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泰山区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情况的汇报
泰山区按照各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要求,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了全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和安全形势稳定。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一是201*年12月30日,区政府召开了公安、安监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和市鞭炮烟花公司负责人参加的“打非”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了“打非”文件精神和工作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了201*年春节期间“打非”工作任务;二是201*年1月5日,在区公安分局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收听收看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视频会议,在听取省、市领导讲话的基础上,展区长作了重要讲话,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区、村(居)情况熟的优势,认真开展排查治理工作;三是自201*年12月份开始,各处镇协调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进行了拉网式集中清查,区政府组织公安、安监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点特别是泰良路、创业大街等重点路段进行了6次联合大检查;四是区监察大队积极配合市局检查组对重点
路段进行了3次联合大检查。
二、认真审查,依法许可
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安监发201*76号)规定,201*年11月5日,我区制定了关于201*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许可工作的通知(泰山安监字[201*]39号),明确了全区烟花爆竹布设规划和办理相关要求,采取了处镇受理业户申请、现场审查,区安监局进行抽查发证的工作方法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各处镇安监办能够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布点原则,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经营业户进行现场审查,对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业户,填写统一印制的申请书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审查意见书,上报区安监局审批发证;今年,全区201*年度烟花爆竹经营业户审核发证293家,其中常年7家,临时286家。
三、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一是结合对201*年度新办证业户的现场审查,对201*年度112家常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户进行了许可证到期前安全检查,符合许可条件的,受理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先按许可要求完成整改后,经复审合格,再受理申请,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抽调局机关3名同志加强监察大队力量,2辆执法车辆靠在大队,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三是为解决泰良路、东湖路、创业大街等传统销售烟花爆竹
的主要路段异地经营、扎堆经营、占道经营问题,泰山区对经营业户收取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常年201*元,临时500元),对存有异地经营、扎堆经营等违法行为的经营业户,首次告知,再次按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交纳罚款困难的,先期罚款由安全风险抵押金抵缴,对于泰良路段的审查发证,去年由岱庙、上高两个办事处审查,今年由区监察大队统一审查发证,严格控制标准,限制审批数量,共发证13家,比去年减少业户50%多,同时也避免了两个办事处因许可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四是按照市安监局关于贯彻关于开展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泰安监函字201*3号)要求,泰山区开展了烟花爆竹春节期间经营旺季专项检查活动,监察大队积极开展督查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全区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网点284家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51份,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份(泰安市泰良路土产批发部违规存储),整改复查意见书1份。对异地经营和连片经营业户进行了当场纠正,对多次纠正无效业户,1家暂扣许可证,6家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四、积极配合,严厉打非
积极配合区公安、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抽调专业检查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花园小区、更新市场、岱北市场等各大市场和泰良路、泮河大桥、创业大街、东湖路等路段
及重点区域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不间断的安全检查和巡查,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扎堆经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泰山区共查处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业户21家,治安拘留6人。201*年1月6日,治安大队在七里村西侧端掉一非法储存窝点,收缴鞭炮204箱、土制鞭炮26捆、喜庆烟花115箱、“二踢脚”25箱;1月14日在邱家店镇南王庄村端掉一非法储存窝点,收缴礼炮22个、大组合烟花2个、擦炮6箱、小组合烟花1箱、25发飞天鼠1箱、哨响火箭1箱;1月15日,对邱家店镇具有传统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特别是烟花爆竹的村庄、集市、销售点进行了拉网式集中清查,共检查村庄7个、集市2个、销售点15处,当场查处并整改安全隐患8处,收缴非法鞭炮4箱、烟花10箱、小烟花1箱、摔炮擦炮各1箱;1月17日,泰山区治安大队会同市治安支队在徐家楼办事处王家店村查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窝点一处,查获非法储存礼花弹263箱,烟花823箱,鞭炮486箱(约3000万头)。该非法储存业主赵甲军在逃;1月18日在三里小区友谊医院南侧一门头房查获烟花爆竹一宗:土制鞭炮12捆、玩具烟花4箱、喜庆烟花1箱,违法嫌疑人徐建新依法治安拘留;1月24日,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检查,在温泉路和创业大街分别查获两处非法经营点,对两名经营者李宁、王红梅依法治安拘留,当日下午,在儿童医院南查获一非法
无证经营劣质烟花爆竹摊点,没收非法烟花爆竹,嫌疑人章玉峰治安拘留;1月25日,在温泉路和创业大街分别查获两处非法经营点,查获非法烟花10箱、鞭炮5箱、礼花弹2箱;2月1日,在温泉路和创业大街一处烟花爆竹摊点查获非法烟花1箱、鞭炮1箱;2月4日,在创业大街查获土制礼花弹1箱。收缴非法物品已由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组织销毁。目前,临时经营业户经营期限短,泰山区只有7家常年经营业户,3月14日后286家全部终止经营,剩余烟花爆竹的储存是个较大安全隐患。针对问题,区安监局将从现在开始对临时业户进行全面检查,协调市烟花公司代存,消除安全隐患。
从去年的情况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确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集中培训过后,零星经营业户陆续不断地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对这些零星业户培训难度大,影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如果不受理申请,有悖于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二是烟花爆竹零售带有很大的季节性,主要集中在腊月二十五至三十期间,由于部分经营业户感到办证地点销路不好,就在店外或者往年自发成市的路段摆摊,形成异地经营、扎堆经营、占道经营,对于这些经营业户监管没有抓手,实施处罚手续繁琐,取证困难,而且法规规定处罚数额相对较高,临时经营业户许可证有效期只有2个月,不便于处罚决定的执行。三是由于从
非法渠道进来的烟花爆竹价格低,利润高,受利益驱动,很多业户销售非法的烟花爆竹,店内摆放正规渠道进的烟花爆竹,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点隐蔽,安监人员无权入室搜查,难以查处。四是非法经营户很大一部分是下岗职工、残疾人和老年人,给监管和打非工作增添了难度。五是经营业户缴纳的风险抵押金按规定只能用于事故发生后救援和处理善后支出,业户出现违法行为后,风险抵押金抵缴罚款无法律依据。
建议:一是能否规定申请办证的最后期限,以避免集中培训发证后零星业户申请许可,导致监管人员精力分散,影响正常监管工作开展;二是烟花爆竹经营属于高危行业,按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而临时经营只有2个月时间,组织培训难度较大,全市能否统一要求,统一培训方式,这样既严肃认真,又便于工作开展。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扩展阅读: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工作总结
新立街社区20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安全燃放工作总结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20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基础,按照《广宁街道201*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方案》要求,新立街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并组织群防群治力量进行街巷巡逻,安全燃放宣传,重点地区巡视,可燃物清理,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做好宣传工作
新立街社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工作共悬挂5条横幅,3块板报,召开社区居民组长代表安全燃放工作会,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发放张贴宣传材料465件,受教育人数1421人。
通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引导广大社区居民了解烟花爆竹的潜在危险性,认清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危害,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有很大提高。
二、做好可燃物清理工作
根据《广宁街道201*年元旦春节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从201*年12月23日到201*年3月3日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新立街社区对辖区进行了两次集中的可燃物清理自查行动,清理可燃物堆积3处,辖区可燃物多为枯木树枝,主要堆积在山道两侧,经过清理没有大面积的可燃物堆积,确保了元旦春节重点燃放时段的安全,并派专人在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看护。
三、做好消防设施检查工作
新立街社区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失效、过期,检查灭火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把消防设施摆放在明显部位,以便处理突发火情。
四、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
新立街社区组织150名巡逻力量,对辖区进行街巷防火治安巡逻,实行实名制上岗,还组织了森林防火巡逻队对山林进行日常巡逻。
五、加强值班,重点看护
新立街社区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值班,重点时段值班人员不少于5人,由领导带班,定人、定岗、定责,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防火重点区域进行巡逻看护。
六、加强信息沟通、反馈
新立街社区要求所有参与行动的人员,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警、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居委会,同时居委会在接到有关信息时上报给广宁街道综治办,报告完毕后再出现场。
在广宁街道201*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新立街社区于201*年2月28日圆满的完成“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爆炸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禁放时段禁得住和禁放点、燃放点安全”的工作目标,使新立街社区广大居民渡过了一个快乐、祥和、喜庆、平安的春节。
新立街社区居委会20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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