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马塘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工作总结
下马塘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情况今年以来,下马塘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下马塘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做好今年政法工作”的要求和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的部署,认真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我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创新工作方式,强化责任意识,整合部门力量,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了全镇的社会稳定与和谐,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心谋划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精神,深化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做好新形势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化解社会矛盾。在上级综治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充分的调研下,认为影响我镇稳定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特别是农村的民间矛盾纠纷,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为群众提供一个说情、说理、说法,解忧、解难、解愁的平台,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1*年,下马塘镇投资专项经费,建立了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极大地改善了群众上访解决矛盾纠纷的环境和条件。
(二)整合资源,明确职责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成立后,镇副科级以上领导轮流到大厅接待来访群众,解决群众难题,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了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的群众工作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部门调处、领导接访、司法调解等方面的服务,同时建立健全了各职能服务一系列工作制度,统一上墙公布,明确职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告知办理期限;对受理的各种事项,分类甄别,及时将矛盾纠纷汇报领导并向职能部门进行反馈,负责跟踪督促处理情况。
(三)集中受理,规范管理
对于群众上访要求解决的问题,属于民间纠纷的,由行政调解组织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进行调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交给有关部门解决,人民调解组织协助调处。对较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镇党委、政府牵头,召集辖区内人民法庭、派出所并邀请有关部门共同调处。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将详细情况以及镇党政领导接待日的情况通过宣传栏、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在重大敏感时期和节假日,各村和镇直各单位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逐案建立台帐、逐案落实稳控化解责任,逐件交办;三是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联席会议,进一步指导本地区人民调解开展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开展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四)分门别类,扎实推进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成立后,对群众反映的一此小的矛盾纠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通过说情、说理、说法,直接进行调处,都
将矛盾一一化解。对重大的矛盾纠纷,都能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按照“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个方案、一管到底”的调处工作机制,成立调处工作组开展调处稳控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或疑难复杂问题,不在本级机关权限范围的诉求,积极引导当事人按法律程序依法解决。
二、具体做法
(一)抓矛盾排查,防止矛盾升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主动出击,排查矛盾,积极化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召开例会排查矛盾。司法所一月组织召开一次村调解主任例会,汇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分析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类型,并进行汇总、分流、分包,限期解决。二是定期深入基层抓排查。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抽出两天时间深入辖区各村、社区,调查、了解情况,提前捕捉纠纷苗头和信息,就地化解就地调处,提高排查工作效率。三是加强联动调处机制。对排查和发生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牵头,统一接案,明确责任,归类管理,涉及到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承办给予解决,有效提高调处的工作效率。
(二)抓纠纷调处,依法化解纠纷,提高纠纷调解成功率下马塘司法所把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确定为“三个深入(深入纠纷现场、深入当事人家中、深入一线)、三个防止(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态扩大、防止民转刑发生)”即:对土地、山林边界、林木权属、宅基地等纠纷要深入现场勘查,掌握纠纷的第一手资料;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纠纷深入当事人家中,依法依情依理进行
调解;对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要深入事态复杂第一线,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和激化。
(三)抓普法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努力减少不安定因素普法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今年以来,我们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重点抓好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利用《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法律援助活动年”宣传、“三八”妇女节、“315权益保护日”、“安月生产月”等载体和时机,司法所会联合林业、民政、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邀请了省诉讼法协会副会长、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杰教授在沈家村为镇机关干部和村委会干部讲解山林、土地等与农村生活生产相关法律,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1*余册,宣传单5000余张,不断地提升了下马塘地区群众的普法意识。另外,司法所配合相关部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制村”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基层干群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为下马塘镇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下马塘镇全年通过“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开展,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全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2件,成功调解110件,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地保持了下马塘地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下马塘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工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全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尤其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学习充实。(2)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经验不足,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3)个别村对活动开展认识不足,还存在着对一些纠纷能调解的就调解,不能调解的就上交的思想。
下马塘司法所
20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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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司法所按照市司法局的安排,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之中。
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们司法所认真制定《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实施方案,专题召开了基层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定了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对基层矛盾纠纷进行摸排一次,因而,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了其独特作用,使人民调解工作做的扎实有效。
如东马屯村调委会,在今年的“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更具有特点,它们的作法是,首先充实村调委会力量,聘用了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能力的人充实到村调委会之中,而后,在12个居民组当中又设立了12个调解小组,由有一定工作能力,又有群众威信的人任小组长,这样一来,群众中的矛盾纠纷一般的就由他们调处,即方便了群众,工作效果也非常突出,截止11月15日,这个村共调处各种纠纷40余起,其中立卷就有16个,口头调解20多个,镇司法所抓住了这个典型,一边宣传
这个村的作法,一边向全镇推广,使全镇这项工作扎实向前推进。今年截止11月15日,全镇共调处民事纠纷案件130余起,立卷68卷,调处案件中,邻里纠纷30起,边界纠纷45起,交通事故赔付6起,婚姻纠纷8起,赡养纠纷9起,其它26起,立卷其中,纠纷32起,邻里纠纷22起,交通事故赔偿2起,其它6起。
二、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各部门互相协作成效明显在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的活动中,镇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深入基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导村级调解组织工作,使这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1、司法所由上边办公转入下基层办案,入春以来,群众矛盾突出期之际,镇司法所深入到基层与村调委会共同办案,特别是疑难案件,司法所长亲自到现场办案,如东马屯村有一起邻里纠纷,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司法所长亲自到现场了解案情,现场办公,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如大岗寨村张某,因排水沟问题与村里发生纠纷,村民调组织多次调解未果,司法所长又亲自到现场解决,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双方均满意,东马屯村6组张在有出轨行为,其妻子向他提出离婚,村调委会多次劝解无果,请求司法所调解,所长派出两名同志深入实际,调查案情,经多次调解,双方重归于好,小两口亲自到司法所登门道谢,特别是在调解过程中,如何立卷,如何装卷,基层的同志多数都难为情,不知所措,镇司法所派出两名同志,现场指导,如何记录,如何
做材料,等等。现在大多数同志都能独立装卷,一般村今年至少装卷5份,有个别村装卷10份以上,在完成的68卷中,村级自装卷达60%以上。
2、司法所协调有关部门办案成果突出,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基层矛盾的作用日显突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也日显重要,司法所始终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前沿,有关部门在调处重大问题时,总需要司法所的配合与协助,我们司法所能够正确处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尽最大的努力配合各部门工作,为本地区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镇经管站今年有5个重大案件都需要司法所参与配合,我们积极参与,努力工作,使这5个案件顺利结案。同时司法所还积极配合派出所做好司法调解工作,得到了公安部门同志的称赞,如今年初秋,洪屯村的张某拉了几大车土将邻居的道堵得像小山一样,使邻居王家难以出行。派出所领导请司法所协助调解,司法所与派出所共同现场调解三次,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实践证明,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是解决部门民间纠纷的一个很好途径。
三、司法所要替政府排忧解难,始终站在维稳最前沿盛夏的一天,大连中盛集团在龙门汤的工地上来了几名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几个民工到我们司法所,声称工地拖欠他们近30人民工的工资20多万元,如不解决,要到省、市上访,闻讯后,司法所全体同志立即投入工作,深入工地实地调查案情,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经过我们的努力工作,最后
成功地解决了这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避免了一场大型上访事件。
9月下旬,双龙线公路施工正干得热火朝天,某村一居民杨某,出来大闹特闹,阻止施工队施工,扬言,工地必须给几十万元,否则就别想施工,镇主要领导首先想到了我们司法所,要求司法所在短期内将此事处理妥当,接到任务后,司法所长马不停蹄,起早贪晚地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在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第二天便使这位边人回心转意,使施工队顺利开展工作。
8月12日正当双龙线修路进入了关键阶段,某村20多人聚众挡截施工队施工,镇政府派出全体机关干部出面强制执行,依法施工,当时的气氛十分紧张,司法所的全体同志又一次冲在前面,耐心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几个带头闹事的人最终被说服,一场大的危机被化解。
总之,许屯司法所在“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工作方法不拘一格,工作态度一丝不苟,依法行政,依法调解,得到了当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许屯镇司法所20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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