手续,少则一周,多则数月,往往错过最佳商机。而地方商业银行机制虽较灵活,但贷款成本一般较高,而且规模较小,无法拿出大量资金来满足中小微型企业日益扩大的贷款需求,同时其业务人员素质和服务意识也参差不齐。
6、银企对接难。一方面我县社会诚信系统尚未建立。社会经济信息不透明、不共享,企业和个人经营状况的真实性难以判断,使得银行很难选出有实力、守信用的企业。目前,银行对企业贷款普遍实行了内部信用评级和授信管理的办法,但我县的中小微型企业大多处于生产规模较小、融资渠道单一、效益尚未完全体现的发展初期,中小微型企业在信用评定过程中难以符合银行要求。另一方面,大多数企业经营者融资意识淡薄,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时,不注重建立和发展与银行的信贷关系,不注重自身在银行的信用建立。
此外,由于今年国家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导致银根紧缩、规模受限和利率提高,加剧了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难度。
三、关于改善我县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几点建议
要从加快我县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金融服务体系、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的环境等三个层面采取积极的措施。
(一)完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金融服务体系
1、千方百计吸引多种主体的金融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要研究编制我县针对服务中小微型企业分层次的融资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充分认识大金融富国强市兴县的同时,树立小金融兴行富民的观念。既全力支持大银行发展,也大力发展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担保公司;既畅通间接融资渠道,也大力开辟直接融资渠道。要研究出台鼓励在我县新设金融机构吸引力的政策措施,
2、积极促进金融机构进一步向下拓展,在民营经济发展较快又有迫切需求的镇村及园区设立服务点,激发我县整个银行业的发展和活力。要加大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工作的组织力度。金融机构利息和收费也要公开透明,防止乱收费。
(二)完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社会服务体系
1、完善担保体系建设。要大力发展信用担保机构,争取多发展几家信用担保机构,同时通过资金注入、风险补偿和税收优惠,对我县现有担保公司进行培育和扶持,达到与银行合作的门槛,各商业银行主动争取上级行支持,推动下调对担保公司的最低资本注册额度的合作标准,使的担保机构能为企业担保放大倍数,力求达到5倍以上。同时加大信用担保机构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着力在担保机构数量、质量和担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2、规范抵押登记和收费行为。县政府组织财政、审计、监察、土地、房产、工商等部门研究出台统一规范企业贷款抵押登记和收费规定。支持鼓励有专业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入备案参与土地评估业务竞争,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保管费、保险费和公证费用等进行清理、整顿和核查,制定统一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执行最优惠标准。要限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尽可能延长评估时效。
(三)完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政务环境
1、建议成立县金融办,实行独立科级单位,或与某单位二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综合协调和管理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经济、金融情况,提出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磋商和协调,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切入点提供基础支持。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共建共享中小微型企业信息网络平台和信用征信系统的具体措施,逐步解决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难。
2、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的财政撬动力度。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出台针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投放工作绩效的考核激励办法。同时,主动争取省市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撬动资金,扩大财政撬动资金的覆盖面。
3、加大培育、培训力度,千方百计提升中小微型企业的素质。县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解决中小微型企业的素质分类分步提升工作,并列入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实施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振兴计划,从资金支持、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等方面给予到位务实的帮助,全力提升中小微型企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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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微型企业日益成为推动我县经济增长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据统计,我县目前中小企业已超过514家,占全县企业总数的96.6%。它吸纳了全社会75%的就业人员,提供了全县90%以上的出口额和超过75%的税收收入,创造了全县90%的新增工业产值和55%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然而,面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众多中小微型企业而言,得到的信贷资金非常有限。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问题也就成为非常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201*县民营企业局通过座谈会、走访银行和企业,开展了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情况专题调研。
一、我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201*年开始,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给我国带来了输入型通胀,物价快速上行压力加大,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为“稳健”,一些地方中小微型企业所面临的融资困难更加突出。调研显示,因我县应对有力,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款和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逆势上扬,呈现出以下几个亮点:
(一)全县金融机构业绩提升
截至201*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3.69亿元,同比增长13.73%,比年初增加6.48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7.62亿元,同比增长19.65%,较年初增加4.53亿元;201*年新增贷款达6.9亿元,比去年全年多新增2.2亿元。
(二)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实绩稳步增长
201*年,我县中小微型企业实际贷款的总量提升。截至201*年11月末,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达11.45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1.46%;中小微型企业新增贷款1.63亿元,比去年全年多新增1.14亿元。
(三)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显著拓宽
近年来,我县金融机构在原有工、农、中、建和农信社、农发行、邮储银行的基础上蓬勃发展,相继成立了新的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拓宽了新的融资渠道。
1、201*年,邮储银行开办信贷业务(已累计发放贷款1172笔,金额1.07亿元,其中:201*年累计发放562笔,金额0.42亿元)。
2、201*年,赣州银行大余支行成立(各项存款余额2.8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94亿元,其中201*年末为27家中小微型企业累计发放30笔贷款,金额0.9亿元。)。
3、201*年7月,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大余支行成立(截至201*年末各项存款余额0.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0.52亿元,其中信贷支持4家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0.21亿元。)。4、201*年3月,大余县润通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截至201*年末为15家中小微型企业发放贷款0.56亿元。)。
5、201*年5月,大余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201*年末担保贷款400万元。)
6、201*年2月,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大余分公司成立(201*年为本县4家企业累计担保5750万元)。
7、农发行大余客户组,也在不断拓展信贷品种,由单一的粮食贷款发展到多品种的信贷业务,201*年末为12家中小微型企业贷款1.2亿元。
(四)中小微型企业融资业务不断创新
我县各金融机构围绕服务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结合本行业务不断创新和完善金融业务。一是创新和完善信贷产品。如:工行根据小微型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和贷款风险特征,重新制定小微型企业贷款分类标准,拓展小微型企业网贷通业务,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型企业无需评级授信可直接申请贷款,同时把有字号的工商个体户也纳入了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对象(201*年累计发放9户,金额2540万元)、农行推出国内信用证业务,此业务手续简便,不占信贷规模(目前,已为大余欣荣钨业贷款1560万元),此业务是拓宽稳健货币政策下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有效方法。二是创新担保方式。已陆续增加了信用担保、存货抵押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有利于中小微型企业获得及时贷款的新业务。
(五)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环境得到改善
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服务中小微型企业,努力应对稳健货币政策下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困难。一是县政府出台了《大余县201*年金融工作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优势产业、科技创新企业信贷投入。二是县政府、人行等部门积极协助筹建新的金融组织,拓展信用功能,支持鼓励县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通过中小微型企业集合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上半年,已推荐悦安超细金属有限公司申请加入“赣州有色”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三是财政、人社、林业等部门积极为企业向上争取项目无偿或贴息资金,截至201*年11月,累计财政贴息761.17万元,其中为享受劳动密集型小微型企业贷款贴息(201*年已为润致制衣、超弦光电、励佳针织、通达汽运等,核定贴息贷款800万元,累计办理贴息32.6万元)。四是县工商局、民营企业局等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了“银企对接”信贷产品推介会等活动(201*年已在邮储银行和赣州支行举办二场推介会),富有成效的助推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工作。
二、我县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瓶颈制约依然突出
调研中得知,201*年全县514家中小微型企业中,只有132家次从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这其中还包含了一家企业从多家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即使不考虑这一因素的存在,也只占全县企业的25.7%,70%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不能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驻县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农行和赣州银行大余支行分别为19家和22家中小微型企业发放贷款,已属最多的,股份制银行中,发放最多的农信社,也只有31家中小微型企业从其获得贷款,中小微型企业贷款难可见一斑。当前,我县中小微型企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其实现的增加值在“十一五”时期占全县GDP的60%,201*年实现产值142.95亿元,实现增加值38.12亿元,占全县GDP的66.2%,实现税收3.83亿元,吸纳69%的城镇就业机会。然而,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生存之依托。目前,中小微型企业的价值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获贷中却没能得到体现。究其原因,既有中小微型企业自身缺陷的制约,又有金融部门经营机制的制约,还有来自社会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银行准入难。我县中小微型企业大多没建立公司治理机制,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法人资产和自然人资产没有严格区分,在产权制度上不符合银行标准。加之有的产业是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由于政策风险大,发展前景不确定,市场淘汰率高,从资金的效益和安全性出发,银行不愿贷款。
2、资信建立难。绝大多数中小微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中小微型企业会计报表不真实甚至没有会计报表,财务报表经过审计的几乎为零,虚假帐、多套帐的现象甚为普遍。企业的资产、销售等基本财务数据在其财务报表中真实性、透明度不高,银行难以认同,不予授信评级。
3、信贷抵押难。一是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基本以抵押为主,部分商业银行资产抵押折扣率较低,土地、房产按50%左右折扣,生产设备仅折20%30%。而我县绝大部分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初期,资产积累不足,难以满足银行信贷抵押要求。全县50%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无有效抵押资产,较多中小微型企业被挡在信贷大门外。二是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一般具有额度小、时间短、次数多的特点,而抵押手续繁琐,程序复杂,难以适应其要求。三是信贷成本高。以农信社一年期以内流动资金贷款为例:贷款利率为12%左右;承兑贴现手续费万分之五;贴现利率13‰左右;抵押物评估费按贷款本金的0.3%;质押物(主要是矿产品第三方保管)保管费为0.4/天吨,抵(质)押物为矿产品的保险费率按贷款本金的1.2‰;担保公司担保费率按贷款本金的2‰以及理财费用等。
4、融资担保难。一是担保机构的数量少、规模较小、资质低。目前,与周边县担保公司多达一、二十家相比,我县仅有二家担保机构,其中一家为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大余分公司,201*年已为4家企业累计担保5750万元;另一家大余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其注册资金1000万元,而银行合作门槛偏高,银行普遍要求合作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由于规模较小、资质低等原因,导致担保实绩小。现已成功担保的400万元,连注册资本金都不到,更谈不上放大倍数。同时,由于银行合作门槛偏高,加之对担保机构缺少统一的监管,要防止担保机构事实上在以其名义从事民间借贷甚至非法集资。二是联保担保的优质企业或有负债大,一些企业自身负债加上为其他企业保证的,往往资产负债率偏高,影响其自身融资水平。
5、核准审批难。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特点是“小、急、频”,而银行为防范风险,太多要求一套完整而繁琐的融资手续,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简单快捷的要求。同时,国有商业银行随着银行企业化改革,大幅度上收信贷管理权限,县级行贷款审批权限较小,授权、授信不足,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大多只起调查评估作用,然后是层层报批,程序复杂,耗时费力。企业借一笔数额不大的贷款要十来道手续,少则一周,多则数月,往往错过最佳商机。而地方商业银行机制虽较灵活,但贷款成本一般较高,而且规模较小,无法拿出大量资金来满足中小微型企业日益扩大的贷款需求,同时其业务人员素质和服务意识也参差不齐。
6、银企对接难。一方面我县社会诚信系统尚未建立。社会经济信息不透明、不共享,企业和个人经营状况的真实性难以判断,使得银行很难选出有实力、守信用的企业。目前,银行对企业贷款普遍实行了内部信用评级和授信管理的办法,但我县的中小微型企业大多处于生产规模较小、融资渠道单一、效益尚未完全体现的发展初期,中小微型企业在信用评定过程中难以符合银行要求。另一方面,大多数企业经营者融资意识淡薄,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时,不注重建立和发展与银行的信贷关系,不注重自身在银行的信用建立。
此外,由于今年国家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导致银根紧缩、规模受限和利率提高,加剧了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难度。
三、关于改善我县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几点建议
要从加快我县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金融服务体系、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的环境等三个层面采取积极的措施。
(一)完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金融服务体系
1、千方百计吸引多种主体的金融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要研究编制我县针对服务中小微型企业分层次的融资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充分认识大金融富国强市兴县的同时,树立小金融兴行富民的观念。既全力支持大银行发展,也大力发展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担保公司;既畅通间接融资渠道,也大力开辟直接融资渠道。要研究出台鼓励在我县新设金融机构吸引力的政策措施,
2、积极促进金融机构进一步向下拓展,在民营经济发展较快又有迫切需求的镇村及园区设立服务点,激发我县整个银行业的发展和活力。要加大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工作的组织力度。金融机构利息和收费也要公开透明,防止乱收费。
(二)完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社会服务体系
1、完善担保体系建设。要大力发展信用担保机构,争取多发展几家信用担保机构,同时通过资金注入、风险补偿和税收优惠,对我县现有担保公司进行培育和扶持,达到与银行合作的门槛,各商业银行主动争取上级行支持,推动下调对担保公司的最低资本注册额度的合作标准,使的担保机构能为企业担保放大倍数,力求达到5倍以上。同时加大信用担保机构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着力在担保机构数量、质量和担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2、规范抵押登记和收费行为。县政府组织财政、审计、监察、土地、房产、工商等部门研究出台统一规范企业贷款抵押登记和收费规定。支持鼓励有专业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入备案参与土地评估业务竞争,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保管费、保险费和公证费用等进行清理、整顿和核查,制定统一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执行最优惠标准。要限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尽可能延长评估时效。
(三)完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政务环境
1、建议成立县金融办,实行独立科级单位,或与某单位二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综合协调和管理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经济、金融情况,提出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磋商和协调,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切入点提供基础支持。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共建共享中小微型企业信息网络平台和信用征信系统的具体措施,逐步解决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难。
2、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的财政撬动力度。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出台针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投放工作绩效的考核激励办法。同时,主动争取省市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撬动资金,扩大财政撬动资金的覆盖面。
3、加大培育、培训力度,千方百计提升中小微型企业的素质。县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解决中小微型企业的素质分类分步提升工作,并列入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实施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振兴计划,从资金支持、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等方面给予到位务实的帮助,全力提升中小微型企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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