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例会制度
妇幼例会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2、例会由下辖各乡镇妇幼售货员参加,(另行的通知的除外)。
3、例会由妇产科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
4、每季度的总结例会,时间由妇产科安排,并作好充分的准备,认真总结一季度的工作,向乡镇妇幼售货员及时传达上级妇幼工作方针并收集其相关资料,下辖乡镇妇幼售货员及时上报相关资料。院领导对当前工作做全面总结及安排。
5、每季度的情况通报例会,由妇产科根据需要安排,通报情况总结安排工作。
6、例会原则上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并向院长请假。
7、例会记载的内容作为平时考核与揭底考核的依据。
8、参会售货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及
时向各所在单位负责人反应相关情况。
妇幼工作报表制度
1、按照重庆市妇幼保健工作报表规范,应具备和使用重庆市妇幼保健工作统一的表卡册,自觉遵守报表统计制度。
2、各级医疗机构妥善保存各种表卡册原始资料至少5年。
3、我片区各乡镇卫生院应具备的表卡册:
(1)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本:1本,分
村记录;每一例孕产妇的孕期、产时、产后及新生儿情况记录。
(2)产科接生登记本:医院的分娩记
录,包括正常的阴道分娩、阴道助产术、晚期妊娠引产和剖宫产,由产房接产人员及时填写。
(3)7岁以下儿童花名册:分村登记。(4)15至65岁妇女花名册:分村登
记,作为育龄妇女、妇女病普查应检人数等的基本资料来源。
(5)高危妊娠登记本:按照重庆市高
危登记本:按照重庆市高危妊娠评分表或孕期高危因素评分表评估筛查出高危妊娠妇女进行登记,经务随访;门诊、病房各1本。
(6)围产保健手册:孕妇在产前检查
时均应建立围产保健手册,详细记录检查内容、结果及孕期健康教育情况;产后42天检查结果。孕期由孕妇保管,产间检查时交医生记录;产后由医疗保健部门回收,进行产后访视。
(7)儿童保健手册:儿童系统管理的
基本资料。
(8)孕产妇死亡登记本:辖区内所有
孕产妇死亡均应登记,院内死亡才必须进行死亡讨论。
(9)死胎、死产、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
记本:辖区内所有死胎、死产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登记院内死亡者必须进行讨论。
(10)高危妊娠评分标准:张贴上墙。(11)引产手术登记本:引产手术。(12)人工流产登记本:所有人工流产
均应登记。
(13)孕产妇危险因素评分表:用于无
住院分娩条件的乡卫生院。
4、各级医疗机构设有专职保健医生,负责定期向上级妇幼卫生监测和保健机构报告监测和年报数据资料,遵照各种报表的报表时间和规范,基量化考核标准由各级保健部门分别制定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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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妇幼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一、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妇幼卫生督导、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结合实际,以会代训,开展管理培训工作,提高妇幼卫生工作管理水平。二、每年召开1-2次全县医疗保健机构院长联系会,审核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研讨全县妇幼卫生工作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三、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分管院长、妇产科主任、妇儿保医生、妇幼卫生信息人员参加的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检查信息工作质量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了解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布置下阶段工作。四、参加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例会,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
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积极开展业务及相关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工
作人员素质。
二、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每月底举行一次,全县各医疗单位参与。
三、例会总结全县妇幼保健工作,了解母子系统管理情况并以会代训对全县妇幼
保健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四、对全县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考核,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五、对各医疗单位提出的妇幼保健工作问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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