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19-06-21 00:48:20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个人感悟:人生的价值不在于财富的多寡,地位的高低,而在于社会、群众是否那么需要,需要就说明人生有价值,需要愈大,价值愈高。快乐同样与财富、地位无关,当你以给别人解除痛苦,带去快乐为乐时,你就活的充实、活的快乐无穷。

同志被市司法局评为“人民满意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999年以来负责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和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其中被中共长安区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中共长安区委政法委、中共市委政法委分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市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先进个人”,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被长安区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市司法局评为“十佳法律援助者”。其所负责的法律援助中心在被市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先进集体”,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又被共青团市委等单位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主要事迹:

一、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全力打造法律援助工作金字招牌

近三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在面临着既无人员编制,又无经费保障,也无办公场所的状况下,他积极想办法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在没有任何模式的情况下,边实践边总结。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招揽人才,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他想方设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基本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运转,摆脱了多年来由于经费不足而困扰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的问题。经过他的多年打造现已初步形成了长安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套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多年来从未将任何符合条件的援助人拒法律援助大门之外。他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如他承办的王莽乡郑改茸赡养纠纷案、大峪乡齐永年人身损害案被电视台《社会天平》栏目、《法制前沿》栏目多次播放,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电视台《直播》栏目对他进行了采访,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法律援助之声》栏目进行了两次直播。节目的播出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声望,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的当事人日益增加,在他的带领下,三年来区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多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

二、开辟维权“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为保证弱势群体能得到及时、有力、高效的法律援助,三年来同志在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绿色通道”规定对农民工案件实行“三优即审查”即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及时审查。对不能起诉的案件,也要尽力调解,对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汇报。“绿色通道”要求对申请人一定要用最大的诚意,最大的热情,最大的耐心接待,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外,为方便农民工求救,同志在45个社区公开办案人姓名、照片、援助电话,大大方便了申请人。奥辉纸业有限公司职工陕南农民李红军的工伤赔偿案的艰难胜诉就能说明问题。李红军因公受伤,被定为七级伤残,但厂方只进行了外伤治疗就再也不管,多方奔跑了一年多都无结果的李红军电话向中心求助。中心接到求助电话,立即相约,决定援助,经过一年多艰难的申请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三次代理,最终法院判决:奥辉纸业有限公司赔偿李红军65000余元。

67岁的老太太郑改茸于11月得“脑血栓”花去2500余元医疗费后因经济困难无法生活,老人找养子要求赡养被拒绝,村老年协会多次调解也无济于事。同志代理此案后,和其他同志多次冒雨下乡调查,弄清了事实,收集了大量证据。法庭为教育群众在村中戏楼上开庭,周围十里八乡的群众象看戏一样旁听了该案。同志义正严词,说法论理,激烈的辩论赢得了多次掌声。该案法庭当庭判决郑改茸老人胜诉。该案被电视台《社会天平》栏目专题追踪,并制作了三期节目,市电视台多次播放,法制频道也予以报道,引起较大反响。郑改茸老人委托女儿专门为法律援助中心送了“依法维权,为民解忧”的锦旗一面以示感谢。

三、不畏疾病,忘我工作,精心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

同志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但他始终坚守在工作一线,从不叫一声苦和累。只要涉及到群众求助,他总是那么认真,那么精心,扎扎实实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元月17日下午五点多,区援助中心接到求助电话,18名四川、陕南民工在长安区砲里上原砖厂打工,没饭吃,老板不给工钱,无法回家过年。同志先用电话进行了安慰,稳定了民工的情绪,并告知明天(周六)一定来人解决问题。第二天他和中心另外一位同志,放弃休息时间,自费乘坐公交车,赶到70里外的白鹿塬。患有痔疮疾病的他,忍着难以言状的痛苦,步行十多里来到上原村。当即找该村村主任、砖厂老板,宣传法律、经营之道,使之明白拖欠民工工资的严重性。老板说明了投资制瓦设备,决策失误,造成资金严重紧张,并答应无论如何贷款都要在腊月25日前先解决一部分工资,让民工回家过年。随后身在外面开会的同志安排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天天询问情况,电话督促。终于在腊月25日晚,在和其他同志的监督下,眼看着每个民工领到了400元的工资,一共7200元,剩余的打了欠条。民工拿到钱后激动地说:过去光看电视里政府干部给群众办实事就不相信,今日才亲眼看到了共产党的官忙了一夜,确实为民办实事,真是佩服!

残疾人张军玲的丈夫张朋勃在给长安义井第一建筑公司安装兆通公司经销陕西金巢厂制造的门式升降机时,钢丝绳突然断裂,不幸坠地,造成高位截瘫,不久过世。他留下了一岁多的儿子张家豪、残疾妻子张军玲和身患脑梗的母亲,家庭生活陷入绝境。真是呼天不应,叫地无门。同志接到申请后,面对张军玲一穷二白的家境,他责无旁贷地受理了此案,为张军玲一家提供法律援助。为了调查了解此案的全过程,他费尽周折,多方联系当事人,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直至把事情摸清,收集好证据。11月16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处被告给付原告各种费用153555.6元。被告不服再次上诉,他继续代理,与被告的代理人展开了争锋相对的辩论,批驳了张朋勃的受伤与升降机钢丝绳断裂无因果关系的观点,又批驳了张朋勃的受伤与其死亡无因果关系的观点,得到了法庭的肯定,维持了一审判决。至此,张朋勃死亡两年后经过四场官司,才有了终审判决,现该案已全部执行。该案得到省内媒体的关注《陕西工人日报》、《日报》给予了报道,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影响。诸如此类案例,不可胜数。

四、构建网络组建志愿者队伍,开创法律援助新思路。

长安区大、人多,困难群众相对较多,为了给受援助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解决群众申请难,提供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问题。他积极安排、指导并逐家检查督促,在全区25个乡街办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671个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老龄委,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部。现在全区法律援助网络基本形成,并开展工作。

在完成区法律援助中心登记的同时,他经多次奔走,学习先进经验,在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大、西京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了一支200多人的法律援助志愿队伍,建立档案,隆重召开了市长安区法律援助志愿队伍启动仪式及培训会。这支志愿者队伍进社区、下乡村,解决了法律援助人力、经费不足问题,为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做出了应有贡献。

多年来,同志带病工作,克服重重困难,以工作大局为重,任劳任怨、千方百计、扎扎实实带领同志们尽职尽责提供法律援助,全心全意为受援人服务,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的心坎,在长安撑起了一面法律援助的大旗,树立了法律援助的金子招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做出了应有贡献,得到了受援人和社会各方面和领导的好评,确实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同志。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进事迹材料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69810.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