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推动我县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延市卫发〔201*〕87号文件关于转发《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我县妇幼卫生事业存在问题,并对我县辖区内提供妇幼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自评,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各部门职责
接到通知后,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卫生局领导为组长的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小组。由考核评估小组制定了《自评估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了各部门职责。
二、着重从以下四点入手进行了自查考核
1、政府保障: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2、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服务能力。3、妇幼保健服务:妇幼保健服务提供的数量及质量,妇幼保健服务的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4、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三、自评结果如下:1、政府保障方面:
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建立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局设有专门部门负责、专人分管妇幼保健工作。
我县每年都制定地方妇幼卫生项目补助政策,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落实补助政策。县妇幼保健院为全额事业单位,43名全额编制及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均为财政发放工资。
2、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我县妇幼保健院现有职工106人,专业技术人员83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7人,医师及医士23人,主管护师2人,护师及护士30人,技师20人。妇幼保健所业务用门诊楼建筑面积4673多平方米,保健科室设置健全,临床科室设置与开展的服务相匹配,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设备配备达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每年派出20余名业务人员进修学习,为做好全县妇幼保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乡镇卫生院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村级卫生室已经进行了整改,明确乡村医生承担村级妇幼保健工作。
3、妇幼保健服务:
(1)我县能够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有3个,在县卫生局和妇幼保健院监督下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一位从业人员取得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2)我院每半年对每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对存在问题进行书面通知整改,并留存质量控制档案。对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主要制度及技术规范健全、畅通产科急救绿色通道、等问题进行指导。
(3)每年举行两期全县乡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班,由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按月例会,培训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有签到,考试,档案齐全。
(4)建立全县统一健全的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妇女病筛查、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原始登记。制定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建立妇幼卫生信息报告与质量控制及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妇幼卫生信息收集、上报、审核、分析、反馈及质量控制工作机制,运行顺畅。每年定期实施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
(5)我县各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爱婴医院实施《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将《世界卫生组织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条标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本院母乳喂养规定》张贴在每一个病房的显著位置,达到了爱婴医院要求。
(6)我院成立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小组,组织当年实施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定期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及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降低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
(7)制定全县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包括媒体)每年开展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本年度针对“母乳喂养”和“叶酸发放”进行了两次街头专题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4000多份,每月开展“孕妇健康”培训,对孕妇们进行健康教育。
4、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狠抓两个系统管理工作,提高早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制定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规范和高危筛查技术规范。
201*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7.56%;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8.82%;住院分娩率96.20%;新生儿死亡率为7.72‰。剖宫产率为4.39%。
201*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9.18%,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8.02%。住院分娩率99.22%,孕产妇建卡率99.67%,高危产妇管理率100%,高危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死亡率为5.34‰,孕产妇死亡0例。剖宫产率9.36%。
201*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7.74%;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8.63%;住院分娩率99.63%;新生儿死亡率为3.6‰,孕产妇死亡0例。剖宫产率为7.10%。
四、存在问题
1、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方面:县妇幼保健院的房屋建设布局及面积已不能满足全县广大妇女儿童的服务需求,村级卫生室刚刚进行整改,由于基层人才匮乏,不能配备专职的妇幼保健技术人员。
2、妇幼保健服务方面:虽然已经为全县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了服务,但服务质量有待加强。
五、整改措施
1、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增加县妇幼保健院人员编制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经费保障和人才培养,使必要的服务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2、积极争取建设项目,改善妇幼保健所服务环境,使其能够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服务需求。
3、加快村卫生室的建设,加强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严格执行新的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加强产科技术人员培训,降低孕产妇死亡例数,积极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努力查找工作中不足之处,积极改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强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整体素质,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舒适,更全面周到的服务,为我县的妇幼保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扩展阅读:苏家屯区201*年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苏家屯区卫生局201*年度妇幼卫生工作
绩效考核自查自评汇报材料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推动我区卫生事业发展,依据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年度区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卫办妇社函[201*]1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实际,对全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苏家屯区是沈阳市十个市辖区之一,位于浑河南岸,距市中心15公里,总面积762平方公里,苏家屯区辖17个街道。全区共有12家乡镇卫生院和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卫生服务室185家,有苏家屯区妇幼保健所、区中心医院、区妇婴医院、沈阳市第二中医院4家区直医疗保健服务单位以及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1家市直医疗保健服务单位。基本形成了以区妇幼保健所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级卫生服务室为基础,市直、区直医疗保健服务单位为补充的妇幼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模式。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保障有力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对妇幼卫生工作
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201*年初,苏家屯区政府制定了《苏家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妇幼卫生工作作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一项,纳入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时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苏家屯区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农村妇女产妇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免费增补叶酸等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方案文件,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区卫生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下设防疫科负责全区妇幼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防疫科科长及妇幼专干分管妇幼保健工作。在经费保障上区财政设立妇幼专项账户,制定专项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各项补助资金发放严格按照项目方案支付,专款专用;项目拨款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工作经费,杜绝超拨、截留、滞留、挪用资金现象发生。通过全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区妇幼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等逐年下降,孕产妇保健覆盖率、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婚前医学检查率等逐年提升。
(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健全
1.区妇幼保健机构机构设置及医疗保健设备配备情况区妇幼保健所现为全额事业拨款单位,是全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中心。全所目前在职职工46(在编26人,外
聘及借用20人)人,其中中级职称13人,初级职称21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全所职工73.9%;本科学历9人,占全所职工的20%。业务用房面积922平方米。现设置科室有: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健康教育科、婚检科、检验科、B超室、心电图室、信息管理科、妇科、产科、项目办公室。目前所内主要设备有:二维彩色超声波诊断仪1台、尿液自动分析仪1台、心电图机1台、显微镜1台、超短波理疗仪1台。普析微量元素分析仪、血球仪、离心机、水浴箱、红外线乳腺诊断仪、妊娠高血压检测仪、儿童多功能测评仪、显微镜、紫外线消毒器2台。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机构设置及医疗保健设备配备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够按照项目服务要求,完善健全妇保科、儿保科等相关科室,配备专业医务人员、规范各项服务操作流程、强化村级卫生室督导考核。村级卫生室按照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专人专职,各项妇幼保健工作任务明确。
3.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产科建设
我区各助产服务机构均做到了医护人员与病人通道设置合理,符合无菌要求。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医护人员操作技术熟练。(三)妇幼保健管理情况
1.助产服务机构及人员准入制
各医疗保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区妇幼保健所在区卫生局领导下,定期开展全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培训班,所有助产人员均要求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职业。
2.《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我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已经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电子办证、章证分开。201*年我区新生儿出生数3131人,出生证明签发数2821枚,签发率平均达90%。未发生违规办理现象。
3.妇幼保健工作考核评估情况
我局制定了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及考核标准并下发,由区卫生局组织,每年对辖区内妇幼保健服务提供机构工作情况和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及产科质量至少进行2次督导检查。今年5月份上旬,区卫生局组织检查小组,对照《苏家屯区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标准》,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进行了专项检查考核,目前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产后42天检查、新生儿访视等9大妇幼服务项目均已开展,但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问题。检查组现场反馈了考核组的意见,并给予了技术指导。
4.建立基层健全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及业务指导机制根据沈卫办[201*]166号关于《沈阳市孕产妇、儿童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三级网络。我区建立了由卫生局牵头,妇幼保健所及各助产单位专家组成的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专家组的三级网络,承担母婴保健技术指导、孕产妇死亡评审、产前筛查、妇女病普查普治、新生儿死亡评审、新生儿疾病筛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产前诊断等业务指导职责。建立各街道主管领导和防保站的二级网络,由各村村医构成的一级网络。成立了苏家屯区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苏家屯区妇幼保健所对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制度,每年对基层防保站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业务培训。
每年均举办不少于两期的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人员培训班,今年上半年3月份对我区托幼机构开展了苏家屯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培训会;4月份对全区妇幼卫生工作人员开展了妇幼卫生工作和妇幼重大项目培训。培训班有通知、签到、培训记录、考试、照片,档案齐全。
同时每年按市局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妇幼保健人员和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参加市级培训。
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到位
全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自行印制并下发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和幼儿园保健管理工作规范》和《苏家屯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考评标准》,对全区托幼人员进行培训,下园督导,落实体检、膳食管理、消毒等卫生保健工作。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办医政发[201*]38号)的文件要求,进行儿童入园体检和幼儿园工作人员体检,要求体检率达100%。
目前入托体检1000人,幼教人员体检165人。6.助产技术服务管理规范
全区目前能够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有6家,全区所有从事助产技术和从事终止妊娠、结扎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均取得了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各家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主要工作制度及技术规范健全,畅通产科绿色通道,定期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及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降低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各家助产单位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爱婴医院即我区妇婴医院按照《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实施办法,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本院母乳喂养规定》张贴在每一个病房的显著位置,达到了爱婴医院要求。
7.高危急救绿色通道畅通无障碍
各家助产单位强化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重点监护;同时发挥区妇婴医院“绿色通道”作用,及时进行转运和救治危重病人,保证通道畅通。8.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加快
建立信息报告与质量控制及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妇幼卫生信息收集、上报、审核、分析、反馈及质量控制机制;建立健全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原始登记、漏报调查。
9.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健全
制定全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包括媒体)每年开展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本年度在“三八”、“六一”等活动日以及对“叶酸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等进行了专题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每周开展孕妇学校、健康课堂等活动。今年孕妇学校授课20节,1000人次受益。
(四)妇幼保健服务提供情况
制定苏家屯区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规范、高危筛查技术规范和苏家屯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弱儿管理规范,狠抓两个系统管理工作,提高早孕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严格执行高危筛查、住院分娩等相关制度,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1.孕产妇保健能力明显提升
早孕建册率97.77%;孕产期系统管理率97.77%;高危管理产妇百分比100%;孕产妇产前筛查率100%;住院分娩率100%;剖宫产率74.08%;妇女病常见病筛查率22.78%;婚前医学检查率50.24%。
2.儿童保健规范化水平提高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全面铺开,儿童规范化门诊建设在我区逐步启动。母乳喂养率93.83%、新生儿访视率100%、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筛查率99.3%、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99.3%、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7.58%、5岁以下儿童血红蛋白检测率97.94%、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7.64%。
全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进一步规范,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知识培训、业务督查工作201*年度覆盖全区。
3.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情况
根据《全国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我区对妇婴医院住院的产妇以及各街道3岁以下儿童家长进行了随机抽检,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满意度调查反馈信息对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质量改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妇幼卫生保健项目实施情况1.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完成情况
我区制定了降低孕产妇死亡以及降低婴儿死亡率干预
方案,评审档案齐全,201*年至今我区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7.17‰,近三年死于可避免死亡原因的孕产妇死亡率以及婴儿死亡率比例呈下降趋势。组织实施当年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今年10月份我区拟召开下半年评审会。
2.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项目完成情况
①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自201*年起,我区开始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三年来,我区严格按照“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每年均能如期完成“两癌”检查项目任务。截止201*年底,我区圆满完成了201*年201*年35-59岁妇女两癌检查免费检查工作(其中宫颈癌35000例、乳腺癌6000例),任务完成率100%,全区防癌调查知识问卷知晓率达91.30%。
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201*年1-12月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应补助1004人,实际补助941人,补助率94.00%。
③阻断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截止201*年年底,我区免费为孕妇检测艾滋病、梅毒、乙肝表面抗原2579例,为携带乙肝病毒产妇的婴儿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59支。
④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201*年度,共向全区准孕妇发放免费叶酸达1940人次,增补叶酸知晓率达到97.77%,服用率达到92.03%。
三、存在不足和困难
我区“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和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医务人员缺乏,三级网底建设略显薄弱
一是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得资质的妇幼医务人员配备不足;二是各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本级妇幼卫生工作的职责任务,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管理力度。三是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区妇幼保健机构现业务用房面积不足,科室匮乏、人员缺编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不断重视,财政保障力度逐步加大,但是与上级对卫生事业的发展要求相比还有相当的距离。如区妇幼保健所作为区域内的妇幼卫生中心,人员缺编,业务用房不能满足妇幼卫生发展需求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妇幼卫生服务的健康开展。(三)妇女保健服务情况有待提高
婚前医学检查率、妇女病疾病筛查率,不能达标。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区未来妇幼卫生工作针对工作任务将以《关于深化医
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妇幼绩效考核工作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妇幼卫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整体素质,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更全面周到的服务,为全区妇幼保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
加强对“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和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等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切实将妇幼卫生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来抓,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地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进度抓好落实。
(二)健全基层妇幼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妇幼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以全科医生培养、乡村医生在岗培训为重点,加强基层妇幼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基本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质量。
(三)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解决妇幼机构人员缺编及办公用房问题
妇幼保健所的建制、机构设置、人员、设备、工作指标、房屋建设等指标是否达标,是国家考核地方政府工作内容之一,同时部分也是《两纲》和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之一。基于我区妇幼机构缺编及办公用房不足问题等相关事宜,我局将积极向区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尽快解
决我区妇保健机构人员缺编及办公用房问题,使必要的服务项目能够顺利开展,从而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服务需求。
(四)加强部门联合协作,推进妇女保健服务开展积极和民政、计生部门沟通,做好免费婚检以及妇女病筛查宣传工作,提高婚检率及妇女病筛查率。
苏家屯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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