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最新村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2020-09-08 09:05:27 网站:公文素材库

最新村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截止今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依旧是扎在人民心中的一根刺,尤其是随着病例的不断增加和随着人数的攀升,全国公众尤其是武汉人民更是人心惶惶,一时难以释怀,也难以安心。但是好在国家一直都在陪我们共渡难关,对武汉市民给予了最为真挚的勉励与支持,那三声铿锵有力的“武汉,加油!”更是隔着屏幕传达了每一个中华儿女心中,让我们对战胜疫情充满了信心和斗志。

  当然,作为国家领导人,作为我们每个人心目中最为敬爱的习近平主席更是针对疫情发布了很多有效的措施,也发表了很多振奋人心的标语,这不免让我们感到无比温馨和感动。习近平主席一再强调说,我们要想打赢这场艰难的疫情防控阻击战,那么全国上下就必须坚信和执行四个关键词,那就是: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快速有效的控制住病情,还给武汉人民,也还给中华儿女一个更加平稳安定的生存环境。

  在这场无情又残酷的疫情面前,有很多很多的人员都勇敢的冲向了武汉,尤其是那些奔赴在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更是不惧生死,勇敢又坚定的走向了抗击疫情、拯救生命的战场,这种大无畏的精神足以证明我泱泱大国的精神与气度。再者,我们中国一向是一个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国家,这不随着疫情的发展,将近17支的医疗队伍已经分派到了湖北,医用物资更是星夜驰援,一批批、一趟趟的运到了湖北,而那些爱心人士和志愿者们更是及时捐善款、尽力捐物资,努力把自己的关爱和支持传达到了武汉,试问,这举国共进、众志成城的精神怎能不让人感动,不让人泪目呢?

  现在疫情就是一个不稳定的定时炸弹,因此人们会担心、会恐慌,这都是情有可原的,可是随着国家的严格防治和科学研究,不可否认的是治愈者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着,这无疑给了我们极大的信心,因此,无论如何我们都要相信国家,相信我们一定可以打赢这场艰苦的战役。与此同时,我也希望武汉的朋友们不要过度担忧,请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因为国家一直在关心着你们,全国人民也都在支持着你们,我们一定会与你们风雨同舟的,所以,武汉,请加油,中国,请加油!

  其实随着小汤山医院的快速修建,随着疫苗的不断研究实验,随着病人的不断治愈和好转,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希望,也见证了很多奇迹,因此,我们一定要有信心去和疫情作斗争,因为我们一定会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后,我也想诚挚的远方的同胞们说一声:武汉,加油!武汉,必胜!


最新村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卫人函〔2020〕6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保障和关爱工作,对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制定如下措施:

  一、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

  (一)改造设施设备。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使收治病人的医疗卫生机构满足传染病诊疗和防控要求。要重点改造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要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后勤服务,保障医务人员充足的睡眠和饮食,并保证基本生活用品供应。(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二、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科学测算医务人员工作负荷,合理配置医务人员,既满足医疗服务需求,又保障医务人员休息时间。对一线医务人员,防控任务结束后,由所在单位通过调休、轮休、补休等方式安排强制休息。(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健康防护。要尽一切可能配齐防护物资和防护设备,防护用品调配要向临床一线倾斜。组织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健康体检,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及时隔离,尽最大可能减少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病人之间交叉感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四)做好心理疏导。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和心理疏导,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五)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一线医务人员在履行疫情防控任务期间,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按照住院标准报销,财政部门对其余个人负担部分予以全额补助。卫生健康部门汇总人员及费用后,暂由医保基金全额垫付,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与医保部门另行结算。为赴湖北省医疗队人员直接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实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不能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及时受理、优先办结,报销资金发放到用人单位或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财政局)

  三、落实医务人员待遇

  (六)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给予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按月统计审核补助资金需求,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由财政部门先行垫付,及时发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税务局)

  (七)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区人社和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向承担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可参照临时性工作补助所确定的标准和范围,所需经费通过现行渠道安排,不足部分视情况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本市事业单位收入调控线和收入增幅限制,采取定向分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八)开辟工伤保险绿色通道。一线医务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的,当日申报、当日受理、当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申报材料容缺后补,其医疗救治不限定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救治时使用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涵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住院服务设施费用,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工伤登记、伤残和工亡待遇核定等相关业务,通过电话、微信、公共邮箱等方式申报,3天内审核拨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四、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九)发放卫生防疫津贴。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国办发〔2015〕1号),将一线医务人员纳入补贴范围,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五、给予职业发展激励

  (十)实施职称评审倾斜。对一线医务人员,用人单位可优先推荐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工作总结、病案报告、科研成果等可替代论文,相关经历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和1年基层工作经历。开辟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由用人单位推荐可直接申报评审正、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外),在同等条件下予以评审优先;对获得记大功及以上奖励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数量限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十一)增加特设岗位。对一线医务人员,具备高一层级(等级)职称(岗位)任职资格及相关条件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增加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十二)优先推荐人才项目。在推荐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海河医学学者、天津市津门医学英才、青年医学新锐等国家级和市级人才项目人选时,向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予以倾斜。在2020年度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等项目申报时,对开展疫情防控、重大公共卫生科研攻关的人才及项目团队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十三)实施招聘政策倾斜。对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经用人单位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

  六、照顾子女入学

  (十四)给予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入学照顾政策。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幼儿园入园,可按照家长意愿,坚持就近就便原则,由户籍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安排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根据学生及其家长的意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地在津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参加中考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规定,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中考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专业),免试录取并优先选择专业;参加春季高考报考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规定,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疫情防控期间在自愿前提下由所在学校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和教师提供课业辅导和心理疏导;参加中考、春季高考、普通高考的,在填报志愿时,所在区招办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本项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人文关怀

  (十五)开展慰问帮扶活动。健全完善一线医务人员台账,开展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慰问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及时帮助解决有关困难,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一线工作。对一线医务人员父母及配偶、子女在疫情防控期间需就医的,单位安排专人陪诊就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十六)办理商业保险。为一线医务人员办理一份保险额度不低于5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

  八、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

  (十七)依法保障人身安全。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43号)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警力投入,完善问责机制,对发现有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伤害医务人员的,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维护正常医疗卫生秩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

  九、弘扬职业精神做好先进表彰工作

  (十八)弘扬职业精神做好表彰奖励。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宣传在抗击疫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团队和个人,共同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将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审中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和集体,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及时性表彰和奖励,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各类荣誉。(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密切配合,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各项保障工作,组建专人专班,建立工作台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到位的举措,切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关心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上述措施所称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为本市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接收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急救转运的医务人员、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样本采集检测和流调的医务人员、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


最新村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法加强工程从业人员的病毒防御工作,推进该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强化“公司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病毒防疫工作“五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病毒防疫目标责任,以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积极推行以强制防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本工程今年保质保量完成进度计划

  二、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针对本次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项目部必须充分做好群防群控的准备。道路施工项目存在从业人员众多、往来人员众多、流动人员众多等特性。病毒防疫是保证本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工作。因此,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务必充分认识到本次疫情的严峻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增强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坚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按照公司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第一责任人的防疫工作总体要求,做好对疫情的防控、报告、处置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疫情控制目标:确保本工程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确保其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四、成立疫情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强化管理

  针对本次疫情,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疫情防疫小组,对年后进场的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建档、观察、报告等工作。对从业人员的生活用品、餐具、工具、劳保用品等统一发放,对保管、使用、报损等出入库记录做全面的清理,规范出入库记录。

  (二)统一标识管理,规范人员档案

  对体检合格人员发放体检合格标识牌,对从业人员从何处来,到场时间、离场时间建立专项档案。

  (三)完善新的工作机制

  从业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但每天项目部仍需做好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防控药品发放等工作。针对本次疫情,组织专项交底,从业人员相互监督。如发现疑似人员,立即送医检查,并将当日与该人员接触的人员一并送医检查,并建档保存,以备检查。

  (四)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防疫工作顺利进行,项目部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布置,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控工作。将疫情防控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全面落实防疫措施,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

  (五)加强督查工作

  项目班子实施痕迹化管理,对完成的工具一定要有书面记录,需要整改的出具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疫情防疫工作进度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防疫空白和盲区,要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加强经费保障

  保证防疫工作的经费需要,重点解决好防疫人员的油费、餐费补助,并确保各类防疫药品、物品的充足,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七)重视宣传工作

  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宣传防疫工作对本次疫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相关防疫知识,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一名从业人员明白防疫措施的重要性,减少防疫工作中的阻力,有效开展好防疫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置、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八)、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项目部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与等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二是对去过疫情较重地区或与确诊人员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 -次接触相关人员之 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九)实行健康监测

  项目部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237.3°C)、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十)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波消毒30分铀后 清水擦净。

  二、尽量避免人员集聚。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十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十二)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管理人员及班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 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最新村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802352.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