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生态环境局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总结
为加强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我局严格、认真地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做好每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
1、开展重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对2019年度53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其中环保诚信企业48家,环保良好企业4家,环保警示企业1家。“佳木斯市2019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名单”、“2019年度佳木斯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记分结果”、“2019年度佳木斯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佳木斯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已报送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信息公开工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信息在信用中国(黑龙江佳木斯)网站公示,全年共发布许可信息527条,行政处罚信息26条。
3、信用修复工作。为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的修复工作,我局转发了《关于“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规程》的通知。对公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行政处罚信息所涉及的企业,告知其进行信用修复工作。
4、联合惩戒工作。为加快推进佳木斯市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击社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行为,落实国家《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580号)文件和《佳木斯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佳信用发〔2020〕4号),我局与市直单位22家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佳环发[2020]9号)。
5、宣传工作。在“诚信佳木斯”主体宣传月活动中,通过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各部门微信工作群等向社会宣传《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警示环境违法者。签订了《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政务诚信承诺书》,在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和“信用中国(黑龙江佳木斯)”网站上公示。
二、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联合签订,加快推进了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违法失信,遏制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
1、存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及时的现象。
2、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的结果进行分级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1年工作
1、做好2020年度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2、按《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内容要求约束社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
3、加强信用信息归集质量,保证工作的时效性。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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