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水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濂水镇关于创建县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
位的实施意见
濂水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以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依法行政为基础,以政务公开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依据,以社会监督为纽带,以落实奖惩为保障,加强行风建设,维护群众权益,使我镇的计生工作进一步务实,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阶层对人口计生的满意度,增强了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服务机构
自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成立了“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计生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村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改善了村务公开条件。镇、村两级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资金运行,积极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健康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现三项公开
一是充分利用公告栏、宣传栏、书写标语、横幅、宣传单等大力宣传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典型经验,极力营造“阳光计生行动”浓厚氛围。
二是完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了真实全面地公开政务、办事、村务,并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三种公开方式,以便能够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切实为育龄群众服务,满足群众多方面需求,真正让群众满意;依靠群众,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止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
三、民主评议行风,推动阳光服务
在农村基层开展四项评议活动,每季度评议一次。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从中了解人口计生干部有无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其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推动基层作风转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解决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了及时整改,大大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四、开通热线服务,采纳合理建议
阳光计生服务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耐心细致地回答了群
众咨询的问题,采纳了群众提出的合理性建议、及时处理了有关举报投诉。
五、畅通民主监督,落实奖励政策
我镇为加强行风监督实行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建立了村民监督组织,成立计划生育公开监督小组;二是充分发挥了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民主监督作用,建立村级协会监督机制;三是完善了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健全信访接待制度。
及时落实了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为100%。六、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纪律
自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以来,我镇的人口计生工作作风转变十分明显,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惠民”,群众满意率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能够做到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检查考评工作纪律;无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人口计生各项工作在“阳光计生”的推动下健康、有序发展。
七、健全监督机制,认真开展评估
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了评估,镇、村两级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了整改方案,分类明确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方式方法和时限要求。同时认真总结推进“阳光计生行动”的经验及不足,及时将分析材料上报给了县计生委。
扩展阅读:安塞阳光计生实施方案
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提高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市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止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标要求
(一)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人口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无行政侵权行为:严格执行人口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得有非法关押群众、打骂侮辱群众、损坏群众财产、违规收费罚款、强迫群众受术、违背服务承诺、刁难群众办事、借机以权谋私的行为,无重大、恶性案件;
(三)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开展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简化群众办理各项证明、审批的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
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开通“12356阳光热线”,畅通信访渠道,将群众的信访事项解决在基层,不产生因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管理”
建立系统的政务公开体系,形式上从上墙到进屏、上网,内容上从部分公开到除涉及国家机密外的全面公开,环节上从行政许可到实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政务公开“三告知”,把群众的生育情况、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受的权利、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奖励、收费、处罚项目及标准都向群众公开,让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实行“一站式”服务,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计划生育群众参与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二)开展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在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
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大厅,为流动人口提供“一条龙”服务。
在人口计生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倡导讲真话、求实情、报实数、办实事,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全面提升行政质量和效率。
(三)加大监督力度,保障“阳光维权”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12356阳光热线”。拓展网上办事深度,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以贴近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聚集“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一办到底”,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
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首问责任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增强监督维权实效,把廉政建设、行风政纪、依法管理与服务纳入其中,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落实。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及开展“三评”活动阶段(201*年10月一11月)
宣传发动:201*年10月底前,印发《人口计生局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增加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了解,感受到人口计生干部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提高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和监督意识。
开展“三评”活动:根据《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三评”活动。
第二阶段:试点阶段(201*年10月201*年3月)县人口计生局选择沿河湾镇侯沟门村、招安镇龙石头村、谭家营乡沐浴3个村作为试点,推进工作。试点要根据“阳光计生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保证试点工作全面、有序地开展。要抓住重点,通过政务公开机制、民主评议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的建设,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形成“阳光计生”的长效运行机制。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1*年4月201*年12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大力实施政务公开,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到201*年底,全部实现“阳光计生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
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防止搞形式主义。
(二)建立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认真兑现奖惩。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首问责任制的落实。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在评议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抓好典型示范。“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要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五)突出工作重点。“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纠评建并举、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阳光计生行动”成果的根本标准,使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安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规范
一、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
(一)政策类1、生育政策
(1)现行政策: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2)再生育条件①城镇居民再生育条件②农村居民再生育条件③再婚夫妻再生育条件2、奖励优惠政策(1)国家和省有关政策①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②放弃二孩生育奖励③农村双女绝育家庭奖励④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县级有关政策规定3、征收处罚
(1)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2)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二)程序类
1、一孩生育服务证领取程序2、再生育服务证审批发放程序3、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4、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5、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6、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7、群众信访投诉程序8、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三)服务和维权类1、免费服务项目
2、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3、县级服务承诺
4、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措施5、维权监督电话
二、乡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
(一)政策类1、生育政策
(1)现行政策: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2)再生育条件①城镇居民再生育条件②农村居民再生育条件
③再婚夫妻再生育条件2、奖励优惠政策(1)国家和省有关政策①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②放弃二孩生育奖励③农村双女绝育家庭奖励④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乡级有关政策规定3、征收处罚
(1)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2)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二)程序类
1、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发放程序2、再生育服务证审批发放程序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5、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6、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7、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三)服务和维权类1、免费服务项目
2、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
3、乡级服务承诺
4、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措施5、维权监督电话
三、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
(一)政策类1、生育政策
(1)现行政策: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2)再生育条件①农村居民再生育条件②再婚夫妻再生育条件2、奖励优惠政策(1)国家和省有关政策①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②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奖励③农村双女绝育家庭奖励④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村级有关政策规定3、征收处罚
(1)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2)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
4、流动人口
(1)办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寄送报告单有关规定
(2)办理《生育服务证》有关规定(3)违规处理规定(二)服务和维权类1、免费服务项目
2、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3、村级服务承诺
4、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措施5、维权监督电话(三)动态类1、奖励优惠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人员名单
(2)农村双女户、独男户、无子女户奖励扶助对象名单(3)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奖励对象名单(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名单
(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2、生育政策落实
(1)政策内再生育审批名单(2)本年度生育节育名单3、社会抚养费征收(1)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2)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4、群众意见建议办理及反馈
5、行政村、社区干部生育、节育情况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及要求(一)公开栏公开
1、县、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分别设置固定性、永久性防雨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公开栏名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公开栏应设置在群众比较集中或比较醒目、易于观看的位置。较大的村还要增设一定数量的固定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张贴栏。
2、政务公开栏公开的规定内容完整齐全,表述准确、规范。3、公开栏设置因地制宜,设计新颖,制作美观,材料经久耐用,公开栏大小、数量与所处环境相协调。
4、公开栏附近应配套设置群众意见箱。5、明确专人管理、定期维护。(二)便民服务大厅公开
县、乡两级分别设置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名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如已把计划生育审批项目纳入政府综合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原则上不再单独建立便民服务大厅,只设置人口计生便民服务窗口。
1、服务大厅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办事预约制、AB顶岗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综合考评制、文明服务制等制度。
2、便民服务大厅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公开上墙或
设置公开版面。
3、便民服务大厅要设置电子触摸屏,有条件的还要设置电子滚动屏,方便群众了解各种公开信息。
4、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佩戴胸卡、办公桌上放置台卡,胸卡上有照片、姓名、单位、职务,台卡上标明工作部门、姓名、职务、职责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5、服务大厅要有饮水机、打气筒等便民设施,有征求意见卡、意见箱,有与便民服务项目相关的便民服务明白卡、服务指南等资料。
(三)入户公开
1、入户公开主要由乡、村两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中落实。
2、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居委会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各种时间,入户公开,上门公开。
3、根据阶段性和动态性公开内容,有针对性的向群众公开宣传。
4、根据不同群众需求,携带相关宣传资料随时入户公开。5、通过为群众代办相关事宜,在全程代理服务中公开有关政策和内容。
(四)网上公开
1、在县人口网站上内设置政务公开和意见建议专题栏目,政务公开栏名称为:“政务公开”。
2、网站主要公开人口计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文件、
办事程序、工作制度、奖励优惠、便民服务、监督举报电话等规范性内容。
3、网站设置意见建议、群众需求栏,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需求,要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建议和办理结果。
4、网站设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实行动态管理。
(五)新闻媒体公开
1、在县电视台节目中开辟人口计生专题,定期公开人口计生相关政策。
2、通过公开县人口计生局长便民电话、信箱等形式,向群众及时解答相关问题。
(六)人口计生12356阳光热线公开
县人口计生部门开通12356阳光热线,通过接听群众来电的形式公开人口计生政策,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七)其他形式公开
利用固定健康检查日、重大节庆日、民间庙会、村民代表会以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文艺演出等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广泛宣传公开人口计生政策和相关内容,便于群众知情,易于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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