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关于支付结算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支付结算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分行财务会计处:
根据省分行《转发总行关于转发的紧急通知》(皖农发银发201*86号)文件精神,我行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高田运同志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对我行银行账户、票据业务及支付结算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的自查,由于本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本次检查主要以抽查为主同时结合各行自查情况进行汇总。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情况(一)基本情况
我行基本能够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履行账户管理工作职责,按规定保存账户资料。
(二)存在问题
1、综合业务系统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账户不符。如市分行营业部基本户较人行系统少1户,一般户较人行系统多3户。相差原因如下:基本存款账户:市分行营业部于201*年11月12日对亳州市双发面粉有限公司账户进行睡眠户处理,综合业务系统已销户(无手续),因该企业已关闭,失去联系,无法到人行撤销账户,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已将该账户加注为久悬户。一般存款账户:亳州市谯城区饲料公司、亳州市谯城区粮油贸易公司和亳州市粮油食品厂系原农行划转破产企业,根据农发银复201*361号文件精神综合业务系统需要对其进行一放一收处理,特开立账户,因资料缺失无法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现亳州市粮油食品厂贷款已结清,已在综合业务系统中进行销户处理。201*年3月17日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来我单位开立一般户,由于在他行存在久悬户,无法在人行备案,我行已督促该单位对久悬户进行销户。
2、开户资料审核不严谨、留存资料不规范。⑴市分行营业部开户时没有要求客户的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送交我行保管,导致我行留存资料不全,截止目前缺失开户许可证副本50份。⑵亳州市财政局一般户无开户资料。201*年12月8日亳州市财政局在我行存入通知存款,由于我行系统设置问题,客户必须在我行开设有存款账户才能转存通知存款,我行为其开设一般账户1个,无开户资料,在该存款到期后,已及时对该账户进行销户。⑶市分行营业部201*年的开户资料档案部分因保管不善,遗失,蒙城支行棉麻公司因破产清算多年未果,开户资料缺失。⑷部分客户账户资料过期,部分印鉴卡背面忘记加盖企业公章。
3、超期限在人民币结算账户系统备案、未备案和先使用后备案。具体如下:
亳州市大生面粉有限公司于201*年9月27日在我行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我行相关人员于201*年1月20日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备案期限。
由于我行进行呆账核销,需要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对核销企业开设账户,这些企业均为已倒闭企业,无开户资料,无法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呆账核销工作结束后,已全部予以销户。
亳州市谯城区饲料公司、亳州市谯城区粮油贸易公司和亳州市粮油食品厂由于我行需要对其进行贷款一放一收操作,需要开设账户,但这些企业资料缺失,无法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处理。
对于极个别备案类账户,由于资金性质特殊,使用急迫,账户开立时手续不够完备,向人民银行报备时不能通过,行领导安排账户先行使用,报备工作后续补办,这就造成了账户先使用后备案情况。
4、综合业务系统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信息不一致。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亳州工程项目部于201*年1月28日在我行开设一般存款账户,我行当日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由于该客户是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下设分支机构,提供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为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证件,对应的人行系统账户名称为“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而我行系统开设账户时不允许加后缀,导致我行系统中该账户名称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名称不符。
亳州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年12月17日在我行开立3个专用账户,人行备案账号于综合业务系统账号不一致,已于201*年3月24日进行修改。
亳州市谯城区立德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于201*年3月17号在我行综合业务系统中销户,由于工作疏忽,没有立刻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销户登记,已于201*年3月24日在人行系统中进行销户处理。
5、违反账户生效日制度办理付款业务。个别客户在我行开立的信贷资金专户,没有按照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在账户开立3个工作日内就予以办理转账付款业务,如:安徽占元面粉有限公司、安徽珠东面粉有限公司、亳州市吉星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在账户开立当日即办理转账付款业务;亳州市汇丰食品有限公司在账户开立第2日即办理转账付款业务,现已无法整改。
6、未严格执行账户年检制度。由于我行工作执行力度不够,大部分客户没有及时携带资料来我行进行定期年检,导致部分客户过期的开户资料没有重新办理并提供,没有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
二、票据及支付业务情况(一)基本情况
从每天的业务处理情况来看,各行均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印章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办理业务,各柜员按各自岗位职责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按流程进行操作。对每一笔汇出的大额资金,我行员工都能严格审核其使用范围是否合规,资金去向是否合理,手续签批是否完备,对不符合我行资金使用范围的,坚决拒绝办理,确保我行资金的安全。坚持每天查看反洗钱系统,对可疑的大额资金汇划认真进行排查、审核,做好反洗钱工作。
(二)存在问题
1、个别票据书写不规范现象,如:201*年4月14日安徽大生面粉有限公司现金支票大小写不符,4月20日安徽占元面粉有限公司现金支票印鉴章不全,缺少法人印鉴,5月20日安徽三利面粉有限公司现金支票背面缺少预留印鉴章等,对于已发现的问题,均已与客户协调,进行了整改。
2、未及时对客户身份进行联网核查以辨别真伪。在为不在本我行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而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少数操作员行仅对自然人的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没有进行联网核查以辨别真伪
三、下步工作计划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细则,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确保结算账户开户资料齐全。对需要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处理的业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2、加大工作力度,及时通知客户进行账户年检,对于多次通知不前来办理账户年检的客户,将对其停止办理支付业务,以督促我行账户管理工作。
3、定期对银行结算账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纠正违规行为,以促进我行账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运行。
通过这次自查,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和支付结算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工作人员对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票据管理办法也有了深刻的了解,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必将加以完善和纠正,建立健全的支付结算内控制度,规范支付结算纪律,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因账户管理不善而产生的风险,确保我行业务的安全运行。
亳州市分行计划财会部
二一一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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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结算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分行:
按照省分行转发总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农发银发201*50号)要求,我行对201*年1月1日至201*年3月30日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付结算管理自查情况
我行在支付结算管理中,严肃支付结算纪律,针对突出问题结合我行实际,完善了支付结算制度,支付结算业务办理合规合法,提高了支付结算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支付结算内控管理情况。我行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和交接制度,所有重要单证、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钱箱管理,按要求建立了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登记簿、网银业务电子证书管理登记簿、网银业务电子证书检查登记簿;严格履行查库制度,坐班主任、主管行长、行长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查库,并把查库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重要单证、重要物品的领用、使用、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建立了大额
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登记簿和可疑交易登记簿,对现金支付2万元(含)登记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在大额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即企业支取2万元以下现金由管户信贷员审批;2至50万元(含)由管户信贷员加注意见,信贷部主任审批;50至100万元(含)由管户信贷员、信贷部主任加注意见,主管副行长审批;100万元以上由管户信贷员、信贷部主任加注意见,行长审批,最后由财会部门审核把关,对企业签章在验印系统中进行验印核对,对超过限额的现金支票对持票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
(二)支付结算制度执行情况。我行依照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结算纪律,规范操作行为,在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结算票据要素进行审查,通过电子验印系统对开户企业印鉴进行电子验印,对验印结果无法自动有效进行人工验印的加盖经办人签章确认;按总行规定对结算业务收取相关手续费,无多收或少收情况;及时做好查询查复工作,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查必相符,无压票、任意退票、无理拒付、截留挪用客户资金和其他资金的问题,做到了结算无差错,计息无串户,存款无透支;坐班主任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对资金汇划等重要会计核算事项进行审核授
权,对贷款审批手续、信贷资金的用途、流向、要素的完整性和企业存款账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把每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在坐班主任日志上进行登记;按月向开户企业发放对账单,对企业存款、贷款分户账进行核对,并及时收回,对账单收回率达100%,做到了银企账务核对相符,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银行电子对账系统的对账、按月核对同业往来款项、按日核对系统内往来资金、按季核对系统内往来资金利息。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我行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
对,防范诈骗风险。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行现共有账户575
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214个、一般存款账户24个、专用存款账户335个、临时存款账户2个。经自查,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部分老棉花、粮食企业改制后企业已不存在,现在所少账户资料无法进行补全,已报人民银行进行备案),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问题,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一律按规定办理,无支付高息及手续费、放宽开户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通过调阅存款分户账进一步核查,没有发现一般存款账户、临时账户提取现金的现象,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三、票据业务自查情况
我行在为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严格按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的原则进行。在票据业务的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支付结算管理办法
和票据法等操作规程要求,认真审核处理各项业务,对客户办理的每笔支票、汇兑业务全部进行电子验印,对大额提现和汇兑在公民身份核查系统进行客户身份验证,对于因为系统原因造成的业务异常现象均能在规定时间内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没有异常挂账现象。
201*年1月1日至201*年3月30日,我行共办理现金支票业务2585笔,金额48203万元;转账支票业务796笔,金额31577万元(跨行支付321笔,金额13248万元,其中:办理支票影像截留业务32笔,金额256万元);汇兑3184笔,金额229639万元(现金汇款45笔,金额7.8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5笔,金额700万元(民勤华盛公司500万元贴现按照3.3%的贴现率收取贴现利息63250.00元;民勤阿里山公司200万元贴现按照3.75%的贴现率收取贴现利息31458.32元),办理贴现的客户为棉花收购加工企业,主要用途都是支付货款,其中:民勤华盛公司办理的1笔500万元贴现,由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线时已收回,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未作登记;为企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24笔,金额1151万元,都已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了登记。办理的委托收款收费严格按照总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支付系统管理及支付信息报送自查情况(一)支付系统管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行已开通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截留系统(凉州区支行)。在系统运行管理方面,我行严格按照中国现代化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没有违规操作现象,各网点支付系统均按要求设了操作员和业务主管岗位,对于跨行支付业务,操作员根据支付金额大小,以5万元为分界点,发起大小额实时支付贷记业务,所有贷记业务由业务主管通过综合业务系统授权发送,如果是5万以上的大额支付贷记业务,业务主管再通过人行大额前机进行授权发送,业务流程符合内控管理要求;操作员密码设规范,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密码进行了更换;按要求及时打印了支付系统自由格式报文、操作日志、查询查复登记簿等资料,并按年装订归档;我行指定专人实时通过“18015报文监控”、“35027小额报文监控”监控本行的汇划报文,如出现异常情况,都及时向上级行进行了汇报。
(二)支付信息报送情况
根据人行和上级行信息报送要求,我行在月末、季度末均能按时报送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统计月报表、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统计季报表、支付工具结构情况季报表,并做到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
通过对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来看,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办理规范,但也存在支票影像截留
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各金融机构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六、整改措施及今后打算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行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服务水平。
(一)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根据企业特点积极想办法、定对策,多跟企业沟通联系,努力做好我行的账户年检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支付结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服务品牌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支付风险;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
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银行本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发行的支付结算环境和提升农发行的企业形象。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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