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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19-05-17 07:39:37 网站:公文素材库

第一篇:区安监局副局长201*年述职述廉报告

一年来,我主要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今年我局主要工作目标是:1、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2、全区千人重伤率在0.074‰以下;3、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21,争取达到0.19;4、完成全区230家生产经营单位 “1+3”安全监控体系创建工作;5、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活动;6、建立全区重大危险源监控档案;7、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8、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努力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地完成了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积极部署,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配合局领导,积极筹备3月28日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认真谋划,积极部署xx年安全生产工作,对考核合格的单位等额奖励风险抵押金计12万余元。根据各街道和部门的实际和今年的工作要点任务,制定个性化的责任状,量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继续收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强化各部门和街道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二、围绕三项行动,抓好落实工作

(一)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行动。

1、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6月13日,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及消防、住建、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咨询日活动,共展出18块展板,发放了余份宣传资料,接受咨询300人次,整个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区共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共80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市民达8000余人。同时组织宣传版画到社区、学校、市场及有关企业巡回展览,送安全知识到机关、学校、工厂,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安全生产和法制意识。

2、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市民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全区有7000人参加了活动;组织有关企业人员观看安全案例教育片5场次,受教育达350人;发放1000余份“告广大居民书”,向广大居民宣传烟花爆竹私储私销的危害,告知居民如何购买识别正宗烟花爆竹,公布举报电话;联合消防大队和消防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讲解了初期火灾扑救、火场逃生及夏季防火注意事项等消防安全知识;协助汇通市场淮汽集团商贸部举行了以“1+3”、“安全月”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组织《安全在我心中》专题宣传大型文艺晚会,全区近1000人观看了晚会;在网站、报纸发表安全监管信息54篇(次);参加全省《安全歌曲》大赛,取得三等奖的好成绩;组织各街道、部门开展征订《安全生产杂志》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全区上下形成了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排查整改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xx〕15号)和江苏省安委会《关于开展xx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安〔xx〕4号)精神,下发《关于开展xx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河安发[xx]5号),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同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年度执法计划,认真贯彻执法程序规定,规范文书使用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大对职业危害、建筑施工、危化行业、商贸等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寓执法与服务之中,以执法强基础、促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今年继续开展打非打违活动,此次专项行动以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依法取缔关闭、蓄意隐瞒事故、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等执法措施为手段,从重从快的打击了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本着“以块为主、条条牵动、清理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安监、消防、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成立检查组,由主管领导带队对可能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场所进行了地毯式检查。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22起。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格条件、规范经营”的原则,切实加强监管,联合公安、街道不定期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出动人员300多人次, 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62户,排查隐患25条,已全部整改到位。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箱。

危化品专项整治。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把准入关口,提高危化品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召开了危化品监管专项会议,聘请专家对化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各类隐患3处,均已整改到位。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油漆经营户)进行了治理,督促35户未办证的经营户参加培训班,并主动为经营户联系市培训中心。

气瓶专项整治。联合市安监支队及有关部门开展气瓶整治,打击掺混二甲醚行为;联合清河区公安分局取缔一非法气体供应点,扣押91个装了乙炔、氧气、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气瓶,淮安电视台和《淮海晚报》对此进行了宣传报导。

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协同各有关职能单位及部门对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对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18处,已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上报区工程建设监管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加强安全源头控制,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提高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完成辖区内生产、经营、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140家建档监控。

四、督促指导,加强全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7个街道和21个部门都编制完成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纳入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国庆前编制了《关于印发〈清河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成立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构建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并下发到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汇通市场、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了以火灾事故为背景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五、述廉部分

今年来,我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警自律,保持廉洁从政的党员干部形象,特别是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没有违反52个“不准”的现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2、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3、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没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4、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没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5、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6、没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没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7、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没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8、没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没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同时,在工作中,我能自觉服从组织领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各项决定;能顾全事业发展的大局,不计较个人的得失与恩怨,做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能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干部职工打成一片,以诚相待,平等相处,精诚团结和带领大家工作,并坚决执行廉洁承诺各项内容。

六、认真学习,着力提高自身素质

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重点学习了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思想。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过程中,撰写了学习心得,论文、调研报告计2篇,完成读书笔记1.5万字以上,并多次组织全局人员开展学习。

七、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加强

1、今年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劳动法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局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执法换证培训和市区法制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同时在5月、6月和12月积极组织法制宣传,展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通过宣传,市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2、在单位落实重大决策时没有因违背法律法规而造成损失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况。3、我分管工作年内无行政纷争、行政诉讼的案件、复议案件,也没有收到不作为、乱作为并受处理的投诉案件。4、在职能工作中我能依法落实责任制,办事程序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办事,并能公开、公平、公正,没有因违法办事引起信访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5、我个人知法守法,没有违法情形和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情况发生。

今后,我一定更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会议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着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和拒腐防变等五项能力,把所负责的每一项事情和工作都办好、办出色,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区安监局副局长201*年述职述廉报告(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

区安监局副局长201*年述职述廉报告(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

一年来,我主要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今年我局主要工作目标是:1、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2、全区千人重伤率在0.074‰以下;3、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21,争取达到0.19;4、完成全区230家生产经营单

位 “1+3”安全监控体系创建工作;5、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活动;6、建立全区重大危险源监控档案;7、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8、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努力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地完成了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积极部署,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配合局领导,积极筹备3月28日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认真谋划,积极部署201*年安全生产工作,对考核合格的单位等额奖励风险抵押金计12万余元。根据各街道和部门的实际和今年的工作要点任务,制定个性化的责任状,量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继续收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强化各部门和街道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二、围绕三项行动,抓好落实工作

(一)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行动。

1、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6月13日,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及消防、住建、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咨询日活动,共展出18块展板,发放了余份宣传资料,接受咨询300人次,整个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区共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共80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市民达8000余人。同时组织宣传版画到社区、学校、市场及有关企业巡回展览,送安全知识到机关、学校、工厂,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安全生产和法制意识。

2、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市民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全区有7000人参加了活动;组织有关企业人员观看安全案例教育片5场次,受教育达350人;发放1000余份“告广大居民书”,向广大居民宣传烟花爆竹私储私销的危害,告知居民如何购买识别正宗烟花爆竹,公布举报电话;联合消防大队和消防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讲解了初期火灾扑救、火场逃生及夏季防火注意事项等消防安全知识;协助汇通市场淮汽集团商贸部举行了以“1+3”、“安全月”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组织《安全在我心中》专题宣传大型文艺晚会,全区近1000人观看了晚会;在网站、报纸发表安全监管信息54篇(次);参加全省《安全歌曲》大赛,取得三等奖的好成绩;组织各街道、部门开展征订《安全生产杂志》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全区上下形成了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排查整改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5号)和江苏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安〔201*〕4号)精神,下发《关于开展201*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河安发[201*]5号),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同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年度执法计划,认真贯彻执法程序规定,规范文书使用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大对职业危害、建筑施工、危化行业、商贸等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寓执法与服务之中,以执法强基础、促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今年继续开展打非打违活动,此次专项行动以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依法取缔关闭、蓄意隐瞒事故、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等执法措施为手段,从重从快的打击了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本着“以块为主、条条牵动、清理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安监、消防、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成立检查组,由主管领导带队对可能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场所进行了地毯式检查。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22起。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格条件、规范经营”的原则,切实加强监管,联合公安、街道不定期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检查,出动人员300多人次, 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62户,排查隐患25条,已全部整改到位。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箱

危化品专项整治。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把准入关口,提高危化品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召开了危化品监管专项会议,聘请专家对化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各类隐患3处,均已整改到位。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油漆经营户)进行了治理,督促35户未办证的经营户参加培训班,并主动

为经营户联系市培训中心。

气瓶专项整治。联合市安监支队及有关部门开展气瓶整治,打击掺混二甲醚行为;联合清河区公安分局取缔一非法气体供应点,扣押91个装了乙炔、氧气、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气瓶,淮安电视台和《淮海晚报》对此进行了宣传报导。

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协同各有关职能单位及部门对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对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18处,已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上报区工程建设监管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加强安全源头控制,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提高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完成辖区内生产、经营、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140家建档监控。

四、督促指导,加强全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7个街道和21个部门都编制完成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纳入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国庆前编制了《关于印发〈清河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成立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构建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并下发到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汇通市场、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了以火灾事故为背景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五、述廉部分

今年来,我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警自律,保持廉洁从政的党员干部形象,特别是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没有违反52个“不准”的现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2、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3、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没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4、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没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5、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6、没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没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7、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没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8、没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没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同时,在工作中,我能自觉服从组织领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各项决定;能顾全事业发展的大局,不计较个人的得失与恩怨,做到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能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干部职工打成一片,以诚相待,平等相处,精诚团结和带领大家工作,并坚决执行廉洁承诺各项内容。

六、认真学习,着力提高自身素质

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思想。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过程中,撰写了学习心得,论文、调研报告计2篇,完成读书笔记1.5万字以上,并多次组织全局人员开展学习。

七、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加强

1、今年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劳动法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局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执法换证培训和市区法制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同时在5月、6月和12月积极组织法制宣传,展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通过宣传,市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2、在单位落实重大决策时没有因违背法律法规而造成损失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况。3、我分管工作年内无行政纷争、行政诉讼的案件、复议案件,也没有收到不作为、乱作为并受处理的投诉案件。4、在职能工作中我能依法落实责任制,办事程序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办事,并能公开、公平、公正,没有因违法办事引起信访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5、我个人知法守法,没有违法情形和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情况发生。

今后,我一定更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着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和拒腐防变等五项能力,把所负责的每一项事情和工作都办好、办出色,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三篇:县安监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安监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201*年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和廉政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方面

我分管综合科、协调宣教科和培训中心的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长的直接领导下,与各科工作人员一道做好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抓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安委会是虚设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局,而办公室的主要工作都是由综合科、协调宣教科来做。我认真按照局整体部署,安排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完善条块生产责任体系,主持起草了《**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和《**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试行)》,各级领导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初步形成,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效保证。

为全面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和“三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主持起草了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和“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特点,起草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文件,为安委会部署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规范性文件,使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不同时期扎实有效地开展。针对不同时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下步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对策,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和部署提供科学依据,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下发了

《关于开展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于6月12日,组织23个部门(单位)和22个乡镇(场)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共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横幅86幅,发放宣传单和宣传资料37000多份,发送安全生产宣传手机短信近26万条,街道两侧摆放了宣传展板,展出涉及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的内容照片380余幅。出动4辆宣传车在各街道进行巡回宣传。全县22个乡镇(场)分别组织开展了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重点乡镇协调安监、公安、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联合检查。

二是举办培训班。按照年初培训计划,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4期,培训368人;企事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2期,培训510人;深入基层农村培训乡镇场专兼职安全员930人,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进行全员培训,培训2700人次。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和增强了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为做好建国六十周年和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廉洁自律方面

本人在能够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及权利之便谋取私利和不利用工作之便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用公款大吃大喝。认真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并能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能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党内纪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不做违章违规的事。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做到不一人决策,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都是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在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需当场作出决定或处理意见时都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权利界限作出合理意见,从不超权、越权决策。

以上是一年来在分管及职责内工作及廉政方面的情况,总感到自己的不足,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政治学习不够,有时周五学习日坚持的不好,被业务工作影响了政治学习,缺乏主动性。年初

的计划总是很好,有时工作中只忙于处理日常业务而忽略了政治学习,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自律意识。二是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短期行为。想到自己年龄大了,干不了多久又该回家了,工作劲头有些不足,有时工作标准只建立在做好分内工作,不出差错上,工作不求进取。说起来这也是工作态度问题。这些想法及做法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应加以改正。

第四篇:201*年安监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述廉人:222,男,1962年11月生,大专文化,党员,现任龙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将一年来的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素质。

在一年以来的工作中,力争能更多的学习一些业务、理论知识,有效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水平。一是始终坚持参加单位组织的每星期半

天的理论、政策、法规、业务学习;二是认真自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七大关惩治腐败方面的内容;同时学习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龙陵县201*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深刻理解上述党纪、党规及会议报告的意义和精神,为自己今后在工作中,把握正确方向打下了基础,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与上级党委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保持高度一致,不偏离正确方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三是为提高工作业务水平,认真自学了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操作规程、规范和标准,同时,还进一步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规范性文件。通过自我加压、深入学习,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自觉防止滥用手中权力的行为,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急群众之所急,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立志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干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定党的宗旨和信念,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了在工作中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水平。

二、加强党性修养、搞好廉洁自律

在一年来的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章、准则、党纪、党规、公务员条例及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党风廉政手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文件选编》,认真对照自己的语言和行为,把“扎实工作、多做实事、少说空话、清清白白做人”作为自己工作和做人的原则,处处对自己严要求,时时敲警钟,常思贪欲之害,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坚持廉洁自律,克服贪图享受、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贪功推过等有悖于党规、党纪的腐败行为,不谋取一切不合法收入,不搞特殊化,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做到。对自己严格要求,在工作、办案过程中,坚持不接受有影响工作的宴请和礼物,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执法。作为领导干部在抓好自身廉洁自律的同时,还必须坚持一岗双责,教育和管好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工作,一年来,自己分管科室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纠正措施

今年以来,自己和分管科室的职工没有出现过违规违纪问题,但是不等于今后就一定不会出现。我们一定要以预防为主,时刻要牢记党的宗旨,强化拒腐防变措施,特别自己是作为一名部门副职领导干部,今后一定要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组织原则,服从组织分工,服从大局,认真学习党纪党规,时刻敲警钟,管好自己,并正确处理好工作与个人私事的关系。同时要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和加强自己和分管科室职工(更多请关注:WWwww.bsmz.net),对党的政策以及党纪、党规、国法的学习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经常性地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发现矛头,及时教育、整改,切实做好既对自己负责,又为组织负责,把好拒腐防变的关口,使自己和分管科室职工保证能够一如继往地廉洁从政,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完成好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第五篇:安监局副局长述廉报告

述廉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在**安监局任副局长职务,负责综合监督管理股、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股的监督指导等工作。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局党组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切实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各项分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20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领导执政能力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弘扬五种精神,牢记“两个务必”,结合党章,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好共产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力,牢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通过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用理论指导实践。在抓好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不忘记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了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用学到的知识指导工作。

二、脚踏实地,努力完成好各项本职工作

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及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以来我分管的各项工作开展得井然有序:

201*年,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别是按照自己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扎实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狠抓落实。在综合监管方面,按照职能职责,一是突出安全监管,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讨论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组织综合监管股成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督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下发文书,建立档案,跟踪落实。在职业卫生监管方面,一是重点抓各类企业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工作,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召开全旗职业卫生作业场所工作会议,邀请专家进行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讲解。二是开展了全旗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用品专项大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对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立即清除出现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通过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夯实,从而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三、提高认识,着重加强廉洁自律

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进行廉政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

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经常学习《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觉运用所学理论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强化自我约束,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二是认真执行廉政建设各项法规制度,注意克服思想认识上的局限性,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局党支的决策,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服从全局需要。一直来能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必止,严格执行上级的各种规定和纪律,严格执行单位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三是结合“两个条例”的学习教育进行自查,剖析自我,深刻反思,寻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从思想意识上,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挖掘根源,进一步提高了勤政廉政工作的认识。

我将以这次述廉为契机,不断增强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意识。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并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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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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