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检察院“四项措施”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
大方县检察院“四项措施”做好新时期群众工
作大方县检察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过程中,坚持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举措,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工作。
一、建立完善检察工作回应群众机制
一是完善群众投诉处理机制,对群众投诉该院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侵害群众利益等事项,认真开展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群众。二是建立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回访反馈制度,把结案不息诉的涉检信访案件特别是重复访、非正常访、越级访案件作为回访工作的重点,及时反馈信访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做好法制宣传和教育感化工作。三是推行刑事案件办理告知和案件查询等制度,将办案情况及时告知并定期回访被害人或其家属,加强沟通,最大限度取得其理解和支持。四是全面推行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赔偿法律文书说理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的疑问或诉求。
二、建立完善检察工作群众评议机制
一是接受舆论监督。通过新闻发布会、检察长电视讲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和重要情况,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二是接受群众评议。通过检察接待日、干警下基层、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发放征求群众意见函等形式,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控申接待、公诉案件集中听庭评议等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评议意见。并对干部群众评议的情况认真办理,将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及时向群众反馈评议落实情况,对不能落实的,及时作出解释。
三、建立完善检察工作依靠群众机制
一是依靠群众掌握线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举报宣传活动,积极发动群众举报,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及时将处理情况答复举报人,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赢得群众信任。二是依靠群众办理案件。依靠群众收集证据和试行乡(镇)、村信息联络员制度等依靠群众提供涉案信息的方法,提高突破案件和深挖犯罪的能力。三是依靠群众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把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吸引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开展预防,积极构建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
四、建立完善检察工作服务群众机制
一是进一步拓展12309举报电话功能,完善网上举报、申诉、投诉受理,方便群众反映诉求。二是实行院领导主动约访、相关业务科室联合接访、检察长带案下访、领导干部定期巡访等,了解群众诉求,解答群众疑问,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减少群众诉累。三是开辟便民诉讼通道,对涉嫌黑恶势力等有组织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等类型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对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生活确实困难人员等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四是进一步延伸法律触角,设立驻乡(镇)检察室,定期不定期巡回开展检察工作,对基层一线执法活动就地开展法律监督,对群众的投诉来访直接受理,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基层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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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思考
“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源”。人民群众是我党的执政之基、立国之本、力量之源。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深入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做好群众工作。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强群众工作,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水平,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尽管如此,与人民群众的需要相比,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比,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仍显不足,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亟待提高。基层检察院如何适应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在新时期更好地服务群众,笔者将从强化职能、创新思路、改进作风、落实责任等四方面进行探讨。一、强化职能,突出群众工作重点
切实把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在执法办案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以执法为民的工作实绩取信于民。积极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推进“检调对接”、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外来人员管护教育等工作,最大限度防范社会管理中的风险隐患,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和巩固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工作的满意度。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依法监督纠正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部门要找准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二、创新思路,健全群众工作机制
围绕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重点推进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执法办案释法说理、检察开放日等工作,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以机制创新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和做群众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不断拓宽民意收集途径,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积极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充分发挥检察官联络室、检察联络员等作用,就地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结合检察职能开展结案释法、法制宣传,为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举报电话建设,健全完善网上举报、申诉、投诉受理,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增强群众工作的实效性,坚持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理顺信访案件分流、办理和答复机制,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建
立健全答疑说理制度,耐心做好答疑解惑、思想疏导等工作。高度重视涉检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准确掌握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态势以及群众诉求。进一步健全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重视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增强群众工作的开放性。认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案件回访工作,听取群众对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制度,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完善情况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人民群众公开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和重要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改进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深入开展群众观念再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群众观念。认真分析群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认真查找和剖析检察人员群众观念淡薄、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的原因。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列为检察干警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培训,通过案例教学、以老带新、组织干警走访群众、安排新进检察人员和年轻干警到控申、
民行等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一线岗位接受锻炼等方式,促进检察干警在与群众面对面的工作中不断提高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社会问题等能力。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尊重群众、保护群众、服务群众。四、落实责任,严格群众工作考评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和奖惩制度,实行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经常性督查与阶段性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要围绕这个标准,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群众评议制度,将群众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比表彰、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对在群众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群众工作开展不力,以致酿成重大事件、事故的,要严肃倒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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