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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心得体会

时间:2019-05-29 21:43:51 网站:公文素材库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心得体会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心得体会

水上派出所谢佳

警民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分支,是指人民警察在严格执法时与人民群众自觉守法之间建立的一种长期而特殊的社会关系。警民关系的善恶和情感的浓淡都将直接关乎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近年来,由于受多种客观原因和一些不良现象的直接影响以及间接作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时常遇到一些令人尴尬的事件,甚至是难以收拾的局面。如果这种危机不能够有效化解,作为基层管理部门应当在日常的执勤执法工作中,树立宗旨意识,端正执法态度,创新执法理念,以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素养来赢得公信力,进一步密切和厚实警民关系。基层所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念好“十字”经

一是“诚”字,以诚待人。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最能体现出为民执法管理的诚意。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基层所队要拿出具体服务措施,让群众真切的感受诚意,享受到服务。开启“绿色通道”,推行“一窗式”、“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享受快捷式服务;设立咨询台,建立值日警官制度,推行导办服务,将办事流程、收费标准、规章制度等上墙,并且设置专门的值日警官为群众解疑释难,详细介绍办事程序、准入手续及填写相关表格,让群众享受到优质服务;在公共办公场所增设桌椅、纸笔、饮水机等便民服务措施,让群众享受到家庭式服务;推行微笑服务,热情、耐心为群众办事,解答群众的疑问,让群享受亲情式的服务。同时还要大力倡导下乡式服务,深入基层,走向群众,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是“情”字,以情感人。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所队民警不但“严格执法、依法执法”,而且“热情服务、便民服务”。做到事事晓之以理,时时动之以情,不让群众害怕我们,仇视我们。善于掌握群众心理,学会做群众工作,于合情、合理、合法处,寻找执法工作的最大“服众”效应,追求最好的执法效果,进而实现社会效应与执法效果的统一,引导警民关系朝着和谐方向发展。

三是“德”字,以德服人。不论何时何地何事,能够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遇事帮助群众,随时服务群众,最大限度地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和便利,这是做为一名民警的“德”之所在。在执法实践中,所队民警要从思想根源上真正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讲究执法艺术,学会做群众工作,善同群众打交道,做到以德服众,绝不以势压人。要经常教育民警站在群众的立场和角度执法办案,执法方式不能简单、态度不能生硬、脾气不能粗暴,要让违法行为人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工作,决不允许做出,既损害群众利益,又伤害警民关系的事情。四是“礼”字,以礼相待。经过多年来的教育整顿活动,当前基层民警待人接物、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发生了极大转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已成为过去。民警们服务主动、态度和气、接待热情,在执勤执法工作中同群众接触做到“以礼相待”。良好形象的塑造,主要是从日常的养成抓起,严整警容,端庄举止,规范指挥,标准敬礼;执法态度端庄,执法用语文明、规范、礼貌。这些看似小节的问题,其实是影响公安形象,疏远干群关系的强性腐蚀剂,应当彻底予以摈弃。决不容忍,对当事人不尊重,对群众不耐心的现象发生。

五是“和”字,以和为贵。基层管理追求“和畅”,警民关系讲究“和谐”,和谐社会倡导“以和为贵”的行为方式。(一)想方设法拓宽和畅通群众与我们的沟通的渠道,随时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化解群众不满情绪;(二)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听民声,解民忧,办民需,从群众最期盼、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以公正、快捷、高效的工作方式,尽早尽快解决一批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以此为契机切实化解矛盾、减少怨气、理顺情绪,加强和谐警民关协建设,在群众心目中提升公信力。(三)充分运用“警营开放日”、“开门接访”、“警民联谊”、“警民共建”、“警民座谈”等交流互动活动,促进警民互动,增强警民情感,融洽警民关系。六是“公”字,公字当头。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将会对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造成一定的危害。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要公字当头,做到“四不”,即不受私利驱动,不钻法律空子,不找程序漏洞,不谋一己之私。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我们作出了一些显示公正的执法行为,那么民众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公信力和诚信度将会产生误解和怀疑。“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基层所队要建立科学健全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把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约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行政行为,并建成一套系统、规范、严格的程序稳定、操作性强的制度,从执勤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进行监督,真正实现依法办案,按章行事,取信于民,和谐关系。

七是“正”字,正气在胸。在执法管理活动中,民警要正气慑人,不要盛气凌人,要一视同仁,不搞区别对待。不可否认,当前一些地方的民警任然存在自身不正,办事不公的问题。

八是“廉”字,廉洁自律。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社会整体价值取向发生根本变化,公安民警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思想观念的冲击和现实问题的困扰,如果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价值观和金钱观发生扭曲,不能够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就有可能从接受一些说情者的“小恩小惠”开始,到接受吃请“鱼肉”当事人,再逐步发展到“吃拿卡要”的地步。随着“廉、耻”两字的丢失,公正执法将成为空谈,和谐的健康的警民关系将不复存在。九是“访”字,访中求稳。接访工作是公安交警部门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的一个窗口,是维护合法群众权益、倾听群众呼声的一个重要渠道。加强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要坚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依法处理的原则。要经常主动走进群众,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及建议,在走访中寻找不足、不力之处,从工作中的小事、小节改起。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坚决防止相互推诿,接而不答,答非所问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误解,安抚群众不平之心。

十是“维”字,维护尊严。和谐警民关系应当是“警爱民,民拥警”双向互敬式的,强调和谐绝非无原则的迁就和忍让。民警依照法律执法,代表的是国家,行使的是公权,其权威应神圣不可侵犯。当前民警在执法执勤时常受到干扰、阻碍,而法律对民警执法的保护显得软而无力,在民警执法权力受侵害或民警个人受辱骂、诬告、恶意投诉等人身攻击时,要积极维护民警的自身权利,同时追究侵害或攻击民警行为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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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警民关系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质量不高。治安大队是一线执法单位,直接面对辖区群众,其执法质量的高低,直接关乎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的工作主动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个别人员在执法执勤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民警宗旨意识不强,执法为民的思想不牢固;有的民警执法水平不高,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不掌握,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人员执法监督体系不完善,内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缺乏有效渠道,出现了执法监督的“真空”地带。这些极易引发案事件当事人及群众的不满,影响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二)工作作风不扎实。有的民警身体素质、语言表达、业务能力不强,在与群众交往中说外行话,办外行事,不知不觉中伤害了群众感情;有的面对群众求助束手无策,引起群众不满;有的处理问题时简单问题复杂化,个别问题社会化;有的对待群众盛气凌人,甚至情绪急噪,方法简单粗暴;有的在行政执法中缺乏深入扎实的作风,使群众对公安机关产生执法不严、办事不公的错觉;有的把群众的合理诉求斥为“无理”,把来访群众视为“刁民”,不能与群众形成良性互动。分析原因,主要是一些民警不注重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自身业务素质、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不高,作风漂浮,影响了群众工作的效果,让群众对民警失去了应有的信任和依靠,甚至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

(三)对群众工作重视不够。周永康同志说过:“你对群众的感情有多深,群众对你的感情就有多深”。如果我们不用真实的感情去与群众交流,久而久之,我们就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当前,有的民警过多抱怨执法环境不好,对待群众工作表现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对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主动去做群众工作;有的以高位自居,凡事不善于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分析原因,主要是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甚至存在特权思想,工作中常以管人者自居,处理问题简单粗暴,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能带着感情去工作,其结果是影响警察整体形象,造成警民情感上的疏离。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具体做法

(一)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教育民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坚决摒弃工作中出现的“脱离基层、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做法,不断提高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充分发扬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优良作风,以大走访活动为载体,深入群众,熟悉群众喜好和需要,掌握群众心理,用心去总结、沟通,拉近距离。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做起,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在一点一滴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累积群众的信任,赢得群众的支持,用真心和真情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民警群众工作能力。保持积极主动的姿态,认真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经常向经验丰富的同志请教、学习,不断锻炼、培养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以平等的姿态多结交群众中的朋友,了解民情,获取线索,争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支持;要走村访户、深入群众,把触角延伸至每个人,自觉地扎根于群众中去,不能只停留在村、单位、办公室;要不断探索总结群众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熟练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真正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

(三)向群众报告工作,增强警务工作透明度。着眼群众所需、所盼,进一步加强警民沟通交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警民恳谈会,利用警营接待日这个平台,与群众进行广泛的沟通交流。开门评警,虚心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群众对治安热点问题的看法,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为抓好各项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思想教育,端正执法思想,纯洁执法目的,使民警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切实尊重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特别要搞好法律法规和基础业务的培训,依托执法培训机制,分层次、分科目展开多种方式的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案件审核监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监督制度,通过监督和制度来管理人。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实现阳光作业,体现执法的公正与公平,将社会监督机制纳入监督执法的全过程,不断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减少与群众之间的不和谐因素。

(五)加强新闻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宣传工作是民警公共关系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安大队联系人民群众的纽

带。要主动保持与媒体的经常性接触,借助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治安大队为维护社会稳定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宣传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通过正面宣传让群众更多地了解、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实现警民关系良性互动,加深群众同民警的感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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