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出货检验规定

时间:2019-05-29 21:24:57 网站:公文素材库

出货检验规定

出货检验规定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产品之品质管理,确保出货品质稳定,特制定本规定。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制造完成之产品,在出货前之品质管制,悉依本规定执行。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出货检验规定2.1成品入库检验

成品入库前,依《最终检验规定》采取逐批检验入库之方式,每一订单之成品可以以一批或数批之方式交验入库。

2.2成品出货检验

同一订单(制造命令)之成品入库完成后,在出货之前,应进行成品出货检验。检验方式如下:(1)由客户派员或客户指定验货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出货检验。(2)客户授权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员作出检验。

(3)上述两种情形以外之产品,本公司视同(2)款之情形,由品管部派员作出货检验。2.3客户验货配合

(1)业务部提前联络客户人员到本公司验货。(2)品管部派员协助客户作抽样及检验工作。(3)由客户出示验货报告,品管部存档并汇总。2.4合格出货

客户或本公司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合格之成品,可以办理出货手续。2.5拒收重流

(1)客户或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不合格(拒收)之成品,由品管部填写《不合格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

(2)品管、生技、制造部联合制定重流之对策,其中:(A)品管部主导重流的对策。(B)生技部主导重流的作业流程。(C)制造部负责重流作业。

必要时,因重流时间较长,应同生管部作计划调度安排。

(3)重流后,制造单位应视同其他成品,依交验批逐批经FQC最终检验并入库。

(4)待整个订单批(制造命令批)重流并检验合格入库后,再由客户验货人员或品管部人员进行复验。(5)品管部负责追踪后续生产之预防改善对策。2.6特采出货(1)特采申请

下列情形,业务部、制造部可提出特采申请:(A)产品缺陷轻微,不致影响使用特性和销售。(B)出货时间紧迫。(C)其他特殊状况。(2)特采批准

(A)客户验货之订单,应由客户核准。(B)由本公司验货之订单,在品管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核准。(3)特采出货视同合格品办理出货。3.本公司验货规定3.1抽样计划

依据GB2828(等同MIL-STD-105D)单次抽样计划。3.2品质特性

品质特性分为一般特性与特殊特性。3.2.1一般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1)检验工作容易者,如外观特性。

(2)品质特性对产品品质有直接而重要之影响者,如电气性能。(3)品质特性变异大者。3.2.2特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属特殊特性:

(1)检验工作复杂、费时,或费用高者。(2)品质特性可由其他特性之检验参考判断者。(3)品质特性变异小。(4)破坏性之试验。3.3检验水准

(1)一般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II级水准。(2)特殊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特殊S-2水准。3.4缺陷等级

抽样检验中发现之不符合品质标准之瑕疵,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1)致命缺陷(CR)

能或可能危害消费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严重缺陷,用CR表示。(2)主要缺陷(MA)

不能达成产品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严重缺陷,用MA表示。(3)次要缺陷(MI)

并不影响产品使用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MI表示。3.5允收水准(AQL)

本公司对出货检验之缺陷等级允收水准规定如下:(1)CR缺陷,AQL=0。(2)MA缺陷,AQL=1.5%。(3)MI缺陷,AQL=4.0%。

如客户另有规定相应之允收水准,则依客户标准执行。如本公司允收水准严于客户标准,可仍依本公司标准执行。3.6检验依据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

(1)技术文件、设计资料。(2)有关检验规范。(3)国际、国家标准。

(4)行业或协会标准(如TUV、UL、CCEE等)。(5)客户要求。(6)品质历史档案。(7)比照样品。

(8)其他技术、品质文件。3.7检验项目(1)落地试验

除客户特别要求外,均依美国运输协会一角三棱六面落地试验规定执行。(2)环境试验依国家相关标准进行。(3)震动试验依国家标相关准进行。(4)寿命试验依设计要求进行。(5)耐压试验

依一般II级水淮抽样,参照检验规范执行。(6)功率检查

依一般II级水准抽样,参照检验规范执行。(7)温度检查

依特殊S-2水准抽样,参照检验规范执行。(8)结构检查

依特殊S-2水准抽样,参照检验规范执行。(9)外观检查

依一般II级水准抽样,参照检验规范执行。(10)包装附件检查

依一般II级水准抽样,参照检验规范执行。4.附件

[附件]HA05-1《出货检验报告》

扩展阅读:出货检验标准

产品出货检验标准

一、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的最终产品品质,加强对出货产品的检验,确保检验合格后的产品才能包装、入库、发货。二、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最终产品的出货检验。三、

职能

1、品质科负责成品的检验、包装、及检验规定的制定和培训。2、采购员负责成品的发货工作。

3、需入库的产品,由仓库管理员进行防护、标识、分类保管。四、

标准内容

1、成品的定义: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经检验合格后就可以交货的产品。2、检验方式:检验人员根据”检验日单”对需检验的产品进行3文件核对无

误后,将流转盒中的产品整齐的摆放在检验工作台上,需对该批次产品一一检验,杜绝偷工减料(不检验或者抽检),并及时的记录在检验报告单上,不合格处以记号笔标识在产品上。3、最终产品的判定

a)不合格品,需报废或返工的。b)不合格品,可特采接收的。c)合格产品,需入库的。4、检验项目

3.1外观的检测

a)产品不得有磕碰、划伤、毛刺等现象产品出货检验标准

b)产品不得有材料缺陷。

c)产品不得有裂纹、气孔、浃渣、焊接缺肉等现象。

d)经过氮化的产品,观察氮化颜色:应该为均匀黑色或灰色,若出

现金属色,则为不合格品。

e)对于特殊工序加工的,如抛光等,必要时需借助专门测量仪器观

测。

d)观察产品是否有按客户要求刻印的代号(刻印的位置、内容无误),

如发现没有,则核对清楚后在规定位置刻印上代号。3.2结构、尺寸的检测

a)根据客户图纸对产品进行一一检验,不得有漏检项。3.3性能的检测:

一般指材料的硬度要求、氮化质量、对产品特性影响较大的,需着重注意。3.4附件

检验人员应核对清楚是否有客户特别要求的指示,如提供的检测报告材料等。3.5包装检测:

检验人员检查产品的包装形态,确认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要求、标识、邮寄地址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则按包装文件重新包装、标识。

5、产品经检验判定后的处理

4.1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成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的相关内容进产品出货检验标准

行处理。

4.2检验合格的产品

品质科在检验报告单上盖上”合格”以示受控状态,根据成品入库的的

程序通知管理科办理入库程序,并做好入库记录。

五、

相关附件

入库记录表、检验报告单、检验作业日单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出货检验规定》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出货检验规定: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出货检验规定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42325.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