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人大代表旁听十案活动实施意见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百名人大代表旁听十案”
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扩大审判工作社会影响,增进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的了解与支持。经研究,201*年组织开展“百名人大代表旁听十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推动人大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司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改进庭审作风,促进阳光司法、民主司法,增强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百名人大代表旁听十案”活动领导小组,由刘丰涛同志任组长,张玉鑫、孙宁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室,王文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检查、督导和联络工作。
三、案件选择与分配(一)案件要求
人大代表旁听的案件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类案件,所选择案件应为各专项审判活动中具有代表
性的案件,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社会反响强烈和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涉及众多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关注或需要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
(二)案件数量及具体安排
此次活动共安排旁听审理案件10件。具体安排如下:刑庭2件、民庭1件、行政庭1件、审监庭1件、立案庭1件、颜庄法庭2件、开发区法庭1件、辛庄便民合议庭1件。
(三)案件主审人及合议庭要求
人大代表旁听的案件,原则由各业务庭庭长、副庭长主审,挑选业务骨干为合议庭成员,并注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四、方法步骤
201*年2-11月为活动的实施阶段,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
(一)确定案件
审判业务庭应按照前述要求共同确定相关案件,相关审判业务庭应挑选5个以上案件以供选择。选择案件时,应把握具有庭审评议价值、案情繁简适中(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申请回避、证据突袭、当庭申请重新鉴定等情形)、有可能当庭宣判等条件。
各业务庭应于每月最后一周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下月旁听案件开庭信息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案一报、即时上报的原则,开庭7日前将备选案件的信息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送,提请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确定听审、评议的代表,与代表联络。
(二)庭前准备
1、审判业务庭要确定相关诉讼文书送达无误,落实当事人出庭情况。
2、合议庭每位成员均要仔细阅卷,吃透案情,熟知该案的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诉辩主要内容、争议焦点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拟定庭审提纲,并将该案案情简介(主要含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诉辩主要内容、案件有关的背景资料、相关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等),以及案件的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成员等内容书面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人大代表旁听联络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在开庭前将听审案件的案情简介报送代表。
4、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要设置专门的旁听席位,由院长或审判业务庭的分管院领导全程陪同。
5、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时,应注意加强与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庭审需要检察院派员出庭的,要将代表旁听庭审的情况提前通知检察院。
6、做好其他准备工作。(三)组织开庭
1、合议庭要注重庭审质量、效率、效果三者并重,兼顾代表和当事人的有效参与。要严格按照有关诉讼法和法庭规则的规定,规范庭审活动,突出公开质证、当庭认证、围绕焦点辩论和当庭裁判,体现较高的驾驭庭审技巧,确保案件事实查明在庭上,裁判有理有据,旁听者明明白白。
2、庭审时要注意庭审礼仪、庭审纪律,规范庭审行为。法官应着装整洁、仪表庄重、语言得体、举止文明,维护裁判者的中立和权威。庭审应当尽量使用普通话、法言法语,严禁使用有损诉讼参与人人格尊严的语言。要严格庭审纪律,保持庭审的威严。
3、法警大队要根据庭审规模派出法警值庭,法警言行要规范,维持好庭审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案件能当庭宣判的应当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判决后应及时将判决结果(裁判文书)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大代表报告情况。
(四)座谈评议
1、每一场庭审结束后,应组织座谈讨论,由院长或分管院领导主持,相关审判业务庭全体人员参加。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该次庭审的评价和建议,并做好记录。
2、对人大代表提出的疑问要依法解释,对其提出的质询要专题回复。能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认真研究后及时回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进行整改。案件承办业务庭负责对代表的评议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并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审判业务庭应于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结束后10日内将旁听庭审活动的工作总结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应当包括开展活动的具体做法、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4、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做好接待、收发评议表及记录工作。
五、活动要求
1、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通报、宣传报道及有关的信息简报、阶段性小结、总结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切实加强组织与协调工作。
2、制作《“百名人大代表旁听十案”活动邀请函》。邀请函注明旁听案件的案由、开庭时间、地点、法院联系人及电话等详细信息,方便代表到法院参加旁听以及提前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
3、在开庭前向代表们发放《旁听案件征求意见建议表》。请代表旁听庭审后从审判程序、裁判结果、审判作风、庭审能力、法官仪表五个方面对本次庭审提出意见建议。
4、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登记本》。详细记录邀请代表的时间、地点、次数、受邀请的代表及人数等相关情况,使邀请工作做到有籍可查。
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旁听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法庭,并确保法庭辅助设备的正常使用。
6、各部门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政工科应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组织工作,办公室应做好与人大代表联系及法庭保障工作,法警大队应做好相关的安保工作。各审判业务庭应每月至少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件备选案件,做好协调工作,适当安排一些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大代表参审的案件供旁听、评议;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群众代表等列席旁听庭审。
7、此项活动要与“法院(法庭)开放日”活动、巡回审判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推进
司法民主与公开。
六、奖励和考评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实施的考评工作,对相关审判业务庭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庭审礼仪是否规范、庭审纪律是否严格等,进行全面考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联络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在此项活动中工作扎实、措施落实到位的审判业务庭按照《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加分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组织效果不明显的审判业务庭进行扣分处罚,确保此项活动健康有序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扩展阅读:司法公开汇报
司法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今天,省纪委领导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是对我院工作莫大的的鞭策和鼓舞,我代表全体干警,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法院1993年建院,现有在职干警人,设个庭科室局、人民法庭。近年来,我院按照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市委的要求,把推行司法公开、党务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司法公开、党务公开透明度,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先后被省委政法委评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公开意识
组织领导到位。专门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及督查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监察室、政工科、研究室等部门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办公室,负责司法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为有效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思想认识到位。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将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专题研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
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区纪委关于“六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
机制保障到位。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制定了《钢城区法院司法公开实施方案》及司法公开工作目录。开展了“百名人大代表旁听十案”活动、党员法官“1+7”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执行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及律师、媒体代表参加座谈会,定期向他们汇报我院司法公开进展情况并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司法公开工作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努力实现集思广益,实时提升。
二、全过程公开,实现阳光司法
(一)立案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工作前移
窗口服务公开。在立案庭设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办公,设“导诉台”和便民服务台,便民服务台上各类常用诉讼文书格式样本、诉讼指南、温馨提示等一应俱全;电子触摸屏和公告栏公布案件受理范围、诉讼费用收取标准、案件办理流程等相关规定。设了导诉员,由导诉员引导诉讼,为群众提供立案查案咨询服务。
便民办案公开。设立便民合议庭,方便群众诉讼,增强审判透明度。在区交警二大队设立交通事故便民合议庭,由专职法官对责任主体复杂、归责原则难以认定的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案件进行调解、审理,并将调解、审理结果进行公开。在辛庄便民合议庭设立“婚姻家庭合议庭”,统一调解处理
婚姻家庭类案件。
诉前调解公开。由专人接待咨询群众、耐心解答相关问题、积极提供案件流程信息,热心、耐心、细心解决群众求助。对于纠纷简单、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安排法官诉前调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审判流程公开,规范权力运作
建立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及公示制度。我院下发《法官判后答疑实施意见》,实行多环节联接的判后答疑机制。在裁判文书后附适用法律法规,送达时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重点解释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采信证据的理由以及裁判的法律依据,并主动征询当事人对判决有无疑问。对于当事人就判决内容提出的疑问,耐心进行解释,特别是抓住诉讼当事人争议或反复纠缠的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说理,努力追求胜败双方都服从和尊重裁判。近年来,我院服判率进一步上升,法院的公信力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依托“钢城区法院网”,设立“裁判文书”栏目,除规定不能公开的法律文书外,尽可能全部公开,将裁判结论形成的过程、理由和依据等进行网上公开,方便群众监督。截至目前,我院裁判文书上网公示201*余份。
(三)执行信息公开,破解“执行难”痼疾
实行“执行日志”制度。对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交付、征求分配方案
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向申请执行人全过程反馈执行案件进展情况。
实行被执行人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对所有执行案件,包括被执行人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和法院执行全过程等进行网上公开。重点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文书的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利用舆论促使其履行义务,推动一些重大案件的执行。
实行执行对话制度。全面公示执行事项。针对当事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将执行收费标准及减缓免条件、全体执行干警的联系方式、案件执行流程图、信访案件流程图等全部上墙公示。在院领导的主持下,执行干警和在两个月内未结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由执行干警把采取的执行措施和遇到的暂时困难详细讲明,同时答复申请执行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执行对话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参加,通过执行会商,申请执行人及时了解自己案件的执行情况,更加理解和配合执行工作,减少了因申请执行人不了解、不理解而引起的不满意甚至上访现象。
三、全方位公开,拓宽公开渠道
建设科技法庭。科技法庭启用了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对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庭审笔录等进行当庭展示。建立审判工作声像档案,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可对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扩展、延伸传统的
审判法庭功能。
开通法院网站。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建立三级网络联动公开机制,我院通过“钢城区法院网”设了司法公开、预约立案、裁判文书等10个栏目,突出对开庭信息、诉讼及审判流程、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信息、司法救助金发放等群众比较关注的事项进行公开。同时,将法院公开网站与“全国法院网”等网站进行数据链接,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提升网络公开水平。
完善公开栏。在对外公开栏上将全院内设机构职能、开庭信息、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诉讼费减缓免、司法救助等信息进行公开。强化对内公开,在对内公开栏上设立院务和党务公开栏目,对院里人事奖惩、财务收支、案件评查、专题教育活动等内容予以及时公开。设立电子公告屏、电子触摸屏,及时对开庭信息、案件审理流程、诉讼指南、执行公告、司法救助金发放情况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四、监督全公开,保障公开质量
强化内部监督。一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有关规定,建立以审限跟踪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和催办督办、通报制度,促进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效率意识。二是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评议制度,每季度定期组织人员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评查,评议结果在全院大会上进行通报。三是建立审判绩效考评通报制度。从收案
数、结案数、判决数、调解数、信访上访数、归档数等方面,每月对干警和业务庭审判执行工作效能情况进行通报公示。考核结果作为庭室和干警年度评先评优和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强化人大监督。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每月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院审判的特大案件和社会关注的案件。开展“百名人大代表旁听十案”活动,每月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请代表旁听庭审后从审判程序、裁判结果、审判作风、庭审能力、法官仪表五个方面对本次庭审提出意见建议。
强化社会监督。我院共聘请36名人民陪审员,12名司法廉政监督员,共同参与司法监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及社会各界群众来法院进行参观,耐心、细致地回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向他们介绍审判工作情况,让群众亲身体验法官的工作和生活,更加深入地了解法院。此外,我院还设立了投诉电话、24小时录音电话、网上举报邮箱、“五个严禁”监督联系卡和“廉政监督卡”等,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五、党务全公开,增强凝聚力
我院机关党总支,下设三个党支部,党员58名。按照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内民主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要求,积极开
展党务公开工作。
公开内容方面。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我院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和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一律公开:1、全院中心工作,主要是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为民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2、思想政治建设,主要是党组织中心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及落实情况,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措施建立落实情况,党建活动安排及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思想交流汇报情况,党员干部与职工群众之间谈心,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及培训情况等。3、组织建设,主要是党组织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和履行职责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及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和民主评议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干部推荐、考察、使用情况、评优选先情况。4、作风建设,主要是贯彻“五个严禁”、“四个一律”规定及廉洁自律情况,重要事项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机关内部考核管理情况等。5、制度建设,主要是党组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重要工作制度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包括重大事项等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督查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公开程序时限方面。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或复杂性问题,严格按照党务公开审批程序进行公开。重大事项公开审批程序为:由党务公开办公室收集提出公开事项,填写党务公开审批单,经党组审核后,向群众公开。公开期间,有专人收集整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将意见上报党组或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落实。整理、修改后的公开事项,经党组或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再次进行公开。需要说明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
公开形式范围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坚持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如,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会议、文件、简报、机关局域网等形式,及时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通报;适宜对小范围公开的,主要采取电子信箱、意见箱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网站、公开电话、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使党务公开工作收到了社会影响大、受众面宽、方便快捷、认可度高的效果。党务公开的范围。原则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院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支部委员为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具体抓部署、抓调研、抓督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公开水平。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和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后反馈制度。积极落实《党务公开原则通报制度》、《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三是做好结合文章稳妥推进工作。工作中,注重处理好党务公开与政务审务公开的关系,努力形成互为补充,不断完善,共同发展的良好工作机制。注重处理好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的关系,处理好遵守党内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处理好公开内容与公开形式的关系,处理好组织推动与依靠群众的关系。四是夯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工作落实。通过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及时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检查,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落实工作任务。五是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结合党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文化建设,开展法院文化日活动,制订《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创作院歌《使命》,确定“厚德、博学、敬业、清廉”院训;开展全员大读书大讨论活动,干警每人每月读一本好书,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培育文化法院氛围。全院干警撰写文章抒发情怀,内部刊物《钢城法苑》辟专栏《书情怡志》,选登优秀文章;强化宣传载体的激励作用,引导广大干警充分利用法院内部刊物《沃土上的足印》、《钢城法苑》,莱芜日报《法治时空》、《法院直通车》等阵地和栏目,交流信息、学习业务、了解社会、宣传法院,提高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
和省、市、区委关于“六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和党务公开力度,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们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让司法公正以群众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实现,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钢城区发展建设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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