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共建
警校共建协议书
甲方:镇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三大队乙方:镇江市宝塔路小学
为了更好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经双方协商,镇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三大队和镇江市宝塔路小学结成警校共建单位,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警校共建活动,使学生从小就树立起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警察的优良品质,培养他们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强烈的法制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经研究决定,双方建立密切的联系协作制度,开展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并遵守以下协议:
一、建立共建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警校双方有关领导组成。每年定期召开共建例会,研究和制定共建计划,组织实施共建活动,总结共建经验,使警校共建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双方的共建内容:
1、双方要主动联系,互相帮助、支持,发展和谐警民关系,共同抓好拥政爱民和德育教育,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加强双方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友谊。
2、组织人员参加双方岗位事迹交流;适时组织社会公益活动;适时举办各种形式的文体联谊活动。
3、共建双方要从理论、实践上探讨研究,摸索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共建经验和方法,使整个共建工作做到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
4、甲方选派优秀团员同志担任乙方校外辅导员,协助乙方开展校外德育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能够定期为乙方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
2)甲方能够为乙方提供校外德育活动基地,为乙方开展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提供适时的帮助。
3)甲方为乙方建设平安校园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5、乙方选派优秀教师和学生参加共建活动,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供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能够根据甲方的需要,积极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团员活动。2)乙方能够主动地为甲方服务,尤其在宣传、活动组织方面提供帮助。
3)乙方能够定期为甲方在家庭教育方面提供适当的指导。
五、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共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区文明办,一份报送区教育局,一份报送团区委。
本协议自制订日即生效。
甲方:镇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三大队乙方:镇江市宝塔路小学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盖章)(盖章)
二○○七年十一月日
扩展阅读:警校共建实施方案
警校共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警校共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校园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努力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学校及周边环境。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警校共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精神,以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为载体,积极探索“警校共建”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教育公安互动,学校社会联动,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引导育人功能和公安部门的治安管理功能,形成防控活力,增强育人效果,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新校园。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刘宝聚(青原派出所指导员)为法制副校长、吕德英为副组长,吕奉生、孙永强、李春霞、徐长海、孙连超、黄波、王振海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具体目标:
1、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2、分管校长、班主任、校园安全监督员履职尽责。3、分管校长、法制副校长每期不少于一堂法制、安全课,师生受教育率达100%。
4、校园保卫机构和保卫人员落实率达100%。5、校园内隐患自查、整改率达100%。
6、校园预警机制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及师生自救、防灾、逃生等安全教育活动率达100%。
7、参与、协助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整治率达100%。8、师生对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知晓率达100%。
9、校园消防、交通、治安等人防、物防、设施完备。四、具体措施:
1、成立“警校共建”领导小组。学校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人员任副组长的警校共建领导小组,把警校共建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警校共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2、建立警务室。警校共建警务室设在学校门卫室,确定1人具体办公。
3、加强“警校共建”宣传工作:(1)、学校要召开“警校共建”贯彻落实会议,做到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办法具体。全校师生对“八条措施”、“六条措施”的知晓率达到100%。
(2)、学校要印发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等宣传资料,并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的精神。
(3)、班主任要结合校情、班情,组织学生学习、了解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的要求,努力提高学生对“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认识。
(4)、学校、班级要采取校刊、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等形式,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
4、建立“警校共建”工作机制:
(1)、学校必须制定并落实警校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副校长、班主任、保卫干部等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警校共建管理制度,并落实相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2)、在警校共建工作中,学校认真落实“8个一”的常规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一)、班主任每周不少于一次学生情况分析,引导学生积极、健康、向上,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纠纷,并对班上的“学困生”落实跟踪帮教。(二)、宿舍管理员每周不少于两次对住校生的查房查铺检查。(三)、学校每月不少于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治隐患。(四)、由分管副校长组织落实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对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清缴。(五)、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对师生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法制安全专题教育。(六)、每月不少于一次与派出所民警工作情况交流。(七)、学校每期进行一次师生逃生演练。(八)、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师生法制、安全知识检测。
5、加大经费投入:
1、学校安排保卫人员,并加强保安人员的教育管理。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管理,校园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自查,落实防范措施。
2、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落实好学生宿舍、校舍、计算机室、图书阅览室、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3、微机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防护门窗安装到位。4、学校建立校园安保监控系统,覆盖学校重点部门地域。
青原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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