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美德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健康向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全面掌握家庭美德建设情况,推动其进一步向高水平、深层次发展。近年来,**市东海县妇联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活动,使家庭美德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该县精神文明建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协调整合资源的能力不够,相关活动妇联一肩挑;活动开展不平衡,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差异很大;在开展以“家”为主题的活动中,争取动员和吸纳男性家庭成员参与不够。针对此类问题,提出四点建议和意见。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党政群“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把家庭美德建设纳入了党的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中,也是第一次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纳入了党的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使活动成为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因此,要继续突破妇联独家经营的思维定式,发挥妇联组织的牵头作用,紧紧凝聚起党政、公安、司法、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群策群力,发挥好整体运作效益。各级妇联干部要转变观念,积极正视家庭美德建设,准确把握好妇联在活动中的角度,摆正自己的位置,努力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牵头工作。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把家庭美德建设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说服力和感召力。
家庭美德建设是为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提供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实践,应服从并服务于经济建设。家庭美德建设要与经济工作做好结合。要重视解决如下岗女工再就业、农村养老、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使不同层次、不同状况的家庭都能成为家庭美德建设各项活动的主体,共同参与到活动中来,激发家庭成员参与的兴趣和积极性,让家庭成员在参与中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密切关系,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促进家庭文明建设的发展。
三是搭建媒体平台,加大正面引领,建立全方位的家庭美德教育体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家庭道德问题是长期以来各种社会腐朽观念积淀的结果,虽然越来越多的好人好事在影响着、改善着这种状况,但现有社会舆论还不足扳倒反面固有观念。媒体的主要责任就是引领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引领公民个人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媒体不能为追求高收视率,过多报道严重违反家庭道德的现象。媒体要通过专题、专访等形式,宣传普及处理家庭关系的知识和方法,加大对践行家庭道德的先进典型,以及社会上真、善、美事迹的宣传报道。同时要坚决抛弃假、大、空,尤其是对一些失德的人和事要进行坚决曝光,与群众之间形成良好互动,在家庭道德建设中发挥好导向作用。
四是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抓好家庭美德建设。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相辅相成的,家庭美德建设同样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当前,社会家庭美德建设的主流是健康向上的,但在家庭领域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老人儿童等不道德的行为依然存在。这些行为仅仅依靠道德的力量难以约束和制止,必须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妇联组织在家庭美德建设中,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司法部门打击家庭领域的违法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另一方面要重视调查研究,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发动群众对不道德行为进行剖析和鞭挞,使其无生存空间,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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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妇联对家庭美德建设的四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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