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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8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对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很正确也很及时。因为党内存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忽视政治、淡化政治、不讲政治的问题”, 党内“讲政治”的“健康力量”不赞成与反对这种现象,所以才提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党内“讲政治”的“健康力量”这种“政治意图与动机”,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与大力的支持。
《意见》明确指出: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事关统揽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在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各个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形成了讲政治的优良传统。”
什么是“讲政治”呢?或者说“讲政治”的内容是什么呢?笔者认为:“讲政治”的内容,就是讲“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基本理论”。“政治信仰” ,即共产主义理想或称社会主义事业;“政治立场”,即站在“无产阶级”或称“人民群众”的角度,来认识与理解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事务;“政治基本理论”,即马列毛主义。“讲政治”, 按照毛泽东的观点讲,就是讲“政治挂帅”,因为“政治是统帅是灵魂”。 从“政治是统帅是灵魂”的角度讲,党的政治建设:“讲政治”, 就是“重铸党和国家的魂魄”。
众所周知,党的领导,就是指政治领导。“坚持党的政治领导”, 就是坚持“讲政治”,即用“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基本理论”来认识与理解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事务,以形成指导“新时期”社会发展与建设的“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就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总要求”。“ 党的基本理论”, 即马列毛主义;“党的基本路线”,即“党的政治路线”; “党的基本方略”,即指导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其中核心是 “党的政治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按照毛泽东的观点讲就是“思想政治路线的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 。
笔者学习《意见》体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即“讲政治,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搞清楚“党的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党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基本理论” 是“党的政治根本”, “讲政治”就是讲“党的政治根本”。“党的政治根本”集中表现为党的“政治基本理论”即马列毛主义。因为党的“政治基本理论”即马列毛主义,站在“无产阶级”或称“人民群众”的立场角度,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就是说,党的“政治基本理论”即马列毛主义始终都是正确不变的。因为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人们只能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而不能改变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而“党的基本路线”则不同,“党的基本路线”是在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实际特定条件”下,贯彻与执行党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基本理论”的产物。或者说,“党的基本路线”是马列毛主义的“政治基本理论”结合中国革命与建设实际“特定条件”的产物, “不同时期”中国革命与建设实际的“特定条件”不同,“党的基本路线”也不同。也就是说,“党的政治根本” 即“党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基本理论”,相对于“党的政治(基本)路线”而言是“始终不变的”;而“党的政治(基本)路线” 相对于“党的政治根本” 而言是“不断变化的”。这种“变与不变,不变与变”的辩证统一关系,需要学习与掌握毛泽东的哲学观点,即“对立统一矛盾运动原理”的辩证唯物主义,才能正确认识与理解。如果不懂毛泽东的哲学观点,把“不变的当成了变的”,把“变的当成不变的”,那就“南辕北辙”了。
换言之,“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作为一种“世界观”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党的基本路线”则是在“不同时期的特定条件下”,实现与符合“党的政治基本理论”的实践方式与思路,即实现“世界观”的“方法论”观点。 “世界观”范畴的“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方法论”范畴的“党的基本路线”, 就是我们常讲的“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关系”。 人们都知道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运动,没有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就没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这个观点说明了“科学理论对实践活动的指导作用”,因此才有了“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人们也知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观点说明了“实践产生真理(科学理论)的过程与方式”, 因此才有了党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
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认识与理解“科学理论与实践方式”的辩证统一关系,“科学理论与实践方式”的辩证统一关系,则要求不能颠倒混淆与割裂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即不能孤立与片面地强调一个方面的作用功能。如果脱离实际条件、不注重“实践方式”,单纯强调“科学理论对实践活动的指导作用”,通常被人们称为 “空头政治”的“左倾错误”, 这在过去的时代被称为“教条主义”;而忽视与排除“科学理论对实践活动的指导作用”,单纯强调“结合实际条件”的“实践方式”,则是形而上学的“机械唯物主义”,即“实用主义”的“右倾错误”,这在过去的时代被称为“经验主义”。 就像当今时代单纯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即“实践产生真理的过程与方式”,而忽视与排除“科学理论对实践活动的指导作用”,就是“经验主义”的“右倾错误表现”。 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能说明“实践产生真理的过程与方式”,它不能阐明“科学理论对实践活动的指导作用”。 不讲或忽视“科学理论对实践活动的指导作用”,单纯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即“实践产生真理的过程与方式”, 就是用隐晦的“方法论”观点,否定与排除“现实的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这是割裂“科学理论与实践活动”辩证统一关系的形而上学观点。 因为“任何实践活动”都是由“人们主观意识”所驱动的, 世界上也根本不存在“无意识的实践活动”。 单纯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即“实践产生真理的过程与方式”, 对“现实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不置可否,即不敢明确“现实的实践活动”是由“什么科学理论”驱动的,也不敢明确“现实的科学理论”存在什么问题与缺陷,这样就以隐晦的“方法论”观点,排除与否定了“现实的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这种“方法论”观点的目的在于用另类的“主观动机与观点”或称“理论观点”, 来替换“现实的科学理论”, 来驱动“未来的实践活动”。因为驱动“未来实践活动”的“主观动机与观点”或称“理论观点”, 必然与“现实的科学理论”不同,如果相同,那就只能讲坚持“科学理论对实践活动的指导作用”,或发展“现实的科学理论”,而不会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方法论”观点。而驱动“未来实践活动”的“主观动机与观点”或称“理论观点”,则以“实事求是”、“结合实际”等“花样翻新”、“美丽漂亮”的空洞概念,来替换“现实的科学理论”,这样就从理论上起到了排除与否定“现实的科学理论”的作用。正如毛泽东所言,“修正主义,右倾机会主义者,口头上也挂着马克思主义,他们也在哪里攻击‘教条主义’,但是他们所攻击的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东西” 。反对与否定“现实的科学理论”的另类“理论观点”,即违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理论观点”,必然产生社会各种问题,但是认识与理解另类“理论观点”所造成的社会问题,必须用政治的观点来认识与理解, 否则就无法做到“实事求是”正确认识与理解社会产生的各种问题。因为政治观点不同,那么对社会产生的各种问题认识与理解也不同,认识与理解不同,就意味着发展思路与实践方式也不同。这也就是为什么“政治是统帅是灵魂”的原因。
认识与理解“科学理论与实践方式”的辩证统一关系,与 “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的辩证统一关系是相同道理。“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求“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方式,必须符合“党的政治基本理论”的客观本质要求。只有“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本质属性相同时,即“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方式反映与体现了“党的政治基本理论”的客观本质要求,“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才是正确的辩证统一关系。也就是说“讲政治”与“讲党的基本路线” 是正确统一的关系;如果“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本质属性不相同时,即“党的基本路线”实践方式不能正确反映与体现“党的政治基本理论”的客观本质要求,那么“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就不是正确的辩证统一关系,而是“割裂与分裂的关系”。 也就是说“讲政治”与“讲党的基本路线”是“背道而驰”的。因为“党史”早已告诉人们,党内存在“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本质属性不相同的“党内左倾与右倾错误”,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正确认识与理解“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本质属性是否相同,即“党的基本路线”是否“实事求是”反映与体现了“党的政治基本理论”本质客观要求。换言之“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是属种衍生的依赖关系,属种概念观点的各自独立性含义与功能,既不能混淆,也不能相互替代,而辩证统一 “属种衍生的依赖关系”却只能抽象理性认识与理解。如果明确了“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的各自独立性含义与功能和两者之间“属种衍生的依赖关系”,那么人们就会明白,赞成与支持“党的政治基本理论”, 并不一定必然赞成与支持“党的基本路线”; 赞成与支持“党的基本路线”, 也并不一定必然赞成与支持“党的政治基本理论”。问题的核心在于辨识“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本质属性是否相同,即是否存在“属种衍生的依赖关系”。 “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是否存在“属种衍生的依赖关系”,即辨识“党的基本路线”正确与否的问题“极为敏感与复杂”,需要具备深厚的马列毛主义理论功底与实际工作能力,才能正确认识与鉴别。人们在此方面存在不同的分歧与争论,常被称为“政见不同”。这种“政见不同”包含了:认知“党的政治基本理论”的“世界观”不同,与认知“党的基本路线”的“方法论”不同,前者是“政治观点对立矛盾的关系”,后者是“政治观点非对立矛盾的关系”,即人民内部的矛盾。混淆与颠倒了“政见不同”中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就会犯“政治错误”。 这表现在党史上“党内左倾与右倾错误”,不能正确对待与处理“党内路线斗争的分歧”,即把质疑与反对“党的错误(基本)路线”,当成了 “反中央”或“反党”的关系,“文革”中“走资派”也是如此表现。因为“这些人”没有认识到 “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本质属性是否相同的问题,主观认为“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是“一回事”,片面地认为 “党的错误(基本)路线”是正确的,质疑与反对“党的错误(基本)路线”或“代表人物”,就是“反中央”或“反党”。而“反党”的关系,则是“政治观点对立矛盾的关系”,而不是“政治观点非对立矛盾的关系”。历史上“反右扩大化”与“文革”中“过激的行为”,都是因为没有正确辨识与处理“政见不同”中“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当今“讲政治”是同样道理,“讲政治”并不能简单理解为“服从党的基本路线”,必须首先认识与解决“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本质属性是否相同的问题,即辨识“党的基本路线”正确与否的问题。否则“讲政治”,就变成了“讲服从”,而“讲服从”,则会压制“党内民主”,而压制“党内民主”,党内则无法“认识真理,纠正错误,发展进步。”
从理论层面上讲,辨识“党的基本路线”正确与否,需要具备深厚的马列毛主义理论功底与实际工作能力。但是实践中一个简单的基本常识,往往就可以说明与启示人们辨识“党的基本路线”正确与否。众所周知,“党的基本路线”是全体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全体人民来承担与执行,要让全体人民来承担与执行,就必须把“党的基本路线”内容与道理讲清楚,全体人民不明白,怎么承担与执行呢?如果“党的基本路线”符合“党的政治基本理论”即符合马列毛主义揭示的社会发展客观规律,那么根本就不害怕任何人公开的质疑与反对,因为“党的基本路线”反映与符合马列毛主义揭示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真理与必然性”,即便有极少数人质疑与反对,也根本阻挡不了“历史进步的车轮”; 如果有一部分人不理解,那么“党内民主”的广泛争论正是提高人们觉悟与认识水平的方法,就像“斗争使人进步”的道理;如果“不讨论,不争论”,只讲服从,或压制质疑与反对的声音与力量,那么“党内最广泛的民主氛围”被破坏,“党的基本路线”一定存在问题。因为党史中“党内左右倾错误路线”压制与排除“质疑与反对的声音与力量”,就是这种逻辑表现。历史的发展与进步,党史中出现的“左右倾错误路线”,无一不被“进步的人们抛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笔者在此讲明“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的各自独立性含义功能与“属种衍生”的辩证统一关系,目的就是为了在“讲政治”中,正确认识与处理“政见不同”中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避免出现“政治错误”,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损失。
为了便于人们辨识“党的基本路线”,笔者在此解析以供人们参考。
“党的基本路线”与那个人所共知“四个字”,按照社会主流的观点讲,就是“实事求是”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基本国情”而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内容是什么呢?就是“生产力水平低下,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又极不平衡”,“我国的生产力发展相对发达国家国家而言,生产力发展还很落后”。 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吗?大多数人认为是,而笔者认为,这根本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所谓的“实际内容”,只是反映了一个社会或国家“生产力发展的表象状态”,它不能说明与证实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内容”,就像当今国际社会有很多发展中国家,相对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而言,都存在“生产力水平低下,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又极不平衡”的问题,难道这些“发展中国家”,也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吗?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相对我国与发展中国家而言,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生产力水平发展较高”,难道可以称为“社会主义中级阶段或高级阶段”吗?以“生产力发展表象状态”的单纯经济观点,根本就不能分清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政治形态不同的问题”,也不能明确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与经济的特征。“生产力发展的先进状态”,并不一定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落后状态”也并不一定就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所有制不同”的政治观点,具有辨识社会形态性质的独特功能,而单纯的经济观点却不具备辨识社会形态性质的功能。
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呢?从理论层面上讲,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社会主义特征的政治与经济存在的初级形式,就像毛泽东时代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由“具有社会主义经济特征”的初级存在形式,如互助组,初级社,手工业合作化,公私合营等,发展成为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工业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的中级存在形式,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因为这些经济组织存在的形式都具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特征与组织人民群众的功能。如果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照“生产力发展的标准与状态”来衡量,那么它所表达的内容,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即“工业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实际能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合实际,就是“根据这种实际情况”来发展与壮大“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实际能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用“生产力发展表象状态”的单纯经济观点来衡量与表达,无论是主观无意与有意,客观上丢弃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主体内容。这种没有政治主体的单纯经济观点主要目的在于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有益的补充”。一些“理论专家、学者”跟风解读称,“这种实际状况决定了非公有制(不同性质的私有制,包括个体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对经济的发展还有积极作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谓的“结合实际”,就是需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正是“基本路线”所犯“政治错误”的源头。众所周知,“后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只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非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基础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什么科学理由与根据呢?“非公有制经济”不就是“私有制经济”吗?发展“私有制经济”与发展“公有制经济”难道不矛盾吗?如果说发展“私有制经济”与发展“公有制经济”不矛盾,那么马克思主义“消灭私有制”岂不是错了?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消灭私有制”是真理,那么违背真理,发展“私有制经济”,这难道不是“政治理论”的错误吗?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际(基础)上,发展与壮大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或发展与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走社会主义道路”与“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两种不同发展道路的选择”。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原本表述的是“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 “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状态”,为什么会提出发展与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呢?大多数人都知道经济体“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状态”是科技进步范畴的经济问题,而“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是所有制分类范畴的政治问题,两者的含义功能完全不同。也就是说一个经济体“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状态”,与一个经济体所有制分类根本就不是同一范畴的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混淆两类不同范畴问题的性质与功能,打着“实事求是”、“结合实际”的名义,用缺失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主体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表象状态”的单纯经济观点,来偷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特征的“实际内容”,再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植入”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本质对立的“非公有制经济”。能够“植入”“非公有制经济”的前提,则必然调和与否定“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对立矛盾,所以提倡“两个毫不动摇”,主张“共同存在、和谐发展”等观点才得以产生,这是调和与混淆“阶级斗争矛盾”观点的必然产物。从哲学的角度讲,这种“偷换概念、转移条件、混淆矛盾、移花接木、偷梁换柱,颠倒是非”的做法, 就是形而上学“诡辩论”违反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逻辑表现。
“千里大堤溃于蚁穴”, 自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有益的补充”,到调和“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矛盾,“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再到“非公有制经济” 占据“半壁江山”, 这由“56789”的事实支撑。而“公有制经济”,则在“一系列亢奋的口号下”,由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统江山”,萎缩到“公有制主体地位”难保的地步。这就是与“现实科学理论”不同的另类“理论观点”驱动社会实践活动的结果,同时伴随产生了资本主义社会“两极分化”、“经济危机”、“政府负债”、“黄赌毒”等特征与问题。无奈这一社会实践活动的结果,必须用“公有制与私有制对立矛盾”的政治观点下才能正确认识与理解,任何调和与否定“公有制与私有制对立矛盾”的单纯经济都不能正确认识与理解。马列毛主义“科学理论”的首要意义,就在于“鲜明的政治立场与政治观点”。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政治观点就像“灵魂”一样赋予科学经济教育文化等领域观点于“生命”,“没有政治灵魂”,就不能正确认识与理解社会发展的各种问题。就像当今社会主流,政治观点上混淆与否定“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对立矛盾”,以“经济总量”,“第二大经济体”自慰,无视“公衰私彰”,“两极分化” “经济危机”、“政府负债”、“黄赌毒”等事实问题。
一种错误的理论观点,正是从错误的假定条件开始的,因为假定条件的错误,所以逻辑推理的方法与实践结果的结论也必然都是错误的。“基本路线的观点”,正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假定“实际内容”的错误前提条件开始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是认可“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发展有益补充” 的借口而已,这种观点的实践结果,就是现实“非公有制经济”占据了“半壁江山”,“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难保”。当今社会出现“混合所有制”、“取消所有制分类”、“所有制中立”等舆论观点,正是现实占据“半壁江山”的“非公有制经济” ,图谋“取消公有制为主体”的政治诉求。这种调和与混淆“公有制与私有制对立矛盾”的观点,与“后毛泽东时代”初期的手法如出一辙。因为社会主义国家时代背景的限制,公开 “发展私有制”或“取消公有制为主体”的政治诉求是不允许的,那么“非公有制经济是有益的补充”,“共同存在,和谐发展”,“混合所有制”、“取消所有制分类”、“所有制中立”,这种调和矛盾的观点,则可以隐晦的抑制“公有制为主体”的作用,起到“曲线发展私有制”的目的。尽管“非公有制经济”事实上已占据了“半壁江山”,但是要想从理论上实现“取消公有制为主体”的政治诉求,否定“社会主义道路”,仍比“登天还难”。因为马列毛主义揭示的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围绕“公有制是否为主体”的争论,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斗争焦点”,说白了,就是“走社与走资”的“最后决战”。 社会上有一些人,总是想回避或取消这个社会发展方向与道路选择的核心敏感问题,好像“一闭上眼睛,天就不亮了”,可笑至极。“走社与走资”的问题,从来就不仅仅是政治理论范畴的争论,而是现实社会实践斗争行为的反映。40年来,围绕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政治斗争“从来没变过”。如果没有现实社会实践斗争行为的支撑,谁又能分清楚“走社与走资”的问题呢?从“分田到户”,瓦解人民公社,“非公有制经济是有益的补充”,“两个毫不动摇”,“共同存在,和谐发展”,到今天“混合所有制”、“取消所有制分类”、“所有制中立”,是“两条路线斗争”的继续,只不过 “公私主体易位”,“非公有制经济”占据“半壁江山”的事实条件发生了变化而已。问题的核心在于人们的政治立场观点不同,对现实社会实践行为与效果的认知也不同,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就是政治理论范畴的争论,关键就看“社会主导力量”如何认识与选择了。
“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就是党的生命。”“道路的选择”集中体现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政治建设,“讲政治”必须结合“党的基本路线”与实际贯彻执行的情况来讲。“讲政治”不结合“党的基本路线”与实际贯彻执行的情况,就是“空头政治”的表现, “讲政治”结合“党的基本路线”与实际贯彻执行的情况来讲,关键在于认识与理解“党的政治基本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辩证统一的关系。无论怎样“讲政治”,对于克服与抑制单纯讲经济的观点是有积极意义的,如果把我党“讲政治”的优良传统与“党内最广泛的民主”结合起来,在“党内最广泛的民主”基础上形成“党内的高度集中”,而不是片面地强调“党的集中制”,那么对于我党“发现真理,纠正错误,发展进步”,则具有“遵义会议” 的“伟大转折”意义。因为党的事业,是“全体人民的事业”,而“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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