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力治理食品安全的建议
食品安全既是一个关系人民健康、社会诚信、国家声誉的大主题,也是一个关系民生、群众热盼、久治不愈的大难题。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虽好转却未根本好转,各种食品假冒伪劣事件仍然屡禁不止,百姓仍然为“舌尖上的隐患”担惊受怕,究其原因是:现阶段,中国不缺规划决定,缺的是铁腕手段。
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原因剖析
近年来,危害食品安全事件频频曝光:病死猪肉做成香肠;相当多的饭店仍在使用“乔装打扮”的地沟油;豆芽用漂白剂、百菌清、无根剂处理;火锅店用化学汤剂制作高汤;肉包用纸箱包装浸水捣烂入馅;韭菜使用呋喃丹农药残留超标;猪肉注水化妆;牛肉用猪肉放牛尿中浸泡代替;黑芝麻糊大肠菌群超标等等,这一系列事件年年翻新,触目惊心,着实伤透了国人的心。这不禁让人困惑:十年来,我国行政司法部门不断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食品安全事件缘何依旧屡禁不止?
原因一:地方治理食品安全主体意识不强烈,对执法部门存有依赖性。
在食品安全事故频繁的新形势下,党委政府没有及时把食品安全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缺乏食品安全是民心工程的强烈意识,抓经济工作使足劲,关注民生时有松懈,食品安全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对执法部门存有一定的依赖性。上面催一催,下面动一动;到了“x·xx”,做些应景文章,满足于联席会议召开了,联运机制建立了,有关措施制定了,对上好交代了。即使知道有关食品安全的隐患和传闻,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也是大而化之处理,不想去搅“臭毛缸”。主观上不想动真碰硬去抓,加之上面考核不严,也就得过且过,觉得不出问题、不被曝光就行了。
原因二:执法部门作风不深入,打击不得力。
近年来,相当一部分执法单位履职尽责,治理“餐桌污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有些部门对食品安全案件和苗头性问题打击不力,执法不严,每年查处的案件寥寥无几;不少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大而化之的检查,蜻蜓点水式的抽检,甚至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和“黑窝点”,就在眼皮底下,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疏于监管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安全事故频频出现。从电视节目中曝光的案例来看,很多记者冒充客户暗访或者通过卧底能揭示若干造假制假内幕,可是又有多少执法人员如此深入地查处过?过去因为跨界跨部门、职责分工不明及人手不足、检测手段跟不上种种原因,多少影响了执法,人们很理解。可是经过多年努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解决了,联席制度建立了,检测中心检测手段加强了,可是行政不作为,工作应付式,相互踢皮球的问题依然突出,原因在于抓好抓差一个样,抓多抓少一个样,奖金一样拿,大檐帽照戴,太平官照当,缺少对人民负责的使命感。根子是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他们缺少严格的监管和考核,查处多少起案件,群众满意度全凭他们自说自画;群众监督严重缺失,问责制度形同虚设。xx年时间,有多少执法不严,问题成堆、隐患不断的地方执法人员被处分、被开除的?
原因三:犯罪处罚比较轻,使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一再铤而走险。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主体多为个体工商户或者农民、无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缺少专业知识和技能,受利益驱动,目无法纪,见利忘义,不择手段,选择在偏僻地区或城郊结合部,在脏乱差的环境下,制作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的食品。当初政法部门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打击不力,立案偏少,治罪偏轻,使得犯罪分子有恃无恐。虽然说近年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加大,但在法律层面处置的案件远远跟不上,提起公诉的案件数量与社会发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数量仍相距甚远,入罪门槛过高,对犯罪者处理比较轻,对危害人民健康的犯罪分子起不到震慑作用。使不法分子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抓到谁,算谁倒霉,一再铤而走险。如同“割韭菜”一样,前翻后起,继续顶风作案。
原因四:未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缺少对部门执法和安全事故应有的监督。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他们每天与各种蔬菜食品打交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对市场上假冒伪劣的乱象及执法部门不作为看的是比较清楚的,关键是食品安全治理没有能把群众的积极性发动起来,靠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结果是事与愿违,力不从心,事故成灾。执法部门一旦失去群众的配合和必要的监督,工作上感到势单力薄,作风容易滋生官僚主义,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为什么十年打击和治理,事故还是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与缺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不无关系。
当然原因还不止这四点,但是归根结底是打击不力,处理不严,手段不硬。我们认为,当前食品安全事故屡禁不止的严峻形势下,不下猛药、不出重拳是无济于事的。必须用铁的手腕来治理。
强力治理食品安全的六点建议
建议一:转变发展理念,树立一个食品安全是守卫人民健康的民心民生工程的新观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日前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李克强总理也作出重要批示。因此各地党委政府要把食品安全放到与经济工作同等的位置,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认清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保护群众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经济上去了,而百姓对“舌尖上安全”不放心,这是对群众利益的背离,久而久之会失去民心。要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快完善严密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实行守土有责的办法,层层落实严格的包保责任制和考核制度,考核到省市县乡。从xxxx年开始,出重拳进行清理和打击,摈弃“一手硬、一手软”的陈旧观念和“一阵紧、一阵松”和过分依赖部门的旧有做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建议二:建立巡查制度,通报约谈一批措施不实、打击不力的地方和部门。
由于发展观念的偏差,加之官僚主义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地方的假冒伪劣和食品安全案件屡禁不止。建立巡查制度,是加强监管体系的有效途径,建议像中纪委巡视组和国家环保部一样,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由有关方面组成的巡视组到各地和重点部门进行检查,接受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并严肃认真地检查各地治理打击的措施和进展,并把问题梳理后做出反馈;也可约谈地方负责干部,敦促其改弦更张。各省也可派出巡视组到各市进行巡视,通过巡视形成高压态势和督查机制,让各地和各部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议三:强化问责机制,严肃处理一批事故频发,危害严重所在地严重渎职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
对党政领导、执法部门应该强化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同时要强化相应的考核和问责制度。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地区一段时间治理后仍未好转,而且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就应当追查地方官员责任,严肃处理,该降职撤职,就降职撤职。执法人员知情不查,执法不力,玩忽职守就是渎职,这样的执法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该清理的就应该清理出执法队伍,要让严重失职的市场监管者承担一世名声和切身利益关联的责任。每年都要处分一批这样的渎职失职人员,一定要改变轻描淡写,大事化小,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姑息迁就,不痒不痛的处置方式。否则官僚主义抬头。
建议四:强化法律手段,从重从快打击一批制造假冒伪劣食品,危害人民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分子。
量刑太轻产生不了法律的震慑作用。公检法司要密切注视食品安全犯罪的新动向,对食品犯罪零容忍,从严入手提前介入,加大审理和公诉的力度,从重从快处置一批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的案件。改每年“x·xx”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侦破食品安全的案例为既曝光案件侦破的过程,又要通过媒体公开审理和宣判一批制造假冒伪劣危害人民健康的犯罪分子。有些构不成犯罪的也要让他在经济上予以重罚,不叫他倾家荡产也要他付出沉重代价,否则犯罪成本过低,他们还会被利益所动,重操旧业。
建议五:充分发动群众,建立一支群防群控的群众协查员队伍。
食品安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对发生身边的食品卫生事故最敏感、最关心。治理食品卫生,既需要领导和部门的积极性,又需要群众积极配合。建议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一批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工人、老教师、离退休人员、志愿者及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组成的协管员队伍,或配合执法部门或自行活动,定期不定期地对辖区内的肉品食品加工企业、饭店、小作坊、菜场饭店进行突击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批评制止,问题严重的向主管部门汇报构通。市县分管领导及执法部门领导按月或按季度听取群众协查工作汇报和建议。年终总结评比邀请这些成员评议部门工作。政府可在罚没款项中提取部分作为协查人员的工作补贴或奖励。同时建议在协管员队伍中挑选部分同志作为政府食品安全系统的信息员和行风监督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建议六:利用互联网+,建立一个上下通达、透明度高的信息和举报中心。
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牵涉到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和若干部门和企业,关系到千家万户。过去在信息收集、案件查处以部门为主,存在各自为政、自拉自唱、互相扯皮、透明度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建议利用互联网,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建立一个直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国家xx个有关部门的以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活动线索为重点的信息举报中心。建立一个直通上层的举报中心,有利于上层在第一时间知道基层声音和举报线索,提高立案办案效率;也便于掌握各地动态和问题,提高协调处置能力;同时可避免举报人不知投向及部门各自为政、自行处置的状况。运用现代网络建立的这个上下通达与各部门横联的信息共享的平台,上联高层,下联百姓,纵联到地方、横联到部门,在这个网上可以宣传食品安全防治的意义、鉴别的方法、防治的经验、侦破的案例,群众的呼声,部门的答复。上下可互动,透明又高效,有利于信息的收集和正面的宣传、问题的处置。
食品安全问题成了顽症,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充满期待。xxxx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希望建议能被采纳,各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措施,标本兼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运用铁的手腕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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