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
关于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管理,提高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营造快捷便利、周到安全的旅游客运市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措施(一)整顿旅游客运市场秩序。
一是要开展旅游客运企业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运管部门要对全市所有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整顿旅游客运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旅游客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证。旅游客运企业每周至少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安全例检,并出具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必须与旅行社签订用车合同及结算费用;必须向旅行社提供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及驾驶人,并出具“三证一牌一单”(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不得安排与本企业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的驾驶人从事旅游客运。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旅游客运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要依法撤销相应许可证照;对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要依法撤销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许可证件,并将情况抄告旅游管理部门。
二是要开展挂靠经营专项清理整顿。运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全市旅游客运企业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三是要开展旅行社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旅游管理
部门要开展旅行社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旅行社必须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积极做好游客个人旅游意外险的推荐和投保服务工作;必须租用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参与旅游接待业务,并与旅游客运企业签订用车合同及结算费用;用车前必须确认“三证一牌一单”;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处。
(二)加强旅游客运车辆运行监管。
一是公安部门要严格旅游客运车辆通行秩序管理。依托
交通安全服务站,在主要道路增加临时执勤点,严格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登记,认真检查客运车辆配备的所有驾驶人驾驶资格、驾驶时间、交通违法信息及车辆承载人数、审验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和轮胎磨损状态,严查旅游客运车辆超员行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登记营运相关手续备查,发现有非法经营行为的移送交通运管部门依法查处。
二是运管部门要加强非法营运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旅游客运车辆运政稽查工作,依托客运场站、旅游客车集散地加大旅游运输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具备旅游客运资质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旅游客运;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坑客、宰客、甩客等扰乱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是加强旅游客运违法行为的抄告处理。各部门要及时
汇总工作中发现的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旅游客运相关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底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深化旅游客运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要加强旅游客运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旅游客运安全知识,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定期对旅游客运从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在媒体上曝光违法违规情况。
二是要积极推广实施旅游客运车辆发车前安全提示制度。全市所有旅游客运车辆发车前要对游客进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和提示,运管、公安部门要加强检查落实。
二、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整治阶段(201*年7月23日-201*年10月31日)。运管、公安、旅游、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整治”的原则,对旅游客运市场经营过程存在的问题,要边整治,边防范,促进旅游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结阶段(201*年11月1日-201*年11月16日)。运管所对整顿规范全市城市客运市场秩序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材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上成立了由旅游局局长李新民同志任组长,旅游、公安、工商、物价、市场管理、安监、质监、食药监、运管、城管等单位抽调人员为成员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局,旅游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抓好旅游客运车辆的整治工作。运管、公安、旅游部门要抽派专人,参加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保证整顿和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运管部门要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按期进行汇总通报。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扩展阅读:北海市深化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北海市深化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旅游业整体管理与服务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201*年9月以来全面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推进旅游市场整规工作,营造良好旅游环境,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范、整体联动、依法行政、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规范与发展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治理城市旅游基础环境和经营环境,整顿规范海上游项目和市区旅游客运秩序,打击北海至涠洲岛非法客运、大敦海等地的“赶海”活动、旅游商品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海鲜餐馆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不诚信经营和非法从事旅游客运行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接团,优化全市旅游环境,建立规范、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二、工作机构
调整北海市全面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旅游整规办”)设在市旅游局,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综合协调。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景区环境综合整治。1.重点清除景区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建筑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加强对景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完善城市主要路口旅游及交通指示牌;整治景区内外停车场乱收费行为;2.整治景区内商家占道跨门槛摆卖经营和产生噪音扰民的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处置和取缔噪音污染行为;3.治理主要旅游景区海水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市环保局,物价局、海洋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北海旅游集团公司,市银滩管委会配合)
(二)开展旅游经营环境综合整治。1.严厉打击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在北铁公路及滨海公路银滩支线收费站出口处、火车站、汽车站、国际客运码头、银滩四号路等游客集散区域尾随纠缠游客,强行介绍住宿、用餐等行为;重点旅游区域流动摊贩尾随兜售行为;2.查处海鲜餐馆缺斤少两、强买强卖、偷梁换柱等行为;旅游商品店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海鲜餐馆、旅游商品店商业贿赂司机、导游等行为;3.涉旅餐饮场所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不达标和导游未审查餐饮单位资质证明,擅自把游客拉到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用餐的行为;4.旅游商品店、海鲜餐馆不明码标价行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总牵头。第一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工商局、市银滩管委会配合;第二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物价局、旅游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局、公安局治安支队配合;第三项工作由市食药监局牵头,市旅游局、工商局配合;第四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
(三)开展旅游交通及客运秩序综合整治。1.严厉打击各类旅游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2.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行为;3.坚决打击各类旅游车辆、超时运营和非法从事旅游客运业务行为;整治出租车空车待走、不按计价器计价收费、误导游客消费等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总牵头。第一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第二、三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旅游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治安支队配合)
(四)开展海上游项目经营规范和整治。1.重点打击北海至涠洲岛非法客运行为和违规组织游客前往大敦海等海域“赶海”等行为;2.整顿和规范海上游活动项目,加强海上游项目准入管理;出台船舶安全评估标准;开展海上游营运船舶检验、登记、发证等工作;加强从业船员资质管理;完善营运船舶相关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坚决清理取缔非法船舶;3.加强对银滩景区海上大排档等经营项目的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北海海事局、市旅游局牵头,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务局、北海船舶检验局、市公安边防支队、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北海旅游集团公司等部门配合)
(五)开展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接团规范和整顿。1.打击和查处无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事旅游经营行为;旅行社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等方式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等行为;2.查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违规业务操作行为;3.查处虚假旅游广告和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意削价竞争行为;4.查处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等行为;查处组织中国公民到未经开放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旅游行为;查处选择境外未经合法登记的旅行社作为接待社等行为;5.查处无证从事导游活动和伪造、冒用、借用他人导游证等行为;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行为;服务态度差、私拿回扣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等行为;6.整治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旅游局牵头,市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治安支队配合)
(六)开展涠洲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整顿涠洲岛旅游经营秩序,引导和要求目前在岛上从事旅游客运车辆运营的单位及个人完善相关手续,做到合法经营,查处岛内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营运车辆安全运营;整治客运码头秩序和流动摊贩尾随兜售行为;确保涉旅餐饮单位环境整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景区旅游秩序良好、旅游环境整洁安全。(责任单位: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牵头,市工商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治安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四、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本次深化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从201*年8月起至201*年8月止,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动员(201*年8月9日)。召开北海市营造良好旅游环境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动员大会,对旅游市场整规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统一部署。(二)组织实施阶段(201*年8月10日201*年7月)。各牵头部门分别制订具体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并报市旅游整规办备案。根据各自制订的具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相关整治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年7-8月)。各牵头部门根据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写出工作情况报告,报市旅游整规办。市旅游整规办组织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总结整治效果和成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进行表彰,对不履行职责,扯皮、推诿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四)长效监管阶段(201*年8月起)。在联合整治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建章立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的方式,巩固整治成果。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在201*年9月以来,在全面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基础上,继续深化旅游市场整规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推动各项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来,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除日常工作外,还要针对整治情况的变化,适时完善整治和监管措施,建立完善的审批和监管体制,并根据旅游行业的发展变化,制定有关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核印发。
(三)市旅游整规办设立举报投诉电话(3060140),市旅游整规办及市长热线接到的举报和投诉,根据分工转相关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处理;市公安、工商、旅游、交通、物价等部门接到涉旅的投诉时,根据各自职责处理或转办处理,部门责任人必须将投诉处理意见反馈投诉人,并于次月5日前将本月受理和处理的旅游投诉情况书面上报市旅游整规办,市旅游整规办汇总、分析后以《简报》和统计表的形式印发给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对执行不力的部门进行监督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要积极发挥社会义务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对吃、住、行、游、购、娱六大环节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正面反映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情况,对屡教不改、损害我市旅游形象的经营单位和个人,除查处外,还要在媒体上予以曝光,确保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取得实效。六、经费落实
本次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和人员多,历时长,所需经费先从预算安排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市场执法整规专项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已细化的旅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中预留部分统筹安排。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关于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关于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关于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50055.html
- 上一篇:全省道路客运
- 下一篇:整治道路客运市场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