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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团区委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23:57:24 网站:公文素材库

和平团区委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1*年和平团区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工作总结

201*年,团区委按照区委关于开展平安城区建设活动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沈综治委发[201*]2号)的文件精神,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和法制宣传活动,帮助青少年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深入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的原则,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积极能动作用,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系列道德实践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

1.推进以三有三为为主要内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按照团省委有关开展三有三为活动的要求,组织全区青少年开展了理智爱国、健康成长系列教育活动、续走雷锋道路争做振兴传人共建文明城区主题教育活动、祖国发展我成长,城乡儿童手拉手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祖国发展我成长我体验、我快乐、我能行主题系列行动。在少先队建队周年之际,分别召开了当‘三有三为’好少年、做和谐和平小主人庆祝十一〃三主题大队会和新队员、新誓言、弘扬长征精神庆祝十一〃三主题大队会。

2.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在全区基层团组织中开展了八荣八耻四进(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和两树立(树立荣辱观青年典型、树立荣辱观少年典型)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展开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大讨论和青春与责任形势任务讲座,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团属阵地,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宣传青少年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形成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为了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青少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了青春与世园同行,我与和平共荣主题系列活动和从小事做起,小手牵大手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切实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帮扶工作,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始终把服务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团组织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关爱农民工行动、希望工程援助行动以及扶贫助困活动,切实为弱势青少年群体排忧解难。1.开展关爱农民工的行动。依托鲁园农民工青年中心和砂山农民工青年中心,开展了问农民工、助农民工、爱农民工关爱农民工的大型活动,邀请和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到现场为农民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向青年农民工发放了500余份《农民工技能调查问卷》,系统了解了农民工的学历情况、职业状况以及技能培训方面的需求,为今后组织青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2.开展真情助困活动。面向贫困学生和困难青年实施了扶贫帮困工作,通过实施助百名学生,进百户家庭的活动,向百余户困难家庭和百余名贫困学生送去了慰问品、慰问金、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

3.开展希望工程援助活动。通过组织发动和社会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捡回一个希望、共青团、红领巾跳蚤市场以及缴纳一份特殊爱心团费等活动来组织和发动全区青少年为失学儿童奉献爱心。

4.开展青春红丝带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建和培训青年志愿者队伍以及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广泛宣传友善关爱的红丝带精神,不断推动青春红丝带行动深入开展。三、大力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按照《关于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对社区青少年开展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和服务活动,构建了社区、司法、学校、家庭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体系。

1.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以遵纪守法为荣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青少年法律学校作为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依托社区、学校等青少年活动阵地设立青少年法律学校。聘请和平区公、检、法等部门的专业法律人士担任青少年法律学校教师,通过开设青少年法律课堂、成立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站,在青少年中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通过聘请社区内法律专业人士或法律专业大学生志愿者担任青少年法律顾问,为青少年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2.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针对未成年人安全防范不强和心理承受能力弱的状况,在社区开展了以自护自强、防范侵害、健康心理为主题的未成年人自护教育系列活动,聘请青少年心理健康专家和自护教育专家开设未成年人自护教育课堂,教授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本领和自我保护知识,切实提高了广大青少年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

3.开展青春联心结,图书传真情活动。为了丰富社区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引导青少年多读书,读好书,在社区设立免费向广大青少年开放的晚间图书室,帮助青少年养成以书为伴、以书为友的良好习惯。

4.开展社区绿色网络节活动。针对某些青少年沉迷网络、上网成瘾的问题,与驻区学校联手开展绿色网络节活动,通过在社区发放《致网虫倡议书》和《致网虫家长一封信》以及举办远离网瘾,文明上网青少年千人签名活动,在广大青少年当中倡导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念。

5.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失足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与成年犯相比具有本质的不同,其生理、心理发育尚未成熟,世界观尚未形成,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应当及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挽救、关爱他们的成长,有利于其改邪归正。在辽宁省海城少年犯管教所,和平法院团委为服刑未成年犯送去洗漱用品及鞋袜的同时,倾听他们介绍自己的学习、改造情况,用真挚的爱心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进行教育感化,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犯罪原因和危害,从内心深处树立起对理想、前途的正确信念。201*年2月10日,得知海城少管所要成立少年犯电脑培训班的信息后,和平法院王文成副院长带领少年法庭全体法官到海城少管所看望了正在服刑的少犯,为他们送去了5台崭新的电脑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并向他们讲解了关于假释的最新司法规定,鼓励他们积极改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在法院团组织的努力下,经和平区法院审判的和平籍的未成年犯在改造中均有了很大进步,都获得了减刑和加分。

扩展阅读:区委20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建华团区委20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1*年,建华团区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组织机构健全,加强领导职能,规范工作系统工程我区现有青少年万人,占全区人口的%,他们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建华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的治安稳定。团区委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把手亲自抓,各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在全县团队组织内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团区委还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团区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先后印发“两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咨询服务700余人次;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橱窗、专栏,举办法制座谈会、报告会,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组织街道团工委,以社区广场宣传栏、电子屏为阵地,宣传两法知识,有效形成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的法律知识宣传模式,在广大青少年中有效地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三五”、“五四”、“六一”、“一二九”等青少年相关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在西大桥街道、建设街道、文化街道开设青少年维权岗法律知识普及大讲堂,邀请区检察院稽查科科长张军同志为青少年及其家长讲解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增强青少年维权意识,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倾向。

三、创新新模式、拓展维权平台,唤起全社会的维权意识

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权、预防、教育”为主要目标。积极与区综治办、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援助的意义,也更为有效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充分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宣传。一方面是利用学校的资源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学校也利用我们的优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积极有序地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专项活动,人大代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代表的发言,详细记录困扰团员青年的重点问题,并及时给予解答,有效预防、遏制团员青年错误思想、及违反道德的行为,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夯实了基础。

四、建立法制教育学校,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安全教育。近年来我区第三中学、东街小学等学校都成立了自己各具特色的法律学校,他们分别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少年庭、乡镇派出所的专业法律者为学校的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他们根据不同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各校的实际情况,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举行法律知识讲座的法制报告,对个别问题学生进行分类别个性化指导。通过团队组织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和法制副校长对法律知识的耐心细致的讲解和发生在同学身边真实的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引发了学生强烈反响,使他们对一些犯法行为有了新的认识和界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了浓厚兴趣,进而有力的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由于学校团队组织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各校通过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实践教育基地、配备法制副校长等措施,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有效的减少和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成果。

五、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实施中小学“校园净化工程”针对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不良文化产品,毒品、黑网吧及违法违规网站等问题,团区委充分发挥“网吧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定期联合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各学校团队组织也定期到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检查,对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在校生进行“一对一”的说服教育,帮助青少年认清这些不良场所对他们成长和学习所造成的潜在的危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远离不良文化”教育活动,杜绝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学生彩票等不良文化产品进入校园。加强青少年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宣传教育为主要手段,有效遏制青少年毒品犯罪活动。各级团组织还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读书会、演讲赛等活动,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让广大青少年主动认识毒品对身心健康的危害。六、建立健全青少年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普查工作,了解需要重点关注的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重点抓好进城务工子女,下岗职工子女、农村困难儿童以及残疾青少年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托起明天的太阳”行动、特殊群体儿童情况调查。着眼于农村及薄弱学校少先队建设和发展,通过希望工程不断拓宽筹资渠道,让少年儿童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与教育。

加强青少年社会事务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为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子女、问题青少年等群体提供帮助。加大对中小学生、贫困大学生等相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保护力度。

七、201*年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继续强化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进行“两法两例”及12355青少年服务台宣传。

四是完善青少年维权岗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协调处理好青少年反映的问题。

五是加强对未继续升学初中毕业生的服务工作。六是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特殊青少年家庭家访和闲散青少年的动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七是加强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建华团区委20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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