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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副局长=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19-05-17 07:39:20 网站:公文素材库

第一篇:区民政局副局长201*年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我自2月至今年1月,近四年时间一直被组织安排在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会展中心及储备用地项目”从事拆迁工作。今年2月中旬,又被组织安排到今年市政府一号工程“雨润中央新天地项目”继续从事拆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区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工作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现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述、职廉、学、法如下:

一、述职:

今年1月至春节前,根据领导安排本人负责会展中心拆迁扫尾现场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该项目是拆迁有史以来面积最大,涉及产权单位,弱势群体最多的拆迁项目,可谓是工作面广、量大,且这些企业单位遗留问题既多又复杂,尤其是项目的拆迁扫尾阶段的工作,剩余户都是难缠户,合法面积少,违章面积大,无理讨价,矛盾错综复杂,我们能继续发扬新区“五加二,白加黑”精神,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在认真吃透政策和企业实际的情况下,深入细致的做好拆迁扫尾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区领导汇报。在政策执行方面力争做到原则性与灵动性相结合,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相结合,在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切实关心群众利益,在补偿金额上没有出现任何差错,比较圆满地完成了会展中心的拆迁扫尾工作,受到市、区领导及被拆迁单位的好评。在“雨润中央新天地项目”拆迁过程中,我带领工作组全体成员,吃苦耐劳,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签约数居全部十五个工作组之首。工作业绩得到了拆迁现场指挥部领导的赞许。

二、述学

本人在拆迁现场工作近五年,拆迁工作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今年在学习方面主要做了这样三方面学习。

一是积极参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教活动,按照区委的统一布暑和单位学教活动计划,园满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利用业余时间撰写读书笔记二万余字,基本确定了在全面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并以指导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参加区委组织的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各项活动,通过学习,让我进一步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性,增强了我党在新世纪、新形势下要肩负全面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和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重大历史使命。

三、述法

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现场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市区组织拆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拆迁谈判的水平。同时,本人是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为了更好的参加庭审,认真学习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法律知识,参加区法院多起刑事、民事案件审理,参加市法院涉外走私弹药,县处级领导干部受贿案件的审理,受到二级法院好评。

四、述廉

今年以来,我按照区委的要求,密切联系拆迁工作,时刻牢记“权力,用在为民服务上是天职,用在为党为公上是尽职,用在碌碌无为上是失职,用在谋取私利上是渎职”的警示理念,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组织现场办的全体同志参加区纪委召开的警示教育会议,通过发生在本区的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做到自尊、自重、自省。在拆迁工作的五年时间里,没有收受被拆迁人的礼物,即使偶尔有单位或个人出于真诚感激之情送了一些礼券,我都及时上缴领导,没有违法和人情拆迁的事发生。

1、没有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各项规定内容;

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

3、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树立民政工作者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4、认真执行买卖商品房相关规定,没有违反规定;

5、能够执行公务用车规定;

6、认真执行不参与赌博等规定;

7、没有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篇:区民政局副局长201*年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从事拆迁)

区民政局副局长201*年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从事拆迁)

我自2月至今年1月,近四年时间一直被组织安排在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会展中心及储备用地项目”从事拆迁工作。今年2月中旬,又被组织安排到今年市政府一号工程“雨润中央新天地项目”继续从事拆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区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工作组全体同

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现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述、职廉、学、法如下:

一、述职:

今年1月至春节前,根据领导安排本人负责会展中心拆迁扫尾现场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该项目是拆迁有史以来面积最大,涉及产权单位,弱势群体最多的拆迁项目,可谓是工作面广、量大,且这些企业单位遗留问题既多又复杂,尤其是项目的拆迁扫尾阶段的工作,剩余户都是难缠户,合法面积少,违章面积大,无理讨价,矛盾错综复杂,我们能继续发扬新区“五加二,白加黑”精神,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在认真吃透政策和企业实际的情况下,深入细致的做好拆迁扫尾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区领导汇报。在政策执行方面力争做到原则性与灵动性相结合,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相结合,在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切实关心群众利益,在补偿金额上没有出现任何差错,比较圆满地完成了会展中心的拆迁扫尾工作,受到市、区领导及被拆迁单位的好评。在“雨润中央新天地项目”拆迁过程中,我带领工作组全体成员,吃苦耐劳,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签约数居全部十五个工作组之首。工作业绩得到了拆迁现场指挥部领导的赞许。

二、述学

本人在拆迁现场工作近五年,拆迁工作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今年在学习方面主要做了这样三方面学习。

一是积极参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教活动,按照区委的统一布暑和单位学教活动计划,园满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利用业余时间撰写读书笔记二万余字,基本确定了在全面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并以指导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参加区委组织的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各项活动,通过学习,让我进一步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性,增强了我党在新世纪、新形势下要肩负全面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和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重大历史使命。

三、述法

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现场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市区组织拆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拆迁谈判的水平。同时,本人是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为了更好的参加庭审,认真学习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法律知识,参加区法院多起刑事、民事案件审理,参加市法院涉外走私弹药,县处级领导干部受贿案件的审理,受到二级法院好评。

四、述廉

今年以来,我按照区委的要求,密切联系拆迁工作,时刻牢记“权力,用在为民服务上是天职,用在为党为公上是尽职,用在碌碌无为上是失职,用在谋取私利上是渎职”的警示理念,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组织现场办的全体同志参加区纪委召开的警示教育会议,通过发生在本区的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做到自尊、自重、自省。在拆迁工作的五年时间里,没有收受被拆迁人的礼物,即使偶尔有单位或个人出于真诚感激之情送了一些礼券,我都及时上缴领导,没有违法和人情拆迁的事发生。

1、没有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各项规定内容;

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

3、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树立民政工作者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4、认真执行买卖商品房相关规定,没有违反规定;

5、能够执行公务用车规定;

6、认真执行不参与赌博等规定;

7、没有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8、没有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

9、没有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10、没有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敛钱财,没有利用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参军等名义操办;

11、没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没有“跑官要官”、“跑官卖官”,没有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12、能够执行财政、金融法规,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执行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等规定。

13、能够执行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接待上级、客商除外),不准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规定;

14、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的问题,认真遵守出国(境)有关规定;

15、认真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等制度;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区民政局副局长201*年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分管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

区民政局副局长201*年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分管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

本人现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分管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慈善募捐、区划地名、纪检、信访等工作。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认真学习,履行职责,积极工作,开拓创新,清正廉洁,依法办事,较好地

完成了所分管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述职

(一)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重残救助工作。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在畅通低保申请渠道的同时,严格把好公示和核查关,利用今年新招聘民政协管员的力量,强化低保检查,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出尽出。截至11月,新增低保202户、423人,退出低保211户、767人,全区城乡低保3495户、8468人,共发放低保金1257.6万元,实现了城乡低保全覆盖。

(2)孤儿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实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件精神,从今年 7月起对全区14名孤儿实行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发放600元,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和成长发育需要。

(3)低保提标工作。根据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为了做好低保的提标工作,召开了低保提标工作会议,会上进行了业务培训和工作部署,要求各街道、社区之间互查,确保低保提标工作及时、全面、准确。通过细致的工作,7月份顺利完成由月人均260元提高到300元的提标工作。

(4)春节慰问补助金和物价补贴的发放工作。201*年春节前,每人发过节费200元,8812人,共计176.24万元。今年第二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超过3% ,按照省市民政部门通知要求,按季度发放物价补贴,每季度发放金额为低保标准的25%,从第二季度开始对低保户家庭发放物价补贴,第二季度发放标准为每人65元,第三、四季度发放标准每人75元,累计发放181万元。春节慰问金和物价补贴的及时发放,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过节难和因物价上涨生活难问题。

(5)特困帮扶工作。201*年6月,我们根据低保户和单位人员的变化情况,以两办名义出台了《201*年区城乡特困家庭帮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全区的帮扶任务进行了调整,全区共帮扶低保家庭3333户,其中市直部门帮扶737户、区直部门帮扶2596户。为了做好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督促帮扶单位做好春节和中秋节的走访慰问工作,确保了每个家庭都能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

2、医疗救助工作。

积极落实医疗救助的各项政策, 1至11月,我区共实施医疗救助860人次,救助金额185.5万元。为了解决困难群众无钱看病问题,进一步简化看病救助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起草并提请区政府出台了《淮安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对医疗救助米同步结算进行软件开发和数据库录入,现软件测试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已结束,12月份将实施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医中救助的试运行。

3、助残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低保中的残疾人保障标准提高15%,全区城乡低保中的、有残疾证的二级以下残疾人634人全部享受到了20%的增补;二是继续做好城乡低保中重度残疾人全额保障的工作,目前全区城市低保中共有240名重度残疾人,在全额保障,三是积极开展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工作。对无固定收入、不符合低保条件或虽有固定收入但低于低保标准的重残人员,参照城乡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补助,目前全区已有人纳入生活救助。

4、敬老爱老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生活困难老人各项惠民政策。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老人全部纳入低保,全区1190名70岁以上特困老人低保保障标准上浮15%的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在城市居民医疗统筹报销的基础上,城乡三无孤老的医疗费用得到全额救助。二是切实做好65岁以上老人免费公交卡办理工作。11月15日至目前,1000余名老人顺利办理免费办理乘车卡,办理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巡查组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认可。

(二)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

1、临时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区政府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文件,对低保边缘户及低保户中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已救助68人、3.5万元,这一政策的落实,扩大了我区特困群体的救助面,并加大了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

2、慈善捐赠工作。一是做好区慈善总会的日常工作和市慈善总会对困难群众救助的家庭情况的核实工作,今年以来核实推荐救助12户,从多渠道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二是做好今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6名困难学生定向捐款37000元和资金筹集和发放工作;三是做好江苏省首

第四篇:201*年区教育局副局长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

201*年区教育局副局长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

201*年月份到教育局工作以来,快速适应新的环境,提高各方面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总体部署,紧密配合局主要领导,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分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办发[201*]82号文件要求,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领导班子分工,我分管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民办教育、关工委、科普教育、综合治理、政策法规、语言文字等工作,一年来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虚心学习,讲究方法,注意协调,较好的完成了目标任务。

1.各项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抓好分管工作涉及目标考核和创建的内容。做好省法治区验收台帐资料整理和验收现场的准备工作,为我区创建省“法治区”提供了优质材料和现场。做好省诗词之乡迎检的相关工作,完成了《校园诗词选》写序、校对,准备了验收现场。完成了省科普教育年检工作。5月份,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了“科普周”活动,配合区科技局,完成了省科普教育年检相关台帐资料,繁荣小学作为验收现场,受到省、市领导高度评价。根据新区创建省级生态园区要求,完成师院附小新区学校创建市级“绿色学校”的相关协调、推进工作。完成市“五五普法示范校”创建任务,中学、第十中学、淮海路小学、繁荣小学获得表彰等。

2.思想教育工作务实有效开展。主题德育活动方面,主要开展了 “学雷锋志愿行动月”、“周恩来精神学习宣传月”等 10个主题德育活动。法制教育活动方面,组织教师参加全市“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论文评比,调整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并进行培训等。团队教育活动方面,配合团区委调整了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成员,在淮小召开了全区少工委四届五次全委会;组织了全区中小学“学习恩来精神,争做四好少年”演讲大赛和讲故事大赛等。班集体建设方面,组织参加了第19届全国班集体建设年会,开展了优秀班集体创建,推进 “周恩来班”创建工作。创成7个市级周恩来班,淮小被表彰为全市“周恩来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今年,全区中小学共评选出83个校级“周恩来班”,首次评出37个区级“周恩来班”。

3.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协调推进。区政府机构改革,体育职能划入教育局。积极加强政策学习,积极对接市体育局,体育工作有效开展。备战18届省运会跳水项目顺利推进。成功承办全市少儿国际象棋大赛。顺利组织全区中小学生运动会、教育系统羽毛球比赛。在全市农民健身操比赛中获二等奖,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被市表彰为先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被市表彰为先进。迎接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获得上级领导积极评价。首次举办全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班,卫生安全意识普遍加强。成功组队参加美食节花车游行。

4.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有效到位。认真执行行政许可规定,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学校综治平安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做细做实,在市、区检查中得到好评。按照区政府的部署,个体幼儿园整治工作效果明显。对个体幼儿园举办者进行政策宣传和培训,联合公安、卫生等部门,全年进行了5次检查,举办者的安全意识有所增强,幼儿园面貌有较大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有较大提高。

二、廉洁自律情况

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领导干部,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所为,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

1.从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从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从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从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从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从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从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从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作为一名教育管理干部,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在工作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弱水三江,取一瓢足饮,多则无益;米粟万种,仅三餐裹腹,无欲为高”,以身作则,言行一致。从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从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人、亲戚、朋友等谋取利益,从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工作扎实,密切联系师生,为师生服务。凡违反纪律和法律及超出原则的事,坚决不干,主动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正之风,做廉洁勤政的表率。在个人品质上,坚持做到为人正直,坚持原则,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学习,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

第五篇:201*年区民政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安排,本人主要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居家养老工作、民间组织以及法治建设、综治平安创建等方面的工作。xx年,本人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局的各项目标考核内容,积极配合局主要领导,对照分工要求,积极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按照“述学、述职、述廉、述法”的要求,结合个人德、能、勤、绩等方面汇报如下:

一、述职

1、居(村)委会换届工作依法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结合省、市统一部署,今年我区应依法进行第四届居委会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在选举工作中,本人直接参与起草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文件、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实施方案及领导讲话。经区领导同意,配合局主要领导,于10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区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区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涉及到38个社区、11个村,是我区有始以来第一次采取居(村)委会换届工作同时部署、同步进行,虽涉及面广,任务重,但各社区(村)换届工作仍然平稳、有序、依法进行。截止11月26日,我区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结束,目前,各社区(村)换届选举工作处于总结完善阶段。

2、社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积极加强同市电信部门沟通协作,密切配合,依托区、街、居三级服务网络体系,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支撑,深入推进“温馨e家”社区信息化项目进程,截止目前,全区已有19个街道、社区建有“温馨e家”社区信息化服务项目。设有“社区e政务”、“乐民e视窗”、“市民e课堂”、“为民e家店”、“便民e服务”等版块,所有已打造好的服务平台均安装社区便民服务热线“880”,相关街道和社区将通过服务热线为居民提供信息咨询、家政服务、综合修理、为老服务、康复保健、心里疏导等各类便民服务。

3、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有所推动。继续指导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在去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社区指导力度,采取自建和共驻共建的方式,重点指导柳树湾街道利用城北乡敬老院、淮海街道黄河南社区利用闲置用房打造居家养老服务站。街道、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配有日间照料、卫生康复、电子阅览、文体活动、棋牌活动等功能完善的服务项目,为辖区内老人提供文化、娱乐、休闲、交流的为老服务平台。全面推进虚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除大力指导各社区建设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外,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服务途径。通过对苏州市沧浪区“虚拟养老院”考察调研,撰写了我区打造虚拟养老服务中心可行性报告,供局主要领导决策和参考。经区领导研究决定,由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性来源方式确定由省鸿信公司提供平台技术支持,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中。打造好的“虚拟养老服务中心”共设有24个呼叫座席,老人通过拨打中心呼叫热线或社区便民服务热线的方式,由养老服务中心加盟企业或社区志愿者队伍为全区有服务需求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家务料理、法律咨询等方便、快捷、全方位的贴心服务。

4、民政(请您继续关注公文素材库WWwww.bsmz.net)队伍建设有所加强。根据《关于做好市区街道(镇)民政协管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淮民[]219号)要求,牵头组织了民政协管员招聘工作,参与制定了招聘简章、招聘方案,组织了笔试、面试、加试等考场布置,起草出台了《清河区民政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河民发〔xx〕16号)。本次招聘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吸引了100多人前来咨询和报名,经过严格的条件审查有56人符合报名条件,在通过笔试、面试、加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五个阶段,公开招聘14名民政协管员,于4月底赴各街道上岗。

5、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有所突破。在指导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中,坚持培育扶持和加强管理并重,围绕市局指导意见,我局着重在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方面予以谋划,在全市率先提出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通过孵化基地为萌芽和初创期的中小型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业务指导、小额补贴、注册协助等方面的支持,切实解决我区社会组织规模偏小、力量薄弱、培育不够等问题。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今年,新登记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社会团体,注销登记1个社会团体。截止年底,在我局登记的民间组织共74个。

6、法治、综治平安创建、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斐然。围绕建设法治清河、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进一步健全“大调解”机制,完善“大防控”格局,积极开展第五个行政执法服务月暨5.18宣传日、法治清河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活动,扎实有效地做好“五五普法”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我局法治、综治平安、普法等各项工作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

二、述学

本人积极参与局党总支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及各项学习、讨论活动,认真学习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公务员创新能力》、《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等丛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笔记达2万多字。本人还参加了在上海举办的为期6天的全区青年干部培训班,听取了专家学者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增强中层干部的领导力与执行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等9篇专题报告,完成了预期的学习课程,并顺利结业。通过多形式、多途径的学习,武装了头脑、拓宽了思路、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自身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述法

为加强自身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履行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今年,本人围绕分管工作,自学了《民办非企业暂行管理条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件》、《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方面的法律条款,此外,还参加了区法制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培训活动,学习了法制部门编辑的《依法行政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学习资料,积极参加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在今后工作中确保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行为。

四、述廉

xx年,本人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各级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完全履行了个人的廉洁承诺。具体做到:

1、认真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

2、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定;

3、没有违反不收受干股、违规投资证券和期货,不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贵重物品等规定;

4、没有违反禁止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等规定;

5、执行不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

6、没有违反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的规定;

7、没有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等名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现象;

8、没有参与任何赌博;

9、没有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情况;

10、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及遵守出国(境)的情况;

11、认真遵守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的规定;

12、没有违反严禁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经商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

1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无私自用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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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副局长=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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