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具有非政府性、自治性和中介性三大特性。截止201*年10月,全县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协会47个,分为八大类,即:工商服务业类、农业及农村发展类、社会工作类、文化类、体育类、职业及从业者类、生态环境类和法律类。就目前来看,我县的行业协会基本上发挥了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推进行业进步与发展等作用,但与我县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广大会员所期盼的协会还存在着较大的距离,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规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协会的日常运行和监督管理,都需要有相应的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而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仅是一个程序性法规,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协会的性质、地位、职能在法律上不明确,无法依据法律规范赋予其相应的责、权、利,协会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
(二)行业协会入会率低,代表性差,影响作用发挥。目前,我县只有**县香瓜协会、烤烟生产协会等少数几个协会活动比较正常,许多行业协会属于活动不正常,或者没有活动。即使活动比较正常的协会,缺少创新和开拓意识,对维护会员企业权益和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做得不够,吸引不了企业入会,导致相当多的行业协会会员入会率低,权威性和代表性差。行业协会的资金来源,一般靠收取会员缴纳的会费,截至201*年10月末,我县47个行业协会从业人数共计443人,其中大部分为协会工作人员,真正的会员很少,因此开展活动的经费就不足,致使一些协会存在只挂牌不活动的现象。
(三)政府有关部门对其监管和扶持力度不够,相关政策不完善。在行业协会的管理方面,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把更多精力放在审批上,而对行业协会的发展、他们面临的困难及其如何发挥作用却很少关心。
(四)行业协会“官办”色彩浓厚,政会不分,服务会员、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用不明显。目前我县现有的行业协会70%是由政府原职能部门转变或组建的,大多数行业协会的会长、秘书长由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部兼任或离退休的领导干部专职担任。虽经不断改革,运作方式仍带有浓厚的政府机关色彩,没有真正起到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会员的作用。有的行业协会成了政府部门的门面和附属物,没有真正自主权,也没有行业管理职能,只能为政府做些辅助性工作,根本谈不上发挥为会员企业服务、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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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业协会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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