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政府法制办调研工作总结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201*年调研工作总结
201*年,石景山政府法制办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多措并举,群策群力,创新调研工作理念,改进调研工作方法,规范调研工作管理和制度,较好地完成了调研工作任务,促进了调研与实际工作的良好互动,促进了政府法制工作新发展。
一、领导重视,落实工作任务到位
我办领导班子对调研课题高度重视,亲自动员,提出要求,并且从选题,确定内容到定稿都直接参与,多次组织讨论、修改调研报告,并对其内容,结构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使得调研课题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课题内容更加深入,更具实效性,对实际工作的推动起了很大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明确调研指导思想
一是突出调研的针对性。调研工作必须以问题为导向,是为解决实际问题而开展的。调研工作应以推进重点工作为导向,调研课题必须紧紧围绕法制办主要工作职能,与区政府的重点工作紧密衔接。在这个指导思想下,我办根据自身工作职能,确定本年度的调研课题。如近年来开展的农转居、房屋租赁等调研课题,都是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解决法制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等问题开展的。二是突出调研的实践性。调研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调研工作只有注重联系实际,把握实际情况,才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
问题,才能减少调研工作的盲目性,深化和推进调研工作。我办非常注重调研工作的实践性,即调研问题、调研过程从实践中来,从而使调研工作为领导提供前瞻性的、有价值型的参考依据。三是突出调研工作的指导性。调研工作不能光为调研而调研,而要注意调研工作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指导性。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在工作中确立调研方向,在调研中积极推进有关工作,调研工作的开展,也是实际工作的推进。
三、围绕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开展调研,为解决问题提出建议为了提供观点正确、事实准确、分析科学、结论可靠的调研成果,给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把握广大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201*年,我们就石景山区房屋租赁现状组织了多次大规模的调研活动,专门撰写了《石景山区房屋租赁现状调研报告》,对目前我区房屋租赁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现行法律制度进行归纳,并对本区房屋租赁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开展。围绕我区全面整治违法建设的重点工作思路,我办还撰写了《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行政复议分析》,针对在行政复议审理中涉及违法建设拆除、国家赔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建设性和开拓性的思路。
四、201*年调研工作思路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调研,努力提供优秀的调研成果,给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推动区域发展当好参谋助手作用。
(二)加强调研工作的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调研工作者的政治业
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调研队伍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对自身职能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
201*年,我办的调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调研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办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不断改进和提高。201*年,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根本,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紧紧抓住提高调研质量和效能这一目标,努力实现调研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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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201*年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法制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十七大报告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奥运会、残奥会”顺利召开为目标,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各项工作中,为全面推动我区协调可持续发展,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总结如下:
一、落实《纲要》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在全区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发了《西城区20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今年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制定了《北京市西城区201*年依法行政先进法制机构(科室)考核标准》,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及评议。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1、起草、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区法制办针对区属各执法部门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行政执法协调难点问题,提出了改进和完善全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的建议,起草了《北京市西城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强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因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等违法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起草了《北京市西城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新立、修改、废止情况,对全区区属“执法依据”进行动态管理。
2、开展全区行政处罚执法资格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区法制办制定了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工作方案,于11月组织全区行政处罚岗位人员分四期进行了学习培训,共有665人参加了考试。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执法协调
西城区获得201*年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城区”的称号。我区平均分数为97.9分,优秀率为100%。这次案卷评查工作也是继201*年以来,我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连续6年取得优秀的好成绩。开展对全区行政处罚案卷抽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今年9月,区法制办加大层级监督力度,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采取集中抽查和上门抽查形式进行,分别到区药监局、区建委、区统计局等11个执法部门,共抽查38卷。同时也采取相对集中抽查方式,对区城管、卫生等9个执法部门案卷进行了抽查。组织全区执法部门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今年9月,区法制办又组织全区各执法部门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201*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市法制办在我区38个执法部门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在3479卷中,抽取了10个部门、共10卷。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201*年,针对街道服务大厅印章使用管理等问题,针对区城管大队提出的如何界定宣传广告的问题,区市政管委关于牌匾标识在监督管理中如何履行宣传、告知问题,区市政管委与区城管大队执法衔接问题,什刹海风景区三轮车胡同游实施特许经营后,对违法人力客运三轮车的依法管理、执法衔接等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坚持依法管理,依法破解执法难题,成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决违法建设。近年来,我国加强了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实体性立法,
但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相对薄弱。由于我国尚未出台《行政程序法》,部门之间的权力、责任划分不清,造成职责、权限交叉的现象在实际执法中仍然存在,行政执法的程序也不尽清晰。在日常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此类问题时有发生。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城管部门与规划部门在查处部分类型的违法建设上划分不清。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出台后,对违法建设的处理有了新的规定。但由于北京市的配套法规还未出台,在实施程序上没有明确规定,造成了执法部门造成行政执法难题。今年,西城区一居民,擅自在自家院中挖掘地下室,对周边群众的人身和房屋安全造成了威胁,区法制办立即启动行政执法协调程序,多次到违法建设现场实地调查,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参照《行政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程序性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与相关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强制执行程序,并组织多个部门成功实施了强制执行,有力的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城市管理的成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成为全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一例,对区县政府具有借鉴作用。开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研究。区法制办加大行政执法调研力度,先后针对西城区城市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了大量的执法调研工作。针对西城区陟山门等部分地区低端业态的行政管理难点问题做了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案。此外,区法制办还做了对什刹海烟袋斜街行政执法指导意见的研究,对牌匾标识行政执法程序的研究,对街道行政执法依据、职权分解情况的研究,对区新街口小商品批发市场整治的研究,对关于依法加强小发廊管理意见的研究;对私房主查阅档案事宜法律研究等。
二、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一)做好区政府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
审查区政府常务会和区长办公会审议文件和事项76件。对涉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进行严格审查,查询相关依据,向送审部门了解情况,提出审查意见,为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有关材料,保障政府依法行政合法决策,防止行政权利的滥用现象发生。
(二)依法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好审核关
1、审核区政府各部门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40件,其中涉及奥运工作有20件。经区政府常务会或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4件制发。根据文件中的问题,召开座谈会研究论证13次。
5月中旬,区政府应急办紧急下达审核15件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对一些问题较多,结合本区实际工作较少的应急预案,及时与起草部门联系,指出存在的问题。遇到双方意见不统一时,与送审部门反复研究、多次修改,直到达成共识。从合法性、可操作性、行文格式及文字等方面提出了审核意见,全力配合区应急办工作。
2、审核区政府职能部门自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涉及奥运会工作6件。做到合法、规范、可行、有效。在审核区食品办《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及三个附属文件过程中,先后3次参加由主管区长主持召开的相关部门协调会,研究市政府出台的新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工作制定新措施。在充分调研和协调的基础上,与区食品办就文件的实质内容进行多次磋商和修改。
(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
1、严格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备案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同时向区人大备案。经市法制办审查未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和超越法定职权的内容,均予以备案登记。文件发布后及时上网公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文本和电子版送区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2、接收区属行政部门向区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其中对符合备案规定的27件向报送部门发送“备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备案规定的2件发送“不予备案登记通知书”。接收全区24个行政部门上报的《201*年度行政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各行政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共计31件。
3、检查指导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情况。年初对201*年未向区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或备案文件较少的16个行政部门检查全年发布的文件,了解文件制发流转程序,解答提出的问题。
4、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奥运法制环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市法制办和市“08”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法制环境建设规范与奥运会筹备和举办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由区法制办起草,与区“08”办联合印发了《西城区关于加强与奥运会筹备和举办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向区政府各行政部门提出了相关要求。接收区属行政部门向区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中,有5件与奥运会筹备和举办有关,主要是做好两个奥运会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卫生疾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等方面。
(四)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西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是全市第一个制发“见义勇为”权益保护方面的文件。文件发布后,实施主体区民政局积极组织“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报告团”、举办宣传周,利用西城报和网络媒体及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加大对见
义勇为行为的表彰,兑现奖励政策,开展募捐救助活动,激发了全区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信心和勇气,推动了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使我区见义勇为的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关于做好20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工作的通知》是历年废旧立新的文件,是落实国家对退役士兵安政策的重要措施。我区退役士兵安优惠政策逐年提高,前几年收到良好的效果,虽然工作难度较大,但在区政府优惠政策的扶植和实施部门的努力下,顺利完成安任务,在全市走在前列。随着整个社会就业压力逐年增大,受企业的经济效益、用人单位标准变化、国际经济发展速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退役士兵安工作的难度日趋加大,现有政策很难被用人单位接受。同时也暴露出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效率不强,在计划性、指令性安与市场经济的相融与结合上,缺乏强制性的办法和途径。
(五)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办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组织这次清理工作。自201*年9月20日至201*年1月31日,清理范围201*年12月31日前,区政府及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和承担行政职能部门,为行使法定职权制定和公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清理的部门有的42个。我办分三批召开了全区的清理工作部署会议,分析本区规范性文件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同时对办事处进行了专门的讲解,并走访了5个办事处。
我办负责清理区政府7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主要实施部门30个,在征求部门意见的同时,对77个文件从依据是否有效、机构
是否存在、职责是否调整、工作方式是否改变、时效是否到期等方面进行审查。根据实施部门提出文件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报审建议,经审查与实施部门报审建议不一致的文件,及时与其联系,提出存在问题的依据,要求重新提出清理建议。
(七)结合本区实际、认真研究草案,做好协助市立法工作完成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14件。认真研究草案稿,及时征求主管区长和有关部门意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多的草案稿,召开座谈会7次广泛听取意见。在《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由于西城区特殊地理位和天安门地区周边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研究草案,提出意见。
(八)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文件监督管理再创新举措
201*年4月,我区在北京市率先制定了《关于西城区政府行政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考核评分标准》,将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纳入考核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评分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区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利于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标准。201*年5月,起草制定了《西城区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流程示意图》,并在网上公布。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制度。起草了《西城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评估报告工作的若干规定》和《西城区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工作规定》,征求全区各行政部门意见,研究讨论修改,区政府制发施行。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作强制拆除决定及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基本情况
针对去年因变更办公地址而造成案件数量下降的问题,区法制办
于今年上半年在西城政务网上对于变更后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重新进行了公示,并向我区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建议: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要告知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权利、程序及复议机关联系方式。通过一系列工作,案件数量明显上升,使行政复议制度更加有力的发挥了预防和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
为给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依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区法制办不断加强我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奥运前期严格审查复议申请,对于凡是符合《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范围及条件的案件坚决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耐心告知申请人不能受理其申请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解决问题的途径,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对于已经立案、处于审理期间的复议案件,提高复议审理的工作效率,及时结案,为全力以赴做好奥运期间的工作扫清了障碍;为切实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积极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和解、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以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终止行政复议结案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行政应诉工作中,区法制办在立案前后、诉讼期间及宣判以后与区房管中心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以减少案件当事人与区政府及区房管中心的矛盾。为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切实协调好行政行为的层级监督,区法制办加强收集第一手材料,积极主动地调查取证;加大与区房管中心、房管所具体工作人员、案件当事人接触力度;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做出高质量的书面答辩意见。奥运期间:对于未能在奥运会召开前结案的三件涉及社会稳定问题的复议案件(申请人因购买证造成利益损失而到中国证监会静坐示威,被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申请人不服处罚决定提起复议),积极与被申请人及中国证监会沟通,对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在做出复议决定后及时送达申请人,并注意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安抚工作,有效的避免了在奥运期间扰乱社会治安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拆迁工作,有力消除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今年以来,区法制办积极参与我区“迎奥运”城市改造、建设项目等中心工作,在拆迁、拆违、环境整治等工作中提供法律服务:背阴胡同解危拆除工作,此次解危拆除工作面临的情况,尚属全市首次因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只能参照建设部令第129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且解危拆除地点地处西单繁华地区,东临中南海,前期又遭人为破坏,拆除工作具有必须与公安现场勘查紧密配合等特点。区法制办按照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区法制办同区建委、区房管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市建委法规处等有关部门协商,反复研究此次拆除工作的行政主体,并形成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在严格执行建设部令第129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同时,避免强制拆除后区政府作为行政被诉主体的可能性,有力的提供了法律方面的支持。
四、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制素质今年以来,区法制办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法制专职干部1000余人次,举办了西城区法制干部培训会。对新的《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北京市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系统以及行政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国务
院法制办公室组织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培训班。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了首次全市行政复议人员统一资格考试,我区有5个部门共9人参加了这次考试。全部通过此次考试,获得了北京市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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