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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9-05-29 23:13:40 网站:公文素材库

交通部关于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

交通部关于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

(交水发[201*]7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部属各有关单位,有关港口企业: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水路交通,按照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我部相继发布实施了一系列行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调查统计显示,随着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港口能源单耗虽已呈下降趋势,但仍存在较大的节能减排空间。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实践证明,要转变港口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港口循环经济,推进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新进展,必须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全面提升全员职工的节能减排意识,要坚持优化设计与强化管理相结合、应用先进技术与淘汰落后工艺相结合、健全制度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等工作原则。

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港口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港口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和港口企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节能减

排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贯彻国家及我部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切实做好港口节能减排工作。

二、对于新建港口工程项目,应优化装卸工艺和设备选型设计,选用低能耗、高效率的

装卸设备,优先选用以电能作为动力源的装卸设备。改进各类码头装卸工艺系统,使系统各环节能力匹配,提高装卸效率、降低能耗。加快对集装箱码头设备和散货码头设备关键技术的研究,优先采用轻型、高效、变频控制的设备。

三、对于现有港口的技术改造项目,应逐步更新改造耗能高、效率低的老旧设备,提高

装备的整体技术水平,减少能耗及废气排放,提高作业效率。加快现有集装箱码头以柴油发电机为动力源的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改造为由港区电网供电的“油改电”技术改造工作。推进散货码头皮带机系统节能控制技术的推广应用。针对以燃油为动力的水平运输车辆、流动机械提倡采用先进内燃机节油技术,降低内燃机燃油消耗。

四、新码头建设和老港区的功能调整,应优化港区布局和码头设计,利用信息技术,加

强港口科学生产调度,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减少单车单放空驶现象,降低设备的空驶率,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装卸的单耗;合理配备装卸机械和工具,使工艺流程先进、合理、科学。

五、新建港区或在老港区电网改造时,应与供电部门相结合,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治理

高次谐波,减少高次谐波产生的附加损耗,提高港区电网供电质量。大型专业化码头应推广变频调速、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减少电能在传输过程中的消耗;充分利用港口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回馈能,减少能源浪费。

六、积极推广绿色照明工程,科学、合理控制照明照度。如采用分段、分时控制照明亮

度、调整功率、无功补偿、高精度稳压等方式降低电能消耗、延长灯具使用寿命。

七、新港区建设和老港区改造中,继续推进雨污水采集、处理、利用。应充分利用现有

雨污收集、处理系统,处理污水、收集雨水,用于港口绿地浇洒、洗车、降尘等;在港口推广使用节水、环保器具,节约水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八、散货码头堆场应采取有效的防风防尘措施,加强堆场防风防尘集成技术研究,从而

达到节水、减少扬尘、保护大气环境的目的。

九、对于油气码头及码头加油站点,鼓励采用先进的油气回收技术和装置,收集油码头、

码头加油站点储运过程中蒸发的油气,消除油气挥发造成的安全隐患,减少大气污染。

十、应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减少工程施工期间和码头生产运营期间的噪声,努力改变

生产作业环境,努力营造和谐的环境。

十一、应及时引进、消化与吸收国内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成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等节能减排技术,提升港口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倡采用绿色节能技术,鼓励电能回馈、储能回用等节能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鼓励研制开发电动水平运输车辆等新工艺新技术。支持再生水、海水淡化水、微咸水、雨水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节约用水。鼓励可再生资源利用,采用太阳能提供热水、利用地源/海水源热泵采暖空调、研究利用潮汐能、设立小型风能利用装置。

十二、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要研究

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推行节能减排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把港口企业节能减排指标作为对企业负责人的评价考核内容。

十三、健全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体系。要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加强节能统

筹工作,以提高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实现能耗精准计量,以衡量出各个企业的节能重点。要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监察制度,加大行业内重点耗能设备和运输装备的抽查检测力度,对达不到节能减排指标的设备要坚决淘汰。

十四、加大节能减排政策扶持力度。对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重点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

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表彰奖励以及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给予政策支持。

十五、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和培训力度,深入宣传国家节约能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

国内外节能技术的经验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内港口企业之间、企业和科研单位之间节能减排经验、技术的交流。不定期举办节能减排技术现场交流会,学习交流节能减排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

十六、各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和港口企业要建立节能减排工作激励机制,认真做好节

能减排工作总结,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发布部门:交通部发布日期:201*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年12月20日(中央法规)

扩展阅读:《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

(交体法发[201*]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企业:

能源问题,不仅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也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和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去年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今年又召开了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节能减排工作。部近期召开部务会议传达贯彻全国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了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精神,根据《交通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结合《201*年全国交通行业节能工作要点》,部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作好交通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

责任感

交通运输是国家能源消耗大户,每年公路、水路运输能耗在我国石油消费中都占较大比重。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行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交通的重要举措;是转变职能,强化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是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运输组织、转变交通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因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业都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交通节能减排工作,一定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上来。要正确处理交通发展与交通节能减排的关系,把交通发展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促进交通运输业由传统产业向现代运输服务业转型,使交通发展建立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基础上。交通行业必须要有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大力气,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而努力。

二、交通行业节能减排的主要措施

结合交通行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特点,从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着手,围绕规划、推动、政策、督查、服务五个重点,从强化行业管理、创新发展模式、改进基础设施、推进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队伍素质等六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强化行业管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业要群策群力、各负其责,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狠抓交通节能减排工作,在交通行业形成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为主导、交通企业为主体、全行业齐抓共管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围绕交通工作大局,共同努力作好交通节能减排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现有的管理手段,在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管理和交通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增加对企业节能降耗扶持条件;在制(修)订相关规章和政策时增加对企业节能方面的要求,以鼓励和引导交通企业节能降耗。在公路水运工程的投资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及验收审批中,增加对节能的要求并作为刚性指标严格把关。加大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的施工机械装备技术改造、更新力度,制定并实施严格的节能减排管控制度。逐步建立并实施有效的行业重点耗能设备准入与退出制度,在制定能耗限值标准的基础上,加大对行业内在用的重点耗能设备和运输装备的抽查检测力度,达不到安全和超能耗指标的要坚决退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都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耗能装置建立并实施严格的监控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使其处于科学、合理用能的良好运行状态。

(二)创新发展模式。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发展模式研究,公路水路交通作为资源密集型行业,对土地、岸线、能源、建筑材料等资源依赖性

强,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要领域,责任重大。作为负责任的行业和政府部门要针对发展理念、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科技支撑、政府管理等进行分析评价,借鉴国外经验教训,提出推动我国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交通行业新发展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要从国家发展大局出发,要抓好公路建设集约和节约用地、营运车船及港口设备节能减排等事关交通发展大局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能源资源制度等,深入研究探索、创新交通发展模式,实现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

(三)改进基础设施。综合规划港口、公路站场及配套服务设施,以发展物流中心和快速货运、集装箱等货运站场为主,充分利用城市交通和其他运输方式站场,构建综合性运输枢纽,努力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和“零换乘”。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集中力量加快国道主干线等公路大通道建设;加大国省道技术升级、改建工程建设力度,完善路网结构,提高通达度,改善路况,优化公路站场布局。充分利用港口区位优势、自然条件、腹地经济发展需求和发展潜力等,建设层次分明、分工合理、大中小结合的港口体系。提高码头泊位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提高港口的通过能力和效率。加强水运资源综合利用,合理规划,加大内河航道整治力度,全面改善航道等级结构,形成以高等级航道为主体的层次分明、干支相通、通江达海的航道体系,促进内河水运发展。

(四)推进结构调整。重点是推进投资结构调整、路网结构调整和运输结构调整。部将抓紧研究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的近期、中期和长期思路。在道路运输方面:组织研究制定鼓励发展农村客运经济适用车型;实施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提高客运装备水平;通过规费征收政策导向,鼓励发展节能环保的新型运力,加速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型;落实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制度,引导使用推荐车型,鼓励使用柴油汽车及重型车、专用车和厢式车,逐步提高其在运营车中的比例;研究提出鼓励发展拖挂运输、甩挂运输

的政策意见,提高牵引车利用效率;完善道路运力审批制度,合理控制运力增长,建立和完善交通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加强运输组织和运力调配,对于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线路不得再新增运力,提高货运车辆实载率有效利用回程运力,降低空驶率,提高道路运输企业集约化、组织化程度。在水路运输方面:限制技术落后、单位能耗高、环境污染大的船型,淘汰挂浆机船;加快内河船型标准化进程,促进船舶科技进步和航运结构调整,充分挖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能力,组织实施《十一五期长江黄金水道总体建设方案》,制定《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思路及经济鼓励政策》。优化运输船队的吨位结构,促进船舶向大型化、先进化、节能化方向发展;加强国内船舶运力调控,避免造成运力过剩,引导航运企业优化结构,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

(五)依靠科技进步。加大交通节能减排科研力度,加快交通行业节能降耗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研究制定交通行业有关节能降耗的标准规范,积极研发推广使用交通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强路面结构、材料、工艺技术研究,大力推广沥青路面再生利用、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展道路运输新能源生物柴油应用技术研究、基于使用纯汽油与乙醇汽油燃料的车辆性能保障技术研究,内河小型船舶电力推进系统研制,沪蓉西高速公路隧道(群)运营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在用汽车行驶状况室内模拟评价及测试技术研究,道路运输车辆燃油经济性检测关键技术研究;节约型公路水路交通发展循环经济指标体系研究,交通行业能源消耗状况分析及能源标准体系研究,水路运输能源合理利用及标准体系研究,道路运输行业应对燃油市场价格波动对策研究等。

(六)提高队伍素质。加强交通行业节能管理、节能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高素质交通节能人才队伍。要广泛开展交通节能培训工作,使交通行业各类从业人员都能接受不同层次和不同内容的节能培训,提高节能意识、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尤其要对驾驶员进行节能驾驶技术培训,并在营业性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考核中增加节能驾驶考核的内容。

要开展交通行业节能教育工作,提高全行业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节能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使节约能源逐渐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为。

三、总体要求和201*年具体工作任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温家宝总理所作重要讲话,结合本地区、本单位节能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认识,根据交通行业的特点,理清工作思路,把交通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落实,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下真功夫把交通节能减排工作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去年已成立以李盛霖部长为组长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调整并充实了部能源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和人员。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将节能减排管理纳入行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积极推进交通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研究制订《交通行业节能中长期规划》。在充分了解交通行业能源消耗水平的基础上,参照国内外先进水平,分析交通行业节能潜力,组织制定交通行业节能中长期规划,明确交通行业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实现途径和保障措施,并将有关节能指标纳入到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指导交通行业的节能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将研究制订《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具体方案》,下半年公布实施。

(三)制定公路运输、船舶运输、港口行业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法和交通行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统一方法与手段,使统计数据能够比较准确并具有可比性,尽量减少数据的失真、错漏,为制定具体节能政策、措施提供数据支持。部将于今年四季度试行交通行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将其纳入部统一的统计渠道;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交通企业均要建立相应的能源消耗统计体系,按

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统计数据的填报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四)根据交通企业的类型(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企业)选择部分在运力结构调整、运输组织优化、实行现代化管理和新技术(产品)应用等节能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有试点积极性的交通企业作为节能示范企业,总结他们的成功经验,在交通企业中广泛推广,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交通企业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提高交通企业节能降耗水平。今年部将重点抓好几个示范典型,总结他们的成功经验,并向全行业推广。

(五)在今年召开的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作会议上,将进一步研究部署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根据交通行业管理的特点,研究探讨建立交通行业营运车船、港口主要耗能设备、施工耗能机械的行业准入制度的可行性,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设备进入交通行业。部今年将完成营业性客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为实施营业性车辆燃料消耗准入与退出制度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可先期开展相关工作。

(六)加大资金投入。部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交通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也应加大对交通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或资金补贴,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交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在交通行业逐步形成中央资金为引导、地方资金为配套,企业资金为主体的节能投入机制。

(七)部机关和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示范作用,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倡导崇尚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从决策计划、资源配置到日常管理,发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表率作用,建立节约资源的量化管理体系,从节约和利用资源、高效管理、绿色建筑、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加强政府节能产品的采购工作,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力度,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达到较高能效标准的节能产品,禁止采

购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

(八)广泛宣传营造节能减排良好氛围。充分利用行业报刊等媒体,采用各种不同方式,如制作交通节能专题网页等,广泛宣传我国能源资源形势和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在全行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每一个人都要负起责任,养成自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要进一步加强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舆论工作,宣传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宣传交通行业的节能标准规范,宣传交通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交通工程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经验等,为加强交通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交通节能减排工作既是一项紧迫的现实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交通节能减排工作是资源节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采取多种措施,实施综合治理,才能取得实效。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坚定信心,知难而进,为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发布部门:交通部发布日期:201*年05月18日实施日期:201*年05月18日(中央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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