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镇阳光计生实施方案
民安镇“阳光计生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维护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和纠正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根据市人口计生局的要求,民安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计生系统启动“阳光计生行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一)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
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领导机关宏观管理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
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倡导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国家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首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保证“阳光计生行动”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文
副组长:谢艳
成员:陈江李文桂陈文玲梁广森吕坚刘琼新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正确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
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阳光计生行动”。各村委会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抓好典型,搞好示范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积极抓好典型示范点建设。民安镇计生办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村委会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基础上,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以解决群众最
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让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惠。要以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一批“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镇90%以上的村达到示范点的要求,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提高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四)加强检查,促进落实
积极探索建立“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把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列入政风行风建设内容,认真兑现奖惩。要加强监督检查,偿试建立长效评议机制,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群众不满意的行为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民安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二0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扩展阅读:民安镇开展阳光计生汇报
民安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定》精神,扎实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我镇主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政务公开,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为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我镇通过落实政务公开、开通投诉电话、落实信访包案制度、依法办案等措施促依法行政,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增强透明度。
我镇人口计生系统都按照纪检监察和“两个规范”的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将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等有关情况定期在镇、村的政务公开栏上公开,增强人口计生系统的工作和办事的透明度:在对外方面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人口计生国策和法律法规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如镇村两级每月在显眼位置定期公开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奖罚和发放等情况,让群众监督镇村干部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又如为防止一些镇村干部在落实利益导向机制方面弄虚作假,我镇要求各级办理奖励金和节育奖时都要按有关程序办理,并张榜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开通监督投诉电话,落实信访包案制度。
一是我镇开通了信访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广泛公布,并在镇、村设立投诉意见箱,使我镇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得到有效监督。
二是落实信访包案制度。将全镇所有计生手术后遗症对象都列入信访对象,由镇干部、服务所干部负责跟踪处理。
(三)加强监察,坚持有案必查。
近年来,我镇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都坚持有案必查,依法办案的原则,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和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坚决一查到底,决不护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扎实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推进效能建设及监察为确保“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和扎实推进,我镇主要做好如下两方面工作。
(一)加强“阳光计生行动”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镇成立了由镇政府分管计生的副镇长任组长的“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同时,各村也相应成立了“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级级抓好落实,为“阳光计生行动”扎实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制订实施方案,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开展。一是镇制订了《民安镇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阳光计生行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要求。
二是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制订《201*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安排》,通过发放评议问卷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据统计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情况和各项具体工作评价满意率达91.57%,基本满意率为7.85%,不满意率为0.58%,
一年来,我镇在“阳光计生行动”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力度,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推动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的落实。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民安镇阳光计生实施方案》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民安镇阳光计生实施方案: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民安镇阳光计生实施方案》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45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