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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时间:2019-05-29 23:18:25 网站:公文素材库

工厂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9)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42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至2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20至5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车间主任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车间主任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企业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一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

第五章附则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本制度自年月日生效。

(单位公章)

二00年月日

扩展阅读:工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二条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不脱岗、串岗,不消极怠工,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员工要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不敷衍塞责,不推诿扯皮,不偷懒怠工,不投机取巧。

第四条车间员工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严格执行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现场指挥,不违章作业,确保产品质量,不出废品、次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原材料及能源动力消耗。

第五条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认真维护机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六条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技术规程和防火规程,穿戴好防护用品,加强劳动保护,不冒险作业。

第七条严格交接班制度,切实做到交班“四清”,即:生产进展状况交接清楚,原料物资账目交接清楚,生产工具数量及完好情况交接清楚,工作场所清洁有序。在连续工作中若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当班人员不得停止工作,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妥善安排。

第八条正确使用公司物品和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下班前必须关闭本科室门窗及电灯、饮水机、电脑等用电设备。

第九条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看公司和同事的文件、资料。文件资料传阅要及时并在文件传阅单上作相关记录。

第十条员工严禁酒后驾车、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吃回扣、吃差价、代理其他单位业务谋取个人利益和损害本公司利益,严禁侵占其他人员财产和利益。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十二条工作作息时间:常白班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担任生产作业的员工工作时间,由生产部规定执行。部门因工作需要规定的工作时间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中午吃饭时间:

第十三条考勤制度

1、员工上、下班实行考勤机打卡制度,员工每天应在上午8:00以前、下午5:00以后打卡签到和签退,打卡签到和签退有效时间上午7:008:00,下午5:006:00(公司会议和活动除外,按结束时间考勤),生产作业员工打卡签到和签退有效时间为上班前1小时和下班后1小时;员工考勤不允2许委托他人代为打卡签到和签退,违者罚款100元。

2、员工因公迟到、早退,门卫必须监督做好时间、原因记录,并于当日或次日内由其部门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字确认。违者和记录不真实罚款100元。

3、上班时间有事外出需要开具出门证,出门时应交证并打卡,回厂要在出门证登记回厂时间和在考勤机上打卡。出门事由要填写详细、清楚,否则出门证作废。公司司机驾车凭派车单出门。无证出门者每次罚款100元,有证不打卡者罚款100元。出门证签批手续见附表。

4、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或上级领导批准后报企管部备案,紧急情况下不能填写者必须于返回后2日内补办,否则视为旷工,所发生的出差费用不予报销。

5、质检、营销、仓库、技术、车间等实行双考勤的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考勤相关制度并报企管部备案。6、每月25日结束后7日内各部门将考勤表和有关手续(请假申请单、加班申请单、调休申请单等)交人力资源部,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凡未按规定时间交考勤表者,每迟一天罚部门领导100元。

第三章请假、休假规定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含事假、病假、丧家、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均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生效。紧急情况下来不及书面请假者须于当天上班10分钟内电话请假,并于返回上班后2日内补办手续,否则视为矿工。

第十五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事假,6天由副总经理批准,6天以上须总经理批准;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请事假6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6天以上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车间员工请假由其所在车间负责人视工作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请假(急病除外)须至少提前1天,并附工作交接单,当日请假一律不予批准。

第十七条意外性事假。如直系亲属患急病或本人患急病不能亲自请假者,可事后凭村镇以上医院证明办理休假手续,,但必须于当天上班30分钟内电话请假。

第十八条探亲假。凡与公司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不在本省(指未婚情况)的月薪员工,工龄满一年休1周,满五年休2周。带薪探亲假须由本人事先申请,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原则上应尽可能选择在生产或销售淡季期,探亲人员一年可持有效单据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不高于硬卧标准)。

第十九条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利用各种机会(如出差、开会、学习、驻外地办事处、停产放假、请事假等),与配偶、父母团聚的实际时间累计超过探亲假天数的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第二十条婚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的享受5天带薪婚假,员工结婚地在淄博市外的可增加路途假。婚假必须提前一周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十一条丧假。员工处理直系亲属的丧事,给予3天带薪假期;旁系亲属的丧事,给予1天的带薪假期;淄博市外的可增加路途假。

第二十二条工伤假。员工因工致伤、致病者,其住院治疗和保养期间的薪资照3发,其费用需安环办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三条公派。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务、学习等均为正常出勤。自费进修不在此列。第四章加班规定

第二十四条加班是指因工作需要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可确认为加班,参加公司会议、培训教育等活动需占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公司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一般不提倡加班。

第二十五条员工加班需要事前填写《加班申请》,要列清加班内容经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无法进行事前报批的,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加班申请》,报企管部备案。企管部根据《加班申请》进行检查加班完成情况。

第二十六条除生产车间、质检、技术、仓库、保卫、司机人员外,其他人员加班一律不计发加班工资,可在生产经营淡季时调休。调休时填写《调休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分散调休(3天以下)。年底前2个月加班的可转为下一年度补休,其他作废,但可持没休的加班天数证明,按加班天数在绩效考核中进行加分。第五章女工产假、哺乳期规定

第二十七条与本公司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3个月,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产假5个月。女员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第二十八条女员工哺乳期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其所在部门在每班领导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含人工喂养),每次30分钟,女员工每班劳动时间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出门时交出门证和打卡出门。第六章违纪处理

第二十九条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以后30分钟内签到视为迟到,于规定下班时间之前30分钟内签退的为早退,扣半天工资。超过上述时间签到和签退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半日论处。当发生不可抗因素除外。当个人因偶发事件不能按时上班者,必须及时电话请示其直接领导获准,并由其直接领导通知人力资源部门,事后经核准方能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条一个月迟到和早退累计5次者,当月只发工资的30%作为生活费。一个季度累计迟到和早退15次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并罚款100元,旷工1天扣3天工资并罚款150元,旷工2天扣半月工资并罚款300元,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员工丢失考勤卡,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门补办考勤卡,并交纳工本费10元,否则后果自负。新进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办理考勤4卡,在未办考勤卡前的考勤用考勤表考勤。

第三十三条工作时间睡岗、串岗或干私活、下棋、打扑克、打麻将等,每人每次罚款200元,由其造成损失在3000元以下,由责任人承担;由其造成损失在3000元以上,除承担损失外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工作时间一律不准利用电脑设备上网游戏、聊天等非工作行为,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非工作时间上网游戏、聊天等非工作行为,违者一次罚款50元。确因工作需要网上工作交流,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五条员工工作时间禁止穿拖鞋、背心、短裤、裙子上班,生产、质检、技术、仓库人员禁止穿高跟鞋,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十六条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穿公司统一工作服和衣装;必须戴工作证持证上岗,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十七条员工工作时间不务正业打架斗殴,责任者按旷工处理,无理挑衅并打伤他人,打人者承担被打伤者休息时间的工资和医疗费等,经公司研究认定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员工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使用规程及安全环保规程,不论是否造成事故和影响均扣罚100元,导致事故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工作时间一律不准喝酒,陪客情况除外;生产、质检、技术、环保污水、司机、仓库、保卫喝酒者一律不能上班或进生产工作现场,陪客喝酒人员不能进生产工作现场。初次违反者罚款500元,以后逐次加倍为1000元、201*元等。因喝酒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公司将研究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所有机动车辆入厂、出厂需到门卫办理相关手续者,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线以外,违者罚款100元。机动车入厂一律按规定停放车辆,违者罚款50元。员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放到公司车棚内,按规定停放,违者罚款30元。

第四十一条凡进入生产区送货、拉货的车辆,一律戴好防火帽,否则一律不能进入生产区,违者经查处扣罚车主100元,同时扣罚门卫值班人员100元。

第四十二条外来人员、本公司与车间无直接工作关系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生产车间,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者须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或车间负责人带领方可进入生产车间。外来人员及本公司人员不听劝阻私自进入生产车间者,一律罚款100元/次。

第四十三条办公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办公及公司形象,违者给予相关人员100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除有访客的接待室、会议室、内部餐饮招待室、办公楼吸烟室外,其他区域一律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200元,公司内部开会在会议室一律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当事人200元。因吸烟发生事故,当事人赔偿损失并解除劳动合同。在禁烟区内发现烟雾或烟头视为吸烟。外来人员(包括建筑工人、安装队工人及公司内部急需用的临时工、维修工,送货、拉货人员、业务人员等)进厂登记时,门卫值班人员须将厂内严禁吸烟的规定当面说明,外来人员不听劝阻者,5罚款100元。

第四十五条任何人在工作场所吸烟,本班所有人员均有权加以制止,制止无效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若本班人员不加制止或制止无效不报告,本班所有当班人员每人罚款200元,负责人连带处罚200元;重犯者加重罚,每人罚款400元。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修订、修改和监督。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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