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组成
市教育局中心组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局长、副局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组成。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教育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中心组组长负责确定全年理论学习的主题;审定学习计划和具体安排,确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主持中心组学习;布置调研任务;督促、检查、指导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组织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交流活动。副组长协助组长认真做好学习的各项工作。
市教育局宣传科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工作:当好学习参谋,提供学习文件和参考材料,做好学习提示,负责学习记录、学习签到和学习档案管理工作;安排集中学习的地点,负责中心组学习通知和有关的联系工作。
三、学习内容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心内容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②党中央的重要文件、指示和上级领导重要讲话;③教育法规、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理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决策管理知识、国际知识、历史知识,特别是近代史和中共党史等,以及其他上级临时布置的学习内容。
四、学习方式
1、坚持自学。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内容,挤时间坚持自学,要求每人每年学习日累计不少于45天,尤其要联系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和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系统学习。
2、坚持定期集中学习研讨。原则上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为集中学习日(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学习结束时,布置下次学习的内容。全年累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天。集中学习时,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和要求,可采取读书与辅导相结合、学习与调研相结合、自学与研讨相结合、常规学习和电化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努力把学习搞活,不断增强实际效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做好学习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学习任务,每个中心组成员学习前要抽出一定的时间,深入基层对当前教育改革的实际问题开展系统的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点带面,提高工作质量,推进教育改革。
4、严守学习纪律。坚持做到学习签到簿、学习记录簿、学习笔记簿“三簿”齐全;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
五、其他事项
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情况的自查和总结工作,自觉接受市委中心组的检查和督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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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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