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来,旗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聚焦脱贫攻坚最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坚持把组织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大力夯实基层基础保障,全力打造素质过硬干部队伍,积极凝聚各类优秀人才,为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抓党建打基础,筑牢引领脱贫攻坚的战斗堡垒。
我们坚持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开展“五面红旗”争创活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助力脱贫攻坚的龙头工程,着力在抓统筹、搭平台、强保障上下功夫。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5年6次在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自治区作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坚决贯彻落实。
(二)不断强化党建统领。镇村两级党组织以提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抓手,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2018年以来,创新“固定党日+”活动开展形式,嘎查村党组织坚持每月18日与包联单位联合开展以“学习教育、民主议事、走访群众、为民服务、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固定党日+”活动,帮助解决贫困群众实际问题。二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苏木乡镇每年按一定比例倒排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2014年以来,共确定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88个,目前全部得到转化。今年,结合上级《关于印发<全国扫黑除恶整治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集中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共排查出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6个,苏木乡镇党委坚持“一村一策”,由党委书记牵头,压实包片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教育管理、调整优化班子结构、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等措施,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三是从严加强嘎查村干部管理。全面推行嘎查村干部激励停职退出机制,将其写入村规民约,并明确嘎查村干部五种奖励激励、六种停止工作职权、七种退出“两委”班子具体情形和标准,推动嘎查村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
截至目前,对19名在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嘎查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45名履职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嘎查村干部启动停职退出机制,有效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启动实施嘎查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专项行动,通过择优引进、帮带培养、培训提升等方式,调优配强嘎查村干部队伍,为开展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做好人才储备。落实好“一个嘎查村(社区)班子一名大学生”培养行动,持续推进“千名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提升计划”,不断提升嘎查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一是加快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苏木乡镇党委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制定全镇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嘎查村党组织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和各方力量,因地制宜制定集体经济年度发展计划。2018年,依托旗财政935万元扶持资金,采取入股分红、抱团发展、村企合作等方式,全旗187个嘎查村集体收入全部清零。2019年,结合脱贫攻坚,实施产业项目,通过“党组织+合作社(企业)+农牧户”等形式,嘎查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切实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脱贫致富、服务基层发展的堡垒作用。2020年持续推进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深入推行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模式,截至目前,全旗8个苏木乡镇全部建立合作社联合社,166个嘎查村党组织领办了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公司企业+农牧户”等形式,推动嘎查村集体经济持稳步增收。强化典型带动,确定34个集体经济基础好、发展意愿强的嘎查村培育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示范点。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申报自治区、通辽市两级重点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嘎查村,以点带面推动全旗嘎查村集体经济持续递增。二是“创建五面红旗嘎查村引领脱贫攻坚行动”。在“嘎查村”党组织建设达到“五个好”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市旗两级五面红旗嘎查村争创行动,2018年,累计评选市旗两级红旗嘎查村41个,授52面红旗;
2019年累计评选市旗两级红旗嘎查村41个,授67面红旗,引导优秀嘎查村党组织在旗委中心重点工作中进一步树立榜样,切实发挥嘎查村党组织在推动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严格按照旗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科学制定遍访计划,认真填写《五级书记抓扶贫遍访工作台账》,对群众反应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现场办公和后期督办的方式推动遍访工作落地落实。截止目前,全旗8个苏木乡镇党委书记和187个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已至少开展1轮贫困户遍访工作。
二、建队伍强作风,打造推动脱贫攻坚的骨干力量。
坚持把打造一支素质高、本领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作为推动全县脱贫攻坚的重要保证,着力在树导向、选强人、转作风上下功夫。
(一)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按照自治区《驻贫困嘎查村干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结合国家机构改革,坚持“抽硬人、硬抽人”的原则,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选派驻村工作队。工作队员从各部门单位科级干部、科级后备干部、年轻业务骨干中选派。每支驻村工作队配备1名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驻村开展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不胜任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确保了驻村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
(二)以帮扶走访为抓手。各单位严格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全旗1903名结对帮扶干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入户走访签到工作。严肃要求各包联单位履行脱贫攻坚包联工作责任,督促包联干部对未脱贫户每月至少入户1次,对已脱贫户也要经常入户走访,并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并对签到情况及帮扶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制做了2400本《包联干部入户帮扶工作手册》,全程记录包联干部入户开展帮扶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包联干部职责,强化推进落实。
(三)以机制建设为依托。严格落实《库伦旗脱贫攻坚八项铁律》、《关于进一步加强包联单位、包联干部工作的紧急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驻贫困嘎查村干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旗级领导对所包联的嘎查村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苏木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管理主体责任,嘎查村“两委”班子责任,进一步严肃了包联单位、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加强扶贫干部管理约束,持续坚持旗四机关主要领导包联苏木乡镇、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包联嘎查村、旗乡两级干部包联贫困户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扶贫工作质量。建立并推行机关单位党组织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开展“固定党日+”活动制度,确定每月18日为全旗固定党日。各包联单位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到包联贫困嘎查村开展扶贫慰问工作,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农村牧区一线,聚焦到基层贫困群众,以组织力提升服务力。
(四)以宣传培训为先导。针对一些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思路不开阔、造血式扶贫意识不够强等问题,对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政策业务进行针对性的岗前知识培训,旗委组织部、旗委党校、旗扶贫办、各苏木乡镇按时间节点、按工作进度组织300余次业务培训,针对驻村干部和包联干部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脱贫攻坚相关应知应会知识入脑入心。印制《库伦旗脱贫攻坚知识手册》6000余册,向全旗各苏木乡镇在职员工、各驻村工作队成员、各包联干部以及嘎查村两委班子进行发放,督促各级干部学用结合,提高工作成效。同时注重强化典型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宣传“第一书记风采”、“工作日志”、“脱贫之星”等典型材料,着力营造良好的宣传工作氛围。
(五)以督查指导为方式。由旗脱贫攻坚工作队管理办公室组成督察组,采取实地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突出解决问题与总结经验做法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驻村工作队人员到岗情况、工作日志、会议记录、食宿保障、驻村存在困难等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为进一步聚焦聚力脱贫攻坚重点,提高驻村工作队帮扶成效,在全旗驻村干部中建立并同时推行“月评议”工作和“红黑名单”通报制度。自2019年6月起开始实施驻村帮扶“月评议制度”,并将把“月评议”结果作为报送“红黑名单”的重要参考。在全旗驻村工作队管理形成包联单位主要管、苏木乡镇日常管、各级各类督查一起管的工作格局,确保驻村干部俯下身、沉下心开展工作。
虽然我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村集体经济虽然消除了“空壳村”,但许多村集体经济依然比较薄弱;
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自查和专项督查工作进行不平衡,选派到村第一书记的日常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选派到村第一书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选优配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队长,将社会各类人才凝聚到脱贫攻坚中来,为我旗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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