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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及贫困精神病人救助工作

时间:2019-05-29 22:53:35 网站:公文素材库

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及贫困精神病人救助工作

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及贫

困精神病人救助工作

在第20个“世界精神卫生日”来临之际,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围绕“共同承担责任,促进精神健康”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精神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增进了全体职工和广大群众对精神病患者的理解和帮助。

为开拓视野,促进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市卫生局局长王巍带领市卫生局、市精神病防治院等有关人员赴山东省安康医院参观学习。王局长一行实地参观了省安康医院的相关科室,并和科室人员进行了交谈。安康医院院长刘召民详细介绍了医院发展、管理、建设等情况。我市精神病防治院院长王振前向各位专家汇报了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省安康医院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我市精神病防治院工作的指导和帮助,通过组织专家讲座、进行教学查房等多种形式提高我市精神病防治院的整体业务水平,并给予必要的设备支持。王局长要求我市精神病防治院要主动加强与省安康医院的交流合作,近期要做好“全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输入和贫困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确保每一位重性精神病病人都纳入信息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对精神科病房、活动室和走廊安装了高频摄像头,增加了活动器械和活动场所,为医院管理和病人康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着力解决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能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使全院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明显改进,形成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更好地为精神病人健康服务。医院把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促进医院和谐发展,不断提高卫生服务能力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针对当前医院在医疗安全和服务水平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科室和全院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使广大医护工作者充分认识到医疗安全的重要性和服务质量的必要性。

自年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救助工作以来,市精神病防治院已陆续收治名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通过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救助,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存在,减轻了患者家庭负担。针对当前新闻媒体陆续报道重性精神病人伤人事件发生,如何防止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行为?王振前院长表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启动,就是把重性精神病人管理起来,使他们得到有效的服务和治疗,减少各种意外发生,形成医院社区一体化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模式。对于一些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在申领重性精神病患者救助后,可得到残联组织的帮助,并免费到市精神病防治院住院治疗。

近年来,市精神病医院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点、

协作攻关、形成优势”的原则,制定做大做强特色优势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目前,该院全面落实《重症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作为邹城市重症贫困精神病人救助定点医院,在年启动了重症贫困精神病人救助项目,对加强市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市精神病医院将会把“立足邹城、辐射济宁、走向全省”的事业愿景历练成不争的现实,让更多的群众得到更多的幸福保障。

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邹城市大束镇卫生院通讯员:孔庆吉201*年11月15日

扩展阅读:深圳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深圳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80号)精神,及《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201*年度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圳市被列为20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全国新增的58个示范市(州)之一。依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试行)》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1*年项目在宝安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岗区五个区组织实施,201*年覆盖全市范围。

二、目标

(一)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

(二)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和降低其危险行为发生率。

(三)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三、内容和任务指标(一)内容

1、登记、评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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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区为单位,登记辖区户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参照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由各区慢病院精神科医生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断复核及危险性评估,建立档案资料,并录入《全国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2、随访危险行为倾向的患者

各区从登记的患者中筛选出具有危险行为(即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进行随访,在精神科医生的指导下,由经过培训的社区精防医生(个案管理员)对患者进行随访,做好随访记录。随访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

3、对具有危险行为倾向患者免费提供药物治疗

依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深圳市残疾人和精防康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深圳市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残康联办201*1号)文件精神,对随访具有危险行为倾向的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精神疾病主要药物治疗,根据病情需要做好相关化验和心电图检查,确保医疗安全。每月组织发药一次。

4、应急处置和紧急住院

对发生急性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精神科专业人员应与社区工作站、民警等相关部门协同做好现场应急处理,根据病情需要联系紧急住院治疗,减少患者给社会、他人和自身造成的严重损害。

(二)任务指标

201*年度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人数总计不少于200例。其中,福田区≥50例,罗湖区≥30例,南山区≥30例,宝安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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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龙岗区≥40例。201*年任务指标数将根据国家项目办要求再行安排。

四、组织管理

(一)建立健全项目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

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项目工作组织与实施,制订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手册;组织开展项目工作督导、评估和总结,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慢病院),负责辖区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组织开展项目工作评估和总结,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健全完善市精神卫生中心、区慢病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三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网络组织,与残联、街道、社区工作站紧密衔接,建立有效的工作联动机制。组建由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精神科专业医师、社区精防医生和个案管理员等组成一体的防治工作队伍,承担我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

(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项目工作要求,制定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含应急处置制度)、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项目执行报表管理制度、督导与评估制度等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市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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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市项目技术专家组,承担全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对各区项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定期组织督导,开展项目质量控制;对各区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治疗和住院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和处理指导;组织项目工作人员培训;做好机构和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好项目具体工作,协助处理项目相关的突发事件;组织开展项目工作评估,完成项目年报资料和工作总结,及时上报省项目办和市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

2、区慢性病防治院

制定本辖区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精神科医师(取得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组成的区项目技术专家组,承担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定期督导;指派专人负责精神病人的精神科诊断复核及危险性行为评估,为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药物治疗和住院治疗的技术服务,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危险行为病人的应急处置;协调落实好项目执行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培训;完成项目年度报表和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市精神卫生中心和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区相关部门。

3、辖区医院

辖区医院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提供人员保障和相关政策支持;组织选派人员参加项目培训;督促、指导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项目工作;协调联络重性精神疾病疑难病例的会诊和处理;协调解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等相关机构或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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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设个案管理员,有条件可建立个案管理小组。提供社区精神病人线索并联系就医;对经诊断评估有危险行为倾向的病人定期随访,填写随访记录;对纳入免费药物治疗的贫困患者,在精神科医生的指导下,定期监测病情变化,观察并及时处理药物可能发生的副反应;按要求完成工作报表。

5、街道、社区工作站

协助登记、上报辖区重性精神病人;协助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行为评估、随访管理及应急处理;协助办理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住院治疗,对符合项目资助条件者提供证明材料。

五、人员培训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项目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原则,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市、区、基层社区三级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和民警及社区工作站等项目相关人员培训,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项目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

六、社会宣传和动员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展咨询、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和项目工作内容,使群众了解精神疾病,转变认识,消除偏见,减少社会对精神病人的歧视,营造有利于精神病人治疗康复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取得精神疾病患者和家属对项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加患者的依从性。

七、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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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财政补助政策和现有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同时,充分利用民政、残联等部门对低收入户籍精神病人的救助机制,合理运用社会医疗保险等保障资金,保证本项目工作正常运作。

八、质量控制

(一)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按要求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机构和技术队伍,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督导和考核。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应认真填写病例登记表、病例复核表、诊断复核及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表、应急处理表及实验室检查记录等各种登记,资料信息完整准确,便于检查与核对。

(三)各区项目工作组要适时召开项目中期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汇报检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帮助项目执行单位更好地完成项目。

九、监督与评估(一)项目督导内容

管理督导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督导方案及督导记录、项目进度、项目完成质量和总结报告。

技术督导主要内容包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人数和肇事肇祸危险行为人数;具有危险行为患者的跟踪随访及个案管理记录;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免费药物治疗和化验检查情况;住院治疗患者的出院病历首页资料等。

(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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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项目办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形成书面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市项目办定期到各区督导与评估,201*年9月底完成年度评估。

各区项目办应每季对项目工作自查1次,并将项目总结、项目考核结果报市项目办。

十、201*年项目进度安排

时间201*年3月201*年4-5月201*年6月201*年6-8月201*年8-9月201*年9月201*年10月初201*年11月参加项目国家级培训。参加项目省级培训。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手册;项目启动。完成项目市、区培训(含精神科医师、项目管理人员、个案管理员、社区工作站、社区精防医生、民警、患者家属等)。完成200例以上重性精神病患者筛查和诊断复核、危险性评估登记与登记,以各示范区为单位组织。各区总结项目完成情况报市项目工作组。市项目工作组对全市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将项目年度总结报告和进展情况上报省项目组。参加省项目年度总结会。任务201*年1月20日前市项目工作组上报201*年度项目执行进度报表备注:市项目办将根据国家、省项目办指示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年度项目工作进度。

附件:

1、深圳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2、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组织网络和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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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深圳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

一、市领导小组

组长:张丹市卫生局副局长副组长:林汉城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

刘铁榜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

成员:杨洪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

金冬市精神卫生中心预防保健科科长宋平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院长谢震华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院长赵锦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院长刘晋洪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院长吴道深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院长

联络员:杨浩市卫生局疾控处主任科员

二、市项目办公室(设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

主任:刘铁榜副主任:杨洪

成员:金冬、段卫东、邱友胜、游丽琴、周志坚、谢海燕联络员:金冬

质控员:段卫东、邱友胜数据管理员:谢海燕

电话:0755-25627115,2561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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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25613733Email:lhjindong@126.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1080号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邮编:518020

三、市技术专家组

负责人:杨洪组长:高欢成员:金冬邱友胜段卫东王凯刘慕兰李真张泉水张星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护师

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市精神卫生中心主治医师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副主任医师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主管护师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副主任医师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副主任医师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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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组织网络和工作流程图

工作流程指导流程

社康中心、街道、社区工作站市技术专家组{市精卫中心}筛选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登记指导督诊断复核导危险行为评分1-5区技术专家组{区慢病院}录入《全国精神疾病指信息管理系统》导督导社区药物治疗社康中心个案管随访与康复指导理双向转现场处理介应急处理门诊留观/住院治疗市康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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