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调研工作报告

时间:2019-06-22 17:44:41 网站:公文素材库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依法独立行使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权,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201*年2月,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xx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本着选优配强的原则,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推选产生了全镇12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年12月印发了全新《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紧密结合村情实际,重点加强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当监督事项的监督。

为全面掌握xx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职,按照县纪委通知要求,201*年10月,xx镇纪委对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xx,是xx最古老的集镇之一,全乡总土地面积306平方公里,共辖12个行政村1个社区79个村民小组,x户x人,驻镇单位x个。通过201*年1月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选产生了全镇12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换届完成后,镇政府先后开展了对新任村干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培训以三农政策、涉农法规、农村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为主,有效的提高了村三委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服务群众打下了坚实的业务基础。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尽管xx镇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上做了一些探索,但201*年推选产生的全镇12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新设立的村级组织,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规定操作不到位,监督职责发挥不够

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完善村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年12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意见》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数、产生方式、监督职责作出了规定,相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对其职责作出了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原则上不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同时,进一步规范监督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但在基础农村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中,村委监督委员会还存在发挥作用不够,对村级工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二)认识不充分,监督职能淡化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乃至xx县来说尚属新生事物,没有认识基础和经验积累,通过走访调研李良子村、杨咀子村、xx村等部分村,大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仅停留于字面的理解,认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对村干部的工作和村务进行监督,至于监督什么、如何监督则说不出具体的内容,体现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认识上的贫乏。虽然新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均已到岗,但更多的是协助村两委办理日常事务,参加村上工作,监督者的角色尚未正确自我定位,监督职责尚未真正自觉履行,处于等待观望上级予以明确的阶段,监督作用没有真正体现出来 。

(三)准入条件不高,能力难胜任

在201*年的换届选举过程中,镇党委、政府虽然强调并引导将政治坚定、德高望重、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人推选进入村三委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各村威望较高,群众基础较好,对村级工作相对熟悉的本村村民,但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平均年龄是57.1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的比例高达75%。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知识陈旧、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管理、财务知识的学习掌握不够、业务能力和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这样的状况也是由于xx镇作为偏远乡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时间短、认识尚不清晰等实际情况决定的,属于全镇整个农村干部的共性问题,短期内难以实现较大改观。

(四)制度待健全,管理有待规范

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过程中,各地相互学习借鉴,不同程度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相关制度体系。全镇虽然也建立了一些制度,但就目前来说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对象、范围、方式、程序和管理、考核等在制度层面上基本呈空白状态,特别是对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具体业务指导部门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按照其职能职责来说,涵盖了人大的监督职能、纪委监察的监督职能、甚至是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又属于村民自治选举产生的一个基层组织,对习惯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而缺乏主动探索实践的基层干部,包括新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来说,不明自身职责、无从开展工作也在情理之中。

三、意见建议

通过调研,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能够尽快进入角色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提出4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目的和意义,扩大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意识和法律观念,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为推动村级民主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依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检查督导机制,着力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建立完善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日常管理制度和年度考核激励机制,对履职尽责状况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给予一定的绩效补贴或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法律程序责令辞职或罢免处理,并及时组织增选或改选。同时,建议在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的同时、对其他成员也发放一定报酬,从而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培训,提高能力

要把好选人用人关口,真正把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知识层次的人充实到队伍中来。加强教育培训,突出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农村政策、村级财务、电脑操作等方面知识,建议采取集中与分村培训指导的方式,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重点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立的目的意义、职责权限、监督方式和程序,邀请在财会管理、账目审计、法律方面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授课,内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村级制度和事务、财务管理、村民自治的有关知识,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水平和能力,使其不仅敢于监督,而且善于监督。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能力和素质的提高,使监督更具实效。

(四)统一规范,明确地位

建议参照并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规则,明确其权力,强化其地位,加大其履职力度,使其真正成为与村两委会并列的“第三委”,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驾马车齐驱的格局。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调研工作报告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72295.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