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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23:38:35 网站:公文素材库

太平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太平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1*年6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由于我镇地处省道312线中段,太新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治安形势比较复杂,镇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市县工作组,把责任落实到领导,把任务化解到人头,切实解决影响我镇稳定发展的各类不和谐隐患。成立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组,并将我镇“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安排意见”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村,并于3月27日召开了全镇范围内的各村各单位负责人的动员会议。建立了以支部为核心,以基层群众组织为依托,实施“一警”(包片民警)、“两队”(联防队、巡逻队)、“三员”(治安员、民调员、普法员)、“四有”(有阵地、有队伍、有责任、有落实)为主体的社会治安防范管理体系。

目前,太平镇综治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基本健全,主要有治保会14个73人,治保小组172个590人,巡逻队2个20人,治安联防队14个176人,护庄队172个590人,帮教小组14个71人,禁毒会18个42人,红白理事会13个79人,人民调解委会15个72人,民调小组172个590人。

二、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镇党委、政府一贯重视农村名类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我们认为:维稳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农村,难点是落实,切入点是

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此,我们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开展群防群治,加强“打、防、控”一体化建设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坚持经常预防、排摸、调处、巩固的工作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

镇上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其它科级领导、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土地、团委、妇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成员都联村包片到重点户,明确了责任。

三、提出了“三包四定五到位”的工作目标

三包:一是包调查了解,由负责调处的承包责任人员调查清楚有关证据材料,掌握事实的第一手材料。二是包思想转化,负责调处的责任领导和承办责任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矛盾纠纷不升级、不激化。三是包矛盾化解,负责调处的责任领导和承办责任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将矛盾纠纷化解平息。

四定:一是定领导,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第一责任人。二是定专人,即在定好责任领导的前提下,确定该矛盾纠纷的具体承办责任人。三是定目标,即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民转刑案件、不发生民转非正常死亡案件,不发生上访现象。四是定期限,即由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提出化解方案,做到法律政策宣传到位、思想教育工作到位、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到位,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平息矛盾纠纷。

五到位:一是部署到位。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

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各村相继召开了工作队员、调解员、信息员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宣传到位。各村召开了全体村民会议,广泛宣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目的意义,宣传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三是制度到位。落实了各村负责人在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中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了工作队员包村责任制,制定了考核奖惩措施。四是摸排到位。采取自查与协查,督办与联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深入的调查摸排,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问题、不漏一个对象,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排查彻底。五是调处到位。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梳理归类后,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调处方案。

四、完善了预警、排查、联调、处置等长效机制

镇党委、政府组建了镇、村、组三级矛盾预防信息员、纠纷调解员、普法宣传员,经常入户访视,以案说法,做到了矛盾纠纷不出户、早预防。建立了排查工作组,设立投诉箱,开通每个领导、排查人员的投诉电话、疏通矛盾纠纷排查渠道,做到了发现一例,排查一例,登记一例。健全了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经常开展村、组、户交叉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活动,有效地避免了排查不实,调处不公等问题。

在矛盾纠纷处置环节上,为了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太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了“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手册”。要求各村调解员随身携带,遇到矛盾纠纷,随调随记载,当场调解达成协议,当场签字,并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内容。同时,要求

各调委会主任每月10日前,将此手册带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登记并盖章,以达到信息报送及时。另外,还制作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手册”,使其发现纠纷及时登记,定人定时调解,以达到早发现早调解的目的。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销号制”,把各类矛盾纠纷按轻重编号登记在册,能及时解决的一般就地化解,一时不能解决的,按时限明确责任人和调解措施,限期落实,并调处一例,注销一例。

目前,全镇共排摸出各类矛盾纠纷65起,其中疑难复杂纠纷5起:1起合同纠纷,经调解未达成协议,镇原县人民法院已受理;2起土地权属纠纷;2起债务已调处。一般纠纷60起,其中土地征用拆迁纠纷42起,已协调42起,成功42起;其他纠纷18起(其中:赔偿纠纷6起;财产纠纷4起;道路纠纷2起;庄基交界纠纷4起;婚姻家庭纠纷2起),调处18起,调处率为100%。

总之,我乡在积极贯彻落实市、县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责任制,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实效,社会治安稳定。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在新时期下,农村矛盾纠纷表现出许多新问题、新势头,矛盾纠纷历史化、复杂化的局面,村调解委员会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法律意识有待加强的局面,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认识,强化领导,寻找差距,落实措施,以创建平安太平为动力,在巩固成果的同时狠抓长效机制建设,扎实稳妥的做好工作,确保安定稳定大局。

扩展阅读:镇201*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

**镇201*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

201*年,我镇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打好“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89件,调处89件,实现了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两不出现”的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稳定是第一要务,镇党委、政府把该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为副组长,民政、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和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以镇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将综治办、司法所的9名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专门为调委会安排了两间30多平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并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做到了各项制度、标牌上墙。今年还为综治配备了两辆摩托车用于下村办案,要求在干部接案在20分钟内赶到事发点,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镇调委会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160余名,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二、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听取一次综治情况汇报,镇里每个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乡镇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镇、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镇、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4月,“七九”兵多次扬言要越级上访,而我镇罗家村的张**,是郴州市乃至湘南地区的组织者之一。为做好他的稳定工作,镇党委书记欧阳海波亲自带队,耐心细致地给他讲政策,真心实意帮他解决问题,推心置腹地与他交朋友,使张圣录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一心一意到

常宁开矿去了。端午节那天,洞尾村道湾组年仅三十岁的妇女雷**,因与丈夫张国强吵架服毒自杀。雷云春的娘家一百多人到洞尾道湾组打人命官司。闻讯后,镇长廖楚明迅速带领人大主席周志辉、政协联工委主任刘尧苏等人到现场调处。经**、栖凤渡双方镇、村干部多方做工作,很快平息了矛盾,达成了协议。三是坚持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比如春耕大忙前着重处理水利、田土权属纠纷,清明节前着重处理坟山纠纷。今年共组织了8次全镇性的排查纠纷活动,排查出矛盾纠纷89起。四是坚持边界纠纷联防联调制度,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化解群体性问题上,放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上。1月份七一一矿的退役治理覆盖问题,4月份与桥口镇共同调处了罗家村与黄泥滩村的坟山纠纷,5月份与栖凤渡镇共同调处了洞尾村雷##服毒自杀事件,8月份协调处理了街洞煤矿转运站对街洞村的煤尘污染问题。

三、抓纠纷调解,牢筑“第一道”稳定防线

纠纷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镇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纠纷调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201*年7月,我镇洞尾村新湾组村民李**骑摩托车路过栖凤渡镇瓦灶村时,被狗咬了一口。当时,他没有在意,既没有确认狗的主人,也没有注射狂犬疫苗。201*年2月18日,患狂犬病死亡。李**的亲属听说是瓦灶村邓**家的狗咬的,纠集40余人,到邓显德家要求赔偿。镇政府知道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处理。经调查了解事情真相后,镇、村干部与李**的亲属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这件事因为死者的疏忽,无法确认狗的主人,应该由死者自己承担责任。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死者家属心服口服,一场纠纷仅用一天时间就结案了。二是结合镇情,依法调处。今年5月,我镇红五星村六组妇女李某,带着年仅2岁的儿子到该村11组邓道成家玩。由于大人忙于玩牌,小孩无人看管,不慎掉进邓道成的果园蓄水池里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家属认为是邓道成家的蓄水池防护措施不到位,属责任事故,要求对方高额赔偿。镇调委会认为,**是养鱼大镇,到处是鱼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情,主要靠家长加强防范。通过苦口婆心做工作,最后以邓道成向李某赔偿201*元结案。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我镇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我镇共有“七九”兵20名,是苏仙区人员最多的乡镇,牵头人张**是郴州市的主要组织者之一。做“七九”兵的工作,**稳,苏仙区就稳。为了做好这一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我镇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一是严格实行“三盯一”制度,对每名“七九”兵确定了3名责任人(镇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书),取消双休日,要求责任人与“七九”兵同吃同住,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是加强信息畅通,镇办公室每天对责任人进行早晚调度,了解“七九”兵的情况。三是重点人员重点管理,镇政府派两名得力干部常住郴州,24小时对重点人员跟踪管理。今年,我镇20名“七九”兵和其它涉军群体人员做到了无一名赴省赴京上访,为**镇乃至苏仙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镇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要每月13日召开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

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要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幸福乡201*年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乡围绕“平安港闸”建设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全面铺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北翼新城”创设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工作成效

今年来,我乡继续加大在企事业、行业、区域性组织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调解组织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全乡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1个,其中建立乡镇调委会1个,村(社区)调委会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个。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区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今年来,全乡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54起,调处154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153起,调处成功率达99.35%。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乡综治委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乡调处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季度下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乡调处中心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乡调处中心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乡各级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对不胜任或长期缺位的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乡定期派人参与重点区域内村居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社区)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调委会的“四簿两表”,调解文书格式,统一刻制调委会印章。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乡调处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未结纠纷督办、重大突发纠纷和重要紧急信息随时专报、排查调处工作的“五个不放过”、“四定”等工作制度。各村根据乡调处中心的要求,针对各自的实际,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乡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幸福村、花桥村充分运用广播、墙报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今年3月,我乡调处中心调解的一起典型案例,刊登在3月17日的《江南时报》上,对同类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我乡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级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安定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级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旧城改造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针对本区域征地、城镇改造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特点,实行乡领导分片,干部挂村(社区)的办法,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加强排查、掌握信息,及时化解,实现了征(拆迁)量上升,上访量下降的目标。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本区劳资纠纷比较突出,与相关单位协调一致,加强劳动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劳资纠纷。

3、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是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和民事诉讼对接工作,促进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同时完善制度,形成规范、系统、经常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二是深入推广“十户调解员”试点工作。我乡以村、社区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十户调解员”制度。今年,我乡以幸福家苑为试点,针对改小区为新建小区,外来购房入住人员多等实际情况,以抓早、抓小、抓苗头,实现“小事不出社区”为目标,在工作中

不断摸索完善“十户调解员”工作机制,通过“十户调解员”及时掌握动态,切实化解矛盾,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防范”,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有力促进社区调解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今年来,我乡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继续完善调解员参加法院审理旁听、典型案例分析、调解格式文书制作评比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电子信箱,积极鼓励各村、社区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三、存在问题

我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领导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的力度不够;调解工作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调解经费的落实还不够到位,特别是调解员的误工补贴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实;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四、明年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港闸。一要健全人民调解培训长效机制。着手建立调解工作学习培训基地,在基地设立学习活动室,调解案例图片展,调解知识阅览室、模拟调解室、模拟法庭,定期组织调解员参观人民调解培训基地;二要深化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吸收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离退休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三要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对接机制。与各行政执法机关继续深入探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治安调解沟通协作,逐步构筑大调解网络;四要继续加大行业调委会建设。全面铺开在企业、学校及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设立调解组织工作,进一步构筑大调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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