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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习”为主题的双和谐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时间:2019-06-12 23:23:17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宗局关于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双和谐创建活动工作要求,资溪县认真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落实,在全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 “学习”为主题的双和谐创建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切实加强和谐寺观教创建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县民宗局将创建活动纳入201*年度宗教工作年终考评范畴,要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把“学习年”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全年重点工作内容。多次向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汇报,把该项工作纳入《县委统战部201*年工作要点》,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多次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我县双和谐创建活动。

二是召开会议。5月份,组织全县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对市民宗局《关于201*年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和谐宗教团体创建活动的通知》进行逐项讲解,具体安排部署落实创建工作。要求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在讲经传道、培灵会等活动中积极宣传“学习”为主题双和谐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增强宗教活动场所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习年”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组织学习。6月8日,组织全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召开学习培训会,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中央、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作为学习重点。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宗教问题的认识和判断上来、方针政策上来,积极构建和谐宗教关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双和谐创建活动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以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为组长,各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资溪县以“学习”为主题的双和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会议研究部署我县双和谐创建活动。

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 “综合治理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扩大宣传的覆盖面。通过政务信息网站、“资溪发布”公众号发布、在县行政中心显示屏滚动播放宗教政策标语,在各宗教场所挂横幅、展板、宣传栏、黑板报、贴标语等形式加以宣传,印制了新《条例》《条例释义》《条例宣传提要》等资料201*余份,分发到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求各宗教活动负责人、教职人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主动学习,积极引导、带领信教群众学习。

三是完善制度。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学习、安全、财务、活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创建意识,不断提升自我规范管理能力水平和场所社会形象,落实各乡(镇、场)和宗教场所工作责任,确保宗教工作推进有序。

四是多方联动。民宗局加强对创建情况的督导,联合相关乡(镇、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检查抽查,督查指导双和谐创建活动,针对不到位的地方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改进完善。今年8月份,针对合法登记的城关基督教聚会点不接受政府依法管理,民宗局联合公安局、消防大队、鹤城镇干部对该聚会点进行关门整改,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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