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木材流通管理的报告99
浠林[201*]99号
签发人:程松林
关于加强我县木材流通管理的报告
我县林业资源较丰富,主要集中在北部山区。由于我县交通网络比较发达,黄黄高速、沪蓉高速、大广高速等公路穿越我县。我县木材主要通过浠散公路流向外地,为了加强木材流通管理,我县于1997年申请在浠散公路138公里处(老马垅镇)成立白羊山木材检查站,对流通木材进行管理。
由于今年5月份浠散公路全线整修,路况较差,且大广高速也于今年5月份通车。因此,我县出境木材绝大部分绕过浠散线,绕过我县检查站,经兰溪、巴河直上高速,从散花红莲巢出口下高速流向外地。造成我县木材流通管理失控。为了加强对林业资源管理、整顿木材流通市场秩序,按省、市加强流通管理的要求,抽调公安、稽查、检查站等部门的有关人员,集体整治,联合执法,整治地点在散花红莲高速出口。在浠散路修复前,检查站将天天派员在红莲高速出口处值班检查,保证我县木材流通正常秩序。
专此报告
二00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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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贯彻落
科学发展观分析总结报告
为认真分析总结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准确把握影响我省木材检查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根据省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按照刘厅长提出的“五个”结合、郭家副厅长“三个面向”、“四个正确对待”以及詹春森副巡视员提出“找准改好”的要求,针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和整改部署,特别是针对影响我省木材检查工作科学发展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突出问题,我们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重点分析,并提出了有力的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及共识
根据省委的部署,这次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面向全体党员,重点是县处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目标要求是要着力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发展能力、破解发展难题、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科学发展、探索积累经验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通过学习,
局领导班子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共识: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要更加坚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就是要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头脑,使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达到认识的再统一,观念的再更新,思想的再解放,意识的再增强,能力的再提高,努力提高科学发展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提高处理利益矛盾和开拓创新的能力,自觉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木材流通监管事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木材流通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使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指导我省木材检查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二)推进木材检查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路要更加清晰。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使全省木材检查事业发展的近、中、长期规划得以修订完善,发展思路和措施更加符合客观规律、符合江西的省情林情、符合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和全省人民的意愿。
(三)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要更加突出。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和正确处理木材检查工作科学发展中突出问题的能力要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水平要进一步得到提高。
(四)促进木材检查工作科学发展的氛围要更加浓厚。省局和各高速站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作
风明显转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明显增强,影响和制约木材检查工作科学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体现木材检查工作科学发展的成效要更加明显。坚定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思路不动摇,推进木材检查工作项目建设,使一批关系当前、影响长远、体现科学发展的木材流通领域监管的重大项目,如电子监控、电子办证等加快推进,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六)持续木材检查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要更加完善。在全省木材检查工作科学发展过程中,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具有激励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便于操作、长期管用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十六大以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林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坚持以“保护第一、生态优先”和“强木材流通管理、创和谐平安林区”为总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省木材检查各项事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好势头,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和保护江西的森林资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
1、狠抓了全省木材检查人员编制经费的落实,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木材检查执法的保障问题
编制、经费问题一直是制约我省木材检查站依法行政的瓶颈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我们紧紧抓住林改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将解决基层木材检查人员编制、经费问题作为事关木材检查站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力促各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赣发[201*]19号和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的赣财农字[201*]236号文件精神。通过几年不懈地工作,全省绝大部分县(市、区)木材检查人员的编制经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这为木材检查站依法行政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2、积极争取在高速公路设立木材检查站,并合理调整全省木材检查站布局,堵住资源流失漏洞
随着我省交通事业特别是高速公路的飞速发展,高速公路已成为我省森林资源流失的主要通道。针对这一现实,在厅领导的高超谋划下,我们积极与省交通厅、省纠风办、省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省高管局等部门进行多方位的沟通和协调,想尽一切办法,利用一切资源,成功争取省政府批准设立了江西玉山梨园、定南野猪塘等四个高速公路木材检查站,并将四个高速站批准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72名,开创了全国之先河。同时,根据道路和木材流向的变化,成功完成了对全省基层木材检查站布局的科学调整
工作,全省共新增设边境木材检查检查站14个,调减内陆站12个,调整26个,调整面达25%。高速公路站的设立和检查站布局的调整,有效遏制了资源非法外流的高发势头。
3、狠抓木材检查执法队伍的管理,全力打造木材检查执法新形象
由于历史的原因,木材检查执法人员大多来自林场、林站的职工,队伍素质比较底下,全省木材检查人员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7%,这与林改后面临的木材检查新形势极不相称。为迅速扭转这一被动局面,我局连续三年在全系统开展了“执法质量年”、“执法素质年”、“执法形象年”教育整顿活动,着重“培训十个方面的知识、取得四种执法资格、提高四个方面的素质”。两年多时间,我们共培训各级木材检查站长、业务骨干和木材运输证办证人员近千人,木材检查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了根本的提高,一个“四人四站”站初步显现,“四人”即“仪态像军人、作风像铁人、执法像巨人,服务像仆人”,“四站”即“资源保护站、生态建设站、文明执法站、法制宣传站”。在201*年、201*年全省绿色旋风行动、绿剑行动及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案件中没有1例木材检查人员的案件,树立了林业部门的新形象。
4、积极争取省政府批准木材流动巡查,探索新形势下木材检查执法工作的新机制
建立“固定检查为主,流动巡查为辅”的木材检查新机制是新形势对木材检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厅领导的正确
领导下,我们充分利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林业的契机,借鉴外省成功的经验,于201*年4月一举争取省政府正式行文批准了“林业部门接到举报后,可以依法上路开展木材流动巡查”,这标志着木材流动巡查新机制在我省正式建立。至此,我省是继浙江省之后,全国第二个经省政府批准可以开展木材流动巡查的省份。目前全省99个市(县、区)中有76个正在开展木材检查流动巡查工作,占总数的76.7%,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
5、狠抓执法监督,建立健全了木材检查执法的一系列长效机制
为加强对木材检查站和木材运输证办证点的监管,针对木材检查执法和办证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我局出台了《江西省木材检查人员工作禁令》、《江西省木材执法监督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省设区市木材检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等多个制度,并下发了《江西省木材运输证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木材运输证办证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省木材运输证委托办证点、服务点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省外木材运输证转办监管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进一步规范木材检查站执法的通知》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与市、县层层签订责任制,始终保持对木材检查执法人员监督的高压态势,从制度上强化、约束木材检查人员
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6、编印了一本制木材检查法律文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多年来,基层和当事人普遍反映木材检查执法程序繁琐、手续复杂、执法效率低下。我们在经过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林业局《林业行政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结合我省木材检查工作实际,组织业务骨干编印了木材检查执法一本制法律文书--《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在全系统全面使用。一本制法律文书的使用,全面规范了木材检查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改变了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
7、统一了全省木材检查人员工作服装,提高了执法威慑力
木材检查人员着装问题一直是基层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热点问题。基层木材检查站普遍反映,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服装不一,经常会出现一些货主冲关或拒绝检查,对木材检查人员的身份提出质疑,有的非法运输木材人员故意把我们当作车匪路霸,冲撞或挟持执法人员,直接威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执法人员被撞伤、撞死事件时有发生。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经请示国家林业局、省纠风办及省厅领导同意,201*年我们花大力气统一了全省木材检查人员工作服,大大提高了木材检查执法威严,大幅度减少了冲关闯卡现象的发生,也彻底改变了木材检查人员的执法形象。
8、狠抓全省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执法基础
为加快改变我省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严重落后的状况,这几年我们重点抓了全省无房站、危房站的建设和改造,全省53个无房站已完成重建和改造21个,开通电子监控34个,推进国国家一级站建设25个,木材检查执法的手段和木材检查人员的工作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9、省局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增添了发展后劲201*年我局圆满解决了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并增设法制科,将“检查科”和“业务科”分别更名为“木材检查管理科”和“木材放行管理科”,并更名为“江西省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201*年9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事厅以赣人字[201*]218号文件正式批准我局为省直1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之一,201*年4月正式过渡公务员并实行了阳光工资财政统发,彻底解决了省局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在解决保障体制的同时,我们还狠抓了单位精神文明创建。201*年我局荣获青山湖区精神文明单位,201*年我局又荣获南昌市精神文明单位,201*年、201*年我局还连续2年获省厅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党务建设先进单位、信息宣传先进单位。经过大家的努力,一种团结、务实、和谐、奋进的良好干事氛围在我局蔚然形成。
10、为民谋利,切实为干部职工解难题、办实事一是始终心系高速站基层执法人员的冷暖,针对高速公
路木材检查站地处偏僻山村、条件艰苦、天气异常冷热、我局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拿出20余万元,为高速公路木材检查站购买了15台空调,添了40余套军事化式的被褥、床套、执法服装以及10多台电脑、传真、电视等设施设备,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二是由于高速站组成人员来自不同单位,工资涉及各种系列、各种类型,既有行政、事业、又有企业,为了使干部职工利益得到最大化,我们通过近半年的艰苦努力,现已圆满解决了高速站所有人员的工资问题。三是提高干部职工的下乡补助,尽量实践干部职工的合法利益。针对厅机关和部分厅直单位实行新的旅差费补助标准,局里干部职工意见较大的情况,局里在财政十分困难,调资缺口巨大的情况下,竭力压缩办公开支,把几十年来不变的差旅费补助从8元提高到15元,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利益。四是针对高速公路木材检查站征地过程中出现的补偿、纠纷问题,厅领导、局领导亲自到现场召集县有关部门的同志现场办公,逐一解决问题。现定南野猪塘站、黎川沙塘隘站、德兴白沙关站征地工作已基本解决,玉山梨园站征地工作因涉及基本农田等问题还要协调。
(二)、取得的成效
1、编制经费等长效机制的建立,木材检查执法不廉现象明显减少。通过林改,一直困扰木材检查事业发展的木材检查人员编制经费问题得到落实,彻底扭转了木材检查站自己找饭吃、被迫“放水养鱼、雁过拔毛”等执法不严、执法
不廉的局面,全省“放水养鱼、雁过拔毛”、以罚代放等现象大副下降,木材检查人员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2、木材检查站站址布局的调整,保护森林资源的作用显著加大。201*年木材检查站布局调整后,特别是高速公路木材检查站的设立,全省木材运输呈现出“两低两高”的良好态势,“两低”即无证运输案件发生率越来越低,超数量运输现象越来越低;“两高”即凭证运输办证率越来越高,木材销售价格越来越高。从201*年5-12月运输木材办证情况看,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1.08%;竹材办证量增长了267.58%。
3、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木材检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通过连续三年“执法质量年”“执法素质年”和“执法形象年”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全省木材检查执法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在201*年、201*年全省开展的“绿剑”、“绿盾”等一系列行动中,没有发生1起违法、违纪案件,在201*年、201*年年省委省政府批转的119件信访件中没有1起涉及木材检查站的信访件,在近三年的治理公路“三乱”和行业纠风活动中没有接到1起举报案件,木材检查队伍整体素质、执法理念、工作作风、服务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进。
4、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木材检查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连环监督机制的建立、执法质量的检查、一本制法律文书的统一使用,特别是近年来加大对基层木材检查站明查暗
访、层级监督和电子监控监督手段的使用,木材检查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质量大幅上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近3年没有发生1起因检查站执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相关信访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1、基层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在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中,我局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向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市、县木材检查站,木材加工企业及社会各界泛征求意见和建议23条,加上厅实践办转来的4条,厅林政处转来的1条,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共收集基层和群众意见、建议28条。对这28条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地梳理,逐一研究,并将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各分管领导、各责任人。并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制定了各责任单位完成整改的具体时间表、整改的措施要求和整改要达到的目标。这28条意见、建议主要为以下几类的问题:
(1)要求扩充高速站和基层木材检查站职能的有4条。一些厅属兄弟单位建议高速站和基层木材检查站要加强对林木种子“一证两签”、对进入我省松类木制品检疫证以及野生动植物的检查,充分发挥检查站在保护森林资源中应有的作用。
(2)要求对木材流动巡查工作进行规范,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有3条。基层木材经营加工户普遍反映我省
木材流动巡查的队伍过多过滥,有的是稽查队、有的是综合执法大队、有的又是巡查大队……,上路执法的队伍太多,难免有公路“三乱”之嫌,建议进行整合规范。
(3)要求改善基层执法条件的有12条。有的地方提出要加强基层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全省木材检查车辆、统一装配电子监控设备、统一电子办证设备、统一执法反光背心;有的提出要统一全省木材检查人员的夜班补助,统一全省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台帐、申报单、结存单等,不断规范加工企业放行管理。
(4)要求扶持木材市场发展的有5条。一些经营加工户建议我省出台扶持木材市场发展的优惠政策,建立各种木材专业市场,取消竹材的省内运输,增强省内企业与外省企业的竞争力。
(5)要求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的有4条。有的地方建议要在机制、体制和制度建设上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设立投诉机制,加强基层站的培训,配备案卷校正章。
2、我们班子自身查找影响和制约我省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
在除收集到上述28条意见和建议外,通过领导点、群众帮、自己找的方式,我局领导班子还查找出以下影响和制约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
(1)、在木材检查执法方面,还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现象。
①不同程度存在“报关、放水养鱼”等执法不廉现象。
“报关、放水养鱼”问题是个历史性的遗留问题。林改前,木材检查站长期以来就是被主管单位当作创收单位,它不仅要要靠罚没收入养活自己,每年还要上缴一定的任务。林改后,虽然绝大部分县(市、区)木材检查人员的编制经费得到解决,但是实事求是地说有些地方还不很彻底,对木材检查站仍实行以收定支的方式,下达罚没指标,木材检查站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的福利待遇靠自己的执法收入来保障,再加上长期以来形成思维定势,这就必然造成一些木材检查站执法时难免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存在“处罚不到位、放水养鱼、雁过拔毛”、报关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的现象。
②受利益的驱动,不法分子非法运输木材组织化、专业化,“黄牛”护关现象比较严重。“黄牛”问题由来已久,1994、1995年随着南康木材市场的形成,“镖师”、“黄牛”等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颇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就开始在我省出现,而且伴随着我省高速公路的发展而迅速壮大,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起初高速公路没设检查站之前,他们多看超载、超限、超长。木材检查站设立后,他们的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大。在他们的庇护下,一证多运、一证重运、无证偷运的现象十分猖獗。他们对我们的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盯梢,只要我们执法人员一出动,“黄牛”就跟货主通风报信,严重干扰木材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更为严重的是“黄牛”之间为了争夺地盘,经常发生群体斗殴事件,有的甚至围攻我们执法人员,给当地社会治安和木材检查执法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严重
威胁。由于打击“黄牛”这种行为材检查站不具备相关职能,木材检查站只得联系其他有关机关进行整治,可能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效果不佳。
③固定检查难以全面监管木材流通领域。随着我省公路网络的快速发展,我省原有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发展愈显滞后,其监督森林资源安全的职能难以充分发挥。许多无证和超方运输木材的车辆可以轻松绕过固定木材检查站,逃避检查,致使国家森林资源和林业规费大量流失,同时,也给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和凭证经营加工制度的执行带来了极大困难。现在木材检查站的一般都设在森林资源源头的某一个固定点上,并只能在这个固定点的范围内开展执法和检查,这对一个出口少则四、五条,多则十几条道路的县来说,要想靠固定检查站对全县木材流通进行全方位监督几乎不可能。如我省抚州市现有11个县市区,出省通道有5条,出市通道有12条,出县通道近50条,但只有15个木材检查站,大部分道路处于失控状态。再加上固定木材检查站还要受执法范围的限制,按规定只能在检查站前后100米范围内检查,即使发现其他路段或相邻道路上的违法行为,也爱慕能助。否则,将扣以公路“三乱”的帽子。所以,面对这样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仅靠固定检查这样一种执法方式已经很难监管木材的正常流通秩序和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④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和检查手段原始落后,客观上也
造成了部分非法木材流失。由于没有项目的推动,很多地方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非常薄弱,检查用车、电话、调查取证等设备都非常匮乏、木材检查没有先进的检测仪器,没有科学统一的检测规程,难以对集装箱以及特种车辆运输木材进行有效识别,客观上造成部分集装箱偷运车辆逃避检查,大量非法木材流失。
⑤木材检查人员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我省木材检查人员素质偏低、老化严重,全省木材检查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7%,中专及高中文化程度占58.7%,初中文化程度占20.56%,50岁以上占11.7%。偏低的素质和不合理的人员结构给木材检查执法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2)、在木材运输证办证环节还存在非法办证行为①验货-审查-办证三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尽管省厅在201*年就下发了《江西省木材运输证管理规定》,对木材运输证办证点、办证人员及放行证的管理、办理、填写、变更、作废、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并没有完全执行到位,有的存在开证不开车号、有的随便收回作废、有的不到现场验货、有的领导不履行监管审查责任、有的权钱交易买卖放行证等,办证中不规范、不合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②办证服务点管理比较混乱。从1996年后各地陆续增设出省办证点和办证服务点总数为52个。这些办证点、办证服务点有的归市林业局派人管理、有的又是由县林业局管
理,管理体制比较混乱,监管脱节,特别是一些设区市为了节约成本,雇佣临时人员办证,以致办证过程中屡屡出现违规违法办证问题。
③买卖证件、以外省证套取我省木材情况依然存在。我省是木材主产区,运输证管理严格、办证凭据要求高,成本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周边省份办证管理不严、办证成本低廉的空子,铤而走险,大肆贩卖周边省份的木材运输证到我省非法套运木材。这一现象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在我省的浮梁、婺源、武宁等边界县发现,由于取证难等等原因,司法机关对买卖运输证行为一直难以形成有效打击,结果现在已扩展到吉安等内陆地区。由于全国没有统一实行电脑网上办证、网上检查,对一些假木材运输证和外省“未运材”的木材运输证也无法识别,以致这些假证和“未运材”证频频出现在木材流通领域,造成木材资源的流失。如我省201*年就发现假证21张,外省“未运材”嫌疑证70多张,涉案木材288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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